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四川文学(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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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柳士同杂文精选小辑(2)

说起来,一个“人情社会”,充满了“人情味”该有多好么啊!不比六亲不认的法治社会美好得多?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因为在这个所谓的“人情社会”里人与人之间是绝无平等可言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已经决定了“纲”的统领地位。尽管有不少学者为“三纲六纪”辩护,认为它并非要求绝对服从,为臣为子的可以以“谏”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嘛!然而,这所谓的“谏”又能起多大作用呢?充其量不过“拾遗”“补阙”而已,它能对历朝历代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么?再说了,“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臣子又能“谏”出些什么来?在君父面前,为臣的只能诚惶诚恐,为子的只有毕恭毕敬,女子更得恪守妇道。“孝者,所以事君也。”纲常伦理早就政治化,成为皇权****社会一统天下的意识形态。有谁胆敢违背和拂逆?一旦有所违背或拂逆,权力随时都可以以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国有刑家有法,而执法者只能是君王、父亲和丈夫。一般来说,父子夫妻属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有血缘和亲情维系,还比较好处理,“六纪”就复杂得多;尤其到了当今的社会,还多出了一个“同事”——它似乎可以归列到“师长”和“朋友”这两“纪”当中去,上司相当于“师长”,平级则姑且当作“朋友”吧!笔者已年过古稀,回顾一生感觉最头疼的就是处理这些林林总总的人际关系,而且往往是越头疼越处理不好。处理不好就说明你不会“做人”,不会“做人”你在社会上会处处碰壁寸步难行。我想,有此同感的怕是大有人在,因为我们无时无刻不处于“人际关系网”之中,落进这个无所不在的网里,人的安全指数有多高就可想而知了。由于不得不拿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处理好人际关系,我们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干正事,每个人的才华和能力还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么?人尚未踏入社会就得首先学会“做人”,中庸、世故、圆滑、识相,不得罪任何人,这才是国人“做人”的基本原则。试想一下,一个国家的国民将其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几乎都用在了处理人际关系上,这个国家还能充满生机繁荣昌盛,它的国民还会无忧无虑快乐幸福么?

在日常生活中,为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还必须强调“礼尚往来”。在“上”与“下”的关系中,上对下往往是恩威并施,下对上则是逢迎巴结,这中间“礼”是不可或缺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人情”词条的解释有多个义项,其中有两个义项意味格外深长:一是“情面”,二是“礼物”。在人情社会中,或者说在中国要想处理好人际关系,或者再干脆点儿若要想在中国生存,就不能不懂得这两点。假如能将这两点运用自如,甚至玩得出神入化,那就会在中国人情社会里如鱼得水,活得特别滋润。对于“情面”,前文已经谈及,这里再着重谈谈“礼物”。其实,“礼物”与“情面”往往是不可分割的,送礼乃是中国国情的一大特色,也是一大学问。“人情”既然可以释为“礼物”,送礼就往往被说成“打点人情”;那么收了他人的礼,便也就欠了他人的情。欠了情就得还——回礼是还情,给对方办事也是还情,而后一种方式往往更为重要。于是,权钱交易就应运而生,从“感情投资”到“明码交换”,无不如此。事实早已证明,无论裙带关系还是权钱关系实在是太有用了,要不前些年怎么会冒出个“关系也是生产力”的说法呢?近二十年来,在种种“关系”的腐蚀下,我们的社会肌体遭到多大的侵害和损伤,怕是有目共睹——那些通过“关系”而立项和中标的工程,有几个不是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那些通过“关系”而得到许可或认证的药品食品,有多少不是假冒伪劣?那些通过“关系”而贷到的巨额款项,又有多少成为银行的坏账?真不知诸如此类的种种关系,究竟“也是生产力”呢,还是在破坏生产力?

综上所述,孔子的“仁”指的不过就是人际关系,所强调的身份等级乃是异常分明的,再经“三纲六纪”的系统化和神学化,早已成为控制人身禁锢思想的藩篱和枷锁。纵观两千五百多年的中国历史,它除了使我们的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之外,何尝起过半点儿的促进作用?

沉默的代价

沉默不仅仅是不说话,在现代公民社会的语境中,我们言及“沉默”主要是指对公共事务的失语。对于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来讲,所有的公共事务都无不关系到各自的切身利益,当然不能一言不发。但在一个极权社会里,由于言论受到严密的控制,随时都有“因言获罪”之虞,所以王小波才提出“沉默的大多数”这一发人深省的概念。

不过,既是“沉默的大多数”,那就说明还有少数的人不愿沉默。可这“少数”都是哪些人呢?这“少数”又究竟有多少呢?在笔者看来,这少数首先是指王小波这样的人,即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知识分子”;但多数就不好说了,不仅人数难以估算,其沉默的原因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的。按理说,言说原本是一种“天赋人权”,人人都有表达的权利,但在中国数千年的****社会中,这一权利往往被无理地限制和粗暴地剥夺。应该说,从孔子诛杀少正卯始,即开了以思想和言论治罪,并不加审理就致对方于死命的先河。之后,从“焚书坑儒”到“文字狱”,再到“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实行全面****”,不知有多少文化人惨遭迫害死于非命。更重要的是,数千年的奴化教育,已经令国人养成了一种惟命是从、拒绝独立思考的习惯,并把“敏于行而慎于言”、把“言多必失”“祸从口出”等当作自己“活命哲学”的信条。这样一来,不仅在全民当中“沉默”成为“大多数”,即使在知识分子当中“沉默”也成为了“大多数”。

然而,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讲,最不应该沉默的恰恰是知识分子,是那些被称为或者自以为是“精英”的人物。因为他们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性,而且拥有言说的平台,诸如讲堂、会场、论坛、书刊以及各种现代媒体等等。遗憾的是,言说的场所与渠道越来越多了,可一旦涉及到公共事务,尤其是面对所谓的“敏感问题”,他们当中的“大多数”竟然都失语了。不仅失语,还振振有词地为其辩护,说什么“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人不哭”。不错,我们理应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自然也包括选择沉默;但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知识分子尤其是著名作家、教授和学者,是不能沉默的。他们的身份、地位以及声誉决定了他们必须有所担当,所谓“铁肩担道义”乃是每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人竟然挖苦敢言是一种“‘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的幼稚行为”。更有甚者,将公共知识分子说成“广场派战士”,认为他们是“以煽动性的语言挑逗民众情绪对抗他所痛恨的某些东西”。试问,什么叫“广场派战士”?“广场”毫无遮拦,手无寸铁的读书人除了当“靶子”外,怎么去“战”?即使当年直接参与法国大革命武装斗争的人,也大多是在“街垒”后面,而绝不会到“广场”去赤膊上阵。所谓“广场派战士”,倘若出自某个官员之口,倒也不足为怪,如今出自一个艺人之嘴,则有些不可理喻了。知识分子绝非“斗士”(或广场战士),而是也只能是毫不妥协的批判者。批判与“煽动”或“挑逗”根本就不搭界,即使由于这种批判导致许多人上街了,只要其行为不违背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那又有什么可担心甚至妄加指责的呢?至于个别人“别有用心”抑或情绪失控,做出了违法的事情,那自有法律过问,大可不必危言耸听,更不能以此来追究批判者。揭露历史与现实的真相,批判危害社会与民众的恶行,公共知识分子乃是当仁不让的。上述辩解和指责,说轻了是在美化那些不该沉默的人的“沉默”,说重点是在弃善纵恶,为虎作伥。

稍作分析即可看出,人之所以沉默,原因并不相同。有的是出于无奈,有的是出于恐惧,有的是出于冷漠,有的是出于不屑,有的则是出于认同。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上述种种“沉默”都不是“金”,而把它当作一种“生存智慧”宣扬,则难逃愚弄之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沉默的大多数已逐渐呈缩小的趋势,广大民众也都纷纷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监督与批评,网络则为各个基层提供了言说的平台。今年年初,一些演艺界人士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干预和表态,实在令我对他(她)们刮目相看,由衷地萌生出一股敬意。然而,那些真正该站出来说话的著名作家、教授和学者,却一个个都“沉默”了,还冒出些“社会名流”来激赏这种“沉默”。假如人人都像他们那样,面对社会弊端一味地沉默,那么整个社会岂不就沦为如鲁迅先生所言的“无声的中国”,如闻一多先生所言的“一沟绝望的死水”了么?其结果又将如何呢?“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若“爆发”仅限于非暴力的舆论范围,倒也未尝不可;若“爆发”的是“暴烈的行动”,我想饱经****的中国是没有多少人愿意接受的。至于“在沉默中死亡”,我们则不妨回味一下德国新教牧师马丁的那段名言:“开始他们抓共产党,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抓劳动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再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等他们抓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真落到那种地步,后悔恐怕就来不及了;因沉默而付出的惨重代价,自然也就无法挽回。

命令,服从还是不服从

1989年2月的一天傍晚,在柏林墙东德一边站岗的士兵亨里奇发现有人企图偷越,立即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AK-47式冲锋枪,击毙了那个正准备翻墙出逃的东德青年,22岁的格夫罗伊。

时隔不久,柏林墙倒塌,东、西德回归统一。射杀格夫罗伊的士兵亨里奇,遭到格夫罗伊的家人起诉,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1992年2月此案正式开庭审理,亨里奇的律师在法庭上为其辩护说,士兵是在执行命令,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然而,法官却当庭指出,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尊重生命乃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但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选择,这是你应该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法官的这番话说得是何等的精彩啊!不过,不执行或者说不服从命令,是否就一定“有罪”呢?这“罪”又根据什么来推定呢?我们常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可一旦这个命令是错误的,是不人道的,又该怎么办?中国有一句古语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说的是将领率兵在外,可以不执行君王的命令。由此可见,即使在****集权的社会里,“服从命令”也并非那么绝对。既然将领可以以“在外”为由,拒绝执行“君命”;那么,士兵或者说军队,是否也可以以命令的错误而拒不执行呢?军人首先是人,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理性的人,而不是工具不是杀人的机器。对于军人来讲,在“服从命令”这一“天职”之上,还有良知与正义!如果从理性上判断,上级下达的开枪的命令有违自己的良知,有违社会的正义,军人是完全可以而且必须拒不执行的,至少也应“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在这一涉及人类的良知与正义的问题上,我们的邻邦,也曾经是我们所景仰的“老大哥”,两度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一次是1917年三月(俄历二月)的二月革命,俄国因为连年战争——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而造成国内食品短缺,圣彼得堡的市民纷纷上街呼吁“面包,面包”,聚集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了大规模的游行,其主题口号仍然是“面包,面包”。沙皇感觉事态严重,便出动军队平息骚乱;但群众队伍仅仅是游行而并非起义,其要求也仅仅是为了能买到“面包”,怎么能进行武装弹压呢?无论军官还是士兵,很快就做出了理性的判断,认同了游行群众的吁求,最终站到了群众一边。于是,在良知与正义感的驱使下,俄罗斯的军人开始倒戈哗变,与民众一起将吁求面包的游行演变为变革制度的起义——俄罗斯帝国在几乎不流血的情况下从此覆灭了。另一次是1991年的“8·19事件”,大批坦克、装甲车和载满士兵的重型卡车驶向了莫斯科市中心,但全副武装的军队并没有向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市民开枪。紧急状态委员会多次催促国防部长亚佐夫下令采取行动,驱散白宫前的人群,但亚佐夫认为事态“绝没有发展到必须对国人开枪的地步”。空降兵司令格拉乔夫也表示,“即便接到进攻白宫的命令,他的部队也决不动手。”最后,军队撤出了现场,没有一声枪响,也没有流一滴血,更没有酿成一场国内战争。事后,国防部副部长阿恰洛夫感叹道,“感谢上帝,幸亏我们没有开一枪。”尽管他们为之效忠的国家两个月后就“解体”了——1991年12月25日19时32分,苏联红旗从克里姆林宫上空落下——但国家原本就是为人而建立的,一个国家的军队怎么可以向自己的人民开枪呢?

这就是俄罗斯的军人,充满人性与理智的俄罗斯男儿,从元帅到士兵都满怀着对生命的尊重。绝不向手无寸铁的普通民众开枪,这是任何一个手持武器的军人必须守住的底线!“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是以“保卫国家,保卫领土,保卫人民”为前提的,倘若“服从”了镇压民众的“命令”,那就是对“天职”的亵渎,是不折不扣的犯罪。从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俄罗斯的军人,也包括俄罗斯的国民,有着怎样良好的品格和素质!“8·19事件”发生时,一位在场的中国大使馆工作人员,曾亲耳听到一位俄罗斯老太太问身边的士兵,“你到这里来,你告诉你妈妈了吗?你妈妈知不知道?”士兵回答说,“没有,我妈妈不知道。”听听,多么富有人情味的对话!说话的双方,一方是年轻的士兵,另一方是跟他母亲或祖母一样年纪的女人,他怎么可能向她以及向其他所有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扣动扳机呢?

2004年,时任俄罗斯总统的****,在亚佐夫元帅八十一岁生日那天向他授勋,不正是为了表彰他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刻也没有忘记“尊重生命”这一最高准则,守住了上述的底线么?而德国法官认为开枪的士兵亨里奇有罪,不就是因为他丧失了应有的良知与理性,没能守住,或者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条底线么?

更正启示:

《四川文学》2015.05期,封2作者简介中“纪念邓小品平诞辰10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大展”更正为“纪念******诞辰10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大展”。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四川文学编辑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