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星期一 晴
今天去了离乡政府最远的一个村——靠近北县的C村,C村位于石头坳东北部,地势较高,山高坡陡,路很不好走。今年通村的公路终于得以硬化,这很大程度得益于这个村里能力较强的村支书,这条公路县里本来并未立项,但由于村干部认识几位大领导,在他的争取下,这条路才得以提前几年得到硬化。不过,虽说这条公路得到了硬化,但第一次坐车上去的人还是会胆战心惊,因为这条公路很多段路都是紧靠着悬崖,要是开车的司机技术不到家或者打了个盹,就有可能连人带车摔下悬崖。
今天去村里主要是为了两件事:一是走访村民。根据市县政法部门的安排,每个乡镇干部都要到村里去走访十户村民,询问村民所需,询问当地治安情况,听取村民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意见。
市县政法部门对各乡镇的走访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形式主要为电话回访的方式,即由乡镇政府将干部职工走访的电话户表格交县政法委。县里再汇总全县的电话户交市里,市县两级再通过打电话督查的方式对干部走访的情况进行督查。由于是电话回访,所以也就给一些不负责任的干部弄虚作假提供了可能,有些干部嫌路远难走,并没有下到村里去走访,而是直接打电话给村干部,村干部再与村民“打招呼”,告诉他们如果接到这样的电话应该如何回答。因为在摸底上来的走访电话中,村干部已经剔除了那些对村干部对政府干部有意见的电话号码,所以上面打电话过来抽查,村民一般不会说坏话,因为想说坏话的人的电话号码根本就没有抄上来。据我所知,很多村民对这种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很是反感。
另一个任务是召集村民召开低保评议会议,对该村的低保户进行重新评议。
前几天县民政局的副局长在乡里开了个低保评议培训会,各村支部书记都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副局长对低保评议的程序进行了讲解,同时对我乡的低保评议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走好低保评议的程序。先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或由申请人委托,村委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再由乡驻村干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初审,在初审结束后再由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而且规定了民主评议的人员——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熟悉村情的党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村民代表,为尽量避免村干部操控评议,方案还要求普通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二;最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由乡民政办交县民政局备案。
二是低保评议要公平公正。程序设置得好,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弄虚作假的发生,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低保评议仍旧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人为左右低保评议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县里的干部给乡、村干部打招呼,要求为其亲戚朋友办理低保,此种情况村民通常不会有太大意见,因为,这些县里的干部平时在县里也常为村里说话,有的甚至还为村里争取过项目,村民受益与这些项目,也就默许了这些行为。其实,村民意见最大的通常是村干部隐瞒指标为其亲戚朋友办理低保。低保名义上虽说是应保尽保,但在实际操作中县里通常会给乡里分一个指标,乡里再给村里分指标。指标根据实际情况有个浮动,有些村干部就利用这个浮动空间,通过隐瞒、不公示的方式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办理低保。当然,低保评议也可能受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在低保评议的过程中,多兄弟姐妹的大家族更易被选为村民代表,被家族选出来的代表通常更愿意为其家族说话。
县里对我们的低保评议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很好,但实际操作中却遇到很多问题:
第一是县里要求低保人户比要在2.0以上,这意味着户数要减少,一些原来吃低保的人在此次之后将吃不上低保。
虽说名义上的应保尽保,但实际的操作中县里一般会给乡里分配一个指标,乡里再给村里分配一个指标。指标有限而想吃低保的人太多,矛盾不可避免。在村里低保评议的时候,对于特别贫困的,村里评议的时候基本没有异议,关键在那些条件差不多,可吃可不吃的那些人,如果评甲不评乙,这时候农户就会相互“扯皮”,他家的条件和我差不多,为什么他家评了我家不评?为了平衡这种状况,村里常常采取“广撒胡椒面”的做法,即“保人”不“保户”,你家一个我家一个,大家就都没什么话说了。但是今年县里明确规定,低保人户比要在2.0以上,这就意味着C村要把原来的45人合并成23户,也即意味着要有10多个人的低保要被取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村里采取了拼户的办法,也就是村民在私底下达成协议,为了达到人户比,由A家评上低保,A家一户两人,但A家取出一人的低保金需按月给B家,这也就相当于A、B两户每户有一人吃低保。
第二,县里要求不能出现因为低保问题而上县里上访的情况。这对乡镇来说基本上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以今天在B村的见闻为例,说说这个“不可能”。B村低保评议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支两委其他成员,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和村民代表为小组成员。村里有位离退休干部,在退休前是乡人大主席,他在村里威信很高,幸而他是支持现任村支书工作的,不然评议会更难。在会议还没开始的时候就有一位大娘哭了起来,原来在初审的时候,她说谁要是不评她低保她就上谁家吃饭。据我所知,这大娘家庭条件在全村算是中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两个儿子的能力也还可以。但她提出的理由是两个儿子不赡养她,所以她儿子经济条件的好坏与她无关。最后在评议的时候这位大娘被评上了,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代表们不愿提出反对,怕得罪人,也怕大娘真的耍赖,村干部也不想因为这个而出现上访户,影响他在领导心中的形象。实际上每个村的村干部为了便于操作,给那些会上访的老上访户在私底下悄悄预留了几个低保名额,避免上访情况发生。这位大娘是不该享受低保却享受了低保。
在这里我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才可以享受农村“五保”待遇,但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农村有些老人有子女,但因为儿子不赡养或者外出打工几年不会来,女儿外嫁也几年不回来。这些老人中有些实际上比那些五保老人的日子过得更差,但按照政策,这些老人却不能享受五保。我不得不说,现实真的很无奈。
会议开到下午1点多圆满结束,至少没有出现上次乡长在隔壁村开会时,不允许乡长回家的情况。村支书也早已在家中办好了饭菜,大家一起到村支书家中吃饭,饭桌上代表们又开始喝酒聊天,火药味全无,看似民政局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圆满完成了,但是我知道,等再过几天,等评议结果公示之后,我们乡政府又得迎来一批又一批的上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