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 以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项治理、规范行政审批、群众评议机关干部作风、领导干部下基层、“321”定点帮扶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强化服务理念,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依法行政行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协议书》等,着力构建以村(居)两委负总责、计划生育协会当骨干、中心户长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四位一体”村民自治工作机制,为在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搭建服务平台。实施“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划生育工作模式,深化延伸“阳光计划生育”行动内涵,为推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打造具有中卫特色的法治计划生育、阳光计划生育、和谐计划生育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至2013年年底,全市组建诚信计划生育小组5685个,签订诚信计划生育协议9.96万份,已婚育龄妇女参与率达83%以上,广大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蔡怀明)
【推动人口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上台阶】 开展重大问题专题调研,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以市政府监督指导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了孕情监控措施落实、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专项督查、现场办公活动,促使县、区作出承诺,强化措施,快速推进工作。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成绩,兑现奖罚,并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层层签订“五定”责任书;开展了自发移民计划生育、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多项专题调研,为制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目标措施提供了依据。完善了年度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部门(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考核评估细则,落实了平时检查、年中督查、年底评估的计划生育“党政线”“计生线”和“部门线”考核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人口发展战略、统筹解决人口计划生育问题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蔡怀明)
【获得十项荣誉称号】 中卫市获得:全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二等奖;沙坡头区获得:全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二等奖、全区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计信息化奖、全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奖。市人口计生局获得:2013年度《中国人口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人口计生宣传品三等奖;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中卫市第三届元宵节花灯展三等奖;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协作奖。(蔡怀明)
民族宗教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印发《关于2013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制定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明确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从六个方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1.坚持服务大局,落实民族政策。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2.部署创建工作,加强教育督查。深入两县一区走访调研,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3.密切联系实际,突出创建特色。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法,使创建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4.注重整体推进,做到“三个结合”。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5.加强典型培树,推动引领示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6.增强阵地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更多的宣传阵地、传播渠道成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力量,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徐华山)
【开展“七个一”宣传】 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确定的“讲团结、促和谐、保稳定、谋发展”主题,开展“七个一”宣传活动。1.开设“民族团结月”媒体宣传专题。在中卫电视台和《中卫日报》分别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专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2.举办乡(镇)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和运用民族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水平。组织乡镇民族宗教干部观摩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3.举办民族团结友谊篮球赛,组织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康镇及中宁县大战场镇等生态移民点的移民群众参加,加强了各民族间的团结和交流。4.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户外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民族大团结宣传册、《宗教事务条例》《宁夏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约4万余份,在广场、街道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进行发放。5.举办“民族团结”专场文艺晚会及首届“民族团结月”广场舞大赛。6.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负责人、模范人物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等50余人进行座谈。7. 举办民族政策专题讲座。邀请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的李自然教授围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国当前的民族工作形势和问题,为全市28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徐华山)
【争取项目资金】 2013年,中卫市上报的22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全部获批,共争取到资金560万元,项目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沙村移民特色村寨“农家乐”建设、民族用品企业技改、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养殖场建设等方面。(徐华山)
【清真食品管理】
1.加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餐饮企业举办培训班3期150人次。2.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对申请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准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依照《条例》规定及时变更、补办、新办准营证和清真标牌,核发清真准营证16家,办证率达到96%以上。3.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3次,累计检查清真食品经营单位18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家,对流动摊贩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个体户进行集中整治,发放《清真食品摊贩公示卡》50份,净化清真食品经营市场,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徐华山)
【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端正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市县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及部分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责任。把创建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教育实践等活动相结合,努力使宗教教职人员品德上得以端正,教风上得以好转,仪态上得以端庄,戒律上得以持守。出台宗教团体考核制度。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培训学习、维护稳定、工作落实、服务社会六个方面定任务、定标准、定分值、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实行年度工作量化考核。通过在******教界开展“卧尔兹”演讲比赛,在道教界开展“讲经布道”活动,在基督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讨论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的教育引导。各宗教针对教职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易被非法传教组织拉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根据各宗教团体工作量,将各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按照标准对已创建的进行复查巩固,对新创建的进行检查验收,使各宗教场所管理更加规范,各宗教之间更加和顺。全市70%以上的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按八条标准达标。推荐全国表彰的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个。推荐自治区表彰的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7个,先进个人17个。宗教场所银行专户率达到40%。(徐华山)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1.印发《******报告》宣传册1000册,发放《民族团结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各300册,《宗教政策法规》三本书1500册,为宗教教职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学习材料。2.市、县、乡三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期,培训40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由80多名宗教干部参加的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班,在海原县举办由150余名宗教干部和******教界人士参加的培训班,提高宗教干部和宗教人士的宗教政策法规知识。3.制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展板、墙体标语等312条(块)。先后2次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相互观摩学习。(徐华山)
【开展“制度落实提升年”活动】 1.建立宗教部门、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联系制度,形成“3311”的联系模式,即每个领导干部联系3名宗教界代表人士,3处宗教活动场所,1个乡镇,1个移民村。市局机关、伊协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和移民村各7个,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各21处(人);海原县20个乡镇(管委会)以及县局机关16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334处(人)。建立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形成了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全市化解宗教界各类矛盾纠纷12起。2.抓好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宗教人士聘任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申报审批制度、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提高宗教干部、宗教人士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3.对宗教教职人员严格登记备案。 (徐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