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健康男子,两腿间的部位也是极为娇.嫩,为身体中最不扛打之地,何况,绿袍老祖昨天晚上被炸掉了卵蛋,旧伤未愈,今天又被干掉了公鸡,此处本就疼痛无比,如今再挨上这么一脚,那种滋味就可想而知了。
饶是他神功盖世,却还是难以忍受这种非人的剧痛,嗷嗷的大叫,仿佛被关进笼子里的大猩猩。“混蛋……我要杀了你……”
却再也不敢迈出一步,站在原地不能动弹,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流淌下来,一张脸简直就变成了猪肝颜色。
那一帮警卫看到一个蒙面人和绿袍老祖交脚前脚后的跑过来,却谁也不敢开枪,深怕误伤了绿袍老祖,这个比阎王爷还要狠毒的人物,谁敢惹,岂不是不要小命了。
在这么一迟疑的时候,我已经如同一匹离缰的野马似的冲进了人群之中,一顿拳打脚踢,打倒了十多个警卫,随即跃出别墅高高的院墙,消失的无影无踪。
后面,传来了密集的枪声,却也只是一帮警卫对着夜色如没头苍蝇乱开枪而已,根本就看不到我在哪里。
在荒草滩里潜伏了好长时间,肩膀的剧烈疼痛让我紧皱着眉头,妈.的,这老家伙的功力实在是太强了,看来,若是对付他还得费点脑筋才行。
等到确认真的没有什么潜在的危险,我这才挪走地道口的荒草,钻了进去。五分钟后,我进到牢房中,摘去脸上的黑色面巾藏到褥子下,戴上手铐脚镣,又变成了一名犯人。可是,谁又能想得到,就是这个犯人,将洪兴的总部闹的天翻地覆呢。
先坐在床铺上运功一番,知道肩头上的伤只是外伤而已,没有伤到骨头,经过自己一番运功治疗,睡一觉基本上就会好转,这才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上午,牢房里忽然变得热闹起来,受伤未曾露面的洪娇出现在牢房门口,身后跟着一只胳膊的温栋严,还有六个佩带着手枪的保镖。
这女人面色憔悴,眼角添了一些鱼尾纹,仿佛不经意间衰老了一些,左面原来高耸的山峰变成了现在的平地,右面还是那么的饱满,这就显得不对称,极为不协调。
我故作惊奇的说:“咦,这不是洪大小姐吗?好久不见了?”
洪娇故作轻松的一笑,说:“张大帮主,你的精神倒是不错,比原来强的太多了,怎么样,在这里还习惯吗?”
“当然习惯,在这里好吃好喝的,又没有什么烦心事,我都养胖了,这还得谢谢洪大小姐你啊,是你把我抓到这来,才让我享得如此清福。”嘴上如此说,我心中却暗骂:妈.的,你这贱货,给我好吃好喝的又安着什么好心了,不过是为了让那个老魔头喝我的鲜血练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