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我是写手(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行业)
41794700000012

第12章 血红:十年往事,踏血高歌

血红。起点中文网白金作家,超人气玄幻作家。苗族,原名刘炜,祖籍湖南常德。代表作:《邪风曲》《巫颂》《逍行纪》《偷天》《光明纪元》等,写作十一年,总字数超过3000万。其作品想象瑰丽、文笔流畅,匪气与豪气并存,深受读者欢迎。

在网络文学世界里,血红绝对是一个传奇。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屹立十余年不倒,也很少有人像他一样,每一部作品都带给读者惊喜。4月27日晚八点,血红出现在百度“贴吧小说吧”参加访谈,三小时内吸引将近一百五十万人在线关注,由此可见其人气。

从2003年触网写作起,到今年,算起来,血红已经写作十一年了。十一年里,他收获了荣誉、无数书迷,娶了美丽的书迷妻子,也收获了体重和单边一千三百度外带三百度散光的近视。他喜欢自称猪头,一提起酒就滔滔不绝。每天睡六到七个小时,写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里,他能写一万六千字。其他的时间,他拿来阅读。看三四个小时起点网上的网络小说,一个月花费五百块左右。然后是实体书,包括各种各样的工具书,建筑啊、野史啊、神鬼传奇啊之类的,各色各样稀奇古怪的作品都看上一些。

对这样的生活,血红感到知足和满意。他表示,自己写了十一年书了,还“没有无法更新的时候,每天都在很爽的码字,每天都在很享受的码字。不码字的时候就看书,基本上每天的时间就是码字和看书”。当然,也有例外,那便是一本书结束,另一本书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他会给自己安排一个月的休息期,这期间,他会跑去玩玩网游。在他看来,他一天只需要写三个小时,最多四个小时就能搞定更新,比起其他八小时上班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了。

不过,时间往回走,回到血红的小时候。他可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从事网络写作这样一份轻松的工作。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命题作文《我长大以后想要做什么》,血红写自己要做作家。但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从未有过这个打算。直到后来大学肄业,上班又因为打游戏被扫地出门。2003年五六月间,他从长沙跑到了武汉,混迹网络间看小说,那时还没有专职的网络作者,写手们的更新太慢,逼得他只好自己动手码字。很快,他发现自己似乎写得还不错,而且还有许多书友喜欢看,这才开始了正儿八经的写作。

这一写,就是十一年。十年往事,踏血高歌。第十一年,血红写了自己的新作《三界血歌》,与之前的小说主角不同,这一部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半妖。

血红的访谈,除了吸引书迷之外,还吸引了一部分久仰其名的网络作者。他们纷纷提出问题,想要从血红这里学到一些经验。对此,血红也毫无保留,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分享给了作者们。对新手,他建议可以从都市类的玄幻文开始写,从三五个人、小门小户、小城市小圈子开始写,逐渐的引申开来,通过一系列的小故事、小矛盾冲突,揭开整个世界架构和主线矛盾冲突,慢慢的积累经验。在签约上,则建议去“招牌比较大一点,福利政策好一点,合约、合同更加正规化一点的网站”,这样作者的权益会更有保障。

对寻求写作秘诀的老作者,他回答码字没技巧可言,老老实实的一心一意的踏踏实实的写下去是最大的技巧,写多了,写得有感觉了,自己码字的技巧就自然而会提升,没有什么可以传授的,纯粹要靠自己修炼。

但对小说的构思,他则告诉作者和书友们,要“沉静下来,仔细的想自己这本书想要写什么。在写书之前,在你的脑子里先构造一个完整的世界,想明白一条详细的主线,架设足够的矛盾冲突,制造一个巨大的漩涡,然后将你的主角丢进去,让他在时代的浪潮中打滚”。要紧紧围绕着主角的发展,他告诉大家:“围绕着主角发展的任何事情都是主要情节,一定要坚定的咬死这一点!就算偶尔写岔了,似乎和主线没有关联了,也可以找个话题将他引过去,这就是写作的小技巧了。”

当有网友问及血红未来的规划是,血红多次表示,自己将继续写作,打算写到五六十岁,十一年里,他写了三千多万字,按照这个速度,他预计写到五六十岁时,可以达到1亿字。对近期规划,他则自称很“简单淳朴”,就在近一两年里养一个或者两个娃娃,“等娃娃长大一点,三五年的规划是养一条狗子,等狗子长大一点了,七八年内的规划是养一只猫。短期规划是这样,长期的规划就是码字、码字、认真码字。”

采访手记:血红成功的经验可以被借鉴吗?我以为可以,也不可以。可以的是他对生活的简单心态,是他从写作中获取幸福的能力,以及他的从小城市小圈子开始架构小说的技巧。不可以的是他的机缘和天赋。所以,血红说“码字是一个孤独的旅程。任何一个大牌写手,他在码字的时候,都是寂寞而孤独的。熟悉孤独,习惯孤独,习惯独处一室的感觉,淬炼自己码字的技巧和能力,如果一个写手真的爱写作,并且有天赋,那么他就可以成功。”

血红语录

网络文学,我觉得是到了现在,依旧是一个很朝阳、很兴旺发达而且正在走上坡路的行当。网络文学的未来会更好,网络作者的收入会更多,更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我的预期,也是大家努力的方向。

只要不喝醉,老婆就不会有意见。我偶尔喝多了,回家里也是很老实的洗个澡就睡觉了,从来不大吵大闹的,所以老婆很放心。当然,男人在外面喝酒,最重要的就是,我不管喝多少,喝到凌晨几点,都回家睡觉,这才是最重要的。

写作的灵感吧,这东西还真说不出来。嗯,每天多看书,每天多琢磨一点情节,基本上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吧。其实没有灵感突现这种说法,所谓的灵感,都是平日里的积累。多看书,多想书,多和码字的哥们交流,写作靠的是积累,一时的灵感很重要,但是并不是绝对性的重要。

其实写作这个事情,没有巅峰这个说法,总想着,未来要写出更好的东西吧。只能说,每一本书都尽全力的去写好,这就是一个作者的本分了。

精彩片段

履癸阴沉的看了夏颉一眼,摇头道:“夏颉……或者说,篪虎暴龙!你,实在是不懂什么才是巫!”

履癸缓缓的站起身,向在座的数名巫尊沉声道:“明日一早,我履癸领碂黑虎、黄飞豹两人南下。你们来不来,都是这样。”他缓缓的行出议事大厅,碂黑虎、黄飞豹紧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夏颉重重的一拳轰在了地上,他低沉的说道:“我是隐巫殿之主,午乙身亡,大夏巫教由我作主。明日,不许去。”

“我的孩儿……你,不明白什么是巫啊!”太弈的声音突然自殿外传来:“你的隐巫之位,暂时交还于我罢。”

夏颉愣了。

商汤则是朝殿外叩拜道:“隐巫尊大义,商汤……”

“放屁的大义!”太弈很不客气的骂道:“你强了大夏的天下,还来和老子说什么大义?老子带人去揍那帮贱种,只因为老子是大夏的隐巫尊而已。”

夏颉默然不语,他看向了旒歆,旒歆则是用力的朝他点了点头,低声笑道:“巫,是不会看着别人屠戮自己的子民的。哪怕那些子民已经背弃了巫,也只能让我们自己去杀光他们才是。”

大厅内的大巫们同时大喊了一声:“然!”

随后,大巫们纷纷起立走出殿外。

只有旒歆轻轻的对夏颉叹道:“夏颉啊,你其实,一直不懂巫是什么呢。”(选自《巫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