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多数人死于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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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斯坦威(1)

神秘的咒语

人面蛾飞进黄金瓶,第一天会笑,第二天会哭,第三天不停叹气,第四天以后它就开始吃自己,先吃翅膀,再吃触须,然后是身体和脑袋,直到有一天,它把自己吃光了。

这是个寓言,你知道。

世上最贵重的东西不是那颗价值五亿美元的“千禧年之星”,而是一条名叫斯特巴里的狗,这条狗会屙钻石,每一颗都有千禧年之星那么大。但前提是,它必须吃掉自己的主人才能屙得出来。

当人们结队走过二十一世纪,谁会成为斯特巴里的主人?

“猜个谜语吧,”那个人说,“一个看不见,一个不相见,一个睡了千年,一个死在出生以前。”

“那是什么?”

戏唱完了,美女塌腰低眉,怏怏回国,临走前说合作不成功,真是遗憾,“哎呀,简直就是……”其实我更遗憾,白白跟她周旋了十几个小时,除了在腰上摸了两把,什么都没捞到,本来还以为能来那么一下呢。连道具都得一一缴回:百达翡丽名表、绣有我名字缩写的衬衫,还有一双已经穿臭了的袜子,我重新穿上地摊货,蹬起温州鞋,感觉就像扒了一层皮。

老庄周这个坏蛋打过一个阴险的比方,说人和蝴蝶是一回事,只要蜕下那层壳,你就可以飞啊飞上天。我蜕下一层,却发现外面是一层更厚的,连头都钻不出去,更别说跟花儿亲嘴了。

坚壁重重,我是一只心怀恶意的蛹,渐老渐死在蝶影翩翩的梦里。

据说蝴蝶只有七天的寿命,每一只蝴蝶都是短命鬼。不过云上一日,泥涂百年,七天也够长的了。创造世界也不过花了七天,那家伙还旷了一天工。

“那就是著名的高昌古国妖灯之谜,世界上最神秘的十大咒语之首,据说谜底是一个惊人的宝藏。”他似笑非笑地说,“那盏灯在地下埋了几千年,一八〇五年瑞典人埃文斯在沙漠里挖到了它,当天就死了。此后六十年间这盏灯多次易手,共换了十四位主人,每一位都死得不明不白。有的死于惊马,有的死于火灾,有的死在刺客刀下。印度有个土邦主叫辛格,他拿到灯后只活了十二分钟,一条大蟒活活缠死了他,那条蟒是他从小养大的,一向性格驯良。不过最奇怪的还是海盗卡尔文之死。”

“卡尔文横行海上十七年,一生劫掠商船无数,欧洲各国都出重金缉拿他,一只右手就值五十万法郎,不过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脱。一八六四年四月,他在北大西洋劫掠了当时最大的商船,英国的弗吉尼亚号,在船舱底层发现了这盏灯。”

“卡尔文不光武勇过人,而且渊博多智,本身也是个历史学家。他知晓这盏灯的一切细节,还把它们详详细细地写在一本书里,这本书就叫《妖灯之谜》。根据他的记载,这盏灯可以放七根灯芯,但不管灯芯多长,灯油多满,每根灯芯都只能燃烧九分钟。还有,灯的鼓腹上有一个女人头像,白天闭着眼,一到晚上七点就会睁开。卡尔文拿到这盏灯后,一个月里体重减轻了三十多磅,他养了两条狗,一条皮毛脱尽,另一条无疾而死。但那个谜还是没有解开。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国覆灭的那一天,卡尔文把海盗们召集到身边,对他们说: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当这个女人再次睁眼,我就一定会死。海盗们议论纷纷,他接着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这盏灯是我的,死后一定要埋进我的坟墓。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卡尔文洗了澡,找人给他理了发、修了面,换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带西班牙国徽的海军制服,然后点亮了那盏灯,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他的情妇,绰号锡兰公主的华裔姑娘张莎丽一直陪着他,听见他喃喃自语,声音完全异于平时,又温和又慈悲:‘看不见,看不见……听不到,听不到……我不说,我不说……’到六点五十九分,卡尔文睁着眼,微笑着问张莎丽:你还好吗?张莎丽说还好,他点点头,说那就这样吧,我死了。说完闭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几乎就在同时,灯上的女人豁然睁眼,据说眼里还有两滴眼泪。”

“这么神啊。”

“还有更神的,这十四位死者,从埃文斯到海盗卡尔文,每一位死时都握着一样东西,一片纸,一根火柴,一朵干花……卡尔文握着他军服上的一个纽扣,印度土邦主握着一片扁扁圆圆的东西,非金非木,非铁非石,谁都不认识,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有个叫罗易的女作家牵强附会,说那就是中国的龙鳞。”

“这又是为什么?”

他摇摇头,似乎在说“我也不知道”,继续往下说:“一九〇三年,盗墓人弗雷泽在卡尔文的墓里挖到了这盏灯,把它辗转带到伯尔尼,卖给了瑞士联邦专利局的一个技术员,卖价四千二百瑞士法郎,这是技术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技术员是犹太人,当年只有二十四岁,他买下这盏灯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终于猜出了这个谜的一部分。他不大会说话,就把谜底写成了一篇论文,足足写了十九页纸,题目叫做《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里面提到一个公式,人们为了方便,一般把这个公式叫做相对论。”

“爱因斯坦!”我惊叫起来。

“对,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他死于一九五五年,死后这盏灯也神秘地失踪了,直到一年前。”

杀人妖灯

他站起来关了灯,屋里一片漆黑,窗外风声呼啸,海浪啪啪拍击着万丈崖岸,显得这夜更加深阔辽远。他走进内室,在里面哗啦哗啦地翻腾了一会儿,然后火焰一闪,在跳跳的、昏红幽暗的光影里,他满面狞笑,捧着一盏灯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那盏灯?”

他笑得越发邪恶,双手前伸:“送给你,高昌古国的杀人妖灯。”

“我不要。”

“这灯是纯金的,重八百九十克,云纹风翳,雕饰华美,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灯眼是两颗十五克拉的鸽血红宝石,灯座是……”

“那我也不要!”

他看着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针一样死死地瞪着我。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个游戏,贝奇行宫、六翼天使、杀人妖灯,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经渐渐地了解了游戏规则。

“这故事是假的,对吧?这世上根本没什么杀人妖灯,对吧?”我挑衅地与他对视着,像一头瞪羚瞪着另一头瞪羚,“但这红宝石是真的,对吧?纯金也是真的,对吧?这灯至少也得值几十万,对吧?我不要。”

他的表情瞬息万变,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又闭上,过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说得好,这局你赢了。”

打铁要趁锤子硬,我嬉笑着问:“赢了有什么奖励没有?”

他想了半天,也跟着笑起来:“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这个气啊,跟着他走下楼梯,走过长廊,失望得脸都绿了。走过琴房门口,他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勃拉姆斯用过的斯坦威钢琴上按响了几个音符,骚骚咪咪发骚什么的,然后头也不回地说:“巴赫的《死亡赋格》。”我还在想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轻轻走进内室,在里面叫我:“进来吧,看看这个一切开始的地方。”

那屋子寒酸至极:水渍斑斑的墙、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剥落的桌子,一张歪斜摇晃的床。他盘腿坐在床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钟,慢慢地开了口:

“贝奇行宫占地四十八亩,造价一亿六千万英镑,每个房间都极尽奢华,光你住的那间就足够买下一栋别墅。我管理了四年,没碰过海参鲍鱼,也没碰过名酒名茶,至于睡,”他拍拍身下的床,那床吱嘎响了一声,“我每天都睡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这张床,这把椅子,还有这个塑料盆,洗头用它,洗脚也用它。不过那时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这辈子没结过婚,以后也不会结。”

“她怎么了?”

他不理我,仰面看着天花板,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上面有一片淡黄的水渍,蜿蜒浅淡,像云彩,也像人头,边上还停着两只苍蝇。

“都是假的,水渍是画上去的,苍蝇也是画上去的,”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要一模一样多么难啊,请了多少画家,费了多少颜料,花了一百多万,也只能搞到这个样子。原来的苍蝇会飞,会嗡嗡叫,现在的……”

痛苦的记忆

“她比我大一岁,小时候我管她叫姐姐,总跟她一起玩,那时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是跳房子、过家家什么的,她开始总让着我,后来有一次她问我:你长大了干什么?我说要娶你当老婆,她还打了我一顿。”

“我还记得,有一年她去外地探亲,她妈开玩笑,说要把她带到外地卖了,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我那年还不到六岁,就信了,跟着她们哇哇大哭,嘴里只会说两个字:不卖!不卖!不卖!不卖……哭了足有一里地,她妈没办法了,说傻孩子,骗你的,哪能卖呢?不卖,留着给你当老婆!”

“说起来这都是笑话,不过从那时起我就认定她了,别人经常拿这个取笑我们,她脸皮薄,背地里总是警告我,不许我再说她是我老婆,否则就要揍我,我那时候还打不过她,但不管别人怎么笑话,她下手怎么狠,我都没改过口。”

“后来就上学了,小学一个班,初中也在一个班,走到哪里,那个笑话就跟到哪里。因为这个,她越来越恨我,从来不跟我说话,见面就呸的一声。有一次考试她坐在我前面,几道大题都答不上来,我当时也没顾上自己,在白纸上急急忙忙做了一遍,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摸摸地递给她。没想到她马上就站了起来,说报告老师,他作弊!为这事我还背了个处分。”

“有一年暑假,我舅舅送了我一套动物橡皮,一共六块,有小兔子、小鸡、小鱼……红红绿绿的,还带香味儿。我特别喜欢,一直不舍得用,天天都拿出来看一遍。开学那天我去得特别早,偷偷地把它们放在她的课桌里。她一来就发现了,气哼哼地从后排走到最前面,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那六块橡皮狠狠摔到我面前,还骂我:不要脸!”

“她就是这么残忍。拿石头砸我,拿树枝抽我,拿玻璃扎我。有一年春游,她一把就把我推进了湖里,要不是老师跑得快,我肯定就淹死了,水那么冷……”

“高中以后我们就分开了,那时候社会上特别乱,我天天放学以后都去等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路尾随到家。她同学总笑话她,一看见就说:某某某,你男人在外面等你呢。她这时倒是打不过我了,所以就找人来打我。找的是附近打架最厉害的小混混,第一天我挨了四拳,第二天我捅了他十四刀,是那种电工用的三棱刮刀,这种刀捅上就是一个三角口子,缝都没法缝。要不是冬天穿得厚,他肯定要死在当场。”

“那年我十六岁,已经有了杀人之心。后来东南亚有个相士给我相面,说我命系千军,可惜生在了太平年代。他说的就是这杀人之心。你知道吧?”他轻轻扫我一眼,表情不怒自威,“只要你有杀人之心,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得到。”

“就在那年元旦,她参加了一场文艺汇演,是一段独舞节目,每天都排练到很晚。我天天都在那儿等她,有次一直等到九点多也没看见人影,想她大概是已经走了。我回家吃了饭,做了一会儿作业,心里始终不踏实,又推着自行车走出家门,我妈问我干什么去,我撒了个谎,说去借参考书。走过电影院门口时,听见旁边一个胡同里吵吵嚷嚷的,我几下蹬过去,看见几个小痞子正在撕扯她的衣服,她蜷缩在那里直哆嗦,吓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扔下自行车就冲了上去。”

“我发育得晚,那时大概就一米六多一点,又瘦又小,不过我从小就有股狠劲,也不叫也不喊,就是不停地踢、打、抓、挠,打倒了爬起来,再打倒再爬起来,再打倒再爬起来……最后一头都是血,手脚也挥不动了,还是不停地踢、打、抓、挠,那几个小痞子大概被我吓着了,越打越气馁,越打力气越小,最后给了我几下,一溜烟跑远了。我累坏了,坐在地上直喘粗气,这时她整好衣服走过来,上上下下看了我半天,我还以为她会过来扶我,没想到她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这是六年来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她还说:我宁可被人轮奸,也不想看你一眼!”

“她就是这么残忍,可又是这么好看。她们演出那天我去看了,看完后在心里发了一个誓,”他看着我,语气始终平平淡淡的,“我想,这辈子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搞到手,不能明媒正娶,就跟她搞破鞋;活着得不到她的人,死了也要奸她的尸。”

“她后来对我说,被一个人如此强烈地爱过,是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事。其实……还是从头说吧。大学期间她交过三个男朋友,前两个很快就分手了,第三个……”

我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不对,这一夜是从一个谜语开始的,他编得活灵活现,卡尔文、爱因斯坦……什么都有,却唯独没有谜底,他到底什么意思?

“第三个是高干子弟,局长的儿子,后来又是市委书记的儿子,她这次是动了真情了,所有的小心眼儿都收了起来,帮他打饭,帮他洗衣服,怀了三次孕。”

“三次打胎都是我陪着去的,也是我掏的钱,第一次十六块,第二次二十四,第三次因为太大了,要输血,我撒了个谎,说我妈死了,要回家奔丧,把全宿舍的钱都骗光了。这钱是后来才还的,借我十块的,我还一百万;借我五十的,我还一千万;一分没借光表示同情的,我还了他一套房子。”

“第三次刚打完胎,那个高干子弟就另找了一个。我把他叫到操场上,他带了十几个人,我这边就只有我自己。他说:你要我就送给你,反正我也玩腻了,他妈的,打胎打得松松垮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