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我所痛恨的平庸(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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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盛大的拼盘演出顺利结束,乐队成员们都表示对着这么多观众表演非常过瘾。陆磊告诉我接下来有一场庆功宴,可能又要很晚才能回去了,可我一听说有大餐吃,连忙拍手叫好,饥肠辘辘的肚子立马发出一声期待的巨响。我乐呵呵地跟着大队人马走向演出会场附近的餐厅,在一间大包厢里坐了下来。虽然这里的环境只能算是中等偏上,但还是看得出我们小公司的用心良苦。

菜还没上来,餐桌上摆得漂亮又整齐的杯杯碟碟就已经令我馋涎欲滴了。要说我上一次吃大餐是在什么时候,已经是好几年前了,那时我还刚上大学。也只有那么久以前,我才有机会跟着父母出去蹭吃蹭喝,具体是谁的生日或是其他什么名堂,我也不记得了。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惆怅,这些年我和父母的交集越来越少,虽然多数时候我都为这种自由而欢呼雀跃,可是要靠自己赚钱填饱肚子的生活着实艰辛。

自从我上次找着了实习,父母就不再给我生活费了,因为那份实习的工资足够我的吃喝开销,他们觉得再给我钱也只会被我胡乱花去。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我早就辞掉了那份工作,放弃了他们期望的安定生活。在乐队里,尽管辛苦的工作一件也少不了我,可是作为还没毕业的大学生,我能拿到的钱和其他成员的正式工资相去甚远,而乐队的开销还特多。他们几个的乐器设备不断升级换代,我也不得不配合着买越来越贵的器材,这部分钱公司可不会理会,导致我现在过得比没有工作的时候更加拮据。

我期待已久的菜色迟迟没有上桌,反倒是几大瓶啤酒在圆桌上活跃了起来。制作人热情地给一个个杯子倒满酒,递到他身边每个人面前,但一到我们这里他就停了下来,只是把空杯子转向桌子的这一边,让我们自己搞定。一想到要在空荡荡的肚子里灌进这么一堆食之无味的液体,我拿杯子的手都抖了。

“在大家畅饮之前,我想先在这里说两句。”制作人郑重其事地站了起来,手上黄橙橙的啤酒杯像是后现代风格的话筒。“这次BLACKOUT能上这么大型的演出,非常感谢大家的鼎力支持。这帮小家伙还没见过世面,做得不足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

当制作人的口中蹦出“小家伙”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特意关注了一下蒋涛的脸色,可他却丝毫没有被冒犯的样子,反倒是和身旁的女孩聊得很高兴。我再瞄了一眼坐我旁边的姚盛杰,这种宴席应当是他最有兴致的场合,可他却默默刷着手机,一脸倦意。我觉得奇怪,便凑过去轻声问他,“庆功宴上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当然,最无聊的就是这个了。”他也小心地放低声音。

“难道不是为了犒劳我们才办的?”

“你想得倒美,真当我们是大明星啊?”他冷笑了一声,“哦,我想起来了,你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场合,那我就勉强给你介绍一下吧。”

说着,他放下手机,凑到我耳朵边上,眼睛斜视着前方说,“你看,制作人左边那个穿红衣服的,她是音乐杂志的编辑,我们乐队的很多采访都是她负责的。她边上那个表情严肃,不说话的,是个乐评人,别看他那样,其实和我们公司关系很紧密。还有制作人右边那个,好像是这次演出的赞助商之一,不知怎么也被他们拉来了,要是这关系搞定了,我们以后演出排场可就升级了。现在你懂了吧?这根本不是什么庆功宴,而是拉关系大会,我们就是来陪衬的。”

“原来是这样。”我失望地点了点头,看着饭菜陆续上桌,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动筷,“那蒋涛边上那几个女孩呢?她们也是业内人士?”

“你看她们打扮得那么费力,当然是我们的歌迷。”

“可是公司不是让我们和歌迷保持一定距离吗,怎么能允许她们和我们吃饭?”

“你小子现在说话可真大牌范,你有歌迷吗你?”姚盛杰笑了起来,幸好制作人还在忘情地演讲,才没被他惊扰到。“能和我们在一个餐桌上的歌迷当然也不是普通人,要么是粉丝团团长之类的狂热人物,要么就是人傻钱多的富人阶级,至于她们是被谁带进来的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我小心翼翼地瞟了她们几眼,浓艳的妆容,性感的吊带背心、皮裤、渔网袜,她们的确比普通的歌迷打扮得更夸张,也更自信。她们似乎为能够打入乐队内部非常得意,仔细观察还会发现,她们各自都已经有了心目中的对象,说话的时候不是紧紧盯着蒋涛,就是偷偷注视着陆磊。我这才意识到,庆功宴的餐桌上没有出现任何一个乐手的女友,当然也没有看到之前趾高气昂的陈婷的身影。

等我再注意到制作人时,他手里的酒杯已经空空如也,于是,又一轮倒酒的工作开始了。“这次多亏刘主编的推荐,我们乐队才能在业界有名的杂志上抛投露脸。”说着,他弯下腰来给对方敬酒。

“这没什么。”主编得意洋洋地说,“既然上了这么大的演出,就证明了你们实力过硬。”

“演出的机会也要感谢小张姐的帮忙。”经纪人连忙说道,“来,我也敬你一杯。”

“不用不用。”桌子另一头的大龄女青年摆摆手说道,“我一直都是BLACKOUT的粉丝,这次正好是我们公司举办的演出,我就向领导推荐了一下,举手之劳嘛。”她说话间视线飘飘忽忽地指向陆磊那个方向,而陆磊身边的女伴则显得不太乐意。我听姚盛杰说,虽然陆磊和蒋涛对待女生的态度截然不同,一个柔情一个粗犷,但是前女友的数量可以说是不相上下。

就这样,大家互相敬来敬去,很快把我们这几个不在状态的乐队成员也一齐拉了进去。我只好装作仰头痛饮,其实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也顾不上吃饭了。我看着坐我对面的中年男子侃侃而谈,穿着红衣的陌生女人掩嘴大笑,主唱身边的女孩满脸通红,制作人则已经喝得浑浑噩噩,这是就是我所经历的第一次庆功宴。我好像进入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世界,一处令人不适的异国他乡,它喧闹的音量,闷热的温度,都让我头晕目眩,不知该如何应对。

这顿饭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多,制作人陪着几个喝高了的“大人物”出去叫车,我们这桌人才终于得以脱身。我连忙用手机查了查地铁时刻表,庆幸还能赶上末班车回学校。可就在这时,姚盛杰开口了,“怎么样,下一场我们去哪儿?”

“你们谁这里熟,推荐个酒吧。”蒋涛接口说,“怎么就我们这点人了?我再叫几个过来。”

我看了看房间里,上了年纪的都走光了,剩下的都是喜欢熬夜通宵的年轻人。“你们还准备继续吗?”我问道。

“当然。”姚盛杰瞥了我一眼,“我们这还刚开始呢。怎么,你想跟着那群老头老太回去?”

“我……因为宿舍……”

“你怎么杯里还剩了这么多酒?”我一不留神,姚盛杰就注意到了我没用手遮住的酒杯,“你刚才不会根本没喝什么吧?”

“我……酒量不好。”

“切,真娘们!”蒋涛在一边莫名其妙地吼道。

“哦,我知道了。”姚盛杰又恍然大悟似的说,“你不肯跟我们去是因为不想喝酒吧?”

“不是,因为宿舍十一点就要锁门了,我必须赶回去。”

“别找什么借口了,你去还是不去?”

听到我们的对话,在场的几个女孩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好像都在鄙视我的窝囊。

陆磊也劝我说,“一起去吧,难得聚一次,别扫大家的兴。”我无奈的点了点头,心想,要是陆磊真的为我好,一定会放我回去,可他在乎的只是乐队而已。

我们来到附近的一间酒吧,闹哄哄地边喝边玩起来,我也被逼迫着喝下了好几杯,脑子糊里糊涂地,无力再考虑今晚住哪儿这事了。等聊天聊到白热化的时候,果然不出我所料,姚盛杰又开始拿我开涮了。他显得兴致勃勃,因为今天的听众里有好几个还没听说过我的“光荣历史”。

一说到我当年离开BLACKOUT的经历,歌迷们便向我抛来了极其不解的眼神,好像我那时不是疯了就是傻了似的。一个女孩瞪着大大的眼睛问我,“为什么要退出?为了考名校?后来考进了吗?”

另一个则有敏锐的觉察力,“这么说,你也是高中的时候就认识陆磊了!他那个时候什么样子?”

“这你不是问过我吗?”姚盛杰说。

“不能只听一家之言,我要考证,考证!”显然这个女孩已经有点迷糊,忘记陆磊就在自己面前了。

“那你有没有组过其他的乐队?”蒋涛身边的女孩问道,“你把名字告诉我,说不定我知道。”

“你这个‘乐队通’,又想卖弄了是吧?”蒋涛亲昵地捏了捏那女孩的尖下巴说,“不过你肯定要失望了,我们小刘可没组过其他乐队,加入我们之前贝斯几乎是荒废了。”

恶梦又开始了,我心想。如果这个时候经纪人在,至少还可以想办法阻止,毕竟这是损毁乐队形象的事。

“他呀,就是在二流大学玩了三年。”姚盛杰不留情面地说。

随之而来的是大家应和的声音,有的议论,有的嘲笑,还有的直接别过脸去,没兴趣看我。顿时,我感到面红耳赤,口干舌燥,眼前没有其他解救的办法,只有一杯又被倒得满满的啤酒。我决心豁出去了,就算酩酊大醉也总比在这里无地自容来得好,于是我一声不吭地喝起酒来,祈祷下一个话题快点在他们混沌的脑海中乍现。

“你现在还在读大学吗?如果和陆磊同龄的话,应该刚升大四吧。”一个女孩说出这句话,似乎纯粹是为了炫耀对偶像的了解。

“他刚不还说要回宿舍吗?”姚盛杰抢着答道。

“既然都进乐队了,为什么还不退学?”

能问出这样常识性的问题,我觉得他们简直已经丧失理智了,“反正还有大半年就毕业了,拿个文凭也好吧。”说完我就知道,这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答案在这里一定会受到非议。

“文凭有什么用?我们公司要的又不是文凭。”姚盛杰一说,大家就纷纷露出同意的表情。“哦,我明白了,文凭是要给你爸妈看吧?我们家闻骏啊,以前就是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哈哈哈哈。”

“都几岁了还要听爸妈的话?”蒋涛每当这个时候都要插上一嘴,“你这小子太没种了。”

他身边的女孩异常崇拜地看着他,好像他发怒起来头上都放光了似的。她怯怯地说,“蒋涛肯定从小到大都无视父母的吧?”

“我爸妈早死了。”蒋涛毫不犹豫地说。

“真的?”另一个女孩无比惊讶又深感同情地说,“太可怜了,怪不得你现在那么自立。”

姚盛杰再次开怀大笑,“别相信他,他没一句是真的。”

刚才信以为真的女孩一脸尴尬,其他人则乐开了怀,蒋涛还是得意洋洋,而陆磊则始终和女伴窃窃私语,他含情脉脉,女孩则幸福洋溢。

虚假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我听到笑声,可是他们却如同尖叫一般喧闹又可怕。我心里的愤怒、羞耻、慌乱,随着醉酒的热气全部涌现到头脑之中,营造出一幅原子弹爆炸一般的情景。我感到脸颊发烫,昏昏沉沉,连坐都坐不稳了。我双手用力抓住椅子边缘,努力撑住摇摇欲坠的躯体,心里自言自语地让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我的视线还是迷迷糊糊,可是心情总算冷静了下来。大家也好像一下子不说话了,或许是都累了,说着说着也就睡着了。此时,我终于能听见自己心里的声音,那个细小无力的声音,不停地重复着说,“我还是没法融入这里,我不属于这里。”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我发现自己躺在又冷又硬的地上,旁边的沙发上还睡着两个人。这里似乎是某个人的家里,但我根本不记得来过这儿。突然,我觉得脑袋很疼很疼,绝对比电视上演的那些失忆的人疼得多了,我一动弹,胃里更是翻滚得难受至极,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宿醉。

我在当助理的时候就经常听说我们乐队喜欢通宵喝酒,总要连喝几场才肯罢休。那时,我想象他们夜夜笙歌的逍遥日子,别提多羡慕了。可我现在经历过了,却只觉得疲惫,身体和精神都好像饱受摧残。所谓的放纵、自由的生活态度,不知为何,一到我身上就会全然变样。

我起身走到隔壁房间,看到里面床上和地上还横横竖竖地躺着几个人,男男女女纠缠在一起,全都烂醉如泥。我看着他们的丑态,不禁感到一丝恶心,如果这就是放浪形骸的生活,那还真是既轻松又低俗。可悲的是,这群人所拥有的青春的的确确就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

原来,我所渴求的青春就是这样恶语相向,以嘲笑作弄人为乐;我所渴求的青春,就是这样逢场作戏,不负责任的玩弄感情;我所渴求的青春,就是这样浑浑噩噩,在无穷的空虚和寂寞里尽情翻滚。一切冠冕堂皇的借口在这里都不适用。

我不想叫醒任何一个人,只想赶紧回到宿舍冲把澡,最好顺便把脑袋也洗干净。我在墙角找到了我的琴包,却发现上面的小口袋打开着,里面的钱包也不自然地半开着。我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急忙拿出来一看,我的钱竟被掏了个精光,一分钱都不剩。

“有小偷!”我惊慌失措的大喊了起来。

“大清早你吵什么吵?”离我最近的姚盛杰此时醒了过来,其他几个还在烂醉如泥地扭着身子。

“有小偷把我的钱全偷走了!你快看看你的钱还在不在。”

他揉了揉困倦的眼睛,气定神闲地说,“不是小偷,是你昨天买单把钱用完了。”

“怎么可能?我记得昨天我早就醉了。”

“是啊,你太没用了,没几杯就一个人呼呼大睡起来。”

“那我的钱……”

“刨根问底的烦不烦啊,是我们帮你付的。”他打了个哈欠,继续说,“新来的总要多付一点吧?你带得又不够多,我们几个还替你分担了不少呢。”

我不敢相信,他竟然这么轻描淡写地,笑嘻嘻地对我说出了这样的话。在我如此拮据,每周都要提前算好哪几顿饭吃学校食堂、哪几顿吃路边摊的情况下,在我除了演出穿的服装外一件衣服都不舍得买的情况下,他给我开了这么个大玩笑,还居然毫无歉意。这下我发急了,用前所未有的高分贝对姚盛杰喊道,“我钱包里有整整八百块!是我接下来两个月的生活费!!”

“好了好了,别大吼大叫的。为了这次演出同事都这么辛苦,不请他们一顿你说得过去吗?”

“可是昨天晚上根本没几个是我们同事!”

“怎么,你今儿个是一定要争个清楚是么?”他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双手叉腰,忿忿地说,“我们哥们几个用钱一向是不分你我,有多少用多少,怎么一到你这里就斤斤计较了?”

这一刻,我觉得异常的委屈,因为我明明有着充分生气的理由,我的对手却也并不理亏,任由我心中翻滚着千百种不快,我也没法尽情宣泄出来。我想起中学时期姚盛杰经常嘲笑我的那些话语,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我和他所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是截然相反的。

我从小受着父母正统的教育,成为一个踏踏实实的普通人,我用钱虽不能说是节俭,但也绝不愿意让自己沦落到有上顿没下顿的情况。而姚盛杰他们所习惯的则是完全另一种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乐今朝享,骨子里有一股艺术家的随性气质。这从本质上造成了我们的分歧,让我在这个团体里处处得不到理解。

我们说话的声音吵醒了房间里的其他人,大家都渐渐睁开了眼睛。我心想,这样僵持下去不是个办法,在这里没人会体谅我的遭遇,况且,如果大家发现我对钱这么执着,我本就差劲的形象一定会雪上加霜。

这时,姚盛杰机灵地说道,“大家快谢谢刘闻骏昨天帮我们买单。”他带着讽刺的语气,又似乎在要求和解,“这可是他两个月的生活费。”

我看了一眼手中被洗劫一空的钱包,又感到一阵心酸,只好默默将它合了起来。接着,我打起精神,强颜欢笑地说,“没事,只要大家昨天喝得高兴就成!”

我对乐队的糜烂生活感到彻底绝望,那混乱得如同人间地狱一般的房间,我再也想逗留一分钟。我背起琴包,向公寓楼的电梯走去,又脏又暗的走廊仿佛串联着一间间牢房,而我们则被关在生锈的巨塔之上,看似直插云霄,里面却乌烟瘴气。我想要到外面去透透空气,短短的一两天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我脑子胀鼓鼓的,一思考就觉得心力交瘁。

我走到大楼门外,看见一个衣着单薄的女孩站在门口的阶梯上,冻得瑟瑟发抖。我向她走去,发现竟是陈婷,我以为她已经退出了我们乐队的舞台。

“你怎么了?”我觉得自己是在明知故问。

她一言不发地看着前方,看来不打算正眼瞧我。

我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冷眼,反而不觉得什么,继续问道,“在等陆磊吗?”

她还是选择不说话,但她伤心的表情给出了答案。她眼睛下方的烟熏妆已经完全化开,一定是先前流过的泪水冲刷出了一道闪光的黑色痕迹,滑落在她的脸颊上。

“你们吵架了?”我继续问道,其实不在乎什么答案,只是想有人说说话而已。

尽管她竭力维持着原本的冷漠和高傲,但我已经不觉得她在哪一方面高于我了。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总是不停变幻着,不久之前她还凌驾于众人之上,如今却和我站在了同一条水平线上,变成了这个团体中的失败者。

我把自己的外衣披在她肩上,还是没有理睬我。只是,她的双眼望着远方,抵不住一阵西风的扫荡,泪水终于又唰唰地流了下来。

我们所站的这个地方,比一般的世界来得更为残酷,更为冷漠。人心千变万化,有人带着冷酷的势利眼,有人怀着古怪的脾气,有人生性自私而又滥情。竞争、欲望、压力、贪婪,人的种种本性熔化在一个大熔炉里,冒出熏人的黑烟。

可是,比这一切都要令人不解的,是我们这些死活不愿离场的失败者。我们一边抱怨着这里规则的残酷,一边想尽办法逗留,像是在悬崖峭壁上,拼命抓住石头缝里长出的藤蔓不放。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充满了不安与未知,因此才会显得神秘新奇、魅力非凡,令我们魂牵梦绕,欲罢不能。

当我问陈婷烟和打火机的时候,她终于给了我反应。我把那条细长型的玩意儿夹在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左手扣动打火机将其点燃,然后抬头望着苍茫的天空,抽了平生第一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