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请我去是出于文学的原因,我心里却另有一个更强烈的愿望:尝一尝榴莲。
这个东西名气太大了,堪称“臭名昭著”。因有奇臭,而又奇香,又臭又香,名声响亮。凡吃过的人终生难忘,都对它大讲特讲,这种奇怪的东西,奇怪的味道,别人越讲得多你听着越玄,越想亲眼一见,亲口一尝。马来西亚正好是榴莲的故乡,不愁闻不到臭吃不到香了。
到吉隆坡的前几天日程安排紧张,没有自己活动的时间,只有到处留意,却不见榴莲的影子。几乎每次餐后都有水果,宾馆的自助餐水果种类更多,唯独没有榴莲。我只好向当地人打听榴莲哪去了?他们又向我大吹此果,并称它为“果王”……我对封号不感兴趣,如今到处都盛行称王称霸,就我所知道的“果王”、“果后”已有好几个,如:芒果、荔枝等。榴莲既然也称“果王”,为什么不进宾馆?不登大雅之堂?他们解释说政府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榴莲带入宾馆、机场、车站、码头、饭店等一切公共场所。因其臭熏天,别人无法忍受。哎呀,真是个凄惨的“果王”。
以后到马六甲市游览,看到一辆装着榴莲的卡车停在路边,围着几个人一边买卖一边吃。这个东西站在道边上吃最好不过了,其味道随着大气扩散得快,不会妨害别人。
我终于见到榴莲了——呈长圆形,但不规则,一头大一头小,浑身长满木刺儿,像青黄色的刺猬。大的如变形的排球,小的也比刺猬略大,或草青色,或更黄一些。外壳坚硬,卖主把它打开递给我,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好在我早有思想准备,身子挺住,双脚未退。有人曾问过我敢不敢吃,我当时口出大话,说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而是非吃不可。此时已没有退路,只能朝着那奶白色的果肉下口了。一口咬下去,不像闻起来那么臭,而且略带香味,微甜。连吃几口,对榴莲的印象大变,只觉味美,不闻其臭。当地人可以此当饭,我吃了一个,也觉得肚子有点饱了。到后来咬着那绵软的果肉,如同吃怪味馒头一样。
我和一位台湾作家吃得淋漓尽致,只苦了不吃榴莲的女主人,在回吉隆坡的路上,她坐在车前面一言不发。我想是被满车怪臭逼得不敢张嘴,不敢深呼吸。我们赶回吉隆坡,还要参加一个文学活动。
如果就带着这一身榴莲臭走进文学讲座的会场,会怎样呢?其实,文学不也是又臭又香一会儿臭一会儿香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或吃起来臭闻起来香的一种东西吗?世间这种又臭又香、有臭有香的东西太多了。
但,香和臭结合得最完美的是榴莲。后来我又请人带我看了榴莲树,想不到的高大!果林的主人介绍说有25米高,差不多等于六层楼的高度,以前叫它“韶子”。我问榴莲树这么高怎样采摘果实?主人讲不用采,熟了它会自己掉下来。我摸摸头,扬脸看看空中垂挂着的青刺猬,这要砸到头上,命必休矣!主人解释说,别看它浑身是刺儿,但长着眼,有灵性,决不会伤着人。果熟以后都是在中午12点左右或午夜12点左右往下掉。
真是奇果,善果。榴莲榴莲,怎不让人“流连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