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长饺子的小站里听到他翻唱的李志的《凡·高先生》,想起我刚去加拿大的时候总是听这首歌。
留学的日子是很无聊的,无非就是吃饭喝酒去夜店而已。男男女女都寂寞的要死,于是就装作大人模样,抱在一团儿乱搞。Sex Drug Rock&Roll,最能缓解满身荷尔蒙味道的青少年。我很讨厌跟人打交道,但是为了保持你的社交圈子,又必须要去。我一直是一个看上去很冷漠的人。虽然我自己并不觉得,但是总有人跟我说我看上去冷冰冰的,加上长得没有那么好看,所以更没什么愿意理我。有时候别人觉得我在凶或者发脾气其实我只是在发呆而已,所以要维持住整个圈子我要加倍的努力。
我拼命在大一就挤进这个学校顶级的社交圈子,里面的人脉关系都是本地区最广的,里面的人都是最精英的,而你要保持活跃度,否则大家很快就将你遗忘。
落地玻璃窗外面是终年恒温的大游泳池。里面的男男女女年轻时髦,举着反光的香槟杯子。我走出去外面透气,空气腥而湿。天空中布满了星光,大颗而明亮。
屋子里的人都说着暧昧又不明所以的话。
那时我的抑郁症已经很严重,每天挣扎着强装正常。起床化妆后,我带着对着镜子练过的标准笑容去走进学校。
有时候凌晨回家,不卸妆就睡觉,第二天起来眼睛肿的要死,脸泛油光。
2012年的夏天我打算结束这样的生活,主要是实在是没什么意思,我并不享受每天穿很高的高跟鞋跟短裙喝到头疼,再由不知道哪个男生送回家。复杂的社交关系让我烦躁不堪,我本来就是一个不善于交朋友的人,我喜欢跟比我岁数大的人待着,静静听他们发表观点,就当做自己的学习。我一直告诉我自己,要做一个实干型的人,做出成绩,而不是说大话瞎白活。
于是我退掉房子,把行李寄存在朋友家,拿着一年打工挣到的钱跟省下的房租,在北美的西海岸开始了自助旅行。
其实我本来是想找个旅伴来着,可是不熟的人不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起冲突的时候非常麻烦。再加上路途上可以见到几个以前的老朋友,于是还不如自己慢慢走。
没有带电脑,只有一部上网不太灵光,还动不动就死机的黑莓手机。带了两本书,留给路途中的朋友,再顺两本他们的书,留给下一个朋友,再接着顺。
北美西岸的温度很高,肩膀都要晒脱皮了。我穿了一双2012年过生日的时候男友送的VANS球鞋,旅途结束的时候,它已经彻底开胶告别历史舞台了。回家以后发现,短裤的下面是黑人,被短裤覆盖的地方还是一个皮肤较为白皙的亚洲人的(当然因为黑,我也就不刮腿毛了),不过因为太热跟睡不好,倒是瘦了不少。
我旅行的原则就是,能投靠亲友,蹭吃蹭喝就尽量去,而且为了省钱尽可能地拖长时间,所以在洛杉矶的朋友就家住了两个星期。他也倒大方,因为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就任我霸山为王。他家住在一个别墅的半地下室里,空间开阔租金便宜。我去的时候空调坏掉,晚上睡觉要开两个电风扇,一天不停地冲凉。
他开着他的宝蓝色复古敞篷车带我四处溜达,在电影院看电影,去博物馆,去逛街,去好莱坞比弗利山。跟他们电影系的朋友讨论欧洲小众电影与好莱坞模式的堕落,我们在一个日本男孩儿的刺身店里******抽水烟。晚上回家,在路边买人家自制的冰冻柠檬水喝。谁都不想上网,一人捧一本书,企图赶走燥热的夜晚。我看骆以军的《西夏旅馆》,看到凌晨才能入睡,天花板上有之前的房客用荧光贴纸贴的星座,双鱼座跟水瓶座。也不知道是谁的爱情故事,它们在热的透不过气的夏天的晚上在我的天花板上闪闪发光。
旅途过于精彩劳累。我渐渐脱离网络,而作为一个跟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我是一个有严重网瘾的人,脱网将近两个月以后,已经对FB跟Twitter上的人毫不关心,需要找我的人给我打电话发信息或者给我邮件都能找到我。没有网络的时候我这两个月读了4本书,还背了一本口袋版的法语基础词汇。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我越来越关注本我,了解自己的感受,而不是把自己丢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环境中去随波逐流。我渐渐放弃维护我的社交圈子,志同道合的人自然慢慢会聚集在一起,而不相干的人留下也无用。我切切实实地感觉到我自己的力量,当然也感觉到更加的孤独。可是我慢慢觉得,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没有人可以因为有家庭有朋友就不孤独,没有一个人可以百分之百理解你,百分之百地替你承担一切忧伤痛苦,一直陪伴你。自己的人生,不论是不是情愿,都要靠自己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