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哲人的灵感(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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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怎么能让别人脱去衣服?

《壹本便利》偷拍及刊登艺人“钟欣桐(阿娇)更衣照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在香港炸了锅,港人义愤填膺,出现了集体烧毁刊有阿娇“更衣照”的杂志以及集体声讨的、针对对无良媒体多种形式的谴责或声讨活动,媒体这种堕落的趣味,窳败的道德情调,对女性的侮慢的赏玩态度,拙劣的商业炒作,而遭到大多数人国人的普遍贬斥。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受害人阿娇担心被偷拍的照片会出现在其他地方,果不其然,北京娱乐刊物《演艺圈周刊》,新一期的内容竟堂而遑之地转载了《壹本便利》的封面和阿娇的四张更衣照片。对此,阿娇经理人霍汶希表示,这简直就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

娱乐媒体在艺人伤口上撒盐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比如从“王菲产子”到“菲女兔唇”事件,“阿娇更衣照”事件也同属此例,这何止是在伤口上撒盐,简直就是在伤口上捅刀!见血流的还不够爽,再给你补上一刀子。对于某些无良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艺人或践踏娱乐圈,因为见得多了,我已经感到麻木不仁,愤怒的声讨、真诚的呼吁、激情的呐喊都在无声无息中变得苍白直到消亡,娱乐媒体依然我行我素,肆无忌惮,毫无一点收敛的迹象。

阿娇生活在这样一个“疯狂的娱乐时代”是她的不幸,遭遇这样一个“疯狂的人身迫害”是她的不幸,值得我们同情。这样的事之前也有发生过,比如网上曝光的陈紫函一组火辣写真,“激情豪放”的形象与她清纯的形象大相径庭,曾一度引起争议。陈紫函申明此组照片实为《壹本便利》“骗拍”。明星出这样的事会受人关注,但是普通人若遇到这样的事,眼泪也只有往肚子里咽,没有人为她们声援。可怜的阿娇,除了在惶惶不可终日中以泪洗面,恐怕也难能其奈了。再同情阿娇的同时,我不禁产生这样的一个疑问:这些无良的媒体为什么要脱阿娇的衣服?

媒体是严肃的,是崇高的,可是他们败坏了崇高的声誉,随之而来的精神矮化的“痞子流氓”娱乐和欲望化报道,毁伤了崇高的精神。这就是崇高在现今媒体圈和文化圈、娱乐圈里的生存境遇和悲惨情景。在当代中国的粗糙、混乱、肤浅的媒体景观里,我们看到了自暴自弃的放纵、胡编乱造的杜撰、不知羞耻的淫荡和鸡毛蒜皮的琐屑。

其实认真想想也不难理解,自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物质主义的享乐倾向和商业主义的拜金倾向,则使八十年代的娱乐媒体就已存在的消极势头得到了恶性的发展。八十年代的娱乐媒体原本就很脆弱的精神原则,如人道主义原则、介入现实原则、主体重建原则等,几乎在一夜之间以一些“事件”的终结为标志趋于瓦解,商业化的利益原则取代了超功利的价值原则。报纸杂志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已经不再是传统的精神文明产物了,它们被推向了市场,变成了商品,它们也需要商业的包装,它们也想千方百计地占领市场赚取白花花的银子。因此,虽然后半世纪很长时段里的娱乐等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等,确实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牢笼和控驭而呈现出苍白、暴烈、异化的精神风貌。

《壹本便利》为了发行量的暴涨无耻地脱去了阿娇的衣服,无情地将阿娇的肉体暴露在公众面前,这是为了钱而对阿娇的残忍的强暴;媒体一炒,阿娇成为公众的“娇点”,北京的《演艺圈周刊》便敏锐地嗅觉到了它的“市场价值”,这种眼光是十分刁毒的,《演艺圈周刊》编辑张宇航感觉到,脱阿娇的衣服一定会使《演艺圈周刊》名利双收,不但发行量会翻三番,而且知名度也会随之大增,所以他利令智昏了,利欲熏心了,忘记国家的法律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又脱去了阿娇衣服,步《壹本便利》后尘,再一次将阿娇残忍地强暴。《壹本便利》为了不义之财便去偷拍,偷拍了阿娇的照片就赤裸裸地刊登在杂志上;《演艺圈周刊》明知是偷拍,还要无所顾忌地转载;可见,他们从来不爱自己所报道的阿娇,即使爱也是一种病态的爱,其性质就是对阿娇进行惨无人道的羞辱和伤害。

当一个时代的爱金钱的利欲、爱享乐的奢欲、爱权力的权欲成为普遍而难以治愈的痼疾的时候,人的灵魂的腐败和艺术的堕落,就会成为在在可见的景象,《壹本便利》和《演艺圈周刊》都是如此。《演艺圈周刊》编辑张宇航说他们刊登的“阿娇更衣照”是向香港有关合作机构购买版权的。至于是否真正购买了版权还有待于验证,我认为所谓的版权拥有只不过是想过“法律关”,就是为了避免惹上官司,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法律意识固然是好,但我想问的是,难道只要避开了法律就能欲所欲为么?一个人的道德良知又去哪里了?人的道德良知只要不受到法律的束缚就可以真正的“为人”了么?只要购买了版权就可以自由地刊登别人的裸照了?就可以视健康为粪土了?就可以什么也不顾了?

媒体敢于自我作贱,分不清无耻和伪善其实同样有害。媒体也常常鼓说和吹嘘着什么“新闻报道底线”等等,认为只要不触到“底线”或“雷区”就不算是“失去良知”,其实这些所谓的“底线”云云,全是废话;很多媒体进行自我辩护简直就是笑话,你都有勇气把粗鄙的说成不俗,你还敢替“痞子”进行道德辩护,并且颠倒黑白,意思是媒体这一群无法无天的人对别人并不构成冒犯,这不是放屁吗?现在的某些媒体实在很聪明,他们明白在一个具有仇智倾向的社会里,揭露或侮辱明星演员,既能迎合大众心理,这种“大众”心理就是,红眼病的人太多,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看到别人红透了天便嫉妒,明星就是活该,就要承认这种痛苦,这就是出名后应有的报应……所以说,这就是某些媒体向“大众”采取的明智可行的策略,他们具有逮谁灭谁的“激进”和“叛逆”,其实这就是无法无天的造反,他们将人推向兽性的桎梏和野蛮的深渊,他们不懂得优雅得体和高贵尊严的意义,而是蛊惑、纵容人沉溺于极度自私的道德放纵和精神堕落;他们没有稳定而可靠的道德基础,残酷地摧残着一切值得爱的人和事物,因此,他们不管别人罹受多么严重的摧折和不幸,他们都会逞一时之快地逃避崇高、否定道德,从而贬低别人的尊严。

《壹本便利》和《演艺圈周刊》强暴阿娇是无良的媒体的典型作风,这是丧失“个人价值观”和“媒体价值观”的沦丧,丧失价值观的后果就是文化相对论和道德相对主义的泛滥,就是给虚无主义打开了长驱直入的大门。在金钱驱使着一切的时代,媒体的社会职能似乎被完全否定了,眼下许多媒体,全盘否定了媒体教化的职能和对社会、对别人的价值意义,任意践踏人之为人的价值,对人性作无情的暴露,甚至以它的黑暗面为着眼点,以耸人听闻的情节制造轰动效应,诱使读者掏腰包买报纸、买杂志;报纸杂志媒体太过关注销售潜能,往往在内容中加入许多他们自己认为能够取悦读者的作料,恶俗和无聊之极。

纵观我们时代的期刊杂志或其他音影媒体,数量虽多但真正有价值的却很少,如《壹本便利》和《演艺圈周刊》就是这些“丧失价值观媒体”的典型代表,为何?究其原因就是艺术粗糙、思想贫乏、内容空洞,这些都是问题。在我看来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它们的情感态度和伦理境界上出了严重的问题。我们的许多媒体沦为自己时代流行价值观的牺牲品,成为利己主义世界观的信徒。在《壹本便利》等媒体看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经地义的,而“利他主义”则是虚伪和落后的,他们只把娱乐报道和杂志内容当做“自己”的事情,他们总是乐于表现那种阴暗的心理和扭曲的情感,他们沉溺于“痛苦”,陶醉于“颓废”,炫耀着“堕落”,他们把羞辱明星当做自己的“骄傲的事业”,既不尊重自己,更不知道尊重别人。他们无耻无聊地脱光阿娇的衣服,对阿娇进行无人道无良知的强暴,我感觉现今诸如《壹本便利》此类的媒体的堕落。感觉现金的媒体似乎没有了绅士和君子,几乎人人都是暴徒、流氓和打手,这种滋生出的媒体异常病象甚至严重到令人担忧的地步:社会和道德的反常现象风靡一时;人生似乎不再有明确的目标,有些媒体耽于淫乐而不顾道德准则;另一些媒体则不务实际,捕风捉影胡编乱造,逐渐变成一群啄食娱乐圈腐肉的秃鹫。

庆幸的是,当《壹本便利》刊登了阿娇的更衣照后立即遭到各界的谴责,这无疑是给《壹本便利》当头一棒,担愿该刊能在大众的讨伐声中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国家对此类事件有明文规定:“严禁期刊刊登低俗的图片和内容,若有杂志社涉及非法使用新闻数据或图片,将受到法律制裁。”相信有关部门会对《演艺圈周刊》进行制裁,最好也能桶它几刀,查封刊物,将它彻底消灭,也好让这天下尖滑的猴子们看看这只已经被剁了头的鸡仔,看看还有哪些不要脸的猴儿们还敢裸露出它那块通红的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