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也似的结了账出了饭馆,莫言宵送萧怡回去,一个行在前,一个跟在后,一个没说话,一个没吭声,就这么一路走一路默,终于在天黑前来到了宫外的那条主干道。
萧怡经过在路上的深度反思,认识到自己的表白方式太过彪悍,让莫言宵这样内敛含蓄的书生接受不能,所以决定转换策略,改走怀柔路线。
于是追上前两步,开口轻唤:“小师傅,你还记得这儿吗?”
莫言宵似是有些神思不属,怔了半晌方举目四下望了望:“这儿……不是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么?”
萧怡笑嘻嘻的摇摇头,然后很自然地拉着他的手,一起跑到街头的正中央站定:“那时候,你身穿大红袍骑着高头大马,鸣锣开道前呼后拥,在路的两边,挤满了想要看一眼新科状元的百姓,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这儿,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地方。”
转过身,仰起脸,看着素衫清雅,神情微动的男子:“这几年来,我常听爹爹说起你,说你的文章你的才学你的见解,还有你的为人你的品性。所以小师傅,在我的心里,已经认识你很久很久了。”
她的眸子并非墨黑,色泽略浅些,当最后一线晚霞倒映其中时,隐约像是夹杂了一丝淡淡的金,泛着骄阳般的光华。
像是感觉到了灼热,莫言宵微微偏首,避开了她的目光。
其实,这儿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的地方。
其实,这几年来,他也常听肖忆说起她,又何尝不是,已经认识她很久很久了……
本以为,她是个既娇且骄的富家子女。待到接触了,才慢慢发现,她的性子虽稍显鲁莽急躁,行为处事偶尔会任意妄为不顾后果,但本质纯良性情豁达,小处糊涂大处聪慧。且家教很好,见识广博。更难得的是,身上完全没有达官显贵的凌人盛气。
本打算,用些时日加以引导,让她能真正具备统领六宫母仪天下的气度。何曾想……
片刻后,莫言宵别过脸,不再躲避萧怡的视线,笑了笑:“那天,我虽没看到你,不过后来却听闻了你当街打伤禁军的事迹。”
萧怡小脸一红,干笑两声:“谁让那小子打我哥来着?我哥的脾气比兔子还温吞,如果我不保护他帮他报仇的话,他就算被人欺负死了也不知道回咬一口的!”
“原来,你是想要保护哥哥。”
“当然啦!从小到大,都是我罩着我哥的。”
“那么,你打了人,回去后就没有受罚吗?”
“反正,没罚我……”
萧怡忽然想起每次自己替萧疏出头,好像最后都会害得他受父母责罚。不过,被家里人欺负,总比被外人欺负要强吧……
挠挠头,决定暂时不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目前集中火力搞定表白才是正道,于是再接再厉将问题摆上台面,单刀直入:“小师傅,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莫言宵却不答,当先迈步,徐徐沿着干道前行。
此刻正值夜市初开,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喧嚣。
萧怡只好跟上,这次却是小跑几步与之并肩,大大方方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瘦削修长,骨节分明,指尖有些凉,但掌心温暖。
萧怡想,如果能一直这么与他执手同行,就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了。
年少的时候,常常会被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感动得无以复加。总觉得一辈子其实没多长,甚至短得只有霎那。总喜欢在一些情绪前面加个‘最’字,认为今后再也不可能有所超越,甚至连类似的都不会有。
然而,却往往只顾着沉浸在自己编织出的喜怒哀乐里,忽略了很多显而易见的东西。
比如,所谓执手,是要两个人十指交握,彼此相扣。而非只有一方,一厢情愿的紧紧抓着另一方的指掌,稍不留神,便会如同指间沙一般,什么都不曾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