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梦归孤岛》问世了。
时值夏季,正如金大瑞所言,《梦归孤岛》其轰动效应远远超过《梦断棕榈》。我是在电视和收音机里看到和听到它在都市人中所引起的狂热浪潮,其爆热有如三伏的骄阳,在读音的心里蒸腾出沸腾的共鸣。单单海阳市,第一天的发行量就突破十三万,我看到了新华书店烈日下蜿蜒成龙的购书队伍,看到了书摊的争购场面,看到读者满目的亢奋和梦幻的向往……坐在电视机前,我被自己的再次成功感动得泪水迷蒙。
“姑娘,你真了不起!”王妈递给我一条手绢,她自己也被电视里的购书场面给打动得泪流满面。
我关了电视,点燃了一支烟,心久久不能平静。
“你不会离开这里吧?”王妈问我。
“我想不会,我喜欢这里。”我发现王妈眼里掠过一丝疑惑,显然,她怀疑我的话。
“你不相信我?”
王妈笑了笑,很迷离:“他也喜欢这里,盖小木屋的时候,他对我保证过,可他还是走了。”她又一笑,这回显得很茫然,“姗妹也走了。”
“你是说我也会走?”
“要走的,终归留不祝”王妈朝我笑笑,那笑中,释溢着浓浓的命运色彩。
第二天,孤岛打破了以住的宁静。先是一艘小艇靠了岸,登上来两个背照像机的家伙,我认出了他们是一家日报社的记者。我下了逐客令:“你们不觉得这个世界的新闻已够喧嚣的吗?”
“米记者。”记者的耐性永远是惊人的,我对他们说,我已经不是记者了,一年前就不是了,再说,我也不想为这个本是嘈杂的世界再制造出任何一点鼓噪。”
我让他们马上离开,一个人转到一块巨大的岩礁后坐下。
不知过了多久,王妈气喘嘘嘘地颠着碎步跑来,“不得了了,米姑娘,好些人上岛了,还有许多船正往这里开来呢……我挡不住,他们都冲进小木屋到处找你呢……哦你瞧,他们来了——就是他们。”
一大拨人正为他们发现目标而兴奋得嗷嗷直叫,“噢!瞧,是她——米路在那……”“米路!”
“嗨——我们终于找到你了!”
镁光灯闪烁个不停。
“见鬼!”我蹙紧了眉头站了起来。
这帮该死的记者!
我知道,一旦落入了这些人的视线,你便是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摆脱他们的纠缠,我当过记者,这是他们的看家本领。
我清楚,这孤岛不安宁的日于来到了,要想回归平静至少得有些日子。
一天,梦妮来了,她一个人驾着金大瑞的白色游艇,这女孩,没有什么她不敢干的。
她剪去了一头长发,理了个俏皮的短发,上身牛仔小背心,下着一条******,举手投足一副被宠坏的贵族小姐习气。“我讨厌这海上该死的风,它都快把我脸上的皮肤吹裂了,”一下岸,她就一副大小姐的脾气怨这怨那,“还有那讨厌的海水,瞧我的裙子,都溅成了什么样了——真可恶!”
不可否认,她更加漂亮了,漂亮得令异性心旌摇荡,那发育很好的修长形体凹凸有致,皮肤光洁亮丽,虽然蜕不去先天肤色的略黑,但不影响她的天生丽质,那对小酒窝越发迷人了,尤其是那双眼睛,矜持傲慢,一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轻狂。
“是你吗——姗妹?”王妈一脸的惊喜疑惑,她远远地打量着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宝贝孙女,不敢相信这就是她一手抱大的那个喝着海风长大的渔家后代。
“外婆,以后别叫我姗妹,我已改名叫梦妮了,”姑娘不满地撇了撇嘴,一副对乡下人的轻蔑。我发现,王妈那惊喜的双眸倏地黯淡下来,仿佛在这一瞬间失去了什么。但很快地,她又绽露出慈祥的微笑,踅身回厨房里张罗着给宝贝孙女做好吃的去了。
梦妮和我来到了书房。
“米阿姨,你真了不起!”她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包里拿出十几本《梦归孤岛》让我按她开列的名单签名,“知道吗,我们班里的所有同学都买了你的这本书,他们希望得到你的签名,”她显得很得意,“我选了十几个最要好的同学让你签,其他的我才不满足他们呢。”
我问她:“你喜欢这本书吗?”
“当然!不但喜欢,还崇拜至极呢!”
梦妮一边看着我为书签名一边说:“我还告诉他们你写的孤岛就是我曾经住过的小岛,所有的人都在谈论孤岛,谈论孤岛上的小木屋,报纸电视上天天都有关于你和孤岛的故事。”
我打断了她的话:“告诉我,梦妮,是不是你把我在孤岛的事透露给记者的?”
“不!不是我。”梦妮摇着头,“干爸再三交待,不让我把你在孤岛上的事告诉任何人。”
“谁?”
“那个女人,”梦妮显然是指白楚心。她称呼白楚心总是习惯用“那个女人”。
“只有她不喜欢你的《梦归孤岛》。”
“她撕碎了你的书,我想她是嫉妒你,她认为你强占了属于她的孤岛。”
我的心一阵抽紧,此刻我有一种预感,在我的故事里,这个被排斥在外的女人绝非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我已在无意中介入了她的世界——在她的故事里扮演了一个与她目前位置相抗衡的角色——不管我愿不愿意正视,但这是事实。
问题看来很严重,我不得不正视了,“她爱你干爸,对吗?”我问梦妮。
“鬼才知道呢,不过——她从不和干爸睡觉。”
这点倒真出乎我意料之外。
“干爸爱的是你。”十六岁的姑娘在这方面已经相当成熟了。
这梦妮!还在她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上孤岛,她已觉察到这一点了。
见我淡然一笑,梦妮急了:“是真的,米阿姨,干爸爱的是你,很早很早以前,那时你刚来孤岛,我就感觉到了。”
“小姑娘,你懂得什么是爱?”我摇了摇头。
“我当然知道,爱就是爱情,爱情很奇妙的,不是吗?”她的眼神闪烁着一种亢奋,还夹杂着一种迷惘,我看到,那里面有一种情窦初开的光亮,很美很神秘。
“爱情还会使人痛苦,对吗?”她眼里的亢奋不见了,但那份迷惘却更深更重了,还流露出一种痛苦,莫非她在恋爱?
梦妮把话题又回到我和金大瑞的身上:“干爸常在夜里看你的小说,是那部《梦断棕榈》,他显得很痛苦,我明白是因为什么。”
梦妮一脸的鬼机灵:“我也看过那部小说,你爱的不是干爸,而是另外一个人。”
“——但我想都已经过去了。”
“这么说你已经和他划了句号了?”
“大概是吧。”我的心很疼,毕竟那是一块无法结疤的创口——它伤在心上,一触就流血。
“我很高兴,”梦妮突然摇着我的臂膀。
“这就是说干爸还有希望。”
“你在说什么?”
“说你呀,”梦妮一脸的娇嗔,“你还年轻,米阿姨,你一定还会爱上别人的,求你答应我嫁给干爸好吧——我是说如果你再爱,就选择干爸,再没有比他更棒的男人了,真的!”
“饭做好了,先吃再聊,”王妈走了进来,她显然听到了姗妹的话,“瞧你,没大没小的。”
梦妮没理会外婆,继续摇着我要我答应,“那样,咱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
“小孩家家的懂什么,”外婆瞪了一眼外孙女,“大人的事,你少管。”
“讨厌!”梦妮瞥了外婆一眼,“你才什么都不懂呢。”
我瞪了梦妮一眼:“不许这么和外婆说话。”
王妈摆满了丰盛的一桌菜,“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烤红薯。”王妈从炉膛里取出一只渗出糖汁的诱人红薯递给外孙女,梦妮一把推开了那只烤红薯,“哎呀呀,现在谁吃这玩艺儿,都什么年代了,土老冒。”
外婆手捧红薯整个儿僵住了——外孙女拒绝的是她的心呵!
“梦妮,”我实在看不下去了。王妈每天为我变换着口味,她在岛上开了一块地,专门种红薯,她说姗妹从小最喜欢吃这玩艺儿了,那时候穷,姗妹的点心便是一只炉膛的烤红薯。长大了,日子也好过了,但姗妹仍爱吃烤红薯。外婆种植的岂止是红薯,而是她对外孙女的一片爱心哪!我吃王妈的烤红薯,那是一种滋润到心的甘甜,可姗妹却开始摒弃,我知道她拒绝吃并非因为她不想吃,而是潇洒别墅的另一种生活方式改变了她原有的价值观念,红薯在她的意识里不再是红薯,而是代表着一种寒酸贫穷——我担心的正是她的这种改变。
“没事没事,”王妈掩饰着不让伤心流露到脸上,她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外孙女碗里,“吃吧,你看你正长个呢,瘦高瘦高的,多吃点肥肉长胖些。”
梦妮把肉拨到桌上:“我可不想吃成个大胖子,那有多恶心。”
“姗妹,”这回王妈生气了,她把红烧肉拣到自己碗里,“瞧你变成了什么样子,糟蹋这样的东西,你就不觉得心疼吗?”
“好吧,我心疼,以后你就别再给我做这玩艺儿了,这样可以了吧!”
“姗妹,你——”
“哎呀,外婆,以后你就别再姗妹姗妹了,我不是对你说过我改名了吗,叫我梦妮,记住了吗?”梦妮一脸的讨厌和不耐烦。
“梦妮!”这回我狠狠瞪了她一眼,“你太过份了。”
“听我说,你——不管你改什么名字,从骨子里,你仍是一个渔民的女儿。”从不发火的王妈,这回整个儿变了样,我看到的是一个宁折不弯、坚韧朴实又高尚的渔家人。
“讨厌讨厌……以后我再也不回来了!”梦妮摔了碗返身冲上楼。
王妈颓然地瘫了下来:“她这样下去会毁了自己的。”
“别往心里去,大妈,她还是孩子,讲话没遮没拦的。”
我突然责怪起自己来,也许,我真不该劝说金大瑞把姗妹接到城市,走进潇洒别墅的生活圈……午餐不欢而散。我走上楼,只见梦妮正伏在案上抽泣,她似乎哭得很委屈,肩膀一颤一颤的。
“梦妮,”我走近她身边,“你不该伤外婆的心,不该!”
“可她伤了我。”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并没有看到她伤你,没有。”
“有!”梦妮突然从桌上抬起泪眼迷蒙的脸,“她说我永远改变不了是一个渔家女的事实,那个女人也是这样咒我的,她蔑视我,就因为我是一个渔家人的后代。”
“可这完全是两回事,至少外婆没有蔑视你的意思。可关于出生,是任何人都无法选择的,再说,我和你干爸,也并没有因为你出生渔民而瞧不起你呀。”
梦妮揩着眼泪:“别说了,我心里很清楚。”
“那就好,去给外婆认个错,知道吗——小姑娘,你伤透了外婆的心,你不明白她有多爱你,在这世上,你是她唯一的亲人和活着的希望。”
“不!”梦妮固执地仰起她的下巴,“我并没有错!”她说,“是她错了,她以为渔家人世世代代只配吃红薯地活着,不!这不公平!我有权力按自己的意愿生活。难道不对吗?”梦妮擦干眼泪,此刻的她复杂得一点不像十六岁的少女,她的这种早熟让我感到担心,因为,她还没到深刻地用思想来判断是非的年龄,过早地动用这种思想来给人生下定义是危险的。
“梦妮,探讨这个问题对你来说还为时过早,我想你想得太多了,现在的你是要好好读书,有许多问题是需要用整个一生来了解的,相信我,梦妮。”
梦妮没说话,但我看得出,她已平静许多了。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喝了,冲我感激地笑笑,然后开始往包里装我给她签了名的书。
“嗨,我说,就为了签名的事来孤岛?”
“当然不是,我想你,还有外婆——我想我都快把她忘了。”她笑了,十六岁纯洁无邪的笑。这一会儿,我看到了那个渔家小姑娘的影子在她身上一闪。
“可你到底还是没有忘记。”我刮了一下她的俏鼻梁,“傻丫头!”
梦妮笑了,我也笑了。
“其实我并不是有意伤害外婆,真的。”梦妮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有时候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耸耸肩,一副很沉重很复杂的神态。
“不说这些,告诉我,长大你想干什么?”我换了一个话题。
“我想我可以成为一名时装模特。”
“你的身材和你的脸蛋准保你在模特界一炮走红。”我说的是真话。
“就像你的小说一样,”梦妮笑得很开心,“米阿姨,我也渴望和你一样成功。”
“很好!我相信你会成功的。”
梦妮笑了,有好一会儿,她的思绪突然凝固在一个遥远的空间,她似乎从扑面而来的阵阵涛声想到了什么,只见她把目光移到海面上,许久许久,她开口说道:“我常常在想,如果爸爸妈妈活着,不知现在会是怎么个样子——我是说也许我还在那个祖祖辈辈生活了几辈子的偏僻小渔村呢。”
“也许吧!”我说。
“我还常常在想另一个问题,关于外婆、妈妈和爸爸的。”
“噢?”
“他们活得很可怜,或者说是悲哀,难道不是吗?”梦妮不容我回避她的目光,“从我懂事以来,整整十一年,在我遇见干爸之前,我就从来没有穿过一件漂亮的衣服,没有吃过一块巧克力,别说钢琴,那时候我连一只布娃娃都不曾拥有过,至于潇洒别墅,那更是连做梦都不曾想过。我爱爸爸妈妈,也爱外婆,可这并不等于我非要按照他们的生活方式走下去。妈妈一生从来就没有走出过生她的渔村,她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电话、冰箱、高楼大厦;外婆呢,宁愿把潇洒别墅当成一场梦也不愿相信它是真的存在……”梦妮内心世界的复杂令我无法按十六岁的年龄来估量她,用这样一双眼睛来看生活的梦妮,我不知道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傍晚,我送梦妮到码头,走出书房,她让我在小木屋门口等她,她说她要去和外婆告别。我等了很久,大概有半个小时的光景,梦妮才走出来,她的眼角留着泪痕——亮丽的泪痕。显然,她和外婆和好了。
“我们走吧。”她挽起我的胳膊,朝站在窗口的外婆挥挥手,我看到,王妈笑了,但是,她那挥动的手却给了我一种抹不去的沉重。
就要上艇了,梦妮悄声对我说:“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什么秘密?”我从她的目光中捕捉到上午她和我谈论爱情时绽露出来的情窦初开的眼光,“让我猜猜——你恋爱了?”
“好像是这么回事。”她的脸颊泛起绯红。
“他是谁?”
“不知道,”梦妮说,上个月白楚心过生日,潇洒别墅来了许多为她庆祝生日的人,那个“他”就是其中之一。以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好帅好帅的一个白马王子,像电影明星,英俊潇洒极了。”梦妮仿佛沉浸在当时的梦中,“我想我爱上他了,真的,一个多月来,我的梦中全是他的影子。”
“可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我真有点弄不明白了。
“是的,据那女人说他是她的表弟。”梦妮的神情一下子黯淡下来,“真倒霉。”
“我说梦妮,你才十六岁,谈恋爱还为时过早,答应我,忘了他,回家好好地读书。”我使劲攥了一下她的胳膊,等她上艇后,我为她解开缆绳,“再见,梦妮!”
“再见,米阿姨!”
目送着白色游艇远离了孤岛,我的心不由得为梦妮牵系,她太让人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