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爱情终将变圆满(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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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们并没有那么相爱

我们分手三年后,男朋友结婚,我约了客户吃饭,在回来的路上见到了婚礼结束从酒店里出来的他,和他的新娘。

那女孩子闪着水汪汪的眼睛,镶了水钻的婚纱洁白如那天的白云,水晶一般的高跟鞋衬得她的高挑身材更加玲珑有致,酒精的作用下,新娘的脸颊泛红,更有韵味,他紧紧牵着她的手,和当年牵着我的手一样。

我站在他们身后,突然很想哭。

明明看上去,他是那么温和,是我深爱的人啊,明明就是我想要的那个人。

可是偏偏,我没有拥有他。

将他拱手让人。

那个新娘我认识,是我大学时的好友。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烂俗的套路。

没错,就是这样,我的好朋友,撬了我的男朋友,并且走进了婚礼殿堂,而我,连被邀请的资格都没有。

这三年里,我被单位的刘姐拉着相亲不下二十次,每一次都是失败告终,我不冷不热的态度不止一次激怒了那些绩优股潜力股甚至鱼目混珠的垃圾股。最终,还是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们向我炫耀幸福。

也或许,他们根本没有看到我,站在身后,看着他们恩爱。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日子还要照样过的。

也许是因为我亲眼见到了他们的幸福,我终于放下,那日以后,我再也不能完整回忆前任的面容,他的一点一滴,终于开始一点一滴的淡去。

我终于看开,爱回不来。

我在的那个城市,就在入职满一周年的第二日,地铁正式竣工投入使用。我过上乘地铁上班的日子。

而我后来的爱情,便是在这呼啸而过的地铁里与我邂逅。

很久以后,我再想起我们的爱情,还是总要唏嘘,我们是在地铁里开始相爱的,是为了一把梳子开始相爱的。

这是姻缘际会,也许,更是命中注定。

地铁缩短了上班路上的时间,我想当然的将闹钟往后调了15分钟,可偏偏就是这15分钟的赖床,让我后来的日子都仓皇不已。急匆匆穿衣洗脸吃早饭,急匆匆赶上地铁,就在这日复一日无限重复的急匆匆里,我遇到了他。

那个早上,我照例多睡了15分钟,急匆匆穿衣吃饭出门,急匆匆的挤进地铁,列车开始飞驰,我却在车窗上看到自己没有梳理的头发,乱糟糟扣在脑袋上,顿时觉得好热,周身仿佛都是火焰,仿佛周围人都在看我,看我的笑话。

慌乱中翻书包,里面明明都带着一把梳子的啊,平日里都是带着的啊,怎么会没有呢?

翻了很久无果,惊觉自己没有带梳子,昨天午休过后隔壁桌的张姐跟我借梳子梳头,我接回来顺手就放在了桌子上……

Oh my!

无奈之下,五指成梳开始一通抓。

正抓的不可开交,眼前出现了一把梳子。

管不了那么多,拿过来就梳。推推搡搡的人群中总算是绑好了头发,也累的一身细汗。

这才意识到,是谁给我的梳子啊!

想要递回去却不知道该给谁,环顾四周看到了他,看到了他笑眯眯的样子,和晶晶亮的眼睛。

好像在哪里见过。

努力在大脑里搜索,翻过一张张面孔。却忘了说句谢谢。

到了单位才想起,没有说声谢谢,也没有来得及纳闷,一个男人,为什么会随身带一把梳子。私下里一度认为他是荷尔蒙分泌不足导致。

那以后,自然会留意地铁里的人们。好像确实有一些面孔,是每天都要见到的。

拎着古奇包画着淡妆的那个姑娘,总是在我前一站下车,她大概是个销售经理,每天都在地铁里打电话跟客户聊生意。有个大姐好几次,都穿着拖鞋就出来了,猜她应是每天去十几站以外的那个超市去买新鲜蔬菜。还有小孩子们,叽叽喳喳谈论昨天的作业,下个月的运动会,和省级书法比赛,隔壁班的女孩男孩互相喜欢,之类之类小孩子关心的事情。

而他,就在我目光所及的地方,一个角落里,眯着眼睛浅浅的笑着,我看向他的时候,他扭过头看向别处,于是我猜,他刚才是在看我。

许久以后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在地铁里看到他,我走向他,坐在他旁边的位子。

“谢谢你,那天的梳子”。我终于说出了那句感谢的话。

“你应该给我买一把新的,这把给你了”。他倒真是不客气。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

他是我对面写字楼的一个创意总监,比我大三岁,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子(当然是在还房贷的),有着俊朗帅气的面容,和爽朗的笑声,还有从来一丝不苟的衣着。

至于为什么那天带着一把梳子,好像是他买来准备送给女朋友的,精心雕琢价值不菲的一把桃木梳子,我用过,便成了旧物,自然女朋友是不会接受的,于是以此为借口,顺理成章分了手。

他说,“反正已经酝酿够久,只是缺一个导火索,正好分了手,各自奔前程,互不耽误,也好”。

话语间,就好像我们的爱情也是这样微不足道不够深刻。

那,应是我最投入的一段感情了。

我们同居,一起生活了两年半之久。

共同生活的日子,柴米油盐,吃穿住行,他还房贷我攒钱买车,见了父母见了亲朋好友,日子平静如水,就差一人一本结婚证就这么地老天荒。

那两年半里我们什么都不缺,生活富足,身体健康,除了没有正式登记,简直就是婚姻生活的小康状态。

看上去,就好像我们是浪漫开始,平静生活,浪漫死去。看上去就是世人皆羡慕不已的恩爱故事。

可是往往天不遂人愿,就在我们宣布结婚的那一日,我们邀请了一众好友吃饭,就在那次饭局上,他认识了我大学时的那个好友,就是后来的他的新娘。

那才是干柴遇烈火,那才是地列天崩的爱情,惊天动地。

这之中,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深爱着他,而他,并不像我爱他那样爱我。他在等他梦想中一眼定今生的邂逅,而我,只能陪他走一段,最后离开。

我清醒的知道,却无能为力。

他对我坦诚,他爱上了她,他对我,只有朋友般的感情,可以一起到老,却不能相爱至死不渝。而遇见她,便是心跳加速语无伦次,便是此生宁可负尽天下也不能负她的爱情。

我们分手。平静如常。

我搬出他的房子,租了离单位近的地方住,上班步行即可,再也没有在地铁里遇见他。

她搬进去。

想是换掉了我所有的摆设和装饰,全部换成了她喜欢的粉红色。

寒来暑往又三年,我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不断相亲不断失败,终究还是一个人。

相识六年相恋三年分手三年,我看到了他们穿着礼服的样子。

我站在他们身后,开始淡忘他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