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你在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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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巧遇(1)

方红(女,25岁,前卫派画家,八次恋爱,目前独处。):“爱情,要遭遇,让人介绍太老土了,没劲。”

郭风举(男,28岁,未婚,大学讲师,曾恋爱三次。):“玩还可以,如果要结婚,还是得相亲,那样才门当户对,知根知底。”

王荣昌(男,32岁,已婚,外乡人,厨子,有一儿一女。):“要啥爱,搂着女人白嫩嫩的身子最实在,城里人就爱玩花子。”

阿文(男,自称24岁,未婚,夜总会服务生,14岁第一次恋爱。):“我已经不相信女人,说什么爱、忠诚,她们看重的是钱。”

李敏敏(女,27岁,电视台记者,来婚,恋爱两次。):”人间应该有爱情吧,只是我运气不好,没遇到。适合我的那个男人在哪儿?茫茫人海,我觉得真的好茫然。”

郭贝蕾和那个博士的激情劲很快就过了。这也不怪她,她本来就不是从一而终的女子。何况据她说,所谓的博士其实是个身份不明的神秘人物,神出鬼没的。他从没留过座机电话,只一个手机号,根本不晓得他住在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

因为与博士分开,郭贝蕾白天才有充足的时间跟女友玩。今天她主动邀了林念之、兰珊,连卢敏秋这个大忙人也被呼了来。

新世纪西餐厅,二楼,服务生一律帅帅的男生,太合乎她们这样的成年女人了。

林念之头发烫成螺旋丝状,还挑染了几缕红发,比平时显得妩媚漂亮多了,但也缺乏了以往的斯文气。她穿了件宽大黄黑格子的套头衫,衫摆直到膝盖,下身是若隐若现的黑色小裙子,红色细跟羊皮靴,简直像是屏幕上下来的时髦女郎。出门时,面对镜子,她也如此说。

几个女友见她这副模样,都惊叫起来,郭贝蕾夸张地直遮眼睛:“太靓了,这么隆重的打扮为什么?有什么喜事?”

林念之头摆了摆:“没有,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卢敏秋笑盈盈地拉了拉林念之的一缕红头发,说:“瞧她时髦的,哪像作家,活脱脱一个夜总会的舞女。”

林念之把红色小手袋往桌上一搁:“看来你也是老观念,以为作家都该戴着眼镜,面色苍白,两鬓斑白,寒酸而又土气。现在作家也是时髦的职业。”

“说的对,不要搞得清苦,外表的时尚很重要,给人很成功的感觉。”郭贝蕾喝着粉红色的饮料附和道。

兰珊静静地坐在角落,满脸羡慕地看她们仨兴高采烈地争论。

林念之点的是“西夏王”红酒,一杯下肚,又举起第二杯:“哎,姑娘们,我打算写一本都市言情小说,把你们的故事写出来,准轰动。”

“你写我,我跟你打官司。”卢敏秋不愧律师,一句出来就显示了身份。

“写可以,稿费给我分三分之一。”郭贝蕾看重的是钱,她在乎当下的快乐。

只有兰珊最好,依旧笑着:“写好了,反正我又没什么。”

林念之眼球一转,说不写她们了,要写小说也来虚构的。

“又是谎言。”郭贝蕾总是不给人面子。

“好了,别那样,贝蕾。”卢敏秋年龄稍大些,关心起念之来了,“你最近怎么样,把那个罗亦夫忘掉了吧?”

林念之把头扬了扬:“忘了,当然忘了,我是谁,那种男人……”

林念之说着心里掠过一丝伤感,她还真有点想他呢。

“别伤心了,都空伤了两周了,再热的心也伤成冰棍了,还是看看现实吧。男人嘛,你还指望着可靠心安?”卢敏秋的话里也包含着她的辛酸。

贝蕾端起饮料,跟大家示意干杯,脸冲着卢敏秋:“念之的话题都老掉牙了,不值得讨论,说说你的新鲜事。”

卢敏秋把新剪的短发向后甩了甩,脸一红(亏得到这个年龄,脸还会红):“你们也知道的,我都禁欲两年了,对男人我简直是刀枪不入的,谁知这次出去,也发生了一夜情。”

林念之知道,不插言,低头喝自己的酒。卢敏秋继续道:“是个同行,他那个很棒,从未有过的美妙。”

“后来呢?”“接下来呢?”郭贝蕾、兰珊急急地问。

卢敏秋沮丧地摇摇头:“没有后来喽。一夜情,又不是恋爱,又不是男朋友。”

郭贝蕾拍了拍卢敏秋的肩膀:“没什么,蛮好的,敢于发生并承认一夜情是个进步,值得表扬。来,姐妹们,干杯。”

三个人齐刷刷地把杯子碰到了一起,只有兰珊扭捏地拿着杯子不肯碰过来,她嘴里嘟哝着:“我不喜欢一夜情。”

“所以,你还是处女嘛。都二十一世纪了,太老土了吧。你没听说,处女要到幼稚园去找,我们的兰珊都成稀有动物了。”咽下啤酒,郭贝蕾不饶人地向兰珊发难。

“别欺负小妹妹。兰珊,上个礼拜的相亲怎么样?”卢敏秋爱护地说道。

兰珊摇头:“学历还可以,身高也够,长得还行,不知道怎么好端端的人说起话来女里女气,还这样翘起个兰花指。让我身上鸡皮疙瘩乱跳。”兰珊说着抖了抖身子。

“你还真信相亲呀?”林念之严肃地问兰珊。

“我也不想去,家里给安排的,我都成他们的心病了。再说我也没有你们的魅力,个个都不缺男朋友。”兰珊无助地转动着酒杯。

郭贝蕾以怪异的眼神看着兰珊:“你是太怕失败了,失恋没什么可怕。想想,把处女之身留给你未来的丈夫,可谁能保证他就跟你白头到老,你看离婚率现在直逼百分之二十。”

兰珊嘴巴一撅,眼球转了两圈:“你这臭嘴,老咒别人离婚。反正我不学你。谈恋爱就要认真地谈,为结婚,决不当儿戏。”

郭贝蕾举起左手作投降状:“那你就继续认真去相亲吧,说不定能碰上个非要个处女的古怪男人。”

“别说那种刻薄话,兰珊也有她的烦恼。”林念之打圆场道,“还是说你自己吧,讲讲你们乐队近来有趣的事。”

郭贝蕾一下来了情绪:“我们那个乐队呀,有点可怕,吉他手和主唱好像都吸毒,而且最近还老爱招惹小男生。”

“同性恋吗?”卢敏秋眼镜往上抬了抬,吃惊地问。兰珊眼睛也直愣愣地看着郭贝蕾。

贝蕾晃了晃脑袋,又点点头:“哎,同性恋,可能比这还可怕。我在想,该不会是恋童癖吧!”

“你还是重新换份工作吧,那种气氛不好。”卢敏秋严肃地说道。

“把这个月干满吧,我已经联系到呼吸乐队,他们贝司手一个月前出国了,正在寻找搭档。到时说不定收入更好些。”

林念之拢了拢头发,看着手表说:“晚上七点半有个男作家的新书派对,他嘱我带几个女伴,谁愿意去?”

除郭贝蕾晚上有演出,卢敏秋、兰珊都表示乐意去凑热闹。郭贝蕾不能去,林念之是既遗憾又长舒一口气。派对中很需要她这种活宝般的人物,但又怕她玩得过火,把什么大师级的作家玩上床,弄得同行面子上不好看。林念之怕那些道貌岸然的老家伙们侧目,不过,她才不怕呢,况且贝蕾有时还真是天真得可爱,我的好朋友嘛。林念之在心里自语。

用过餐,郭贝蕾独自打车到野百合夜总会。林念之她们仨则浩浩荡荡地步行在上海路上,开派对的地方就在下个街区的城堡酒店。

三位盛装的女郎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引来了不少男人的目光。林念之把头昂得高高的,卢敏秋也是,只有兰珊还有些害羞,挽着念之的胳膊,不敢跟迎面走过的男人对视。

这样的新书派对,林念之参加多了,一进门就碰到非常熟悉的晚报文化版记者秦岭。轻轻拥抱了一下,林念之指了指身边的卢敏秋、兰珊,说是她的好友,并特意暗示他关照兰珊。卢敏秋做律师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环视四周,看到了她的老客户,从侍者的托盘拿了杯红酒款款走了过去。

林念之正看对面是否有熟悉的诗人,就被后面的人夸张地抱住,差点撞掉酒杯。她轻声叫着:“准是你,洪殷升,没有分寸的,这是公众场合。”

身材高大的洪殷升绕到林念之前方,手并没离开她的腰,暧昧地看着笑:“这个朋友算是没有白交,两个月不见,还记得我。”

“只有你敢跟我这样没轻没重的,烧成灰都知道。”林念之白了他一眼,还眼巴巴地看着前边,但早被洪殷升宽大的身体遮得严严实实。

“看什么看,有我还不满足?我看你别再浪费时间了,我已经是很不错的男人了,有房子、有车,又有笔小存款。虽说是孤儿吧,对你来说再合适不过了,不用再侍候公公婆婆了。瞧,多好的事,考虑考虑吧。”

洪殷升这种没正经的话说过不下九十八次,似乎他对林念之一片痴情似的。林念之太熟悉他了,她只当是玩笑。

洪殷升是她大学同学,大她两岁,三十四岁的大男人了,也不结婚。正而八经的恋爱不晓得谈过没有,林念之虽熟也搞不清。他倒是很有女人缘,总有美女陪伴左右。特别是他从报社跳槽到电视台当晚间新闻主播后,彻底成了该城女人的大众情人。毕业十年了,他对林念之倒是蛮有痴心的,总说那种暧昧的话,时间长了念之都弄糊涂了,像是打不走的兄弟似的,也仅到此。

林念之举了举酒杯,随意地跟洪殷升的一碰:“今儿又带了哪路美女,别冷落了别人。”

洪殷升耸耸肩,向她挤了挤眼:“没有,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别这样了,像你这样的情场老手,我不敢要。”林念之故意往后退了一步。

“彼此,彼此。这几年你不也是男友不断,难道就不愿跟我情一场?”洪殷升笑得很诡秘。

“我怕被其他女人打得住院,免了吧。我们还是说些正经话,别瞎闹了。”

“我是认真的,”洪殷升突然一脸严肃,“毕业都十年了,你还不了解我的心。”

“我最怕这个了,别谈你的心,我的心也痛了几回了。”林念之换了表情,头一歪,“我们去跟胡冬打个招呼吧,他搞这个酒会不是让我们叙旧的。”

洪殷升笑着点头,突然拉了拉林念之的头发:“你也烫头发了,不适合你,太轻浮了,不过还是很漂亮。”

“好好走路,看前方,别说让我扫兴的话,这两天我烦着呢。”

他们走过去热情地向胡冬祝贺,三说两说,稀里糊涂的,林念之还答应给他写篇吹捧的文章。林念之在心里骂自己面情薄,禁不住别人两句好话,就认不清自己了。

胡冬是主角,又忙着招呼其他人了。他离开后,洪殷升还笑林念之,在别人面前淑女得跟个小猫咪一样,也就会对他凶。再一看林念之表情不对,洪殷升马上赔上笑脸,敬了个点头礼,开溜了。突然林念之感到莫明的伤感,在热闹的人群中她感到孤独:这一刻,我多么需要一个爱自己的男人,真正的爱情。林念之想,那个人在哪里?他在这个城市吗?这城市有她想要的爱情吗?

林念之放下酒杯,神情黯然地向南面的大露台走去。五彩的霓虹灯下,有两对男女在痴情忘我地接吻。她不忍打扰又退了回来,走向侧面的小露台。谢天谢地,没有人。她舒了口气,趴在栏杆上看远处的万家灯火,远方是电视塔,塔顶的红灯一闪一闪的。林念之的脑子出现了短暂的空白,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怎么又伤感了。

“嗨,一个人落寞不适合派对的,胡冬要看到你这样,会觉得自己失礼。”林念之回头一看,是一个优雅的高个男士。浅蓝色斜纹布衬衣,黑裤子,随便得不像来参加酒会。林念之不认识,看了看周围,只有他们两人。话分明是向她说的,而且人家还有礼貌地在冲她微笑。

“Sorry”林念之微微点点头。

“不打扰你吧?”那个男人伸出右手,“谢致南。”

“林念之。”人家这么坦诚,林念之也友好地伸出右手。

礼貌有度,力量适中。好温暖的手掌,林念之感到一股电流冲至心房。她一愣神,脸腾地红了。

“你的手好柔软。”他又说话了,声音温和得好似江南人,“你是电视台的吗?”

林念之摇摇头,笑着说:“我,无业游民。”

“瞎说,气质高雅,别看烫了满头的发卷,一看还是文化人。”

“是吗?那就算吧。”

“我还是自我介绍吧,我是胡冬的同学,一个商人。”他故意把声音压低,“除了贩卖军火、毒品,其它的都干过,目前贩卖丝绸,把中国的丝绸贩到美国、欧洲。”

吸引林念之注意的不是他这个搞外销的身份,而是他儒雅的气质。他抽雪茄而非烟卷,老派得让人忘了今夕是何年。这令林念之好奇万分。

“你不像这个时代的,倒像二三十年代的上海绅士。”林念之拿出自己的“七星”香烟,他立刻殷勤地点上。

“我祖上是上海人,不过那个家族现在早已物非人也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