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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耐心等待的快乐(1)

年轻的农夫与情人约会,

他来得很早但很不愿等待。

一个侏儒满足了他迫不及待的一切愿望,

但他却不胜追悔。

兔和猫

——[中国]鲁迅

三太太买了一对白兔,给小院增添了无数乐趣,

不久那对白兔又生了一对小兔,更使大家欣喜万分,

然而有一天,那对小白兔却神秘地失踪了。

经过大家兴师动众地寻找,终于真相大白。

住在我们后进院子里的三太太,在夏间买了一对白兔,是给伊的孩子们看的。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疑的神色,大约究竟觉得人地生疏,没有在老家时候的安心了。这种东西,倘到庙会日期自己出去买,每个至多不过两吊钱,而三太太却花了一元,因为是叫小使上店买来的。

孩子们自然大得意了,嚷着围住了看;大人也都围着看;还有一匹小狗名叫S的也跑来,闯过去一嗅,打了一个喷嚏,退了几步。三太太吆喝道:“S,听着,不准你咬他!”于是在他头上打了一掌,S便退开了,从此并不咬。

这一对兔总是关在后窗后面的小院子里的时候多,听说是因为太喜欢撕壁纸,也常常啃木器脚。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躬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的一弹,砉的一声直跳上来,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近来了。三太太说,鸦鹊倒不打紧,至多也不过抢吃一点食料,可恶的是一匹大黑猫,常在矮墙上恶狠狠的看,这却要防的,幸而S和猫是对头,或者还不至于有什么罢。

孩子们时时捉他们来玩耍;他们很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他们夜里的卧榻是一个小木箱,里面铺些稻草,就在后窗的房檐下。

这样的几个月之后,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大家都奇怪,后来仔细看时,原来一个的肚子比别一个的大得多了。他们第二天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忙了大半天。

大家都高兴,说又有小兔可看了;三太太便对孩子们下了戒严令,从此不许再去捉。我的母亲也很喜欢他们家族的繁荣,还说待生下来的离了乳,也要去讨两匹来养在自己的窗外面。

他们从此便住在自造的洞府里,有时也出来吃些食,后来不见了,可不知道他们是预先运粮存在里面呢还是竟不吃。过了十多天,三太太对我说,那两匹又出来了,大约小兔是生下来又都死掉了,因为雌的一匹的奶非常多,却并不见有进去哺养孩子的形迹。伊言语之间颇气愤,然而也没有法。

有一天,太阳很温暖,也没有风,树叶都不动,我忽听得许多人在那里笑,寻声看时,却见许多人都靠着三太太的后窗看:原来有一个小兔,在院子里跳跃了。这比他的父母买来的时候还小得远,但也已经能用后脚一弹地,并跳起来了。孩子们争着告诉我说,还看见一个小兔到洞口来探一探头,但是即刻缩回去了,那该是他的弟弟罢。

那小的也捡些草叶吃,然而大的似乎不许他,往往夹口的抢去了,而自己并不吃。孩子们笑得响,那小的终于吃惊了,便跳着钻进洞里去;大的也跟到洞门口,用前脚推着他的孩子的脊梁,推进之后,又爬开泥土来封了洞。

从此小院子里更热闹,窗口也时时有人窥探了。

然而竟又全不见了那小的和大的。这时是连日的阴天,三太太又虑到遭了那大黑猫的毒手的事去。我说不然,那是天气冷,当然都躲着,太阳一出,一定出来的。

太阳出来了,他们却都不见。于是大家就忘却了。

唯有三太太是常在那里喂他们菠菜的,所以常想到。伊有一回走进窗后的小院子去,忽然在墙角上发见了一个别的洞,再看旧洞口,却依稀的还见有许多的爪痕。这爪痕倘说是大兔的,爪该不会有这样大,伊又疑心到那常在墙上的大黑猫去了,伊于是也就不能不定下发掘的决心了。伊终于出来取了锄子,一路掘下去,虽然疑心,却也希望着意外的见了小白兔的,但是待到底,却只见一堆烂草夹些兔毛,怕还是临蓐时候所铺的罢,此外是冷清清的,全没有什么雪白的小兔的踪迹,以及他那只一探头未出洞外的弟弟了。

气忿和失望和凄凉,使伊不能不再掘那墙角上的新洞了。一动手,那大的两匹便先窜出洞外面。伊以为他们搬了家了,很高兴,然而仍然掘,待见底,那里面也铺着草叶和兔毛,而上却睡着七个很小的兔。遍身肉红色,细看时,眼睛全都没有开。

一切都明白了,三太太先前的预料果不错。伊为预防危险起见,便将七个小的都装在木箱中,搬进自己的房里,又将大的也捺进箱里面,勒令伊去哺乳。

三太太从此不但深恨黑猫,而且颇不以大兔为然了。据说当初那两个被害之先,死掉的该还有,因为他们生一回,决不至于只两个,但为了哺乳不匀,不能争食的就先死了。这大概也不错的,现在七个之中,就有两个很瘦弱。所以三太太一有闲空,便捉住母兔,将小兔一个一个轮流的摆在肚子上来喝奶,不准有多少。

母亲对我说,那样麻烦的养兔法,伊历来连听也未曾听到过,恐怕是可以收入《无双谱》的。

白兔的家庭更繁荣;大家也又都高兴了。

但自此之后,我总觉得凄凉,夜半在灯下坐着想,那两条小性命,竟是人不知鬼不觉的早在不知什么时候丧失了,生物史上不着一些痕迹,并S也不叫一声。我于是记起旧事来,先前我住在会馆里,清早起身,只见大槐树下一片散乱的鸽子毛,这明明是膏于鹰吻的了,上午长班来一打扫,便什么都不见,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我又曾路过西四牌楼,看见一匹小狗被马车轧得快死,待回来时,什么也不见了,搬掉了罢,过往行人憧憧的走着,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夏夜,窗外面,常听到苍蝇的悠长的吱吱的叫声,这一定是给蝇虎咬住了,然而我向来无所容心于其间,而别人并且不听到……

假使造物也可以责备,那么,我以为他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毁得太滥了。

嗥的一声,又是两条猫在窗外打起架来。

“迅儿!你又在那里打猫了?”

“不,他们自己咬。他那里会给我打呢。”

我的母亲是素来很不以我的虐待猫为然的,现在大约疑心我要替小兔抱不平,下什么辣手,便起来探问了。而我在全家的口碑上,却的确算一个猫敌。我曾经害过猫,平时也常打猫,尤其是在他们配合的时候。但我之所以打的原因并非因为他们配合,是因为他们嚷,嚷到使我睡不着,我以为配合是不必这样大嚷而特嚷的。

况且黑猫害了小兔,我更是“师出有名”的了。我觉得母亲实在太修善,于是不由的就说出模棱的近乎不以为然的答话来。

造物太胡闹,我不能不反抗他了,虽然也许是帮他的忙……

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活着的伤疤

——[中国]牛汉

我无意中窥见了秃手伯胸前那被狼撕咬后留下的红疤。

秃手伯告诉我,

那是一块活的伤疤。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见的;而且,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深深地藏在倔强而沉默的心灵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个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儿把他的胸脯子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让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重的伤也早该结痂,但现在看见的却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胸脯,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为什么不吉利?”

秃手伯用秃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多摸,生怕血冒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痛吗?”

“不痛。”

是的,伤疤虽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痛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儿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别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身上心灵上,也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总统梦

——[中国]谌容

胖胖梦见自己当了总统,

命令学校的大臣给老师的孩子留许多的作业,

甚是开心。

“胖胖,快起来!”

“天还没亮呢!”

“你昨晚保证了,早晨起来把作业做完呀!”

“嗯——嗯,人家刚做了个梦……”

“别说梦话了,快穿衣服,看你爸打你!”

“妈,我真的做了个梦嘛!”

“好,好,好孩子,听妈的话,快点儿,抬胳膊!”

“我梦见呀,我当了总统了!”

“算术不及格,还当总统呢!伸腿儿!”

“不骗您,我还下了一道命令呢!我……”

“伸脚丫儿!”

“管学校的大臣跪在我面前,我坐在宝座上,可威风啦!我命令:给老师的孩子作业留得多多的!”

情书

——[中国]顾工

杜雅偷了女儿芳芳未寄出的情书,

却发现是从自己早年情书上抄来的,

只是名字换了换。

杜雅自觉无颜面对女儿,

而女儿却大方地主动提出交换情书。

当母亲的偷看一封女儿尚未寄出的情书时,是种什么滋味,喜呢?悲呢?忿懑呢?还是感伤?——杜雅一早起来,就把女儿芳芳关起房门写了一夜的信,悄悄藏进自己的衣兜。芳芳背起书包要去学校时,乱拉抽屉,乱翻纸篓,四处寻找,大声嚷嚷:“妈妈,您看到我写的一封信了吗?一封赶写的信!”

杜雅很紧张,很怕女儿识破自己的偷窃行为,只好支支吾吾地回答:“什么信呀?自己写的信自己看不住,还问人家,还让别人操心?”女儿像个相面先生,用专注的眼睛盯着妈妈的脸,看了好久,最后像识破了什么似地把书包一甩,笑着跑了。她跑出大门后,转过脸来,朝站在阳台上的妈妈大声嚷嚷:“妈妈,等我回来再找您算账!”女儿轻盈的连衣裙,像是刚刚落地的降落伞,一会儿就被初夏的薰风吹得无影无踪……

母亲忧虑地望着消失了的女儿的背影,长长地舒了口气。她怀着像看侦破小说一样的忐忑心情,从未封口的信中取出一张玫瑰色的信笺。她戴上老花镜,一字一句地读。女儿平时写作文很潦草,每个字都伸胳臂撩腿,像是鬼画符,而这信上的字却很工整,仿佛是在刻钢板——

“皮皮,我的皮皮:

我们俩是在作游戏吗?作一场人生的游戏?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扮过新娘,采一束野菊花,拴在我的丫丫辫上。谁在扮演新郎?就是我家饲养的那条大狼狗。我搂住狗脖子,和它那毛茸茸的嘴巴,亲了个长长的吻。你看到这里,你以为我是在讽刺你吗?不,我是真心真意的,希望有一天,你能替代我小时候宠爱的那条大狼狗。吻你,再吻你,你将来也会有张毛茸茸的嘴巴吗……

你的芳芳,永远是你的!”

杜雅看着女儿这封童话似的情书,顿时羞红了脸,哎!这死丫头,人小心不小。平常是一副天真烂漫、有口无心的样子,谁知在心坎里竟藏着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皮皮是谁?大狼狗?她小时候哪儿来这么条大狼狗?只有我小的时候家里才养过一条,它是我童年的忠实伴侣,衔着我的书包上学,衔着我的书包回家……后来,在路上遇到个小男孩……后来,他长成个小青年……后来,他成为芳芳的父亲……哎哎!这封情书,不就是我当年写的那封情书吗?几十年来,自己一直珍藏着,珍藏着,压在箱子的深处,压在心底的深处……可是现在,现在怎么落到女儿的手里,她又照抄了一遍——除了把她爸爸的名字改写成为“皮皮”以外,别的几乎是一字没改……

哀哀,我可怎么再见我的女儿?!

哀哀,我的女儿可怎么再见我?!

傍晚,芳芳背着书包回来了。她一进门,就冲妈妈作了个调皮的神秘的鬼脸。杜雅不敢用正眼瞧。女儿的脸有处放,自己的脸还不知该往哪儿放哪!她觉得当妈妈的尊严、圣洁感,全被女儿抄了家。真悔不该箱子没上锁。女儿长大了,什么都乱翻。杜雅觉得自己的脸发烫发烧。

芳芳比妈妈大方得多,自在得多。她扒着妈妈的肩膀,贴近妈妈的耳根,用隐秘的气音说:“妈妈,咱俩来个交换俘虏吧!我把您当年写的情书还给您;您把我昨天写的情书还给我。行吗?君子协定!”

杜雅气得想哭,又想笑。真没办法,今天当姑娘的,可不像过去当姑娘的!自己15岁的时候,写那封情书,是躲着、藏着,钻到床底下才写完最后一句。往邮筒里投的时候,还往四处看,方圆一里之内有没有人跟踪。女儿可倒好,写情书不肯费心思,还不脸红。

“你真该好好学文化!”妈妈用叹气来掩饰窘迫。

“我跟妈妈学!”芳芳作出一副乖顺的好孩子的样子。

“不学好。”杜雅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真怒还是假怒。

“咦,不是说要踏着革命前辈的脚印前进吗?”

“别在我面前耍嘴皮子。芳芳,你要知道你还小!”

“妈妈,您写那封信的时候,您是不是比我还要小?”

杜雅让女儿将军将得没词了。唉!现在的孩子,现在的孩子!现在一切的节奏都在加快,难道思想的节奏、爱情的节奏也在加快吗?自己是这样地为女儿忧虑,当年自己的爸爸、妈妈,可也曾这样为女儿忧虑过?

芳芳的爸爸进来了,领着个十七八岁的瘦高男孩。

爸爸真像是抓到了一名俘虏,进屋是粗声大气地嚷嚷:

“这个男孩,站在我们家门口来回溜达,还扒着窗户缝往里乱瞅。”

芳芳一见,乐得手舞足蹈,心花怒放,扑上前去说:

“哦,皮皮,我叫你站在远远的,远远的地方等我,多等一会儿,谁知道你……”芳芳握着男孩的手,兴奋地回过脸来说:“妈妈,您把我给皮皮写的信,当面交给他吧!我也把您过去写给爸爸的信,当面交给爸爸!”

财神与爱神

——[美国]欧·亨利

老安东尼认为有了钱就有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