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陕西文化产业现状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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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

文化市场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文化与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可以说,它是市场经济在文化领域的延伸,又是文化建设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它是通过文化商品(产品)和文化服务在市场中以独特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文化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文化市场作为精神产品生产和消费的中介,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着紧密联系,有其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

我们现在看到的市场,是商品交换和商品买卖的场所,它主要进行的是物质商品的交换。但也应该看到,在发展物质商品市场的过程中,人们也相应地借鉴和吸收了物质商品的经验,赋予了精神商品的物质商品属性。虽然人类早期的歌舞以及诗文活动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产生的,也不是用以交换的,但随着商贾活动的活跃,集贸的形成,城市的发展,市民阶层逐步扩大,也相应地形成了文化市场的萌芽和逐步发育的烙印。例如,唐宋时期的“说话”即讲故事,就以物偿之。尤其宋元时代,经济和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一些民间演出活动更具规模。如北宋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所描述的:“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反映的是勾栏瓦舍出现的专门演出的娱乐场所。勾栏瓦舍的建立,加速了民间艺术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茶馆也曾是中国古代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巴蜀茶馆中的说书唱曲,孕育出了中国传统娱乐文化如说书、曲艺、戏剧等民间艺术。

在近代,中国的文化市场形成了两种格局,一是以传统的市场文化为主的如曲艺、歌舞、杂耍、皮影、木偶和出售书画,以普通百姓参与为主的消费的文化娱乐场所;一是以西方某些艺术形式和文化娱乐为主的如话剧、电影、歌舞厅、夜总会、跑马场等文化娱乐,相应地丰富了中国文化市场的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文化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出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由于社会政治生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飞跃,《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思想上解决了人们发展市场经济的顾虑。

物质生活的丰富,为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动力和可能;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推动文化市场的发育和进步,为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建立提供了新的内容;对外文化交流,加快了文化市场在借鉴、学习中的国际化。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文化市场日臻成熟,已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文化市场的形成与建立,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文化市场的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市场中的供需矛盾的特点,文化市场又必须以高质量、高品位的文化精品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其市场功能才能发挥出应有作用。这是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的。文化市场是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要中培育起来的。

(一)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营销

市场是文化产品与广大群众最直接的联系。只有文化市场才能转换文化产品到消费者手中。反过来,文化市场又能推动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文化产业提出新的、不断的要求,以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发展。可以肯定地讲,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对文化产业的推进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文化产业适应文化市场,反作用于文化市场,调节文化市场,也是必不可少的。

文化市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市场如经贸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务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金融市场、信息市场等既有共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我们知道,文化之所以有别于政治、经济,是因为它的内涵属性。文化功能是它的主体,而政治和经济的功能则是它的兼职功能。

在政治为主导的年代,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其政治功能起主导作用,文化只是作为一种政教工具而成为附属政治的一部分。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为主导的时代,文化逐渐淡出政治时代中心,更多地表现出寓教于乐的功能。

(二)进入文化市场的文化产品具有双重属性

首先,文化市场的文化产品有商品的属性。在计划体制下的文化工作,被当作政治教化工具,作为政治的一个部分而存在,而不是作为有经济价值的工作而存在,过多地讲求社会效益,而忽略经济效益,或者根本不讲经济效益。现在,文化市场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赋予了文化产品以“价值”,使文化产品既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又有商品的属性了。而价值又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其次,文化市场是特殊的市场。文化市场的双重属性,使其成为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特殊市场。

文化产品的特殊本质在于其思想价值和审美意义。我们在一般的物质产品中很难看出创造者们的思想、感情和人格。文化产品通过作家、艺术家们的个人创造,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不但能振奋人们的精神,陶冶性情,以文化人,寓教于乐,具有审美功能、知识功能、教育功能;它还可以腐蚀人的灵魂,削弱人的斗志,起到负面作用。所以说,文化产品有着一种精神目的,为物质产品所不具有。所以说,文化市场有一般市场的规律,也应该按着一个特殊的市场规律去运行,去接受管理。

随着我国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变型,要求文化建设必须转换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框架内运行。要按照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目标和要求,建设相应的文化市场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形成相应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而把我国由文化资源大国建设成为文化产业大国。

由于近年来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促成或带动了文化市场的转轨变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较有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文化的产业化程度逐步加大,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在本世纪初的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中,第一产业已经从当年的27.1%下降为15.2%,第二产业已经从当年的41.6%上升为51.1%,而第三产业则从当年的31.3%上升为33.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重比当年提高了9.4个百分点,吸收的从业人员在13年间增加了1个亿,占全社会新增从业人员总量的57%,成为吸收劳动就业的主导力量。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文化产业,大文化、大市场、大产业的雏形已凸现,“通过文化生产来生产文化,通过文化消费来消费文化”是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相辅相成的互动结果。

(三)文化市场对于促进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首先,文化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文化的社会作用的极大发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培育了内涵丰富的文化市场,极大地满足了人们求生、求知、求乐、求用、求富、求美等需求,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逐渐发展壮大。

其次,文化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壮大。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推进作用;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也势必带动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以文化市场繁荣为前提。两者在良性互动的双赢格局中建设彼此支撑的共同繁荣的经济文化共同体。

第三,两者的互动,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文化的市场化、产业化,改变和更新了人们的文化观念,树立起了按照发展了的市场规律所要求的文化经营意识;树立起了面对世界文化大发展格局下我们文化滞后发展的忧患意识,激发了人们应对时代要求发展文化事业的活力。

文化市场的发展,要求生产出更多优秀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这就要求文化部门在原有的旧体制下解放出来,转变观念,改革落后体制,建立适应市场、服务社会、提高效益的有活力的文化发展机制。文化市场把文化体制的改革提到了一个非常关口。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格局,文化部门就必须转换机制,调整机构,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

“文化与发展”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提出的一个主题。该组织在当时召开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政府间会议上,将文化问题列为未来十年中全球发展的首要问题。专家认为,中国的文化问题应该集中地表现在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市场管理这两个既矛盾冲突又相互促进和统一的问题上,这也是“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精神的反映与表现。

文化产业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开拓文化市场,使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市场化、商品化、社会化的同时,可能造成因过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略或牺牲社会效益的弊端;它在大批量生产文化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可能把一种文化风格普遍化,从而改变人的自由个性;它在融入世界文化产业体系,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的同时,可能为外来文化冲击或异化民族文化打开方便之门。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既要从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来深刻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又要从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文化利益的高度,来加深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由于文化产业的意识属性,我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的时候,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通过“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分法的指导思想,指出“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同时强调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这就肯定了文化产业的合法地位,明确了分类管理的原则,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