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岁那年的春天,我在亚马逊雨林中的一个叫达卡的村落里,那里是夏天。
那个村落里有一只彩色的雄鸟,两只蓝色的大鹦鹉,一只灰色的猪和一只公鸡。
这只公鸡每天在村庄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据说是每天清晨按时报鸣,大多数时候我睡的死,也就听不到,有时候我被吵醒,也就咒骂为什么它还没有被杀了热水去了毛炖汤。
那公鸡叫的时候特别开心,带着几千年前给人报时留下的骄傲,它住在一片沙地里,我很想告诉它我们早已进入了钟和表的时代,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办法,最终这件事也就放下了。
有一天的早上我被公鸡的叫声吵醒。
我走到水边,看着水面对岸的雨林,村落附近的水域是片平静的河湾,我记起昨天我在水里游过泳。
顺着水边向南走五十多米我到了岛的最南角,那里有一片芒果树林。我经过树林边的一个石头混合泥巴的房子,那个房子曾经应该是刷成白色的,不过白色的石灰已经脱落,露出灰色的泥巴,房子的正面的土墙刷成土黄色,其实可以不用刷的,因为里面灰色的泥巴和脏兮兮的土黄色没有区别,这真是个糟糕的搭配。土墙上有个黑色的电表,大概这样住在里面的人就可以每天都提醒自己住的地方在发电机工作的时候是有电的。房子正面有两个木头门,刷了绿色的漆,斑斑点点的脱落,好像是长年被暴雨直接冲洗的样子。
一只黄色的狗蹲在房子,这天早上的气温很高,它安静地伸出舌头,看着我。
石头房子的门前有两层石头楼梯,一个老妇人,一个妈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坐在那里,旁边放着一个空着的白色的靠背椅。两个女儿都穿着牛仔短裤,人字拖鞋,一个上身穿着白色的紧身的圆领T恤,一个上身穿着红色的紧身的圆领T恤,包住丰满的胸,她们面对面坐着,把腿放在对方的腿上。那个妈妈坐在旁边,身体胖的不像样子,我几乎无法判断她到底更宽还是更高,粉红色的T恤,粉红色的短裤,粉红色的人字拖鞋,一个粉红色的家庭。
我走过去的时候,四个人都转过头,看着我。她们笑的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
“早上好,船夫回来了吗?”我问。
“还没有。”少女们摇头,微笑依然在脸上。
家里的第一个男人在前年离开了村庄,去了马瑙斯市自由贸易区的电器工厂工作,在地球完全不同的另一面,和在遥远的中国从偏远中部农村前往浙江沿海和广东三角洲寻求不一样生活的工人拥有同样的梦想。家里的第二个男人是个船夫,在丛林中不同的村落间开小船运送货物。
“那,你能帮我抓住那只按时报鸣的公鸡吗?”我低头对那只黄狗说。
“公鸡?GUGU可不会吃掉它。”穿白色T恤的少女摸摸黄色的狗的头。
GUGU站起身,摇摇尾巴,灰尘扬在旁边肥胖的妈妈的身上,跑向村落中心。
我跟着黄狗跑开的方向走回村落中心,顺着两排木屋之间的泥巴路慢慢走。
达卡村庄中心旁边是片很小的绿色竹林,竹林在一片河湾转角的高地上,高出河湾挺多,鸡和猪四处乱跑,村中有一个公用的厕所,还挺干净,我经过左边第三间小木屋时,一只灰色的猪从我面前安静的缓缓地走过,经过我面前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像它是这个村里尊贵的族长,混蛋,但是它身上还有两块泥巴。
猪走了几步就躺在安德拉斯身边。安德拉斯坐在木屋的旁边,举起右手,给我打了声招呼,他光着上身,手里拿着一把锉刀。他是独臂老人的儿子,有点驼背,几乎每天都坐在那里,木屋边的树荫下,小木头板凳上,身边放着刨刀,锯,刻刀,锉刀,砂纸,笔和颜料。木匠,按我爸的定义,和几个月前在上海的我一样,安德拉斯应该算是个手艺人。
安德拉斯招手叫我过去,“OLá(早上好),”他说。“OLá”,我点头回应。他身边放着一瓶啤酒。
他的木屋门前的树枝上挂着三条干脂鯉鱼和一串绿树椒,它们都用水草串在一起,鱼鰭的橙紅靠着树椒的翠绿。
我说,“我刚才去了船夫家,他还没回。我猜我不会等他了。”
安德拉斯拿出竹筒一把,一头放入嘴中,一头对着远处的树干,“嗖,”一根箭吹出钉在对面的树干上,丛林中流行的打猎工具。
他递给我竹筒,示意我试试。我吹了一把,没有打中树干,那箭也不知道飞去哪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又递给我另外一支箭,箭尾有暗红色的野鸡羽毛,他举起双手做了一个用力握稳的姿势。
我握稳,再次吹出,箭再次飞得无影无踪。
猪躺在安德拉斯的木屋边的大树树荫下,睁开左眼,看了我两秒,然后再次闭眼睡去。
彩色大鸟走到我身边,看着我。
我从他身边拿起第三支箭,这次我有些恼火,握着箭筒盯着树干。
在某些地方,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如果我凝望某处,凝望的越久,就会感到身体进入了某种神奇漂移的状态,可以置身事外地看自己,对于我,这种置身事外通常都与高深莫测无关,大多很琐碎,比如挑战自己为什么生;为什么现在的自己,不是竹林中慢慢走出的一只公鸡,或一只猪。
如果我生为达卡的一只彩色雄鸟,这个世界在这短暂的瞬间是什么样子:
“那个年轻的外乡人来到这里,说是要在丛林里寻找一个什么蓝色的村庄,真可笑。
他现在就站在树林边一片绿色的草地上,他长了一个奇怪的面孔,那个面孔在我在丛林中这么多年的穿梭中从未见过。他手里拿着一个一米长的竹筒,丛林中土人用来射鸟和猴子的吹箭筒。一周前我看到土人用这个吹箭筒在树林中抓住了一只黑色的猴子,那只猴子死的时候眼睛还没闭上,现在它黑色的皮还挂在木屋后面。
这个外乡人在经历了两次不成功的尝试后,他的汗从头上流下,妈的,真热。但这个外乡混蛋看上去还挺享受。这个傻瓜已经两次没能射到靶,第二次还射到两米外的树干,两米外,我简直不能相信居然这么差。他还想试试第三次,这次他看上去很想射中,拿着吹箭筒,瞄准了几分钟,汗水从他脸上流下,我得再说一遍,两次都没有射到靶,这个混蛋可真蠢。
你看看他身后那个土人的眼神,那个土人叫安德拉斯,没有穿衣服,光着上身站在阳光中,看着这个外乡人正在努力瞄准他的第三吹箭,他笨拙的看着那些在箭靶边不可预测的穿来串去的黄色小鸡。我拿我今天的晚餐打赌这个土人在祈祷:这次至少靠近靶一点,千万不要射到养的小鸡,它们上个月才从市场买回,四处乱跑,还没有长大,被这个外乡傻瓜射到就糟糕了。
不过我很讨厌这些小鸡,它们叽叽喳喳跑来跑去真烦人,要是长大了就更讨厌,就像那只自以为是的公鸡混蛋,每天的嗓门都特别大。哦,我真想看到这个外乡人第三次又没有射中,射到一只小鸡的情景,还有,应该射到那只在村中占山为王的灰色大猪,它是个肥胖,丑陋,无耻的马屁精,整天就只知道爬在土人身边。飞吧,吹箭。飞吧,吹箭。射向它的******。
最后,还有这个土人,安德拉斯,他也是个蠢货,他整天都弯曲着上身坐在树下拿着几块木头敲敲打打。他的弯着的背像一个加大的丑陋大虾,就像在我老家旁边洞穴中住着的整天挖泥巴的那只,但他没有壳子,也没有虾的夹子。
安德拉斯和年轻的外乡人经常喝一种黄色的半透明带白色气泡的液体,有时候喝完之后发出奇怪的胡言乱语,昨天他手里的那杯黄色的液体掉了几滴到地上,落在我身边,于是我也跳过去,喝了几口,又苦又涩,妈的,就像丛林中两年前我见过野猪撒的尿。妈的,我从未喜欢过我们河边的大虾邻居,天啦,它一直都吃泥土里的树根,长得象大虾的动物总是对食物有糟糕的品位。”
一只公鸡疯狂的从我面前飞奔而过,钻入木屋边的小树林里。
我回到自己的世界,安德拉斯站在树林边一片绿色的草地上,看着我拿着他的吹箭筒。
他说,“带上这个吹箭筒吧,你用得着。”
我集中精力,盯着树干,握紧吹箭筒,吹出。
在彩色雄鸟的注视中,第三支吹箭再次飞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