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族风俗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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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清代前期汉族风俗文化(3)

行帮商人在交易时有或在袖筒内捏指讨价还价,或用隐语讨价还价的风俗。如陕西商人言价时,不许第三者插足。讨价数字均有隐语,一要说“么”,二要说“按”,三要说“捎”,四要说“素”,五要说“歪”等。

清季商业店铺、店堂,十分重视店面的装饰,《燕京杂记》曰:“京师市店,素讲局面,雕红刻翠,锦窗绣户。”并通过字号、招牌、楹联、幌子等形式作广告宣传,吸引顾客。此时店铺字号或冠以店主姓氏,或标以经营范围,或寓以祈吉意愿,如“烤肉季”、“馄饨侯、“全聚德”、“内联升”等,挂于店堂门额。招牌多木制,一般标明经营范围,如“南北货”、“道地药材”等,或挂于店外,或立于堂内。

楹联俗称“门对”。楹联往往因店铺而异,寓意吉祥,如北京北豫丰烟铺的楹联:“豫建征祥烟景丽,丰收有象雨风调”,既含经营范围,又藏店铺字号,且寓意吉祥,能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幌子宣传由来已久,到了清季已有实物幌、模型幌、文字幌和象征幌等。实物幌,如绒线铺挂各色绒线编扎的幌子,馒头铺放的寿桃寿面等;模型幌,如烟袋铺门外悬挂的巨大烟袋模型幌子,中药铺的膏药幌子等;文字幌,如当铺用的“当”字,成衣铺挂“成衣”两字等;象征幌,则约定俗成,如颜料店以彩色木棍作幌子,粮店以木制倭瓜模型作幌子等。

至于走街串巷的小贩,为招徕顾客则以响器或吆喝为宣传手段,俗称这种响器为“惊客来”,吆喝为“市声”。

清季,饮食服务业发展迅速,此时各地都市中的茶馆不仅厅堂华丽,陈设讲究,而且已引进娱乐业为茶客服务。此时,人们到茶馆不仅是为了喝茶、品茶,更有为了朋友相聚,谈天说地,或谈生意、拉买卖,更为了来看戏、听唱消遣的。清道光年间,北京的一些大茶馆增设了曲艺演唱项目,如地安门的“乐春芳”,宣武门外的“盛友轩”、“如云轩”等等。有的干脆在戏园子里设茶座。

随着城市的发展,清代前期的都市娱乐业有了新的发展。许多城市还逐渐形成了相对集中的娱乐中心。如北京天桥,“数十弓地耳,而男戏园二,女戏园三,乐子馆又三,女乐子馆又三。园馆以席棚为之,游人如蚁”[22]。

2.汉满交杂的生活风俗

清代前期的服饰风俗曾于清初经历了“剃发易服”的根本性变革。清政府以行政手段强迫汉族社会接受满族服饰,“令剃发匠负担游行于市,见蓄发者执而剃之,稍一抵抗,即杀而悬其头于担之竿上,以示众”[23]。并禁止汉人着带明式方巾,“私居偶戴方巾,一夫窥目间,惨祸立发”[24]。因此汉族男子头饰一改数千年束发于顶的旧俗,而为前半脑袋剃光头,后半脑蓄发编辫之满族发式。(图122)流行了一两千年的汉族男子宽衣大袖的传统袍服,改为袖筒窄瘦、短小的“箭衣”。清代“箭衣”的具体形制为:袖长过手,紧裹于臂,腕部尤窄,袖尾在过腕后袖端裁成弧状,形似马蹄,所以又称“马蹄袖”。平时将马蹄部折于腕上,行礼时将其放下,表示谦恭、顺服,礼毕复折原位。

清王朝强令更改服饰、头饰,引起汉民族的抵制和反抗。在江南地区,先后发生了镇江大屠杀、江阴虐杀和嘉定屠城。为了缓解日益尖锐的民族矛盾,清王朝采纳了明遗臣金之俊的“十从十不从”建议:“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释道不从,娼从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不从。”这个不成文的规定。缓解了清初的民族矛盾,但也使清季服饰习俗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一般女子在结婚或死殓时着明代服饰;未成年儿童着明代服饰;官府役隶、出行鸣锣开道人员着明代服饰;优伶演戏着明代服饰;释道的服饰也依旧如故,不做更变,从而形成了清代汉族服饰风俗多元一体的新格局。

清代官服形制,为头戴顶翎官帽,身着补服长袍,脚登尖头厚底靴,有的外配一串朝珠。施用顶子花翎的冠帽,叫做礼冠,俗称“大帽子”,有冬夏二式:冬春所戴,谓之暖帽;夏秋所戴,谓之凉帽。帽上的顶子花翎则依官员品级而异,不得僭越。清代的补服,长短介于袍褂之间,圆领长袖,袖口子直,对襟以丝帛扣结相合,衣襟下端开有前后左右四衩,胸背各缀一块方形补子。文官的补子,采用各种飞禽图案,以示祥和、高洁;而武官的补子,则采用各种走兽图案,以示威武、勇猛。

按照服饰规制,官员平时都着尖头式靴,惟入朝时,沿用明代旧制,需换方头皂靴。《清稗类钞·服饰》曰:“凡靴之头皆尖,惟着以入朝者则方。”

清代汉族一般民众的服饰习俗,除男子发式受政府“剃发令”强制而改变外,其他方面,较官服而言,则随意得多。

清代男子衣着有马褂、马甲、长衫、长袍、衬衫、短衫、袄、裤、套裤等。马褂,《清稗类钞·服饰》曰:“马褂的较褂为短,仅及脐。”常加在长袍外面。马甲,亦称“背心”、“坎肩”。起初,多被穿在袍褂的里面,后随着形制的日趋讲究,渐渐被作为外衣穿用,并有琵琶襟、下襟、对襟诸式。(图123)长衫、长袍,系明时衫袍之继承,其制式已变成“紧身小袖”。短衫则圆领斜襟,衣长至胯,为下层民众经常穿服。长裤的立裆较宽大,腰部向上伸长,穿着时,腰部须折叠后再用绳带系之。有的裤子两只裤口用带子扎紧,显得利落,并有保暖的作用。短裤的形制与长裤同,只是裤筒仅及膝。套裤无裤裆和裤腰;裤筒上部缝一长带,穿时系之于腰带之间,裤筒下口则用丝带扎束,有棉、夹、单之分,北方民间多穿棉套裤,扎束腿口,能起防风保暖作用。此外,清代汉族男子还有内系兜肚的习俗。《清稗类钞·服饰》曰:兜肚,“胸间小衣也,一名袜腹,又名袜肚。以方尺之布为之,紧束前胸,以防风之内侵者,俗谓之兜肚,男女皆有之”。

清代平民大都只穿鞋,布底鞋帮有圆口、方口之分,有的鞋帮上还刺有纹饰,以示美观。清代男子帽饰,常见的有小帽、毡帽、风帽和狗头帽等。小帽,俗称“瓜皮帽”,是明代六合一统帽的延续,民间男子不论贫富贵贱皆喜戴之。毡帽始见于明代,原为北方劳动者戴用,清时南北皆已流行,圆形,自两鬓起有帽垂,冷时可以护耳,暖则向上折起;前有帽舌,以便遮阳。风帽又称风兜、观音兜,有夹、棉、皮式,为民间老人蔽风御寒之用。狗头帽系童帽,帽顶装成狗耳或兔耳形状,造型生动。

清代汉族女子服装有袄、衫、背心、裤、裙等。袄衫,既承袭了明代晚期宽袖、大襟、衣长过膝的特点,又吸收了满族妇女好在衣缘上镶边的特色。其基本形制为圆领、右衽,但也有对襟者。清代女子背心,是明代比甲之延续,一般穿于袄衫之外,圆领、无袖,有斜襟、对襟和琵琶襟等式,领、袖、襟及衣缘处,常镶有不同的花边。清代妇女的裙子,样式丰富。清初,江南妇女崇尚由“百褶裙”演化而来的“褶式”裙服,有“马面裙”、“月华裙”、“弹墨裙”等,康乾时期,又有“凤尾裙”流行。

清代汉族妇女大多缠足,所以弓鞋仍为基本鞋式。一般弓鞋均绣有花纹图案,讲究的则在鞋面上缀饰珠玉等饰物。由于缠足,妇女又有穿睡鞋睡觉的习俗。《清稗类钞·服饰》云:“睡鞋,缠足妇女所着以就寝者,盖非此则行缠必弛。”

清初汉族妇女发式承明末余风,多以高髻为尚,主要有牡丹头髻、荷花头髻、钵盂头髻等,并流行假髻习俗,扬州地区妇女的假髻有望月髻、蝴蝶髻、花篮髻、折项髻、罗汉髻、双飞燕、倒枕松、八面观音等。乾嘉时苏州地区又流行另外一种高髻,称之为“元宝头”。

清时妇女首饰除传统的钗、簪、步摇等外,多头饰鲜花为尚。岭南妇女将鲜花穿于彩丝,绕在髻间;北方妇女喜欢在鬓边插一两朵鲜花。苏州制作的像生花、仿真花,一时为妇女所尚。并有头戴“兜勒”的风俗,《清稗类钞·服饰》曰:“今苏人称妇女之冠亦曰兜勒。”

清代汉族女子结婚时,仍沿袭明代之制,有戴凤冠、着霞帔的习俗,《清稗类钞·服饰》“凤冠”条曰:“无论品官士庶,其子弟结婚时,新妇必用凤冠霞帔。”

清代汉族社会饮食习俗基本承袭前代的格局,一日三餐。北方地区冬季日短,则每日两餐。主食品种为南方稻米,北方麦粟。番薯、玉米明时从外国传人的高产作物此时已在全国普遍推广,也加入了主食行列。清代主食的食法,仍有饭、粥、面、糕、饼、团等。

清代副食仍以蔬菜为主,其品种与明代基本相同;偶尔也有肉食,南方有鸡、鸭、猪及水产,北方多鸡、羊等。小吃是正餐以外的零食。清代汉族民间管小吃叫“点心”或“打小尖”。清代汉族社会的小吃、名点非常丰富,有许多名点与名小吃流传至今,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如西北的羊肉泡馍、牛肉面,山东的煎饼、锅贴,奉天(辽宁)的老边饺子;京师(北京)的烤鸭、涮羊肉、豆腐脑、豌豆糕、冰糖葫芦、抻面;宁波的汤圆;广东的龙虎斗;广西的烤猪;山西的刀削面,长治“和合兴”的“上党酥饼”;四川的榨菜、灯影牛肉、担担面、回锅肉,川式糕点中的糖皮点心“龙风饼”;江苏的过桥面;云南的汽锅鸡、过桥米线;天津的“狗不理”包子等等,均为风味独特、加工精细,名闻全国的小吃与风味食品。

清代北京串胡同叫卖的小吃品种很多,最普遍的有硬面饽饽、棋子馒头、豆包、芸豆卷、烫面饺、黄粉饺、藤萝饼、烧饼、麻花、糖酥火烧、咸酥火烧、笨切糕、水切糕、盆切糕、甑儿糕、扒糕、栗子糕、太阳糕、炸糕、江米年糕、驴打滚、艾窝窝、灌肠、豌豆黄、韭菜边、一窝丝、凉炒面等。带汤汁的有馄饨、茶汤、杂碎汤、卤煮火烧、素丸子汤、炒肝、煮小肠、老豆腐、炸豆腐、豆腐脑、豆浆、豆汁、面茶、杏仁茶、粳米粥、元宵、干碗酪、醪糟、杂烩菜、羊霜肠、爆肚、猪血等。荤味熟食有白水羊头、爆羊肉、烧羊肉、炖羊肉、熟羊肉、熟牛肉、干牛头肉、烂驴肉、苏造肉、熏鱼、腌鱼、锅包鱼、炸面筋、炸虾、炸鱼、咸鸭蛋、茶鸡蛋等。小食品有山楂糕、糖葫芦、吹糖人、爆米花、铁蚕豆、糖炒栗子、拉花生、酸枣面、糖梨膏、果子干等。(图124)小菜有臭豆腐、酱豆腐、腌白蒜、卤虾小菜等。

清代汉族还吸收了许多少数民族的特色小吃,从而丰富了自己的饮食文化。常见的如奶酪,又称醍醐,本是北方少数民族传统食物,清时成为京味特色小吃。用牛奶加白糖煮开、过滤,加江米酒,文火加热发酵,置碗中成半凝固状而成。萨其马,本为满族食品,“以冰糖、奶油合白面为之”,甜腻可食,后来也成了汉族民众所喜食。北京饽饽,即北京糕点,原为清宫祭品,有细馅饽饽、寿意饽饽、片儿饽饽、大八件、小八件、自来红、自来白等。

清代汉族民居主要流行合院式、厅井式、组群式等形式。其中合院式民居主要流行于北方,以北京四合院最为规则典型。完整的四合院由三进院落组成,沿南北轴线安排倒座房、垂花门、正厅、正房、后罩房。每进院落有东西厢房,正厅房两侧有耳房。院落四周有穿山游廊及抄手游廊将住宅联系在一起。大门开在东南角。大型住宅尚有附加的轴线房屋及花园、书房等。(图125)此外,属合院型的民居尚有晋中民居,其院落呈南北狭长状;晋东南民居,其住房层数多为两层至三层;关中民居,其厢房多采用一面坡形状;青海庄窠,是平顶的四合院,周围外墙全为夯土制成。

厅井式民居主要流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如苏州民居,在轴线上依次布置着门厅、轿厅、过厅、大厅、女厅(又称上房),组成中轴对称的狭长院落,上房多做成凹字形两层楼房,为家眷的卧室;徽州民居,多为规整的三合院或四合院的组合体,并且以楼房居多,木装修梁枋皆有精细的加工;浙江东阳民居成“日”形布局,当地人称为“十三间头”,又称“三间两插式”。江西抚河民居,其特色是天井呈横长形式,两厢房很小,仅一开间;湘西民居,因其为两层楼高,并且周围有全封闭的高出房屋的封火墙环绕,远望如官印,称“印子房”;川中民居,大门开在正中间,俗称龙门,宅内装修、挂落、花罩等项皆十分考究;云南“一颗印”民居,为正方、小巧的四合院形式;闽南民居,由中部三进厅堂和东西两侧的护房共同组成大宅院;潮汕民居,以凹字形平面(称爬狮)和口字形平面(称四点金)为基础的组合性布置,布局紧凑,有防风防晒防雨的优点;粤中民居多为“三间两廊式”凹字形住宅,用地亦十分节省。

组群式民居流行于闽西、粤东、赣南的客家人居住地区及广东潮汕地区。如永定承启楼直径达70米,住房呈环状布置,为四层夯土木构架的楼房,外观封闭,无窗或很少开窗,内院有套建的圆形附属房屋,中间为全族人共同的祠堂;(图126)永定湖雷、坎市、高陂一带的土楼,平面方形,层数由北至南递减,称之为“五凤楼”;广东梅县一带则流行“三堂两横加围屋”式,即中部三进厅堂,两侧为横屋(即纵向房屋),横屋北端接建一圈半圆形的围屋,可以是单围,也可是双围,形成全封闭的大住宅。此外,西北黄土地区,习用窑洞,有靠崖窑、平地窑、锢窑之分。靠崖窑即是利用天然土壁挖出的券顶式横穴,可单孔、可多孔,也可结合地面房屋形成院落。平地窑又称地坑院、地窨院、暗庄子或天井院。即在平地上向下挖深坑,使形成人工土壁,然后在坑底各个方向土壁纵深挖掘窑洞;锢窑则是在平地上以砖石或地坯按发券方式建造的独立窑洞,券顶上敷土保重成平顶房,以晒晾粮食。广东、福建等地还流行竹筒屋,这是一种长进深、单开间的民居形式,潮汕称竹竿厝、竹篙厝,广州称神后房,福建称手巾寮。

在营造宅居时,均要举行奠基、上梁等仪式,不仅要择良辰吉日,而且还要善待工匠,如果怠慢了工匠,则会被他们暗中报复,施以魇镇术。对此,清代的笔记小说多有记载。清代居室内家具的陈设,北方地区流行“一道线”风俗,如晋中炕式结构的组合家具,由炕几、被阁、大柜、顶柜、扣箱等几部件组合而成,在居室中只占一面,构成一种以火炕为主的“一道线”形式。

清代江南出行多水路,船运发达,不仅有海船、航船、货船、香船、游船,还有鲜船、搭便船、竹排等等。(图127)在江南湖州,农家船只有大船和小船,大船用以迎亲叫“花船”,用以载丝往返沪杭叫“丝船”,用以收租的叫“账船”;小船用以打鱼的称“渔船”,用以载鸬鹚捕鱼的称“木鸭船”,用以放丝网鱼钩的称“脚划船”,等等。绍兴有埠船,定时定点停靠埠头,故叫“埠船”。

北方舟楫,黄河渡船多平底,用巨木制作,一船可坐五六十人;甘肃黄河有用牛羊皮船及板船作渡船者,其中,板船颇似江浙的大划船,它是甘肃至天津一带海口贸易与交通的重要工具。

清代民间陆上的行旅工具,多为肩舆车轿。(图128)湖南长沙有“响轿”,因轿行时常格格有声而得名;广东有“飞轿”,轿夫有三人或四人之别,举步疾速如飞;广西有“八卦轿”,轿夫有男亦有女,若坐客为男,二女轿夫肩舆则似坎卦,坐客为女,前女后男肩舆,则似震卦,因有如此变化而得名;云南民间,盛行三丁拐轿,轿以竹片编成,轿夫前二后一,以便行于山岭小道。北方有骡轿,用二长杠架于前后二骡之背,杠上置轿,轿甚宽大,既可坐卧又可载行李。至于车辆,则有羊角车、敞车、冰车(拖床、冰排子)等,或由人力或畜力牵引,均可载物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