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多数人死于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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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艾乐森

贝奇行宫

二十一世纪跟以前毕竟不同。以前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二十一世纪比较公平,抢三百元判十年,抢三个亿当贵族;以前的贵族喜欢填填词作作诗,双休日骑着马冲撞包子铺,二十一世纪的贵族不那么无聊,他们要么开宝马撞大葱,要么自己出钱拍电影,在里面扮演超人;以前的超人要穿兜裆紧身裤,还要会飞,二十一世纪的超人不用勒那么紧,只要会做生意就行;以前做生意的地位很低,潘驴邓小闲,工农兵学商,座次还在驴和臭老九之后,二十一世纪做生意的比较酷,按报纸上的说法,都是高尚人士;以前人们说“高尚”,指的是不偷汉、不骂娘、扶瞎子过马路什么的,二十一世纪也说“高尚”,不过一般指的都是偷税和贪污,偷得越多,贪得越大,“高尚”得就越厉害;以前“贪污”啊、“奢侈”啊、“腐败”啊,都是坏词儿,等到了二十一世纪,咳,谁他妈不想奢侈,谁他妈不想腐败呢。

这些日子我一直待在贝奇行宫,逗过纯一郎,骑过海明威,掐过贝多芬的脖子,身边总是围着几十号人,个个斯文有礼,说话慢声细气的,态度低眉顺眼的,除了没净身,其他无可挑剔。

每到晚餐时分,行宫上下热闹非凡,传膳的、布台的、送菜的,像蝴蝶一样穿梭往来,我坐的是明朝万历年间的黄花梨直棂玫瑰椅,每枨每板都带着珍贵的小鬼脸,一共有几十个,一个鬼脸至少值个三五万。每一顿都有几十种酒,几十道菜,一样夹一筷子也就饱了,剩下的都拿去喂狗,狗不吃才轮到我的仆人。重金聘请的钢琴师每弹完一曲,照例对我鞠个躬,我心情好的时候点点头,心情不好就装没看见。有一天上了一道冰糖燕窝煨熊掌,正确吃法是划开酥皮,用藤勺掏着吃,因为藤勺清苦,可以袪除熊掌的野膻厚腻,我不得要领,拿筷子搅了两下,搅得一塌糊涂,忍不住发了句牢骚,说这菜不好,怎么弄得跟泥似的?后来才知道熊掌这东西炖烂很难,熬成胶倒容易,结果当天就开掉了六名厨师。有时候吃着吃着,我就会有一种恍惚之感,想当皇帝也不过如此吧?

当皇帝也不过如此。我是说,等你真的当上了皇帝,感觉也挺无聊的。这无聊往大里讲,是一种非理性的空虚感,这词儿我表哥以前老爱说,其实就是闲得慌;往小里讲,真是放个屁都会引起浩叹,他妈的伊于胡底啊。最开始我的兴趣在吃,燕窝、鲨翅、驼峰、豹胎……还有猩唇,我估计世上没几个人见过这东西,不仅是嘴唇,而是整张猩猩脸,有额头,有下巴,有鼻子有眼,扁扁厚厚的,足有一斤重,脸上的毛褪得精光,看上去居然有点像我表哥。这东西我吃了整整两天,一天用鲍鱼敷蒸,把猩唇片成硬币大小的薄片,逐个贴在南非网鲍的表面,加上甜樱桃、鲜莲子、玫瑰露,蒸熟后鲍鱼弃去不用,只吃那吸足了鲜味的猩唇片,感觉鲜甜香韧,只是有点腥;所以第二天换了做法,把那两片嘴唇切得细细的,用上好的云南普洱泡了一整天,这茶有一百六十多个陈年,一九九七年在伦敦卖到几千英镑一斤,泡出茶的酽香后,加上鸡跖、菱角、鲜笋、香椿芽,鸡跖就是鸡爪中心那点绿豆大小的肉筋,古书有“狐腋非一皮能温,鸡跖必数千乃饱”的话,炒出来黄黄绿绿的,十分美观,我吃了两口,突然想起了我表哥:如果把他的脸剥下来炒上一盘,吃起来会是什么感觉?

《花花公子》的创始人海夫纳说:“没什么比结婚更耽误性生活了。”要我说,没什么比山珍海味更倒胃口了。什么山八珍、海八珍、飞天入地八珍,听着跟花儿似的,真吃到嘴里,也不过就是个玩意儿。就说驼峰吧,肥得跟猪奶子似的;鱼翅就是粉丝它二大爷,爷俩一个味儿;最让我想不通的是鲸鱼鞭,那东西又苦又骚,还有股汗脚味,说句那个点的话,就跟炒牛B没什么区别,居然也能称作是珍馐美食,估计这有钱人的脑子是让蛆给拱了。说出来没人信,我现在经常想的竟然是我女朋友做的蒜蓉菠菜,放点盐,放点油,看在眼里绿绿的,咬在嘴里脆脆的,我以前每次都能吃上两大碗米饭,可现在,唉。

吃腻了,我就开始玩,贝奇行宫里除了没有女人,其他应有尽有,我打了几天保龄球,从八十分打到一百八十分,把手指甲弄劈了,最后发现还是躺在球道上睡觉更有意思;骑过两天马,屁股都磨破了,马仆在旁边笑着安慰我,这马仆是前香港的资深骑师,出身书香世家,一开口就是典故:“你这是——久不乘骑,髀肉复生啊。”私人戏院有个小放映室,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电影,至少也有一万部吧,首先是内参,部长挖鼻孔,总统抠脚丫,布莱尔下身的CK小可爱,等等,也有国民党士兵残酷镇压我进步学生的矫健身影;然后是黄片,教授九九八十一种交媾技巧,每一种都发人深思,直捣虚无;最变态的当然是日本人,他们拍了一个叫《御用牙》的片子,里面的男主人公为了提高性能力,每天都要干漏一麻袋大米……还有艺术,基斯洛夫斯基的《红》、《白》、《蓝》、《机遇之歌》,看到最后,仆人们轻手轻脚地把我抬进卧室,还拿丝巾帮我擦腮边老长老长的哈喇子。

日子太慢了,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一分有六十秒。小时候读元稹的诗:深宫寂寞恨日长,现在渐渐明白了,豪华行宫里没有年月,时间就像停了一样慢,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一分有六十秒,每一天都有八万六千四百秒……

有一天我坐在大厅六十四件一组的艾乐森沙发上发呆,那条叫纯一郎的小狗在我腿上爬来爬去,叫声细细的,像小猫仔吃奶,像小兔子打呼噜,还伸出针鼻般的小舌头舔我的胳膊,样子又古怪又机灵,我搓弄了它两下,这小东西张嘴就咬,活活咬掉了一块皮,血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我跳了两下,气急败坏地叫英国管家:“去!把这狗杀了!给我做包子吃!”其实我是开玩笑,真实用意是让他找医生来给我打针,没想到这该死的英国佬居然敢驳我,他鞠了个躬,说他不赞成,还说这狗多么可爱,多么名贵,他主人多么疼爱它,等等。说得我怒火万丈,拍着大腿跟他瞪眼:“我他妈的就是要吃狗肉包子!你去不去?!”他又鞠了个躬,说这事他做不了主,让我稍等。然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我盯着他扑粉的假头套恨恨地想:不列颠的王八蛋,你以为还是一九〇〇年啊,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这里也不是他妈的圆明园!

那天晚餐,我的主食是两只小小的包子,面皮擀得极薄,近乎透明,上面褶皱细匀,浑圆精巧,摆在翠绿的荷叶上,就像两件完美的艺术品。里面的馅红红的、细细的,一咬一包汤,我吃了一个,又夹起一个,看见旁边的英国管家两眼紧闭,胸口起伏,喉咙里咯咯作响。

我的卧室长八十米,宽六十米,中间的大床最少也可以睡三十人。每当晨风拂动床帷,太阳从窗边升起,我就会艰难地从梦魇中醒来。外面阳光普照,海鸟在青天碧海之间翩翩飞舞,渔夫们荡舟往来,歌谣相答,笑得灿烂无比。而我心中却总是冰凉,看着这绝世的美景,我就像掉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我漂浮其间,越沉越深……

那地方就在我的床下。潮湿的地下巷道,炙热的火屋,铁笼中的烂肉,黏稠赤红的血水,以及梦中也能听到的,那杀猪一般的嚎叫……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留在这里,更不明白,为什么我一直都不肯离开?

把蚯蚓放进蛇窟,蚯蚓就会变成最毒的蛇。

他把这句话写在一本书的扉页上,那本书叫《来生镜》,讲的是一个人在古墓里挖到了一面神奇的镜子,这面镜子照不见自己,却能照见来生。消息传开后,人们纷纷赶来,乞丐照出了富翁,妓女照出了公主,还有一些人结局悲惨,他们或为猪狗,或为蛆虫,有一个甚至变成了茄子。后来来了一个年轻人,他在镜前站了整整一天,他笑,他哭,镜子却始终空空如也,不光看不见来生,连今生都没有了。

现在我渐渐明白,我就是那个没有来生的人。当一切影像都已消失,我还在借来的地方,过着借来的生活,今世还没过完,来生就已透支殆尽。

他没露面,但我能感觉到他就在我身边。不管我在哪里,在干什么,头上都会有监视探头滋滋地转动,我甚至能想到他偷看我的样子:嘴歪着,眼眯着,白眼球灼灼闪光,又天真又邪恶,一个恶鬼附身的婴儿。而我就像一只试管里的老鼠,逃无可逃,藏无可藏,苦苦等候的只是那个毒发身亡的日子。而他又在想些什么?他给我注射了如此大量的毒剂,等待的又是什么样的伟大发现?

“把蚯蚓放进蛇窟,蚯蚓就会变成最毒的蛇。”

我们旷日持久地对峙着,就像那个著名的寓言:

卖橘子的人站在暗处,一个人在他的橘子中越陷越深……

吃掉纯一郎之后,仆人们的态度发生了一点变化。这变化不是表面上的,表面上他们依然斯文有礼,说话慢声细气的,态度低眉顺眼的,除了没净身,其他无可挑剔。可每当我转过身,他们就在背后冷冷地沉下脸,冷冷地磨着牙,就像一群恶毒的猫盯着一只身陷重围的老鼠。

飓风来袭

这世上有一种毒药,一旦喝下它,你就能看见自己背后的世界。

有一天,我对着行宫无处不在的监视探头发牢骚:“你再不出来,我就要疯了。”探头滋滋地转着,我继续说:“你到底想怎么样?对,我是爱你的钱,这个瞒不过你,但这不是主题吗?”

飓风就是那天来的,从山脚开始,摇动枝叶,卷沙扬尘,吹折了千百棵树木,直吹到山巅绝处的贝奇行宫。四只蓝喙天鹅无端惊叫,在水面上振翅狂飞,乱落羽毛如雪,一只只大狗小狗没命狂吠,马群越栏而出,在无路之处踏泥狂奔,突然间霹雳大作,风雨声凶猛响起,巨浪拍空,天昏地暗,梁柱吱吱摇动,屋瓦纷纷抛落,巨石垒砌的围墙轰然倒塌,图书馆内外纸片纷飞,我心中震震,跟着仆人跌跌撞撞地冲向地下室。

风越来越强,吹得伞破衣飞,那扇门久久不开,一群人用手推、用脚踢、用肩膀撞,天地间惊雷滚响,一片惨白,满眼都是狂乱的风雨。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扇门终于“咣当”一声打开,人们失魂落魄地涌进巷道,我抖落身上的雨水,看见巷道深处火焰明灭,我的朋友在没脚深的水里盘腿而坐,正笑吟吟地看着我。

“好大的风。”我说。

“好大的风。”他说。

“再这么刮下去,你这地方就毁了。”我说。

“毁了。”他说。

人们不断地涌进来,巷道充斥着一股极其浓郁的腥臭之气,越往里走,这味道就越浓,我快窒息了,他依然笑吟吟地坐在水里,嘴歪着,眼眯着,白眼球灼灼闪光,像个恶鬼附身的婴儿。我大声咳嗽起来,他扶墙站起,脸上的肌肉不停抽搐,“进去看看吧,”他笑着说,“他死了,死得精彩极了,精彩!”

地下火屋里臭不可挡,水哗哗漫流,一堆堆肥白的蛆在地沟里、水池里、铁床上到处乱爬,四壁火焰蒸腾,一群红眼老鼠从铁笼里四散逃开,长长的尾巴滴答着黏稠的液体。那具尸体斜靠在笼门口,一只胳膊直伸,另一只牢牢地勒着两根铁棂,烂肉剥落的骨胳上已经生出了铁红的锈。

我慢慢走近,看见尸体浑身血肉淋漓,眼窝里、耳轮里乌紫赤红,蠕蠕地涌动着,臭气越来越浓,我抑制不住地呕吐起来。我的朋友笑着走近,在我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我还没听清,那尸体一直紧闭的嘴忽然张开,两只肥硕无比的老鼠凶猛地拱出来,在两排白白尖利的牙齿间吱吱尖叫,毛发倒竖着扑了过来。

“你回家吧,”他说,“这故事终于讲完了。”

“我不,”我还在呕吐,喉咙里咯咯作响,“你的故事讲完了,我的,呃,还没开始呢。”

两只老鼠擦着我的腿跑开,抖落了一地的脓血烂肉。他说:“你不会有好结局,回家吧。”

我擦干嘴角的污秽,大声叫嚷起来:“我不!你凭什么让我回家?!”我说,“回去过一月四千的生活?我吃什么?我喝什么?我……”他静静地看着我,我又呕吐起来,一边吐一边说:“我不回去!我回不去了!我……我中了你的毒了!”

艾乐森:Eilersen,丹麦家居产品的经典之作,品牌创始于一八九五年,初期主要制作马车,一九三四年工厂被大火烧毁后,艾乐森公司开始生产高品质的软体家具,七十余年间逐渐成为全球高品质沙发的典范。

艾乐森沙发以简约、舒适的设计理念著称,用户包括北欧各国王室及全世界的名流。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款双人沙发售价四万三千六百元。丹麦王子佛雷德瑞克结婚时即选用了一款设计独特的休闲椅为御用沙发,该沙发在中国售价四万零七百元,相当于中国沿海城市一个餐厅服务员四年的工资收入;如果买廉价书包,可以买八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