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你绝对不知道的美国独立秘史(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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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北美殖民地概述

在弗吉尼亚,土地免费,劳动力稀缺;在英国,土地稀缺,劳动力过多。

——1647年弗吉尼亚硬币上的铭文

★殖民地的四种类型

1607年到1732年,北美大陆先后建立起十六个英国殖民地,其中三个殖民地被兼并重组到其他的殖民地,所以到北美独立前,总共有十三个殖民地。

这十三个殖民地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德岛、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特拉华、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

殖民地之间虽然都有一个最高的领导,那就是英国国王,但各个殖民地都是出于不同的目的,在不同的时间里陆续建立起来的,各殖民地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都是独立的,互不统属的,各殖民地之间联系也并非很紧密,多以商业上贸易关系为主。

十三个殖民地的建立原因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公司殖民地、业主殖民地、自治殖民地和王室殖民地。

所谓公司殖民地,就是由殖民公司建立的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殖民地,就是分别由弗吉尼亚公司和马萨诸塞湾公司建立的。既然是公司,其主要目的当然是赚钱,不过也有宗教上的考虑,比如马萨诸塞殖民地。

而业主殖民地是指在北美殖民的过程中,英国的贵族或者是与王室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各种方式从英国国王手里得到特许状后建立的殖民地。

新罕布什尔、马里兰、南北卡罗来纳、纽约、宾夕法尼亚、特拉华、新泽西以及佐治亚都属于业主殖民地。

业主殖民地建立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宗教方面的原因,也有商业上的目的,还有政治和军事上的原因。

新罕布什尔、南北卡罗来纳主要是基于商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而马里兰、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和新泽西则主要是出于宗教信仰上的考虑;纽约是从荷兰人手里夺取的,其出发点主要是在政治和军事上。

佐治亚这个殖民地倒是有点特殊,业主完全没有商业上的个人考虑,其建立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像是一个半官方的红十字会组织搞的慈善活动,为国内生活困苦的贫民解决生计,附带有一点充实边疆人口对抗西班牙人势力的军事目的。

不过,业主殖民地拥有的权限一般较大,在某种程度上,业主殖民地就是业主的封地,可以把这些封地再进行分封。

比如,马里兰殖民地的业主巴尔的摩爵士,特许状就赋予了他“完全控制当地的行政、立法和军事事务”的权力,对英国国王的只担负很轻微的义务,只是需要坚决拥护英国国王的领导并且定期向王室上缴一笔保护费就行了。

为了便于统治,巴尔的摩爵士总共分封了大概60个庄园给其他人。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巴尔的摩爵士“就像一个国王,只是没有王冠。”

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这种殖民地,既不属于商业公司,也不属于业主,更不是王室直管,而是自由移民根据他们相互之间制订的契约建立起来的,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五月花号上的乘客建立的普利茅斯也属于自治殖民地。

自治殖民地一般来讲,都主要是出于宗教信仰的目的而建立的。罗德岛和康涅狄格都是因为宗教原因从马萨诸塞离家出走的清教徒建立起来的,至于五月花号上的乘客,是人都知道是为了逃避英国本土对清教徒的迫害才到北美去殖民的。

不过,这类自治殖民地是移民们根据自己的意愿而建立的,事先都没有经过英国国王的批准,先上了车却没有扯票,殖民地的运营属于无证经营,在法律上的地位往往不明确,随时都有可能被取缔查封。如果殖民地的老大神通广大,在英国本土有很硬的背景和关系,能够搞到特许状的话,自治殖民地就可以变成合法经营,比如罗德岛的罗杰·威廉姆斯,就是走了大领导克伦威尔的门子才最终搞到了特许状,让罗德岛得以成为合法殖民地。

普利茅斯的清教徒们,老早就在英国国内呆不下去被赶到荷兰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在国内根本没有什么过硬的关系,搞不到特许状,所以最终被取缔,并入了马萨诸塞殖民地。

殖民地类型中最后一种类型是王室殖民地。所谓王室殖民地,是指由英国王室直接管理的殖民地,殖民地的总督由王室任免。在某种程度上讲,王室殖民地就是英国的国营殖民地。

一开始的时候,北美的十三个殖民地没有一个是王室殖民地。殖民地创业阶段,一般都比较苦,风险也大,需要投入的资金很多,英国王室很精明地只出政策不出钱,让商业公司和个人负责殖民。你去建吧,我给你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不过税还是要交的。

在各个殖民地度过艰难的创业阶段,开始稳定发展有油水可捞的情况下,英国王室就逐渐打起了殖民地国营的算盘。

殖民地国营的目的,一个当然是在经济上获得更大利益,不过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北美的殖民地表现出的一些离心趋势和独立意识让英国非常不安,为了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力度,遏制离心趋势,所以英国要找各种理由把原来的殖民地收归国有。

先拿来开刀的是公司殖民地。

1624年,借口伦敦弗吉尼亚公司财政失败和内部混乱,吊销了其特许状,宣布由英国政府直接统治,总督由国王任命。

1679年,因为马萨诸塞殖民地发展迅速,而且在各个殖民地中特别不买英国政府的帐。英国政府非常地不满意,便以马萨诸塞殖民地在超出特许状规定的范围里殖民为由,夺走了超出部分,将其赐给贵族罗伯特·梅森,让他建立了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其后,1684年的时候,又找了个借口将马萨诸塞公司的特许状吊销。

至此,所有的公司殖民地已不复存在。

此后,殖民地的国有化进程一直在进行。到1752年的时候,新罕布什尔、纽约、新泽西、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也先后因为各种原因被英国政府找到机会收归了国有。比较特殊的那个业主殖民地佐治亚,也因为业主失去经营信心在特许状期满前一年主动交给王室而转为了王室殖民地。

北美大陆独立前,13个殖民地中有8个被收归了国有,成为了王室殖民地,只剩下马里兰、宾夕法尼亚、特拉华、罗德岛和康涅狄格5个非王室殖民地。如果不是爆发独立战争,估计会有更多的殖民地成为王室殖民地。

★地域化的经济发展类型

北美大陆的各个英属殖民地在地域分布上比较广阔,受不同地区地理条件的影响,北美13个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地域化特征。

13个殖民地的经济发展逐渐形成了三种地域化经济类型:

一是北部经济发展模式。北部地区主要是指新英格兰地区,包括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和罗德岛4个殖民地。新英格兰地区土壤多砂石,气候寒冷,无霜期短,不适合于发展农业。但是这里森林面积大,河流众多,海洋资源丰富,拥有波士顿等众多天然良港,交通便利,航运业发达,捕鱼业、造船业、畜牧业、木材加工业以及商贸业都成为了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从17世纪末开始,新英格兰地区就基本放弃了粮食种植,开始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成为了很多居民的生财之道。

捕鱼业在新英格兰地区占有重要的地位,从17世纪40年代开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新英格兰地区盛产鳕鱼和鲸鱼,鳕鱼干是欧洲和西印度群岛的畅销产品,而鲸鱼炼制出的鱼油以及其他加工产品也同样供不应求。捕鱼业为新英格兰地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1700年开始,新英格兰地区每年出口到西印度群岛和欧洲的鳕鱼干就已经高达1000万磅了。18世纪中叶的时候,其出口额一度相当于新英格兰地区畜牧业和木材加工业出口额的总和。美国独立前,这里的成年男子有10%的人都在渔船上工作。

新英格兰的商贸业同样享有盛誉。以波士顿为代表的一批港口城市成为繁忙的进出口贸易中心,商人们把北部殖民地的木材、马匹、渔产品等特产源源不断地运往欧洲和西印度群岛,再把那里的朗姆酒、糖、葡萄酒和盐等产品,还有黑人奴隶,运回北美销售。

其中,波士顿尤为活跃,在北部地区的商贸进出口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达的商贸业,也带动和促进了相关的造船、木材加工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18世纪中期,悬挂英国国旗航行的船只,约有1/3是在这里建造的。

不过,商贸业的发达也造成了一个不和谐的因素,加深了包括新英格兰地区各殖民在内的整个北美殖民地同英国本土的矛盾。

这个不稳定因素就是《航海条例》的执行。

《航海条例》是英国在1660年颁布的一个法规性文件,规定北美殖民地的所有进出口贸易都必须通过英国中转,买东西要从英国买,卖东西也要先卖到英国,再由英国的商人卖到其他地方去。对于这个条例,各殖民地非常反感,因为照这个条例办的话,商业利润会缩水好几倍,因此各殖民地的态度都是阳奉阴违,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个非常不人性化的条例。

英国政府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又是一门心思的想严格执行这个条例,随着北美殖民地商贸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矛盾也就越积越深,只是一时还没有到达爆发的程度。但不管怎样,《航海条例》都是独立前的北美殖民地心中永远的痛。

二是中部经济发展模式。中部地区有4个殖民地,分别是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和特拉华。这里土地肥沃平整,气候温和,水网密布,适宜农业生产,农业规模较大,也比较发达,盛产小麦和玉米,有“谷仓”之称。宾夕法尼亚以种植小麦、蔬菜、水果和牧草为主,小麦的产量很大,是缺少粮食的新英格兰地区的主要粮食供应地。出产的小麦,除了满足北部地区的需求外,还远销西印度群岛,是中部地区极为重要的经济支柱。而新泽西以水果著称,是个真正的水果之乡,出产桃子和苹果,苹果主要用于酿酒,而桃子因为不便保管和运输,主要用于浪费。至于纽约,生产的啤酒、牛奶还有牲口一直都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属于畅销产品。不过这里的农业生产,以家庭式的农场和小庄园为主,对黑人奴隶的需求远不如南部地区那么大。

中部地区同样具备发展商贸业的良好条件。这里河流航道长,通航条件优越,流经地区范围广阔,如哈德逊河、特拉华河等,这对于与印第安人的毛皮贸易而言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商人们可以深入印第安人的地区以低廉的代价收购优质的毛皮以获取丰厚的回报。

此外,中部地区也拥有不少一流的港口,如纽约和费城,商贸业同样发达,纽约和费城逐渐成为可以同北部的波士顿并驾齐驱的商业贸易中心。费城的教友会商人以诚实的商业道德以及敏锐的商业头脑著称,而纽约似乎命中注定就会是一个商业城市,17世纪末的时候,就有人评价纽约说:“这个城市的居民……几乎都是买卖小商品的商人。”

三是南部经济发展模式。南部殖民地有5个,包括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南部地区的发展模式与北方和中部的模式差异明显,走的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的路子。

这里土壤肥沃、气候适宜,盛行种植园经济,以种植烟草、水稻和靛蓝为主,也出产小麦,不过烟草是最主要的作物,是整个南部经济的支柱。

烟草种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巨大,因此奴隶劳动成为烟草种植业的一个重要特点。烟草种植业为南部地区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是南方得以快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种植园经济最为发达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从烟草种植上获利颇丰,成为了整个北美殖民地中最为富庶的两个殖民地。这其中,奴隶劳动是种植园经济获取暴利的根本所在。

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南部地区,尤其是弗吉尼亚,单纯发展烟草种植业,没多少人种粮食,导致粮食长期无法自给。后来,殖民地的管理层觉得这样不行,不能在一个树上吊死,号召大家走多样化的经济发展。于是大家开始种粮食,弗吉尼亚成为了北美大陆玉米和小麦的主产地之一,马里兰靠近宾夕法尼亚地区的部分地区也生产小麦,加工出来的面粉在加勒比海附近特别受欢迎。

不过,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粮食主要还是供应本地,出口的比较少,赚外汇还是靠烟草。

同样是以种植烟草为主,北卡罗来纳就没有那么富裕了。实际上,北卡罗来纳在南部各殖民地中是属于经济比较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北卡罗来纳挨着弗吉尼亚,受其影响,也从事烟草种植业。

但由于北卡罗来纳是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种植园经济相对并不是很发达,加上其他一些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北卡罗来纳一直比较贫穷。

有数据显示,在殖民地时期,北卡罗来纳的贫困农场主的比例是各殖民地中最高的,大奴隶主非常的少。在其西部地区,几乎每10户人中只有一户有能力拥有奴隶。

在种植烟草之外,北卡罗来纳也生产松节油、柏油和松脂等造船业所需物资。造船物资的出口量居于各殖民地之首。18世纪20年代,整个北美出口英国的物资中,7/10的柏油,1/2的松节油,1/5的松脂,都是北卡罗来纳生产的。不过,这似乎也没有为北卡罗来纳带来多大的油水。

与北卡罗来纳相比,南卡罗来纳就富裕得多,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北卡罗来纳的好几倍。有一个出口商品价值的数据表明了这个差异。

1768年到1772年之间,南卡罗来纳人均出口商品的价值9.13英镑,而北卡罗来纳只有1.17英镑,差距非常的大。南卡罗来纳之所以比北卡罗来纳富裕,是因为没有在烟草种植这一棵树上吊死,而是因地制宜地发展水稻种植业,同时还生产靛蓝(一种染料)。其中,水稻种植业规模很大,以种植园经济为主,是经济支柱。稻米出口量一直很大,是整个北美殖民地出口量最大的三种物资之一,另外两种是烟草和小麦。因为水稻种植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南卡罗来纳种植园经济盛行,奴隶使用普遍,是日后最为坚定的蓄奴州之一。佐治亚因为受南卡罗来纳影响大,也是以水稻种植为主。

不过,为了解决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大量使用黑人奴隶,黑人在南方人口中占有极大的比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使用黑人奴隶为主要特点的大种植园经济,决定了日后的美国南部各州成为坚定的蓄奴州,也为南北战争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天高皇帝远,北美我做主

英国,作为北美殖民地的宗主国,对于各个殖民地一直采取的是遥控指挥的方式,对于殖民地的政策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殖民地拥有极大的自主发展空间。

殖民地政治权力的依据是国王的特许状。特许状持有者按照特许状授予的权力组建殖民地政府,对殖民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进行管理并对英国国王承担一定的义务。

特许状实际上从某种角度来看也是一个契约,一个合同。规定了英国国王和特许状的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按照合同办事,按照合同拿钱。

既然是合同,特许状在法律上的地位很高,一旦授予特许状,即使是国王也不能轻易收回。

对于业主殖民地、公司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英国国王想要吊销特许状的话,一般都要经过该殖民地人民的同意,也就是要通过殖民地的议会同意,或者是殖民地出现了****以及明显违背特许状规定的情况,才能够实现,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当英国国王想要把很多殖民地收归国有的时候,都必须看准时机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能动手。

但即使是收归了国有,北美各殖民地的权力还是很大的,毕竟这里山高皇帝远,北美殖民地的事情我们自己做自己的主。

比如马萨诸塞殖民地,因为宗教信仰以及《航海条例》的问题就始终跟英国国王不对付。国王派到马萨诸塞去检查的官员一直都可以享受过街老鼠的待遇。

总体而言,每个殖民地几乎就是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拥有立法权,其议会可以制定在不违背英国法律的前提下,制定殖民地自己的地方法令法规。

王室殖民地的总督由英王直接任命;自治殖民地的总督由殖民地议会产生;业主殖民地的总督由业主任命,但也都须经英王批准。总督代表英王,掌握殖民地的行政权,并监督议会的立法,代表英国政府行使对殖民地议会立法的否决权。

总督名义上是殖民地最高领导,但也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因为还有议会。

北美殖民地先后都按照代议制的原则建立起了议会。议会的代表由殖民地的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有了议会,殖民地居民也就拥有了发言权。

因此,北美殖民地可以说是在英国国王的正确领导下由殖民地总督和议会共同治理的英国海外领地。

北美的殖民地不同于英国人在其他地区的殖民地,不是建立在对其他民族征服的基础上的。北美的殖民地,除了纽约是英国政府派出军队从荷兰人抢过来的外,其他的都是以英国人为主体的移民自己建立起来的,属于英国的海外领地,与英国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

不过,英国对于北美殖民地,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其走全面发展的道路,而是将北美作为英国的原料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因此北美各殖民地工业发展都不是很好,属于不均衡地发展。

在宗教信仰问题上,北美殖民地普遍采取宗教宽容政策,虽然在以马萨诸塞殖民地为代表的清教殖民地里,在一段时间里还是对其他教派,比如教友会,采取宗教压迫的手段进行打击,经常把教友会的人绞死,或者处以割耳朵的刑罚,最轻的也是涂满沥青游街示众。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在北美大陆上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殖民地采取立法等多种形式确立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清教殖民地的人们也开始自我反思,反对宗教压迫的做法呼声日益高涨,最终清教殖民地逐渐终止了对其他不同信仰者的迫害。

宗教信仰自由最终成为了整个北美殖民地共同遵循的一个准则,这个准则在日后也成为了美国文明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英国对于北美殖民地的宗教宽容政策也采取默认的态度。之所以默认为了谋取经济上的好处。

不默认不行啊,殖民地人口稀少,劳动力严重不足,不搞宗教信仰自由,能够招来的移民和劳动力就会大大减少,极其不利于殖民地的和谐稳定以及健康良性发展。总体上说,殖民地时期,英国对所谓异教徒的宽容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在英国的保护和宽松的政治环境下,北美殖民地获得了政治自主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经济的机会,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相对于英国本土,各阶层的流动性更强,社会更为稳定和有序。

同时,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殖民地事务大部分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殖民地的民众习惯了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自治成为了一种传统,自由成为了一种习惯。

在这种政治土壤里,北美殖民地自治力量的成长和自主意识的不断增强,最终使自治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结构

关于北美殖民地的生活,一个叫克莱弗克尔的法国人,曾经在北美殖民地当过多年的农民,在他的著作《美国农民书札》中这样写道:“这里没有贵族大户,没有宫廷,没有国王,没有主教,没有教会势力,没有少数人享有的那种看似无形实际是有形的特权……人人皆知遵纪守法,不用害怕苛政和暴力,因为在这里人人都能平等相待。勤奋的精神深入人心,人人都可以自由行动,不受诸多不合理的限制,因为人们是在为自己劳动。”

这些关于北美殖民地的描述,虽有夸大,但还是折射出北美殖民地的生活状况。

因为生活好,食物充足,土地也很多,因为殖民地的人口增加非常迅速,加上不断前来的新移民,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基本上每25年就要翻一番。

与欧洲相比,北美殖民地的居民是很幸福的,虽然也有贫富之分,但却不像欧洲那样泾渭分明,也不是那么不可逾越。此外,殖民地的教育水平明显优于欧洲本土,这为个人的奋斗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只要肯努力,一切皆有可能。这句话,至少在北美殖民地,并不是一句空话。一个社会,不同的阶级中只要存在通畅的流动渠道,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是有活力的社会。北美殖民地,乃至于建国后的美国,正是如此。

北美殖民地的人口,绝大多数人是移民及其后裔,主要来源于欧洲国家,有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瑞典人和西班牙人,其中,英国人为主体,占殖民地总人口的60%以上,因此殖民地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上带有浓厚的英国风格。其他国家的痕迹,也有所留存,比如纽约,至今仍保留了一些荷兰的风俗和文化,只不过不是主流而已。

移民中的多数,来自于母国的中下阶层,并非什么豪门大族,在一穷二白的北美大陆,机遇是平等的,阶级之间的区分并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人通过自己的勤劳和灵活的头脑发家致富,有的经营不善生活陷于困苦,于是阶级的界限开始明显了。

不过,需要提出的是,殖民地虽然有阶级的划分,但各个阶级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任何人都有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改变自己的阶层,流动到更上级的一个阶层。

北美大陆是当时公认的希望之地,是各种人寻找机会发迹改变自己命运的好地方。

苏格兰移民詹姆斯·埃尔德尔在给自己父亲的信中这样写道:“如果他还在英格兰,他仍然会靠给别人帮工生活,会处在极不稳定的状态中。到了北美,他有了独立稳定的收入,过上了体面的生活。像北美殖民地这样的年轻的地方,是最适合一无所有的年轻人发展的天堂,不管开头是多么的让人绝望,多么的不顺利,只要坚持不懈,到头来总会成功的。”

对于殖民地的居民,我们可以粗略地分为三个群体。

第一个群体是农场主和种植园主。农场主拥有土地,以经营农场为生,农场主阶层是殖民地社会的主体。农场主的升级版就是种植园主,种植园主也是农场主,不过经营规模更大,实力更雄厚。

第二个群体是商人和手工业者。他们也是殖民地社会的一个重要主体。商人里面有纯粹是商人的,从这家买,再卖给另一家。但殖民地里,很多人既是手工业者,又是商人,自己生产出东西自己来卖。这个群体也是北美殖民地社会很重要的一个群体,日后,他们中的一些人成为了早期的资本家。

第三个群体是契约奴和黑奴。契约奴主要是指白人,一般都来自贫民阶层,他们通过契约约定为某人或者某个公司无偿劳动多少年。契约到期后,他们会重新恢复自由人的身份,还能够得到殖民地当局授予的一部分土地,所以契约奴是会逐渐减少的。而黑人则不然,除了在殖民初期,黑人的身份类似白人契约奴,但后期黑人则基本上都是终身奴隶,除非主人给你自由,而与此同时,白人契约奴则基本消失,到最后这个群体就只剩下了黑人奴隶。

既然有不同的群体,也就会产生相应的阶级,当时,北美大陆各殖民地在社会结构上,不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而是呈现出一种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

殖民地的阶级,大体可分为三层。

最上面的一个阶级是殖民地的管理层,包括总督参事会和议会的大小公务员,还有就是大种植园主和大商人。他们是殖民地社会的统治阶层。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阶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阶级,北美殖民地一直就不存在类似英国国内那样一个相对固定的一个贵族阶层。虽然英国国内和殖民地少部分官员一度想要扶植一个贵族阶层起来以便于加强殖民地的领导,最后全部以失败告终。北美殖民地这块从建立之初就拥有平等自由传统的土地似乎本能地对贵族制度有一种排斥和反感。在这里,阶层的划分,往往依据的是财富的多少,而不是血统的高贵。英国那种吃身份钱的贵族在北美殖民地没有什么市场。

中间的阶层是中小农场主、小商人和手工业者,这个阶层人占殖民地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殖民地社会主体,算是中产阶级。

最下面的阶层就是契约奴和黑奴。与黑奴相比,契约奴的地位还要高一点。契约奴最终会获得自由补充进中产阶级,而黑奴则命运凄惨,在奴隶制废除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基本上没有进入中产阶级的可能。

这样一个中间大两头小的社会结构,因为中间阶层在人数上占绝对的主体,因而有其特殊的稳定性,中间阶层的政治经济诉求往往也能够得到较好的表达,对于殖民地的事务,这个阶层拥有较大的发言权,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美国民主政治制度得以诞生的社会土壤之一。

★殖民地居民的饮食住行

在北美殖民地进入成熟发展期后,当一个美洲殖民地居民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在欧洲还有很多人还吃不饱饭的时候,北美的殖民地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虽然也有个别殖民地,如北卡罗来纳,发展比较慢,属于欠发达地区,有少部分人还在为吃饭担忧,但从整体来看,殖民地居民普遍的生活水平要远高于同时期他们的欧洲老乡。

这是因为,北美大陆各个殖民地经历了最初的艰难和困苦,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宽松的政治和宗教政策,逐步稳定下来并且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独立战争爆发前,北美各殖民地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和繁荣了,殖民地居民过着一种欧洲居民难以想象的幸福生活,以至于成为了欧洲人渴望前往的一块乐土。

那么,殖民地普通居民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呢,又是怎么个幸福法让欧洲居民趋之如鹜呢?

让我们从一组数据中来感受北美大陆殖民地居民的幸福生活。

数据显示,与同期英国本土居民相比,北美殖民地的居民身体更加的健康,平均身高也要高两英寸。平均每个家庭养育8个孩子,孩子存活率很高,活到成年的比例是英国本土的两倍。平均每个殖民地家庭比英国家庭富裕20%,而殖民地的平均赋税却惊人地只有英国的1/4。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的确是一个让人非常羡慕的幸福生活。

当时的欧洲,社会的贫富差距极为悬殊。有钱人并不是很多,但这部分人掌握了大部分的社会财富,生活过得非常的奢侈,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还经常到世界各地去旅游。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大量处于社会底层的城市贫民和农民经常是饥寒交迫,面包都吃不饱,更别说吃肉了。吃肉,对于很多人来说,那只是浮云。

而在多数北美殖民地,吃肉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不仅有肉吃,还管够,可以敞开了肚子吃,生活水平在当时是很高的。

在北美殖民地,地广人稀,饲养了大量的以供食用的家禽家畜,自然资源又极其丰富,获取肉类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在素有养殖家禽家畜传统的新英格兰地区,很多农民日常的主食就是各种肉类,包括野味和家禽家畜肉,此外再喝点牛奶,吃点土豆、玉米和豆子什么的。

供应的肉类中既有家禽家畜提供的肉类,也有很多野味。常见一点的野味,如野鹅,野鹿,还有水鸭,数量惊人。湖里的野鹅飞起来往往是遮天蔽日,举起枪闭着眼睛都能打几只下来。

据说,有人曾经创造过一次打猎就收获50只野鹅的记录。就算不想自己去狩猎,集市上销售的各种肉类和野味也是应有尽有,而且价格非常便宜。有欧洲人到纽约的朋友家做客,吃到了很多野味,让他回味无穷,专门在日记中记下了当晚的菜谱,他在一顿饭中吃到了烤鹿肉、野鹅肉、野火鸡和浣熊肉等多种肉类,这令他非常吃惊。

有一首反映弗吉尼亚殖民地一带的穷人生活的歌谣是这样唱到:“我们烧的是木柴;住的房子也不赖;吃的是猪肉和玉米粥;苹果汁能管够;收的烟草千百兜。”

弗吉尼亚一带的穷人都这样,那富人就更难以想象了。

在整个殖民地,这其实都不算个什么,稍微有钱一点的人,单纯只是肉,已经无法吸引他们了,还要讲究个味道,讲究个美食美器,讲究个格调和就餐环境。

例如,有一个富家子弟就曾在日记中记载了自己在吃饭问题上一个惨痛回忆。他到一个贫穷的乡下朋友家做客,这个朋友也实诚,不知道有钱人的规矩,见尊贵的好朋友来了,连忙煮了肉端上桌子来,不过用得不是碗,而是桶,黑乎乎的大木桶,里面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白水煮肉。这个富家子弟一看就没了胃口,有盐没味的,木桶看上去也是脏兮兮地,只好借口说自己刚吃过,还饱着呢。回家去还感慨万千,说自己的父辈真不容易,刚来北美的时候恐怕吃得就是今天自己见到的恶劣伙食。

不得不说,这倒霉孩子不知道人间疾苦,在他眼中的猪食,在同时代英国的许多家庭眼中,无疑是梦寐以求的美食,想吃都吃不到。

在吃方面,除了殖民地建立初期出现过一些问题外,整个北美殖民地从来没有出现过大面积的饥荒。实际上,在吃上面,困扰殖民地居民的,不是够不够吃的问题,而是吃得太多应该要节食的问题。

富兰克林写了一本叫做《穷理查德历书》的书,在里面就告诫人们,要想长寿的话,就要注意节食,要少吃点东西,还把这种观点总结成了标语似的口号,比如,“晚餐吃得少,吃药也会少”。

不知道那些还在英国本土望着肉骨头大流口水的老乡们,看到殖民地居民的这种生活状态,会不会有一种把人掐死的冲动。

在喝的方面,殖民地居民很少直接喝水,而是喝各种含水的饮料。他们认为可直接喝水能会让人得病,这个习惯估计应该是与殖民地建立初期非常高的死亡率有一定关系。

殖民地居民主要喝牛奶、各种果汁,还有酒类。酒类,在各个殖民地都是非常受欢迎的饮料,消费量大得惊人。主要是白兰地、朗姆酒、苹果酒、啤酒,还有葡萄酒。殖民地有很多酒馆,生意都很不错。此外,很多农户自己也酿酒,自产自销。据说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农户就家家都会酿酒。弗吉尼亚殖民地的中等家庭,其地窖里一般都存有好几十加仑(1加仑=4.546升)的白兰地和朗姆酒。

不过,酒喝太多也不是好事,容易闹事,再加上清教传统对饮酒一直比较反感,所以各个殖民地对饮酒都做出了一些限制规定。如弗吉尼亚殖民地就规定每次在酒馆停留的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每次喝酒不能超过半品脱(1品脱=1.136升)。

茶叶也是殖民地居民的一种重要的饮料。18世纪前,殖民地还没多少人喝茶。从18世纪初期开始,喝茶的习惯开始风靡各个殖民地。波士顿是一个重要的茶叶销售集散中心,在1712年的时候,波士顿就已经在卖茶叶了。后来,就是因为波士顿的茶叶生意做得太好,引起了英国本土当局的眼红,说要加税,直接造成了波士顿倾茶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一连串的后果。

要说这殖民地居民喝茶的方式,跟我们今天还真不一样。茶水里面还要加糖、奶油和牛奶,准确地说应该叫奶茶。

在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中,喝茶从来都喝的都不仅仅是茶。古时候,中国人喝茶喝的是意境,喝的是情调。今天的中国人喝茶,其实喝的是麻将或者是生意。

同理,殖民地居民喝的其实也不是茶,他们喝的是社交。茶会成为了北美各殖民地重要的社交手段。如果某人刚到某个地方,不知道怎样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交圈,那么喝茶将会是最佳也是最快的方式。

在穿着方面,各个殖民地居民尽管衣着样式和质地存在巨大的差异,但是除了奴隶外,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够穿暖和。

不过,什么人能够穿什么样的衣服,还是有一些规定的。

这些规定所依据的标准,就是每个人财富的多少。有钱人可以穿绸缎衣服,戴丝巾,用金银丝线做装饰,而财产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普通人就不行。1653年的时候,马萨诸塞就有两个妇女因为戴了丝绸帽子和披巾而被殖民地政府抓了起来,后来经过证明,他们的丈夫都拥有两百英镑以上的财产,这才被无罪释放。

有钱人穿的要好些,而且热衷于追逐欧洲的潮流时尚。尽管隔着浩瀚的大洋,英国的流行品牌服装一般在三个月后就可以在波士顿的服饰店里看到。还有的人说,流行服装在北美有钱人中间流行的速度竟然比在英国伦敦的有钱人中还要快。

一般来说,正式场合下,殖民地绅士的衣着打扮会是这个样子:头戴三角帽,上身穿的是丝绸衬衣,衬衣外面是刺绣厚黑呢子大礼服,下身穿的是各种色彩鲜艳的短裤,配搭长筒丝绸袜子,脚上是装饰有金银扣的鞋子。有时候,脑袋上还会带各种颜色的假发。戴假发的习惯是从英国贵族那里学来的,一度很流行,有些人同时有8到10顶假发。不过假发价格很贵,维护成本也高,一顶假发每年的保养费大概在10英镑左右,这在当时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后来,英国本土在英国国王乔治二世的倡导下不流行戴假发了,北美殖民地也紧跟时尚,把假发从脑袋上给扯了下来。

至于美女们呢,一般是穿用各种绸缎外加鲸鱼骨等材料作为支架而制成的裙子,脚上是漂亮的高跟拖鞋。最大的特点是裹得严实,里三层外三层,想看什么基本上都看不到。

裙子的款式可以参考下电影《乱世佳人》里面的斯嘉丽穿的那种,穿起来要人帮忙,脱下来也要人帮忙,穿好后整个人像一个倒扣的移动漏斗,某些情况下,这种裙子还可以兼备扫帚的功能,穿好后在屋里走一圈就不用拖地板了。

普通殖民地居民的穿着要简单许多。男子一般短发,多数都戴有帽子,上身是粗糙的亚麻衬衣配皮革外套,下身是鹿皮的马裤,脚上是牛皮鞋,袜子一般都是自己家里人手工织的。至于普通的妇女,衣着的质地与男子大体相同,只不过款式上不同而已,多穿裙子搭配各式棉布或者亚麻的上衣。

总体来说,殖民地基本解决了人民穿衣服防寒保暖的问题。

不过,黑人奴隶的情况比较惨,奴隶的衣着水平也参差不齐,好的呢,如新英格兰地区一些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的奴隶,穿的衣服就比一些贫穷的白人还要好,一般的黑人奴隶,也都还有衣服穿,最糟糕的是南部的殖民地,诸如北卡罗来纳殖民地,有些苛刻的农场主或者种植园主,往往只给黑人奴隶发一小块遮挡布,只有在天凉的时候才会发给一些衣服,以至于经常有路人看到黑人奴隶赤身裸体在田里裸奔。

说完了衣着,接着说殖民地居民的居住条件。在住的方面,各殖民地基本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其实,在北美殖民地,只要你不是铁了心要当驴友或者是懒得不成样子,住的问题还是很好解决的,北美地方又大,你随便找个地方,砍几棵树搭个小木屋住着也就不怕刮风下雨了。

不过,从总体来说,北美殖民地的居住条件赶不上同时期的英国人,尤其是下层居民,不管是在人均居住面积,还是在家具摆设和住房配套设施方面,都大大不如。即使是北美殖民地最豪华的住宅,放在英国,也不过就是个普通农舍。

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原因是殖民地建立初期,居民不重视居住条件的传统在起作用,例如,在1700年的时候,即使是马里兰的大种植园主的房子,也不过是建在河岸两旁的普通木屋,没啥子气派的建筑;另一个原因是殖民地起步晚,房地产业还不成熟,真正发展起来还需要有一个过程。

在北美各殖民地中,房屋的样式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做“英国式构架房”,一种叫做“弗吉尼亚式房”。英国式构架房,顾名思义,是模仿的英国建筑样式,采用的是砖石混用结构,结构复杂,造价高,一般是有点钱的人住。

至于弗吉尼亚式房则是一种木结构的简易住房,结构比较简单。优点是造价低,便于拆卸,有点像今天的可移动房。这种房屋最早出现在初期的弗吉尼亚,是为了适应当地居民为了生计不断迁徙的流动性生活才应运而生的。

所以在这里,要区别房子的好坏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看用了好多砖,砖用得越多,这个房子越好。一块砖都没用,今天比较受推崇的纯天然实木的房子在当时绝对不是高级住房。

就整体而言,各殖民地开发较早的地区,房屋相对要整洁漂亮些,砖石结构的房屋较多,周边的环境也较好,而开发较晚的地区,尤其是边疆地区,房屋质量就不是那么高了,多数是木头房子,还有一些是石头房子,周边环境也是非常脏乱差,到处是荒草和树丛,稍加点缀,就可以拿来拍恐怖片。

最好的房子是南部大种植园主的住宅,富丽堂皇,绿化好,容积率低,因为他们钱太多,有能力盖修别墅。不过,南部殖民地普通居民的居住条件,却要比北部和中部地区的居民差一些。

北部和中部地区,尤其是中部地区,如纽约殖民地,砖石结构的房屋随处可见,而且整洁美观。而南部,如北卡罗来纳,就基本看不到砖混结构的房子,全是纯天然的实木房子。有一个旅行者就曾经有点夸张的形容北卡罗来纳的住房,他说,在北卡罗来纳,没有人觉得自己富裕到可以住砖房的程度。虽然这话可能有点夸张,但也很能说明点问题。

随着殖民地的不断发展,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有了改善住房条件刚性需求,从18世纪开始,一批富丽、气派、雅致的,被称为“早期佐治亚”式的豪华住宅,雨后春笋一般从各个殖民地冒了出来,极大地缩短了北美殖民地与英国高档住宅之间的差距。

豪宅之间的差距缩短了,但是普通住宅方面却没太多的改变。

当时有学者对北美殖民地的住房情况作了如下的评述:“18世纪北美人口中的很大一部分住在没有泥灰墙、木地板和玻璃窗的房屋里。所谓住所,不过是单独一间可以用来御寒的屋子而已。”

最后说一下北美殖民地的交通状况。

我们都知道,北美的各个殖民地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的人群先后建立起来的,虽然都有一个名义上的共同领导英国国王,但基本上都是可以互相不尿的独立体,每个殖民地都是独立自主的,所以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统一规划去搞交通建设。

在殖民地时期,各殖民地的中心城镇基本上都建在沿海地区,原因就是因为沿海地区交通相对便利,可以走海上交通路线。

可是殖民地要发展,就不可能永远只在沿海转,必须要开发内陆地区。

殖民地初期,内陆交通主要是依靠内陆河流以及印第安人小道。北美大陆有哈德孙河和特拉华河这样的大河,支流众多,还有五大湖区,水网密布,水上交通比较便利。很多村镇都尽量建在河岸附近,图的就是个交通方便。

内陆交通方面,作为补充的是印第安人小道。

光是依靠内陆河,还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毕竟有很多地方没有河流经过或者是无法通航,所以印第安人小道发挥了作用,焕发了活力。

印第安人是北美大陆的地头蛇,已经在这里生活了无数个年头,他们平常所走的小道往往都是精心挑选的捷径,距离近,路况好,不过普遍太窄,因为这些小道都不是印第安人修筑的,而是用脚走出来的。为此,各殖民地纷纷对这些印第安人小道进行了改造拓宽,有力地缓解了内陆交通困难的问题。

衣食住行是大问题。各殖民地之间尽管没有统一交通规划,但各殖民地内部对于交通问题还是非常重视的,比较上心,毕竟交通问题牵涉每个殖民地居民的切身利益。

在渡过了最初的困难时期后,各殖民地有了点积蓄,先后把筑路修桥的事情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推动交通建设。

应该说,殖民地的交通建设还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值得肯定。在交通建设方面,弗吉尼亚比较积极。1720-1748年之间,弗吉尼亚先后在詹姆斯河上游开辟了11个码头,为了筹措修路的资金,还发行过彩票,修了一条从沿海地区到西部山区的公路。从发行彩票这个办法来看,弗吉尼亚政府还是比较实诚,要是找几个有钱的老板投资,修好后设立几个收费站,一收就是几十年上百年,保管收回投资还可以大赚特赚。

马里兰的路修得也不错。有数据显示,马里兰的乔治王子县,从1700年开始的四十年间,公路程度增加了5倍,到达了295英里。

经过多年的工程建设,各殖民地内部都建成了若干主干道公路,殖民地之间也有主干道公路相互连通,有些殖民地之间往往还有数条道路可供选择,北美殖民地形成了基本的公路交通系统。

哈德孙河两岸有连接纽约、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的“国王大道”;以费城为中心的“大车道”长达1280公里,沿途经过了无数城镇,向南一直延伸到佐治亚境内。

不过,对于殖民地的交通状况,也不要抱太大的乐观态度。

殖民地的交通状况,虽有成就,但仍然处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上,只能算是一个基本的交通系统。

至于那个主干道公路,既不是今天的省道,更不是国道,实际上就是个马车道,而且各殖民地修的马车道质量还参差不齐。

很多路不过就是勉强能够让马车通过的小路,路况非常不好,赶路的人有时候还要随身携带斧子,用来砍掉那样长得太茂盛以至于阻碍了交通的树丛和灌木,很多路的路面上还残留有没清理干净的树桩,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晴天的时候尘土飞扬,雨天的时候有如汪洋沼泽,行路在当时绝对是一件苦差。

不仅路难走,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没有公共的交通工具。

当时的主要交通工具有三种,分别是马车、船只和马匹,绝大多数为个人所有。要出门,交通工具得自备,公共马车、公共客船还完全是个梦想。

马车有两轮的和四轮的,没有减震装置,不管是两轮的还是四轮的,乘坐的舒适性都很差,在崎岖的路上颠簸地厉害,据说有把骨头给震断的,因此能够骑马的多数都不坐马车。

后来,情况有所改善。殖民地当局开始考虑建立公共交通了。

1717年左右,康涅狄格殖民地开通了第一条人货混装的公共马车营运线路,不过发班的时间长了点,一个月一班。到了独立战争爆发前,各个殖民地主要的城市之间已经有了不少公共马车线路了。这些马车按里程收费,收费标准大概是每人每英里3个便士,行李另算,就是不知道这些马车是如何打表的。

就北美所有殖民地整体而言,交通状况在独立战争爆发前依然是比较落后的,这极大地限制了殖民地居民的活动范围。普通的殖民地居民,其活动范围一般都局限在自己住处周围3英里以内,对于居住地以外的事情往往知之甚少。即使是有钱的种植园主,一生也没有几次出远门的记录。有人曾经研究过一个叫的马里兰种植园主,发现他一生所认识的人中,有83%左右的都住在距离他的种植园5英里之内。汉密尔顿在新英格兰地区旅行的时候,当地的一个农夫就曾经表示,马里兰是个什么鬼地方,自己从来没听说过,很让汉密尔顿没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