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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吕蒙正不计人小过

水过于清澈,就养不了鱼;做人如果过于苛刻,就容易失去人缘。与人相处时,难免会有一些差异,会有一些小矛盾,对别人的小缺点不要太在意,千万不要做一个小肚鸡肠、神经过敏的人,否则即使是本来很亲近的人,也不会喜欢和你携手共事的。

宋朝的吕蒙正,不喜欢与人斤斤计较,他刚任宰相时,有一位官员在帘子后面指着他对别人说:“这个无名小子也配当宰相吗?”吕蒙正假装没听见,大步走了过去。其他参政为他忿忿不平,准备去查问是什么人敢如此胆大包天,吕蒙正知道后,急忙阻止了他们。

散朝后,那些参政还感到不满,后悔刚才没有找出那个人。吕蒙正对他们说:“如果知道了他的姓名,那么就一辈子也忘不掉。这样的话,耿耿于怀,多么不好啊!所以千万不要去查问此人姓甚名谁。其实,不知道他是谁,对我并没有什么损失呀。”当时的人都佩服他气量大。

谁人背后没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别人说你两句,就让他说吧,只要无伤大雅。非要和别人较劲,不是给自己找难受吗?吕蒙正身为一朝宰相,犯不着啊。

做人是这样,做事情也是这样。

宋太宗时期,有人上奏说在汴河从事水运工作的官吏中,有人私运官货到其他地方卖,影响到周围的一些人,众人颇有微词。听了这话,太宗向左右说:

“要将这些吸血鬼完全根除实在不是容易的事,这就像以东西堵塞鼠洞一样无济于事。对此,不可以过于认真,只须将有些做得过分,影响极坏的首恶分子惩办了即可。如有些官船偶有挟私行为,只要他没有妨碍正常公务,就不必过分追究了。总之,这样做也是为了确保官运物质的畅行无阻呀!”

站在一旁的宰相吕蒙正也表示赞同,他说:

“水若过清则鱼不留,人若过严则人心背。一般而言,君子都看不惯小人的所作所为,如过分追究,恐有乱生。不若宽容之,使之知禁,这样才能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从前,汉朝的曹参对司法与市场的管理非常慎重,他认为在处理善恶的执法量刑上应该有弹性,要宽严适度。谨慎从事,必然能使恶人无所遁形。这正如圣上所言,就是在小事上不要太苛刻。”

不过分吹毛求疵,凡事皆留有回旋的余地,对微末枝节的小事不妨姑且放过,这乃是大部分中国人的处事为人的信条。

《道德经》说:“治大国,若烹小鲜。”

这句话其实包含着另一种深层的意思,烹煮小鱼不要不停地翻动它。否则,小鱼就要碎掉。治理偌大一个国家,和煮小鱼是同样道理。要政令不能繁苛,要懂得适当地放权于民。否则,老百姓就会不堪其扰,民怨沸腾,国家就要动乱了。

律己要严,待人要宽,千万不要拿显微镜看人,因为在显微镜下绝对没有完人。

周公在这里所说的话,现在当然要批判地继承,如前半部分主张及其所衍生的“用人惟亲”之风则应抛弃,而后面的主张则可作为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的指导原则。尤其在用人时,不要希求在一个人身上得到全部优秀的品质和才能,更不能一发现别人有看不顺眼的地方就否定,轻视甚至与之造成隙怨。一旦如此,则不但会失去利用其拥有的才能的机会,同时也会因为用人过苛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