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成功地让我从梦里醒了过来。
眼睛还在痛,但好在周围的光线并不亮,只有床头灯开着,橙色的光芒,让他那张精校细琢的偏白脸孔,看起来特别的温柔。
我也是从灯光判断我并没有走错房间,温励房间的床头灯是蓝色的。
但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躺到我的床上,瞬间觉得更委屈。他的诚实让我觉得这件事毫无缓转的余地,因此,此刻的氛围让我分外无力。我知道我不可能拒绝他,我要治子衿的病,也怕他把我送进监狱……他前些日子这么说过,人和人的关系,我不是不懂,一旦分手了,情分就没有了。
所以我没有权利发脾气,明天早晨起来,一定要重新扬起笑脸。但现在不行,我不是演员,做不到立刻就开心,所以,还是不理智的背过了身。
温励也没抗拒,只是一手垫在我的腰下面,摸着我的肚子,一手握着我的手臂,轻轻地吻着我的肩膀,过了好一会儿,才声音低低地说:“白天对你的说的事,其实我没有说完。我可以解决的,会找到很好的办法。”
他说话时我正在抽鼻子,所以我没听清,但隐约觉得是好话,便扭头问他:“你说什么?”
他稍稍抬起头在我眼角亲了一口,然后微微地勾起了唇角:“我叔叔的意思不等同于我的意思,他十分疼爱我,而且他唯一的儿子并不成器。事实上董事长四十岁后做才是最合适,我也并不觉得和黑帮牵扯对做生意有好处。”
我这次是真不懂了:“你下午说的跟现在不一样……”
“是,我只说了前半段。”他把头靠到我的脖颈里,吸着气,笑得很无奈:“因为我……我谈过一些恋爱,但从前并没有对谁产生占有欲,也不会经常妒忌。但你不同……”
天哪,我突然不生气了。
不仅不生气,我甚至有点懵了,心在狂跳,紧张得想要颤抖。他是不是要对我告白了?我的天平完全倾斜到了期待被告白这件事上,甚至在这一刻觉得他是不是要二婚都不是很重要了。
我是不是太二缺了?
我傻得说不出话,好在温励也无需我插嘴,只继续说:“也许是因为你很笨,笨到分不清觊觎你的男人和普通朋友的区别。也许是因为你很可爱,让我倍感压力。也许是因为你我之间,始终都没有承诺……总之我总是非常的妒忌,我讨厌每一个企图接近你的男人,甚至会迁怒于你。我试图控制它,但总是做不到。”
我吃力地转过身,钻到了他的怀里,仰起头,看着他泛青的下颚,小声问:“你找过很多女朋友吗?”
温励一愣,随后低下头来,额头抵着我的,怪无奈地嘀咕:“宝贝,这不是重点。”
“那……”我换一个好了:“你初恋是几岁?”
温励干巴巴地瞅着我,半晌才说:“十六岁。”
“妈呀。”我忍不住感叹:“未成年。”
“在米国一般都是十四岁开始恋爱,我爸爸比较传统,所以我才会十六岁。”他可怜巴巴地解释:“不算早了。”
“那你第一次是几岁?”我承认我好奇很久了,一直不敢问有木有!
“我不是说了吗?”温励满头雾水地看着我:“十六岁。”
我继续感叹:“未成年。”
“你已经说过一遍了。”他说:“其实这很正常,在米国十六岁已经成年了。”
“那……”我不甘心,我第一次是跟他,我觉得不公平:“第一次是个什么样女人?好看不好看?”
“好看。”温励老实巴交地说:“她是个白人,比我大两岁,是我的学姐。”
我不高兴了,撅起嘴巴,问:“比我好看吗?”
温励露出了满足的微笑:“嗯……”
这次我是真的不爽了。
我觉得他这种受过绅士教育的人,不应该对我这么说。
他应该撒谎才对,撒谎说我漂亮,这是对我最起码的尊重嘛!
我气得几乎变成一只松鼠,而温励就是愉快地微笑,眼里充满了恶趣味。末了,终于凑过来,在我嘴边咬了一口,狎昵:“你认为追究她是不是漂亮有意义吗?至少在我眼里你更可爱,更让我着迷。”
这么漂亮的话叫人怪脸红的,我傲娇地问:“真的吗?”
“真的。”温励说完,沉默了一下,声音又低了下来:“为什么突然带走话题?”
“啊?”
“我在对你解释今天的事。”他认真地看着我,说:“我会尽力去解决它,至少争取一个最好的结果。我不能承诺得太绝对,因为一旦做不到就是在撒谎。”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我不知道是我傲娇,还是我没有安全感。我很喜欢他,但这种感情时而多,时而少。
当他对我好时,那种喜欢的感觉就会很多,然而当他说那些让我没勇气的话时,就变得少了很多。
所以他说的这些话,我不能说不信,却只觉得心里在敲鼓。我原本就是配不上他的,这种事一次提醒我会忘记,两次会强迫忘记,次数一多,就不再抱有希望。
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明白,贫穷和灾难所带来的伤口,究竟有多么艰深。
但在温励殷切的眼神中,我还是点了头,说:“我知道了。”
他看着我,久久没有说话。
这样的眼神令人尴尬,我不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心里愈发不安,只好挑出一个话题,问:“你跟你叔叔的关系好吗?”
“我从小就把他当做偶像。”温励似乎也在等待话题,赶快就接上,说:“我叔叔和我爸爸不同。我爸爸常常称自己是生意人,别人叫他富豪时,他就会强调,说自己是一个生意人。但我叔叔不同,他非常喜欢被尊重,而他也的确比我爸爸更犀利,他赏罚分明,有很强的直觉和判断力,我爸爸则太随和。”
不知怎么得,这叔叔听着就有一股子腹黑味儿,不由让我脑补了一个面容冰冷的黑西装大叔。
而他爸爸则光听描述就令我好感倍增,生意人这个词,很容易就让我联想到了民国电视剧里那种穿着长袍,戴着瓜皮小帽的药店老板,还要戴小圆眼镜,总之透着慢慢地温和感。
我这样的小孩子当然比较喜欢后者,便问:“那你崇拜你爸爸吗?”
“怎么说呢,我是从这几年开始喜欢我爸爸的,以前我认为他总是一副好欺负的样子。”说到这里,温励的神色有些伤感,手掌抚着我的腰,低声说:“虽然米国是移民国家,但我们依然很难融入他们的社会,而白人的性格热情,就像我妈妈和莫妮卡咕咕那样。可我爸爸认为谦和容忍才更重要,他也这样要求我,所以我小时候,其实在同伴中间吃过一些苦头。”
我有点没听懂:“他们欺负你?”
“是。”他的神色并不是太难堪,而是相对轻松:“mix的生活并不好过,因为小孩子喜欢跟自己相同肤色的人交朋友,而我……”
我明白了。
哪边都会将他当做异类。
我不是一个很会安慰人的人,所以我每次安慰别人的方式都是跟对方站到同一战线,告诉他们我也经历过相同的事,给对方一种“你不是一个人”的感觉。当然,我会有这种特技,也是因为我经历的苦逼事比较多。
便笑着说:“你说的这种我也有啦,因为我家附近的小孩子都知道我是领养的,有的干脆乱传说我是我爸爸养小老婆生的私生女,所以他们都不跟我玩,说我身上有细菌,还有人说,别人不要的小孩肯定是坏小孩。”
温励一愣,随后搂住了我,轻声说:“别说了,不用想那些,你不必奢求所有人都理解你。”
“对啊。”他把我的台词都抢走了:“开始我是这么想的,但他们总欺负我,用石头丢我,后来……”
我连忙住了口。
一时间没有想到更好的话。
温励已经跟上了,问:“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没、没什么……”我想到话了:“所以你知道的,我肯定不会喜欢梁正则,他也不会喜欢我。因为我们后来搬家,就没有小孩知道我的事,也就没人欺负我,但梁正则还欺负我。这就像你不喜欢那些排挤你的小孩一样,如果她们中有一个女孩子对你告白,你会觉得她是真的喜欢你吗?”
“的确对我告白了。”温励认真地接上:“而且不止一个。”
“唔……”
我被噎得脸红脖子粗。
温励又问:“你刚刚的‘后来’到底是在说什么?”
真讨厌。
我用自己可爱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瞅着他,咕哝:“不说不行吗?”
温励认真道:“不行,我觉得这句一定非常重要。”
我被他这种紧迫盯人,甚至略有点发怒的眼神吓着了。只好战战兢兢地说:“后来我弟弟帮我报仇了,把那几个小孩子都打跑了……”
温励果然沉默了。
脸上的表情也不太好。
我偷偷看了他一会儿,心里很不安,猥琐地嘀咕:“他是我弟弟嘛,所以他帮我打架也是应该的。难道你喜欢看我被人欺负,然后只能偷偷到被窝里哭吗?那样子不可怜吗?”
温励忽然笑了,伸手捏我的脸,且压过来亲了几口,问:“你在跟我抱怨吗?”
“啊?”
他在说什么?
“躲在被窝里可怜的偷偷哭,是你刚刚的样子吗?”他一寸寸地吻着我的脸颊,鼻翼,到嘴唇时,笑容很坏:“还咬着被角,样子好委屈,像只可爱的小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