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简介】
吕坤(1536-1618),字叔简,号心吾(一说号新吾)。明代河南开封府宁陵县(今河南省宁陵县)人。明神宗万历年间进士及第。历任山西巡抚、刑部侍郎。居官三十余年,家无厚产。他一方面指出当时社会已到了“民不聊生”的严重地步,另一方面又揭露朝廷穷奢极欲,因而得罪了朝廷和佞臣,于是被迫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八十三岁时去世。着有《呻吟语》、《实政录》、《去伪斋文集》、《闺范》
等作。
他遗命薄葬,并要求儿子不要去求人写碑铭、传记,素为后人所称道。
遗命薄葬
【原文】
衣衾仅周身[1],不重袭[2],枕柎以经史[3]。不敛含[4],一毫金珠不以入棺,一寸缣帛不以送葬[5]。明器如生[6],丧具以纸,馀照《家礼》行[7]。不点主[8],不远谢。不动鼓吹,不设宴饮。风水阴阳僧道家言[9],一切勿用。恤典任有无[10],毋乞祭葬。士民任臧否[11],毋玷乡祠。至于状[12]、碑[13]、传[14]、表[15],丧家所汲汲[16],儿辈无然。善恶在我,毁誉由人。盖棺论定[17],无藉于子孙之乞言耳[18]!
——节录自《吕坤年谱》
【注释】
[1]衣衾:衾,指覆盖尸体的单被。衣衾,指死者穿的衣服、盖的单被。
[2]重袭:衣一套曰一袭。超过-套曰重袭。
[3]枕柎以经史:即头枕经史书籍。
[4]敛含:指死者口含金玉。
[5]缣帛:缣为双丝织成的微带黄色的细绢,帛为丝织物的总称。
[6]明器:古代用竹、木或陶土专为随葬而制作的器物。
[7]《家礼》:朱熹撰,五卷,附录一卷。专记冠婚丧祭等封建礼节。
[8]点主:旧时丧礼之一。填写神主上“主”字上端之点。
[9]风水阴阳:风水,指宅地或坟地的地势、方向,旧时迷信,常附会人事吉凶祸福。阴阳,指旧时择日、占星之类的方术。
[10]恤典:指朝廷赐祭、赐葬等恩典。
[11]臧否:品评;褒贬。
[12]状:行状。记述死者生平行事的文章。
[13]碑:碑铭。碑文和铭文。
[14]传:传记。
[15]表:年表。
[16]汲汲:急切的样子。
[17]盖棺论定:指人死后,一生是非功过终有公平的结论。
[18]乞言:求人说好话。
【译文】
我死后,我穿的衣服和覆盖我的单被只要遮体就行了,有一套也就够了。头枕经史书籍,口里不含珠玉,不以一毫金珠入棺,不用一寸细绢送葬。随葬的器物要像我生前使用的一样朴素,丧具用纸做即可,其余完全按照《家礼》进行。不点主,不到远处发讣告,不动鼓乐,不摆宴席。风水阴阳僧道家的话,一概不采用。朝廷的恩典不论有或没有,绝不向朝廷求赐祭葬。任凭士民如何品评、褒贬,我们自己绝不玷污乡祠。至于求人写行状、碑铭、传记和年表等等,这是办丧事的人家所急切考虑和追求的,你们可不要这样做。为善为恶全在于我,是毁是誉则由别人去说。我死以后,是非功过自有公论和定论,不需要子孙们去乞求他人说好话。
【评析】
吕坤在这封遗书中告诫儿孙,他死后一定要薄葬。从穿的衣服到覆盖的单被,从明器的朴素到不动鼓乐、不摆宴席,从不求朝廷赐祭到不求人写行状、碑铭、传记和年表等等,一切从简。
吕坤遗命薄葬,同他生前“为官清正”的作风相符合,同他生前“居身谦素”的性格相一致,素为后人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