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卫年鉴(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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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经济管理(5)

【电子化评标】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发布信息、网上评标定标、网上答疑等方式,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电子化,运用计算机对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提高评标效率和评标质量。通过开展电子化远程评标,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已有 32个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电子化方式成功评标定标。建立投标企业资格后审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招投标信息透明度,降低报名环节门槛,凡愿意参加项目招投标的企业,无条件报名,减少人为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扩大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适用范围,凡是能够用语音通知系统抽取评标专家的项目全部应用电脑抽取评标专家,减少人为干扰,已通过语音通知系统抽取评标专家3185人次。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企业信誉库。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清退机制,促进招投标工作良性运行。

(张 楠)

【提高交易透明度】 投资80多万元建设开通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交易场所软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对网上信息发布系统、触摸屏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开标区及评标区视频动态监控系统等进行整合,完善音频视频监控系统、指纹识别、综合招投标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和答疑系统、评标专家自动抽取系统等设施,加强现场巡视跟踪,确保专家在封闭评标区内独立公正完成评标工作。对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上传、资格预审、抽取评标专家、递送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公示中标候选人等重要环节网上运用服务管理系统做好跟踪服务,确保交易活动公平、公正、规范运行。对进场交易的所有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参加标前答疑会、资格审查和开评标现场会等,对开标、评标、定标、拍卖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杜绝暗箱操作。为确保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如期履行,组织有采购单位、监察、审计、政府采购办公室、部分专家、供货商参加的项目验收小组,对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从而加强采购项目的后期管理。

(张 楠)

【队伍建设】 2013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努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市学习交流,派人参加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的赴外地学习等活动,鼓励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升级进修,组织参加全国一级采购师培训考试,有6人获得全国一级采购师资格。按照勤政廉政的要求,教育和督促干部职工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律,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承诺服务制,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建立中心内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廉洁从业“十不准”制度、中心工作例会制度和项目负责制。建立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责任体系,做到每一件质疑、投诉都有交代、有落实。成立党组、党支部及工会组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活动,组织“讲奉献、比贡献,我为中心增光彩”演讲、赴延安参加红色教育等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张 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况】 2013年,按总体事故统计,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14起,死亡60人(其中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人),伤207人,直接经济损失672.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9%,死亡人数下降10.4%,受伤人数下降5.5%,经济损失下降22.2%。按自治区考核指标统计,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人,冶金行业4人,旅游景区2人,化工行业4人,建筑施工1人,非煤矿山1人。死亡人数占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36人的91.7%。其中,沙坡头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15起,死亡28人(其中非生产经营交通事故死亡12人),受伤85人,经济损失45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4%,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23.4%,经济损失上升0.9%。按考核指标统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6人,占下达指标15人的106%,超出指标1人。中宁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6起,死亡17人(其中非生产经营交通事故死亡6人),受伤90人,经济损失197.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21.6%;受伤人数上升15.4%;经济损失下降44.2%。按考核指标统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1人,占下达指标13人的84.6%,控制在指标进度以内。海原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3起,死亡15人(其中非生产经营交通事故死亡9人),受伤32人,经济损失17.5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7.4%,死亡人数下降6.3%,受伤人数上升6.7%,经济损失下降69.2%。按考核指标统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人,占下达指标8人的75%。全市没有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杜绝了重特大事故。

(冯玉彦)

【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剧毒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市政建设、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7轮次安全大检查。道路交通方面,开展拒绝“中国式过马路”、夏季夜间酒驾、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农用车和三轮汽车非法载人、疲劳驾驶等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8515起,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首次实现四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4%、2.5%和22.9%。对3家生产及扩能改造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排除隐患16条。加强对14家关停煤矿的巡查,杜绝偷采盗采现象的发生。认真吸取吉林省德惠市“6·3”火灾等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涉氨企业专项整治,排查隐患126条。开展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和城市地下管网专项整治,排查输气输油管道1025千米,依照国家新颁布的GBT50811-2012燃气系统安全运行评价标准对城市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评估。加强水上运输企业、渡口、旅游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4家企业投入资金140万元,安装电子监控。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排除隐患352条,查处非法施工行为7起。加强特种设备管理,检查使用单位110家次,检查设备585台(只)。强化防汛排查整治,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排除隐患95处。全市煤矿、消防、农机、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市政建设等行业领域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006起,其中非煤矿山124起,消防510起,建筑施工163起,危险化学品60起。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20余起,查缴非法烟花爆竹1万余件,取缔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点4处。临时查封各类消防单位44家,“三停”单位34家,罚款115.58万元,行政拘留27人。集中销毁雷管662枚、炸药4公斤。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对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53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42家,完成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18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28家、3800人。

(冯玉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启动实施公众安全教育工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企业、广场播放《安监局长》23场次,演出《平安是福》大型话剧16场。广泛开展“生命安全通道体验”活动,受教育群众达2万多人。发放《撑起生命之伞》安全知识读本4.3万册、宣传画册1.5万份。举办企业三项人员培训班45期,培训人员3219人次,其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700人次。播放夏季行车交通安全提示等宣传标语14800余条,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教育活动36场次。充分利用社会单位、消防橱窗和户外LED显示屏、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媒介,刊发消防公益广告、标语1万余条。公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冯玉彦)

【监管方式创新】 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在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在线视频监控的基础上,中宁、海原县相继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对两县一区153家生产经营单位850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了远程监控与现场检查的双重监管,企业“三违”现象明显减少,被自治区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创新成果三等奖。建立中卫市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聘请涵盖全市化工工艺、电气自动化、电气仪表等13个领域的30位专家,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为企业排忧解难。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缴制度,收缴风险抵押金27家422万元。建设地下工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规划部门对沙坡头区2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工程管线进行普查,为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开发利用和日常管理奠定基础。

(冯玉彦)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两个限期”“两个一个不落”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中卫市事故隐患排查排除工作规则》,对各部门工作职责、隐患排查排除时限、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规定,使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共排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4965处。建立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亲临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管副市长定期督导检查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修定完善《中卫市安全生产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中卫市安全生产季度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其进行督查督办考核,并在《中卫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开通报。出台《中卫市安全生产领域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办法》。依法依规从严按处罚上线对上年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处理责任人27人,其中拘留5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行政处分9人,诫勉谈话4人,收缴罚款123.6万元。

(冯玉彦)

质量技术监督

【概况】 2013年,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围绕食品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狠抓行政执法、质量、计量、食品、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检定测试、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等工作。全市共有工业生产企业222家,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47家,获得宁夏名牌企业共计20家21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1家1个产品,有机动车监督检验机构4家;有153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38张,有752家小作坊,获得准许生产证683家;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449家,在用锅炉324台,在用电梯609部,在用起重设备746台,在用压力容器1032台件,场内机动车217台,游乐设施共25台,客运索道1条。全市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4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7个,制定地方标准11项,地方规范12项,采用国际标准企业有82家,自愿性认证企业75家,强制性认证企业1家,检查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54家;年平均检验各类样品380批(次);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0097台(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5787个。

(陈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