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做一个有“钱途”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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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生老病死,由你一手掌“钱”坤(2)

陷阱2:他人代签名

很多保险投诉案都是由他人代签名而引起的,王小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三小姐投诉某保险公司,理由是王小姐的保单并非由她本人亲自签字,应属无效保单,故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所缴保费。王小姐多次前往保险公司:要求其开介绍信去做笔记鉴定证明,但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不退还王小姐的保费。

在投保单上签字,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重要法律手段,也是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保监会明文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书、健康及财务告知书,以及其他表明投保意愿或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文件,应当由投保人亲自填写,由他人代填的,必须由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同时,根据规定,对代签名的投保或变更申请,必须经投保人、被保险人进行补签名,否则保险公司不得接受。

出现代签名现象时,保险代理人应该加以劝阻,很多代理人为了拿到保单佣金,往往听之任之,甚至替保户签名,这种代理人是完全不合格的。像案例这种情况,如果王小姐发生出险,保险公司甚至可以用这种理由拒绝赔偿,这样王小姐的损失就惨了。保险公司应该严禁业务员代替投保人填写保单,特别是代替投保人签名,以消除纠纷隐患。

那么,是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单都必须由投保人亲自签字呢?什么情况下保单可以由他人代签呢?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如果投保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保单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但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字。如果投保人因残疾等身体原因无法自己签字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代为签字。

陷阱3:代理人夸大回报

目前,分红险是各家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一些代理人常常以最初几年的高分红来诱导客户。有代理人向客户推荐一款分红寿险时,拿出一份该产品的年度分红通知单,上面显示:“首年度交保费100元,年度红利10元……”据此告诉客户:“这种分红险年分红率高达10%,高于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理财产品。”

事实上,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最初几年分红过低的尴尬,把客户缴纳的保费在所有年度里可能产生的分红作一计算,每年均付给客户,实际上把客户未来的盈利提前支取了。这就造成了第一、二年红利较高的假象。而从10年或更长时间来看,红利一定会回归正常水平。

识破保险代理人这一类的误导方式并不难,消费者只需要明确一点,即近几年在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环境、保险公司的投资水平没有明确改善的情况下,任何一款储蓄型保险的年收益率都只在2%~3.5%左右。

陷阱4:保户未告知以往病史

其实,很多保险陷阱都是消费者自找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在购买保险前,很多消费者都有意地隐瞒了过往的病史,导致事后保险公司拒赔。

小丽就是因为投保时的有意或无意,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小丽在购买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医疗住院津贴保险时,已患有多年白内障。

但小丽认为,这点病应该和自己买保险没有关系,于是并没有将病史告诉代理人,代理人也并没有仔细询问小丽女士。结果,等到小丽开刀住院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给小丽寄来了一份拒赔通知书。

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和不如实告知的严重后果。按照《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如果不如实告知,那么他不但得不到保险保障,甚至连保费都有呵能拿不回来。另外,消费者要坚决排除侥幸心理,不要以为多年以前的病史情况保险公司不会知道,或者像小丽那样以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用不着告诉保险公司。

存本案中,小丽的代理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代理人,应该在购买保险前仔细询问保户的病史,并提醒其履行告知义务。但往往因为利益驱动,很多代理人对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听之任之,甚至还进行不适当的干扰。

消费者此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排除干扰,坚持按正确的程序购买保险。

陷阱5:代理人将条款术语复杂化

对于消费者而言,保险合同有如本“天书”,难以读懂,较多复杂化的专业术语,消费者怎么出不明白。在代理人的解释下,消费者有时糊里糊涂地就签下了保单,这同时也给一些有意制造“陷阱”的代理人以可乘之机。

有的代理人借口“专业”,将一些可以简单说清的问题故意复杂化表述,讲得头头是道,从而使自己看上去非常专业。其实,代理人的专业素质不是单单指通常意义上的口头表达能力,而是体现在能否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语言表述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代理人在向消费者推销保险时,往往会作出一些承诺。例如,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如何及时到位,以及对产品投资收益率的承诺等。对]:这样的承诺,首先应该问清楚保单上的哪个条款作出了这样的承诺,如果代理人无法指出具体条款,那就是代理人在用“空头支票”提高你的投保意愿。

没仃书面证据证明代理人当初的口头承诺,是多数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在必要时,保户应该让代理人作出书面承诺。

陷阱6:代理人在签署日期上动手脚通常,寿险保单都彳丁10天犹豫期,在这10天内,消费者如果觉得不适合买这份保险,可以要求100%退保。为了不让消费者在这10天内退保,代理人往往会在保单签署日期上做手脚。下面的史女士就是上了这样的当。

史小莲女士于2005年9月3日购买了一份女性重疾险,史女士当场缴清了保费,代理人为她开具了两张临时收据。9月20日,代理人送来保单,随后只要求史女士在保单回执上签上名字,当史女士打算同时签上日期时,代理人马上阻挠说:“日期你就不用管了。”就这样,史女士随即交出了临时收据。

但当代理人走后,史女士发现,这份保单的出单日期已有一段时间:9月7日。当史女士仔细打开保单看了条款后,觉得保单的内容有很多地方不符合自己的意愿,而且,史女士心中不免提出疑问;“9月7日的保单,代理人为何9月20日才送过来,是否其中有什么猫腻呢?”

事实上,史女士上了代理人的当。由于100%退保要符合保单在犹豫期10天内的规定,而且还需要提交保单回执和保费发票。代理人没有让史女士签日期,是有意隐瞒送保单的日期。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将保单送给史女士时史女士的10天退保犹豫期己过,史女士已无法提出100%退保的要求。

如果代理人在推销保单的过程中曾经做过不实的宣传,比如夸大保险利益、隐瞒保险风险等。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往往先拖延一段时间,等10天的犹豫期过了以后再将保单送给投保人,然后在递交保单时又故意不让投保人签署日期。

陷阱7:投保容易理赔难

“投保容易理赔难”是保险行业的投诉热点。这种情况有时是由于代理人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什么情况不予赔付;有时是消费者不了解理赔程序而造成的;还有时是一些经营不规范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设置种种障碍,使消费者难以顺利得到赔付,因此,我们在购买保险时尽量选择有名誉的大公司,它们才能给我们合理的保障。

把握价格省保费

每个女人都希望幸福、保障伴随一生,于是,保险便成为了广大女性日常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怎样用合适的价格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呢?

这是困惑着每位女性的一道难题。比如,人寿保险的缴纳费用是由每个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共同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吸烟、喝酒、工作压力大,那么就不要指望这笔费用比较低廉。

但是,尽管如此,在和保险公司制订保险方案的时候,你同样可以把握价格上的主动权。现在,就教给女人们节省保费的技巧。

一定要和保险公司“谈判”

黄总是某公司的老总,由于压力过大她偶尔会抽一两根烟。

在买保险时,她曾经很诚实地告诉保险规划师自己偶尔吸烟,同时也告诉他们,自己在健身房每周慢跑一次、游泳两次,而且没有任何疾病史。但是最终她从保险计划上发现,几个月才吸上一支烟的保单居然与一天两包烟的没有区别。而她健康的生活习惯也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嘉奖”。因此,黄总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解释“偶尔”的含义,最终的结果是保费被减免了50%。

将健康问题分成三六九等

37岁的赵女士新近在体检中查出有糖尿病,因此她打算购买人寿保险。

业内的朋友建议她选择“对糖尿病友好的”保险公司投保。有不少保险公司,尤其是有悠久历史的保险公司,它们对疾病有不同的分类,并且对严重程度也区别对待。例如,糖尿病患者不再作为一个整群出现,而是在“医药可控制”到“非常严重”之间分成不同等级,保险费用自然有很大的差别。

于是,赵女士没花多少钱就给自己的糖尿病买了份保险。

算清明细账

我们自然知道戒烟、减肥能够帮助我们节省保费,但是到底能省多少呢?

如果我们知道保险公司的运作原则——对于不良生活习惯和健康隐患,费用至少提高一倍,那么我们回归健康生活的动力是不是会更大一些呢?

弄清到底买了些什么

保险公司在谈论人寿保险的时候,避免直接说“人寿保险”这个词,总是会用一些委婉的说法,例如用“保障抵押”、“退休养老计划”或“避税方案”等加以包装。很多保险公司都要求保险顾问不要用最直白的说法告诉潜在的客户。

但是,我们应该清楚自己是在购买人寿保险,尽管保险顾问一直强调它在规避纳税等方面的价值,但是他们不会强调事情的另一面:高手续费、长年累月的定期缴纳,以及一旦提前终止所受到的巨大损失。因此,不要被包装所诱惑,一定要弄清某个保险方案是不是真正适合你。

选择“低费用”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总想把一些小秘密藏得严严实实,但是我们还是知道一些保险公司在出售人寿保险的时候手续费很低,甚至为零。了解这一条,就意味着选择那些保单上的金额不那么心惊肉跳的公司。这些保险公司大多为行业龙头,或者是某个细分市场的领导者,例如,有一家专做职业女性服务的保险公司就非常有名。

避免隐藏费用

保费大多在每个月会按时、自动地从我们的账户上划走,非常方便。但是,在每个月打对账单的时候,还是要问问自己这种支付方式是否合适,这些钱花得是否值得。因为,有的时候年付比按月支付要便宜15%~20%。所以,不要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你的利益,要比较各种交费时限的优劣再做决定。

选择合算的缴费门道

瞬息万变的社会,使保险产品不得不提供比以往更为灵活的缴费方式,以获得人们的青睐。如缴费,可以分成趸缴(一次性缴费)、期缴;期缴又分为月缴、季缴、半年缴和年缴。其中“年缴”常见的又分为10年缴、15年缴、20年缴、30年缴以及缴至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终身缴费等方式。

保险公司之所以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向消费者提供了上述多种缴费方式,其用意无非是让消费者能够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消费习惯、投保目的等来方便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计划。

用意虽好,但有不少消费者面对这多种选择,不知道应该如何来进行比较j如果单从费率上来看,趸缴要比期缴便宜,但考虑到一次性支付资金的利息成本和机会成本,两者并无优劣之分。而期缴比趸缴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其灵活性上。下面,便为你归纳了一些保险的缴费门道。

保障类产品宜长期缴

一般而言,凡保障类的产品,宜选择较长的缴费方式。因为保障类的产品,投保者的意图本是用尽可能少的经济投入,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较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投保这些保障型险种,投保者宜“以小搏大”。缴费期越长,其分摊在每一年中的保险费用自然越少,体现的保障效果越高。比如,A某投保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1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6000元:B某也投保了一份lO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了2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3000元。

5年后两人都出险了,那么B某投入的保障成本相对A某来说差不多少了一半。

其次,期缴保险可以追加附加险。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保障防范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在保额较高保障也较高的主险上,一般还有系列与主险责任形成互补的附加险种。但是,只有在投保主险且主险在缴费期内的情况下,才可以投保附加险。而采用趸缴方式购买主险,即使在主险的保障期内也不能再购买新的附加险。

另外,大多数保障类产品在保险责任设计中,还向投保者提供“豁免条款”——即当出现全残或某些约定的保险事故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免缴余下的各期保费,而且保障还可能继续有效。这样一来.选择较长的缴费期就更能够规避经济风险。对于购买少儿险来说,保费豁免条款就更具有优势。如果家长不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一、二、三级残疾或罹患重疾,保险公司将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最后,期缴保费可以改变保额或者追加保费。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经济实力的变化,调整自己的保险计划。

因此,选择二三十年的缴费期,每年用较少的投入,将可能因意外、疾病而发生的重大家庭经济损失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