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美元的利润
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则:追逐利润最大化!
世界上所有CEO的战略决策都是为了实践这一法则,实践追逐利润最大化!所以企业的一切决策、管理、模型、框架、细节、方案、创新、方法、步骤……必须服务于追逐利润最大化的选择。无论怎样对市场分析、环境评估,价值取向、竞争机制、产业优势如何选择……都必须紧紧围绕追逐利润最大化这个核心来进行。那么,现代市场经济的企业又如何实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呢?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芯片是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高科技产品。它是伴随着个人电脑诞生,以巴丁表面能级理论突破,从肖克和巴丁、格罗夫实验切割硅发明晶体管开始的。
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芯片已经广泛应用在微机、MP3、手机、VCD、DVD、生物芯片等众多高科技领域。然而,芯片和操作系统的制造技术核心几乎都控制在外国跨国公司手里。专利就成了跨国公司利润最大化的法宝。比如:中国出口一台DVD销售价是,32美元,交给跨国公司手里的专利费用是18美元,成本是13美元,中国企业只能赚取1美元的利润。一台销售价为79美元的国产MP3,跨国公司(外国)
专利费就是45美元,制造成本才32.5美元,中国企业获得利润仅仅是1.5美元。以销售DVD为例计算,18美元并不是生产者所得,用百分比表示,专利获得94.7%的利润,而中国生产厂家仅仅获得5.3%的利润。事实上,前者并不用直接参与生产,却一劳永逸地获得总造价的45%的利润,中国生产厂家获得的利润仅仅占专利拥有者的5.6%。而中国却承受廉价劳动力、大量能源消耗、巨大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付出的代价十分沉痛;这虽然没有战争掠夺那样血腥,但比战争掠夺更残酷、更刻骨。战争是人类原始掠夺的最高表现形式,它只能一次战争一次掠夺。可专利是一种(专利)几十年-一劳永逸(掠夺)获取专利费,随着其专利的改造更新,我们(发展中国家)将永远苦下去。所以我国虽然是世界上VCD、DVD、电视机第一生产大国,可每生产一台就得付给专利国利润94.7%的专利费,而且几十年一惯制。无法改变。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目前我们只处在跟踪、引进阶段,根本无法使用外国专利来追逐我国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如果不突破专利壁垒,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就永远成为了发达国家的打工仔。所以国家科技部徐冠华部长从内心发出呼吁并一针见血地指出:“长期以来,跨国公司通过抢注专利,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专利,设置了重重的专利壁垒。
如果我们仅仅跟踪国外的技术,很难在这种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专利;如果一味地在这种技术基础上发展产业,就会在专利问题上和跨国公司产生诸多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再多再好的成果,再接近国际水平,也很难形成新的产业。
我们要从观念上有一个改变,就是横下一条心,要创新、要跨越、要走在他人前面。”
现在市场有句顺口溜: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苦力!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制造大国,全球“中国制造”和专利壁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束缚与桎梏。我们如果不走出三流企业,如果不突破专利壁垒.走在他人前面,就无法摆脱“中国制造”的困境,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
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99%的企业没有申请自己的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弱势非常明显!这就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紧迫客观形势。我们只有注重原创,坚持原创第一,自主创新第一,才能实现原创引领自主创新潮流,原创统领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战略目标。
二、比尔·盖茨何能首富
近十几年来。比尔·盖茨始终处于世界首富的金榜题名之首,让人们感到惊奇。长期以来,人们很难理解:比尔·盖茨何能首富?
比尔·盖茨过人的聪明、睿智并不仅仅表现在他在个人电脑拓荒时代发现了DOS语言程序,而更重要的是他最早发现了软件程序最容易复制,复制应用十分简单的“天大”秘密与行业标准。
1975年比尔·盖茨把自己的BASIC语言程序,转让给了罗伯茨,很快“发烧友”就把BASIC语言程序的打孔纸带变换复制成磁盘,在“发烧友”俱乐部广泛复制流传。这样每一个“发烧友”无须交一美分就可以得到BASIC语言程序。
这使比尔·盖茨深感痛心,他终于在1976年2月发表了有别于他人的对反盗版的看法。我们把比尔·盖茨30年前刊登在“家醇俱乐部通讯”上的文章抄录一段(《致业余爱好者的******》)。比尔·盖茨说:
“我们把卖给业余爱好者的所收到的专利使用费的数额算下来,我们花在AitasirBasic语言上的时间,每小时只值2美元,为什么会这样呢?大多数业余爱好者想必明白,你们许多人用的都是偷来的软件。硬件非花钱去买不可,但软件却是大家都可分享的。有谁去问研究出这些成果的人有没有得到报酬呢?”
3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众多的评论家把比尔·盖茨恒持世界首富的原因,认作是微软以最大限度的垄断和霸道,使比尔·盖茨走上世界首富的金字塔峰颠时,这未免有些不公允!事实上,20多年前,微软成立之初的办公室只是租来的平房,连屋内仅有的沙发还是借来的。微软又怎样去垄断IBM和强霸其他企业呢?
还是让我们看一看微软走向辉煌最重要的支点选择在了什么地方吧!
其一,比尔·盖茨没出道就确立了未来微软反盗版的战略决策。这有比尔·盖茨的反盗版宣言为证,它构成了追逐企业利润最大化,微软未来发展无限空间的“专利壁垒”。
其二,在把反盗版宣言付诸实施的过程中,比尔·盖茨希望并通过法律手段一劳永逸地把“专利壁垒”固定在微软的企业灵魂之中。
请看比尔·盖茨的运作:1980年11月微软和IBM签定的“西洋棋”合同就已经注人了《致业余爱好者的******》的企业灵魂。这在1985年6月13日IBM和微软联合开发S/2操作系统的协议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当时的世界电脑龙头老大,允许微软向其他电脑厂商以收取OS/2的使用费为前题,以此条件保证IBM可在自己生产的电脑上随意安装(不付分文)OS/2操作系统——这一条款就注入了比尔.盖茨长年成为世界首富的根底。也就是说,在人类产业革命的历史上,第一次一诞生就揭开了一个拥有专利的企业以收取许可费的模式运营,并登上了未来知识革命和产业革命霸权的宝座。这样微软利用IBM的霸主影响,在短短的3—4年内就使兼容机市场达到80%以上的份额,微软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赢利20多亿美元。
这里,在市场经济中我们能找到多少微软的霸权呢?
也许有人把微软的:MS—DOS认作是对基尔代尔的巧取豪夺,认为是比尔·盖茨选中了西雅图电脑产品公司蒂姆.帕特森搞的“快手和下流”的操作系统,连人带公司的兼并后的改装品牌,是在基尔代尔老板原创的CP/M8086上做出修改和简化的产品。然而,单有好的产品,没有知识产权意识并将专利转化为金钱的能力,比尔·盖茨又如何能脱颖而出呢?
事实上收取OS/2的使用许可费,这在当时的IBM霸主是不屑一顾的(这是IBM最大的失误)。当时IBM的掌门人洛伊为什么没有比尔·盖茨的知识产权意识呢?洛伊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授于微软的这种特许权利竞成为微软22年来最主要的永远无法终止的金钱来源。今天,当中国大大小小的企业倍受专利壁垒之苦的时候,微软靠着自己的专利已经登上了世界计算机产业王国的“教皇”宝座。
支点在微软和英特尔知识产权经营模式中,为20世纪美国政府一举扭转了二战后美国经济出现的危机和衰退,使美国一举跃居世界知识经济的霸主地位。这里比尔·盖茨和格罗夫功不可没。所以2005年6月美国商务部长和吴仪副总理谈判时,仍然强调的是保护知识产权!这与其说是堂而皇之的保护知识产权,倒不如说是保护专利壁垒,以保证金钱源源不断地流向美利坚!
当一个企业,以一种原创技术原型形成专利经济体系,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的时候,就好比一场战争使战败者签下永久朝奉的不平等条约一样,可以几十年坐享其成。这就是专利的本质,对此我们的企业有高度的认识吗?显然,专利壁垒的形成必须有一个支点,一个支点产生的原创技术原型——因为发现了支点,就发现了原创——对这一点我们的企业认识得就十分模糊了。事实上,专利壁垒这和资产阶级早期用强盗行为和战争手段掠夺,进行原始积累是完全相同的。然而,专利敛财的本质比战争更残酷,只是用知识产权的溢美之词,进行着不派兵人境的跨国掠夺。
这就是年年困扰我们的专利壁垒!
这就是比尔。盖茨:之所以能长期跃居世界首富的根源!
三、从D·洛克菲勒到比尔·盖茨
比尔.盖茨发自内心地坦露过自己隐秘的胸襟。他说:“我心目中的英雄只有一个,那就是洛克菲勒。”
美国的经济史上没有D·洛克菲勒,就没有美国经济的发达;美国的经济史上没有D·洛克菲勒,就没有今天的比尔·盖茨。如果这一推理成立的话,那么比尔.盖茨心目中惟一的英雄是D·洛克菲勒,就绝非偶然,更不是历史的巧合,而应该是历史的必然!
有些历史学家把D·洛克菲勒视为“大章鱼”;把D.洛克菲勒的成功完全说成是“大章鱼”的噬血残忍无度;甚至是为了一美分,可杀人不睁眼的魔王。用卡内基的话说,“他像刽子手一样凶狠,在他的生意中,他不愿意让自己的每一分钱落入别人的腰包。”
公允地说,谁愿意让自己的一分钱落人别人的腰包呢?
这是人的本性、本能!
公允地说,当一个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时候,历史上对任何一个成功者的记载都是血腥的。我们不会忘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沾满双手的血和D·洛克菲勒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事实上,D·洛克菲勒真正成功的秘诀是他对科学技术(专利)有着独到而过人的超前意识与应用能力。正因为如此,D·洛克菲勒本人才敢于说:“即使你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剥得精光,一个子儿也不剩然后把我扔在撒哈拉沙漠的中心地带,但只要有两件东西——给我一点时间,并让一支商队从我身边路过,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百万富翁……”
历史不会忘记D·洛克菲勒家族对美国经济拓展进程的影响有多大。他创造了辛迪加、卡特尔和托拉斯式最有活力的企业组织;和摩根集体、福特T型车流水线、卡内基钢铁企业一起,把美国推上了世界经济浪潮的潮头时,人们不应该忘记知识经济概念的实践,最早起源于D·洛克菲勒美孚托拉斯早期创业史的字里行问。
19世纪70—80年代,当美国宾州油田开发殆尽,开始向俄亥俄州转移的时刻,高含硫的莱马石油被科学家匆忙做出的结论给扼杀了。当时的提炼技术确实无法摆脱高含硫量的难题,连D·洛克菲勒的合伙人亚吉波都说,如果能从莱马石油炼出高品质的油的话,他将把生产出来的油全部吞进肚子。
这是经济问题,但却表现在技术发明支点上!
对此,D·洛克菲勒却胸有成竹。他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300万美金,暗地里寻找着昔日的安德鲁斯。终于,他找到了一位叫赫尔曼·弗拉希的德国移民化学家。他让弗拉希不用考虑经费去研究莱马石油脱硫的难题。于是,弗拉希就一头扎进了实验室。虽然进展缓慢令弗拉希忧心忡忡,然而,D·洛克菲勒对莱马石油在三年内价格每桶跌到不足二角钱,却暗暗高兴。到1888年初,人们纷纷抛出莱马油田股票时,D·洛克菲勒却胸有成竹地令全部吃进。就在这一年底,弗拉希的研究终于成功了,他找到了完善处理含硫量过高的莱马石油的脱硫法,并取得了专利——被命名为弗拉希脱硫法。
仅此项技术发明就使莱马油田股价暴涨了十几倍,D·洛克菲勒仅用从股票大赚的资金,迅速在莱马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炼油厂,并在离芝加哥17英里处建起了印第安纳美孚石油公司。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多少“大章鱼”的凶残与血腥呢?这里没有一点血腥和凶残,有的是技术支点的应用和技术支点原型的再一次延伸(从安德鲁斯到弗拉希脱硫法)。
莱马油田股价降到一角多钱并不是D·洛克菲勒“大章鱼”
所为:从亚吉波的失误能看出D·洛克菲勒对技术发明的独钟和应用专利争夺市场、进行垄断的得心应手。这一点和20世纪80年代的比尔·盖茨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正是一脉相承吗?
事实上D·洛克菲勒第一次度过危机同样是依赖于安德鲁斯的技术支点。1863年英国化学家安德鲁斯加人到克拉克一洛克菲勒公司,是洛克菲勒企业的第一个大转折。它预示着技术支点(核心技术原型)形成的股份在世界托拉斯建成之前,已经成为美国垄断企业最突出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