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初年,天下太平。
当然,这是报纸上说的。
如今这个时节,战乱刚刚平息,各路大军、山寨、军阀手下的杂牌军队刚刚解散不久,那些战乱时候在军营里混口饭吃的,没啥大本事的军营混混们都各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你知道的,越是没啥本事的人,他们的脾气往往越大,如今这“脾气大”们成千成百的漫游在明国初生的土地上,每天无聊了打打人,调戏调戏良家,在混点什么吃喝,额,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更不用说这混混里难免杂着些厉害人物,这些人见着明国的气数以定,但天下还没稳定,自然要趁机捞些好处,这是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断不了的事情。
天下太平,呵呵。
明国的天王老子们带着一伙兄弟,把本来就千疮百孔的陈家大殷王朝打的四处冒火,难以自救。
大殷三百一十一年,成虚七年,成虚皇帝陈庄,这个心智勃勃,志向是使国家强盛的年轻人,在大殷皇城门前摆开阵势,等待着这个气数以绝的皇朝的最后审判。
结局呢?
成虚皇帝身中七箭,致命伤在屁股,穿破大血管,流血而死。
第二天,明国建立。
而且,现在的皇帝,应该叫大元帅。
时至七月,艳阳如火。
炎阳炙烤着贫瘠的土地,光秃秃的黄土平原上,零星的生长着几株不像样子的杨树,远处的山坡上只看着有些绿色。
在广袤的土地上,可怜的杨树下,聚集着几个衣着破烂的流浪人。
这几个流浪人虽然衣着破烂,有的直接是裸着上身,不过个个看着都极为硬朗。
这群人的脸色都显着许些疲惫,显然是赶了很久的路才至如此。
“余小哥,你看看这写的什么?”这一群人里有一个个子和块头都很大的男人手里正拿着一张报纸,而他的对面,却是一个看着年纪还小的少年。
少年嘴角含笑,面部光洁,头发整齐的竖在脑后,虽然衣服破烂,人却很精神。
“哈,强哥,这上面写着“山东大旱,山东将军胡一然解散部队,全力赈灾”这是题目。这是第三次问我这个了,可要记住了”少年说道。
原来,这个壮汉是在拿着报纸识字认字。
少年看了壮汉一眼,径直走到了大树旁边,直接就坐在了树下的一块石头上。
石头旁边还躺着个浑身衣着破烂的怪人,嗯,天下怪人一般怪,无非是头发很长,遮着看不清的黑脸,衣服很黑,黑到分不清是皮肤还是衣服,这位仁兄也是这么个情况。
“小哥识字?”那怪人看着少年过来坐下,一动不动,只是在长头发下发出了点声响。
“是。”这人是少年在这群人里唯一没有说过话的,一时有些拘谨。
“这年头兵荒马乱,识字的实在没几个,都是些家里有实力的才学点字,小哥怎么落到了这步田地。要和我们这群烂兵痞一起赶路。”
“先生说话倒是直接啊。”少年倾吐。
“嘿嘿,我这人不爱别的,就爱听故事。”怪人好像来了精神,声音大了三分。
“我家自然是大富大贵。”少年说话时神情有些落寞。
“家道中落之事常有,战时自然更多。”怪人声音淡淡。
“家中之人或死或散。。”
“小哥不愿想的事情,就不要想了。”那人把少年的话打断,就静静的一言不语。
少年一时语塞,盯着那仿佛睡熟的怪人,轻轻一笑。
“先生真君子,小子姓余,单名一个步字,步履蹒跚之步。”
余步说话时目光炯炯,少年的心思早已活络开,这怪人也许是个不出世的人物,当年父亲和我说过,越是有本事的人,有时越是偏执的过分,这怪人谈吐,见识好像都不一般呢!
想到这里,余步想与这怪人相识的想法就越来越深。
“不知先生是哪里人?”余步问道。
“哈哈,小子,你就不怕我是你仇家的人?”
听到这话,余步的脸色瞬间就白了一下,不过,只一刻就恢复了自然。
“先生谈笑风生,怎么看也是潇洒风流之人!”
那怪人听到余步的这句话,一动不动,似乎在思考什么。藏在长发下的脸庞,看不出有什么表情。
“小子,你多大了?”
“十四了。”
“嗯,也不小了,听你口音是江北的人?”
“我说的话是有点江北的味道。”余步点点头。
“我是安成人。”怪人淡淡说道,看样子是想与余步长谈了。
安成!余步心里盘算着,如今这天下是明国的,明国的大元帅,就是安成的!安成是西泽的府城,无论是行商还是教育在前朝大殷都是仅次于大殷都府殷虚的大城,历史上出过不少大人物,这怪人不简单啊。
“先生怎么称呼。”余步又问。
“一个烂人而已,哪有什么名姓,倒是他们都叫我林子,我听着也顺耳,你叫我林子就好了。”
“先生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嘿,臭小子,你是可以的,我问你你是哪里人,你告诉我你是江北口音,我告诉你,江北可大了,我看你眉清目秀的,你是江北华府的,还是江北城玉的,我哪里知道。”
余步脸色微微变红,江北的华府和城玉,倒是极为有名气的两个地方,只不过这名气来的有些丢人,这华府,是历史上出有名太监的地方,这城玉呢,倒是是出美人的地方,不过,都是妓女。
前朝大殷骂人时候,这两个地方常用的很。
“先生,我出生在江北城里,这些年江北各地有流浪过,让我说我是哪里人,我也说不清啊。林先生,我没有故乡啊。”
这一刻,这余步哪有些十四岁少年的影子,反倒是有种颠沛流离的沧桑了。
“这小子也是苦难人啊。”怪人自言自语。
就在二人默默无语的时候,极远处高低起伏的丘陵之后,忽然扬起大片迷蒙的烟尘,耳边还传来杂乱的马蹄声。
“不好,又是山华府的那群杂碎!”余步猛地站起来,眼色忽然红了起来。
“你知道他们?”怪人依然一动不动。
“先生,我前几天能遇到你们,就是被这群杂碎逼得逃跑,才与之前我的同伴失散,这群人哪里是官府之人,简直就是强盗,不分青红皂白,硬说我们是惯匪,不由我们分说,大打出手,无奈之下,我才和几个同伴四散,我在这荒原上胡乱跑了一天,才碰巧遇见你们。”
“哈哈,这群人也是看我们这些赶路的人有些油水么?”怪人忽然起了身,余步立马问道一股怪味从怪人身上发出。
余步掩掩鼻子,表情显得极为尴尬,原来这怪人一动不动,是这个原因。
怪人也有些尴尬,不过倒是没说什么。
“喂,强子,余小哥说这群人是杂碎,怎么办?”
之前问余步报纸上字的健硕汉子此时也在跟着一群人看着远处的扬沙,听到怪人说话,转回头去,看了看怪人。
“林爷,咱们盘缠多不多了?”
怪人很无辜的看了余步一眼,大声喊道。“上次在山华府你们这群人吃了多少东西,你娘的尽然还问?”
强子转回头去,马上就对着一群人开喊。
“喂喂,都精神点,和以前的那群点子一求样子,竟知道收刮些穷苦人的命根子,来了华府还没活动过呢,这次咱们赚点盘缠,都给我卖力。”
那一伙人反应很是平静,只是看着远处很自然的互相看了几眼,然后点点头,算是说知道了。
余步傻傻的站在那里,过了半响,忽然回过神来。
“我靠,你们这是要打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