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一个农人挑了一担菜进城去卖。在街上,农人拾到一叠钱。他点了一下,共有十五张。
回家后,农人把十五张钱交给他母亲。他母亲说:“孩子,人家丢了钱。一定很着急,我们怎么能要人家的钱呢?赶陕送还失主,说不定人家正找得着急呢!”这位农人按照母亲的吩咐,赶回拾钱的地方,等待失主来领。
在前面不远处,农人发现有一个人好像低着头在地上寻找什么东西,便连忙上前问他:“老弟,你丢了钱吧?我拾到了,现在还给你吧。”不等那人回答,农人便将十五张钱全都给了那人。这时,有一些人围了上来,见此情景,有人提出,失主应给些赏钱给农人。不料,这个人却十分吝啬地说:“我丢失的原本是三十张钱,现在才找回来一半,我怎么能再分一些赏给他呢?”
农人觉得那人太不讲理,自己如数将钱归还给他,他不但不谢,反而有诬蔑自己贪了一半儿的意思。农人实在气愤不过,便跟那人争吵起来。两人互相扭着来到县衙门的堂上。他们各自向县令叙说事情的缘由。
县令听后,心里已有几分底了。他对那领钱人的行为感到十分生气。县令派人将农人的母亲叫来,当面对质核实,证明农人说的情况属实。接着,县令让农人和那个领钱人各自具状。
于是他们分别写道:“拾钱人的确是拾到十五张钱钞”,“丢钱人确实是丢失了三十张钱钞”。县令将两张状纸捏在手上,对失主说:“你丢的是三十张钱钞,而他拾到的是十五张钱钞,可见这钱不是你的钱,而是上天赐给这位贤良母亲的养老钱。假若他拾到的是三十张,那就是你的了。你还是到别的地方去找你的钱吧!”那人撒谎,自觉理亏,便也不敢再做狡辩,灰溜溜地离开了县衙。于是,县令把十五张钱钞交给农人的母亲,说:“你是位贤德的母亲,这钱就归你了!”
人们听说了,都拍手叫好。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随时准备帮助别人,不图回报。如果接受了别人的帮助,要充满感激并铭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