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豪门霸宠:总裁的天才小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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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欠的钱怎么还

其实宋子衿跟柳寒很多年之前见过面。

那个时候,柳寒是第一次受养父嘱托去找宋笙。

他以为宋子衿就是宋笙,对年少的她相当照顾。

柳寒刚去英国进修,妄想用优秀的学业来掩饰他的真正身份。

他初识宋子衿的时候,正好是柳玉凝出事,宋笙突然在柳暮视线里失去踪影。

柳暮让他在学习之余,暗中寻找宋笙,宋笙是他妹妹唯一血脉,不能让她不知去向。

后来,柳寒隐约发现,自己弄错了,再加上他已经回到国内,逐渐跟宋子衿失去联系。

只是,那个时候,他用的是寒总的名字,就算是再次相逢,宋子衿也没有想到他就是柳寒。

她在寻找柳寒。

很快,柳寒就知道这个消息了,有一个女孩子在到处打听他的消息。

当他看到宋子衿的照片时,有些奇怪,她找他做什么?

不过,对这个女孩,他还是相当有好感,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类似亲人的感觉。

没想到几年不见,她出落的亭亭玉立。

她跟宋笙不同,宋笙比她内敛,她却是古怪精灵的,当然,这些源于她太过聪明的大脑。

柳寒跟宋笙的会面,他让宋笙保密,不要跟江誉说。

宋笙犹豫后,才勉强答应,她说自己跟江誉之间,没有秘密。

何况,在桑榆街,什么时候能瞒得过江誉?

柳寒笑了。

宋笙的这句话是对他的质疑,对江誉的肯定。

知道这是宋笙再正常不过的想法,柳寒心里还是有些淡淡的恼火。

他要做的事,没有做不成。

他找宋笙,只是为了柳暮。

柳暮想见宋笙,又害怕见到她,听过晓知的节目后,他就知道宋笙已经知道当年事情,对跟她相认,没有一丝信心。

他以为,宋笙会跟她母亲一样,恨自己。

寒风如刀子一般吹割着人的脸。

这种感觉,只有在寒风中做事的人才感觉的到。

宋笙戴着毛线帽,下面有两个毛茸茸的绒球,全部的耳朵都没在帽子里。

冬天说来就来了,她还没做好准备。

江誉笑着问她,你还准备好好的迎接它吗?

宋笙数着手指头告诉江誉,她还没有准备好过冬的衣物。

江誉二话没说,拉着宋笙到商场,买了很多冬天的衣服,宋笙最喜欢的就是这顶毛绒绒的毛线帽。

“师父,可爱吗?”宋笙戴着帽子,俏皮的冲江誉做个姿势。

“可爱。”江誉漫不经心的

回答,宋笙冲他翻个白眼。

江誉有心事。

宋笙叉着腰,站在江誉面前:“我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你至于这么一副表情吗?”

宋笙要回Z城。

她真正的工作单位在Z城。

当初,要不是被林明耀跟叶青芜打击到,也不会贸然到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城市工作。

不过,好在认识江誉,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受委屈。

可是,她已经出来更久了,成绩也没有多少,又是年底,主编希望她能回去一趟。

她跟江誉提出来之后,江誉却在考虑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总裁,在哪里办公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是,他不想让宋笙回去。

乐川是宋笙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不过在那里,应该发生过很多让宋笙难忘的事情,比如孤儿院失火。

江誉希望宋笙能够忘掉过去,开始重新生活,南汜有宋家,她就留在南汜,不应该再回Z城去。

不过,宋老支持宋笙的决定,江誉嘴角翘着一丝无奈的笑意,无论宋笙做什么事情,宋老都会无条件支持。

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惬意,跟同样放下担子的林老,相聚甚欢。

林氏对外宣布,林安国生病,林氏由林明耀全权负责。

也就是说,林氏现在举足轻重的人物是林明耀。

裴钰是心中狂喜,不管是老公当权,还是儿子做总裁,总之只要不落到江雅沁跟她那个儿子手里,就好。

她可完全不知道,林明耀能够做林氏总裁,是江誉放弃才得到的。

林老一直想说服江誉,却未果。

除了林老的亲信,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件事,不过,林明耀知道,这件事是他心里永远过不去的梗,就像宋笙一样,如今的他反而更渴望能够得到她。

他觉得自己足以跟江誉平起平坐,他以为宋笙跟江誉在一起,更多的是因为他是嘉世老总。

不管怎么说,他跟江誉,很难跟爷爷期望的那样,成为好兄弟。

江誉还不希望宋笙回去的另一个原因,那里曾经是宋笙跟林明耀恋爱三年的地方,他不想让她触景伤情。

这些,宋笙都不知道,她单纯的以为,江誉是舍不得离开她。

方乔回国了。

只是他没有直接回嘉世,嘉世已经与他无关了。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周游全世界,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人的身心一旦被束缚,在这个人的心里,最渴望的事情就是自由。

方乔就是这样的心情,尽管那个人从来没跟他要求过什么,可是他还是觉得不舒服。

没错,他是他的救命恩人,可是,他不能用这件事情来束缚自己。

跟沐安讲清楚之后,方乔觉得心里一阵轻松,只要沐安理解他就好了。

生活还会跟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心境变得跟以往不一样了,这一点只有方乔能体会的到。

他觉得,总有一天,他会还他一个大人情,然后跟他两清。

Z城的大街上。

人来人往中,方乔居然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叫住她,方乔才知道,她准备回南汜。

“回什么南汜,跟我出去再转一圈,我一个人转悠很无聊,还有两个月就过年了,年底我陪你一起回去。”方乔是一个不堪寂寞的人,当然,这与花心是两把事,他只是希望有个人在自己身边,陪自己说说话。

宋子衿裹着厚厚的棉袄,冬天的英国,远没有这么冷。

她戴着帽子,只露出巴掌大的小脸,皱着小鼻头:“去哪里,这么冷的天气,我怎么觉得连心都冻的不跳动了。”

方乔哈哈大笑。

他在英国那段时间,除了跟江誉亲近以外,最好的朋友就是宋子衿。

不过,跟江誉一样,宋子衿在他心目中,也仅仅是一个小妹妹。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温暖,四季如春,去不去?”

宋子衿眼睛一亮,这倒是一个好建议,想象一下,自己发一张在Z城北裹成北极熊一样的照片,接着在发一张穿裙子穿衬衣,反正是挺清凉的打扮,微信圈里的留言会急骤上升。

她现在已经有很强大的粉丝群。

游遍全世界,是她的梦想。

好像记得,方乔是喜欢旅游。

两个人一拍即合,居然就这样从家门口经过,却没有回去,而是直接做飞机飞去海南。

江誉得到消息,他们已经离开Z城。

江誉在宋子衿微博下留言。

她说,过年的时候跟方乔一起回去。

宋笙终于看到宋子衿的照片,再看到她跟江誉的互动,讶异的问:“她居然也认识方乔?”

“是啊,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宋笙脸色微变,虽然只是轻微的变化,可江誉却敏感的注意到了,他为自己无心的一句话而懊恼。

宋笙是一个敏感的孩子,她跟方乔之间,是江誉所不能体会到的深厚情谊。

虽然,一见面,他们喜欢抢白对方,可是并不代表宋笙跟方乔的关系不好,相反,在宋笙心里,她相当看重这段友情吧。

听到江誉的话,宋笙承认,她心里有片刻的失落。

当初,要是没有方乔的鼓励,她也许很难从郁症病症中走出来,那段时间,方乔是她生命中闪亮的小太阳。

猛然间听说,这个小太阳不止照耀的是自己,他跟别的女孩子也很要好,就好像自己原本一直心仪的好东西,突然有一天发现,满大街到处都有人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失落的心情。

不是难过,也不是伤悲,只是淡淡的失落。

“他们说一起回来过年?”

宋笙对这个戴着毛线帽子,比自己显得青春靓丽的女孩子,有片刻的失神。

对比宋子衿,她是不是已经老了。

即时她的外表还很年轻,可是她能感觉的到,内心的苍老。

林明耀一事,对她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不,不仅仅是林明耀,还有叶青芜的友谊。

这是一个双重打击,她才会不堪一击的吧。

事情已经过去了,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忘记这段记忆,只是心上被划过的那一道伤痕,是很难修复正常的。

江誉打量她的表情,轻声说:“你们会是很好的朋友。”

宋笙仰起脸,对江誉露一个灿烂无比的微笑:“我知道,我们是姐妹嘛。”

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快乐一些,她不想总让江誉为自己担心,可是却总会弄巧成拙,惹他担心。

两个人手牵手回到面馆。

李斯特已经做好饭了。

对李斯特来说,最近一阵子,最大的快乐就是看自己喜爱的人把自己做的饭菜香甜的吃光。

“少爷,谢流说今晚就可以回来了。”

江誉望向宋笙,气色相当不错,看来这钱花的是相当值得。

“好,我知道了。”

宋笙好奇:“谢流跟小雅怎么会旅游这么久,师父,你公司那边没有问题?”

“公司有奕成,还有陈君仪,没有问题。”

听到陈君仪的名字,宋笙突然想起那个夜晚,脸刷的红了,连耳朵根都红了。

晚上又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让宋笙陷入深深的震撼中。

她在喝参汤。

这应该是最后一碗了,明日开始,谢流就回来了。

其实她的身子早就恢复了,跟牛一样壮,这是她偷偷跟李斯特说的,李斯特却没有顺着她说,而是微笑着示意她还是喝了,少爷的这片心意,相当诚恳,他可不希望宋笙浪费这碗参汤。

宋笙在阳台上做瑜伽动作,又缠着查尔斯教她防身动作。

李斯特端了一碗参汤走来,递给宋笙,示意她不要浪费喝光。

整整一个月,每日都要喝一碗,宋笙已经对这碗清汤失去欲望了。

“快喝,不许浪费,这一碗可是好几万。”

查尔斯看她苦着小脸,忍不住说。

什么?宋笙差点没端住手里的碗,一碗几万块,那她喝了一个月,岂不是几十万被她喝肚子里去了?

不是说这是普通的参汤吗?

在宋笙的追问下,查尔斯才把谢流专门去澳大利亚,亲自为宋笙挑选海参的事情说了出来。

宋笙慢慢喝完最后一碗参汤,心情无比沉重。

欠江誉的钱好像越来越多了,该怎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