书城哲学西方古典形而上学史研究:存在与第一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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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形而上学的复辟(3)

什么是经验的根据?或者说,什么是费希特的知识学的研究对象?费希特认为,那就是自我、理智或自我意识。

在费希特那里,“自我”不是个人的、有限的、经验的自我,而是无限的绝对自我,这种无限的绝对自我是惟一的实在,它不仅是一切事物的创造者,而且是全部知识的基础。自我的本质就是活动,这种活动不是经验自我的理智活动,不为自我之外的某种东西所规定,它是绝对能动的,第一性的纯粹精神活动,即“本原行动”。“在唯心论看来,理智是一行动,绝对不再是什么。”

费希特指出,自我的活动有它自己的基本原理或基本规律,从自我活动的基本原理或基本规律中,既可以引申出一个世界的表象即经验的物质世界来,也可以引申出我们自身的表象即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来。因此,自我是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认识和意志、感性和理性等等的统一。

费希特通过他的知识学的基本原理,即他的所谓自我活动的基本规律来展开他的形而上学体系。他指出,自我活动的基本规律有三条:第一条是“自我设定自己”。这里,自我既是自己产生自己的活动,又是这一活动的产物。因此,这一条规律既说明了自我活动的本质,又说明了自我是自因的存在,它是惟一的实体,费希特说:“设定着自我的自我,与存在着的自我,这两者是完全等同的、统一的、同一个东西”,“……

因此对自我来说,自我直截了当地必然地是。”

第二条是“自我设定非我作为自己的对立面”。所谓“非我”,就是自然。在费希特的形而上学中,“非我”所以被称为“非我”,因为它是由“自我”设定的自己的对立面,它的存在以自我的存在为前提。自我是能动的、原始的,非我是被动的、派生的。尽管如此,非我也有它的积极意义,即自我只有在与一个非我区别开来,作为其对立面并对其加以限制时,它才能被“设定”起来,才能有自己的规定。总之,自我虽然是建立非我的主体,与非我对立,但二者又相互设定,因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第三条是“自我在自我之中对设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以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就是说,绝对自我在自己之中对设一个自我和非我,这两个对设的自我和非我是可分割的,“可分割的”即是指它们是有限的、具体的,是某个人的经验的自我和某个事物的经验的非我。绝对自我对设一个可分割的自我和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使二者互相对立、互相反抗、互相限制。所谓“限制某个东西,意思就是说,不由否定性把它的实在性整个扬弃掉,而只部分地扬弃掉。因此,在限制的概念里,除实在性和否定性的概念之外,还含有可分割性的概念”。由于可分割的自我和可分割的非我都是由绝对自我对设起来的,所以,虽然在现实经验中,可分割的自我和非我、经验的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的,而在绝对自我中,它们是统一的,它们的区别和对立仅仅是绝对自我的自身内部的区别和对立。费希特进一步认为,在第三条基本规律中,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方式可以以两种形式发生:如果自我设定非我为限制者,则非我便作为对象决定自我,它是主动的,而自我作为被限制、被决定者,则是被动的,这就是理论理性;如果自我设定自己为限制者,则自我就作为取消异己东西的力量来克服非我,它是主动的,而非我作为被限制者、被克服的东西,则是被动的。自我就是在其所对设的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中辩证发展,实现自己。

费希特认为,知识学有了这三条基本规律,便无需他求。在知识学的三条基本规律中,第一条基本规律属“同一性原理”,它构成了“同一律”的基础;第二条基本规律属“反设原理”,它构成了“矛盾律”的基础;第三条基本规律属“根据原理”,它构成了“充足理由律”的基础。“同一性原理”是“正题”,是“实在性”,“反设原理”是“反题”,是“否定性”,“根据原理”是“合题”,是作为“实在性”和“否定性”统一的“限制性”。从“同一性原理”到“反设原理”再到“根据原理”,从“实在性”到“否定性”再到“限制性”,从“正题”到“反题”再到“合题”,这种从自我的能动结构推断出来的有节奏的过程都是“自我”的纯粹活动的结果,它在本体论上说明了世界的产生和发展,在认识论上说明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最高统一。这样,费希特描述自我能动活动过程的知识学(形而上学)就终于为经验提供了根据,说明了人类经验,为人类的一切经验知识或具体科学提供了绝对第一的、无条件的原理,它实际上就是绝对知识,就是“科学之科学”。

我们看到,费希特的“知识学”以能动的自我为实体,以自我的“本原行动”为永恒运动的源泉,并在此基础上,在自我意识的范围内通过自我活动的三条基本规律或基本原理,展开对立面统一的矛盾运动,从对立面统一的角度去理解“同一性原理”、“反设原理”和“根据原理”的关系,去理解“实在性”、“否定性”和“限制性”的关系,去理解“正题”、“反题”和“合题”的关系,从而去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并进一步借助于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去解释这些关系的辩证发展,以此来克服康德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克服旧形而上学的危机和难题。其实,费希特由于把一切都置于自我意识之内,所以,他并没有真正地提出和解决这些关系问题,他抛开了这些关系的现实性而只是纯思辨地考察其中的逻辑关系。

费希特虽然用自己的主观辩证法思想克服康德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其实他自己的思想(如前所述)正是康德思想的发展;他虽然创立了自己的哲学,可在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哲学实际上是康德哲学的彻底化。只是这一彻底化不是在康德重建的新的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而是在充分发挥康德哲学中的意识能动性的思路上,用具有辩证法因素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一元论、可知论来代替康德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

之所以说费希特哲学在形而上学的复辟中占有一席之地,是因为费希特哲学以自我这一实体为对象,通过自我的运动和发展,通过自我设定自我、非我及自我和非我的统一来实现自己,达到绝对知识,形成一个绝对知识的体系,把形而上学推到“科学之科学”的地位上。

(二)知识学体系对形而上学的初步复辟

费希特的知识学体系是在康德进行形而上学改革之后,首次从康德的自我意识出发,把康德形而上学中的唯心主义因素和辩证法因素都加以彻底化,并以这些作法为基础,来解决近代形而上学一直无法解决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时,它也是首次在形而上学意义发展的方向上,由康德向后转,倒退到前康德的形而上学,特别是17世纪的形而上学。

我们在前面已经接触到了费希特关于知识学的对象、任务和学科地位的思想,这里,我们就其复辟旧形而上学的角度,详细地来分析这一问题。

第一,费希特以主观唯心主义的一元论否定了康德的现象主义和二元论,把自我看成是哲学的对象。

费希特在展开关于自我的知识学体系之前就认为,知识学如果要为经验提供根据,那么这个根据就必须在经验之外。因此,知识学的对象在经验之外,它不是经验对象,换句话说,知识学的对象不是现象,而是超越经验的东西。正如费希特本人所说:“哲学既然要说明一切经验的根据,它的对象就必然是在一切经验之外。”

因此,康德关于现象的知识不是哲学的知识,不是形而上学的知识。形而上学的知识是关于超越现象的本体的知识,是关于知识的知识。这样,费希特就实际否定了康德把现象作为(自然)形而上学的对象的作法。知识学的对象不是现象而是实体,而这个实体就是“自我”。费希特选择自我为实体,不仅是为了反对唯物主义,而且是为了反对康德的二元论。

费希特认为,经验的根据可能有两种,一种是“物自体”,另一种是“理智”(自我)。凡主张以物为经验的根据、从物引申出经验、从而认为观念是物自体的产物的便是“独断论”即“唯物论”;凡主张以理智为经验的根据、从理智引申出经验、从而认为物是理智的产物的便就是“唯心论”。“我们想把每种哲学提出来解释经验的那个根据称为这种哲学的对象。”费希特敏锐地看到,唯心论和独断论“这两个体系是绝对不能两立的”,谁也驳不倒谁,“……因为它们的争论是关于那个无从再作推论的第一原理的争论;只要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第一原理得到了承认,它就推翻了对方的第一原理”。

由于在唯心论和独断论之间,一个体系引申出来的结论必然会取消从另一个体系引申出来的结论,所以,像康德那样把物自体和理智“混合成为一体是必然没有一贯性的。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企图这样做,这个混合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不会协调的,会在不知道什么地方产生一条巨大的裂缝”。费希特认为,唯心论是惟一可能的哲学,因为物自身本身就是理智抽象的产物,因而没有任何实在性的“意义”,同时它也说明不了从存在到表象的过渡,只有那些不能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和自由的人才会选择独断论。“一个天生萎靡的或是由于精神的奴役、博学的奢侈与虚荣弄得萎靡了、随和了的性格,将永远不能把自己提高到唯心论的程度。”

于是,费希特选择了唯心论。这样,费希特就用自己的主观唯心主义否定了康德的现象主义和二元论。第二,从消极的方面说,费希特从康德的自我意识出发,把康德形而上学中的唯心主义因素彻底化,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而从积极的方面说,费希特又从康德的自我意识出发,进一步发挥了包含在康德自我意识中的意识能动性思想,丰富了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思想,并以此来推演统一的人类知识体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统一问题,克服旧形而上学的危机,完成形而上学的认识任务。

首先,费希特在肯定了康德关于自我意识的思想之后,认为康德的自我学说是有缺陷的,其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真正揭示出自我的本质,把范畴、规律作为现存的东西从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中提取出来,而没有从一个统一的原则推演出人类的知识体系。费希特要充分肯定自我的能动性,认为自我的本质就是能动的活动,而且这种能动的活动遵循自己的规律可以演化出人类的知识。

对此,黑格尔说:“费希特哲学的最大优点和重要之点,在于指出了哲学必须是从最高原则出发,从必然性推演出一切规定的科学。其伟大之处在于指出原则的统一性,并试图从其中把意识的整个内容一贯地、科学地发现出来,或者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构造整个世界。”

其次,费希特从最高原则推演人类知识体系的过程就是他所描述的自我的能动活动过程,费希特在描述这一过程时,虽然没有达到本体论(狭义的)、辩证法、认识论三者一致的思想,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已初步涉及到了本体论,也涉及到了辩证法,还涉及到了认识论。因为,在他那里,自我产生了世界上的一切,自我的能动活动不仅产生了自我,而且产生了非我及自我和非我的统一;因此,费希特的自我的能动活动过程首先是自我展示自己的本体过程,其次是一个能动的对立面统一的辩证过程,再次还是一个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过程。在本体的辩证发展中达到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统一问题的重要思路,它从最高意义上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即用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来论证实体及世界的可知性和知识的绝对性。

再次,对立面的统一在费希特的辩证法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费希特的知识学体系中,最基本的对立面的统一是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此外,还有其他一系列对立面的统一。对解决认识论问题来说,尤为重要的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