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阳光 (2)
灵山之颠有座金殿——驾风殿,驾风殿一直都是巴西里族部族王朝议的地方。族王在驾风殿里召见大臣,朝议大地风云,发布政令操纵着国家的命脉,掌控着国土上的万千之民。驾风殿是巴西里族部最高权利的象征。它主载着哈夫多多岛上的一切,特别是新族王霸天执政以后,他加强了中央集权,分散了中央元老种的权利,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也正如此,两年来巴西里族部国民财政收入呈直线上升,泰民安,升乐升平。
此时此刻,驾风殿最高处的水晶坐台上,正坐着一个年方五十,身材高大,面圆耳方,二目炯炯有神的男人,只见他目光深邃,精神饱满,面沉红光,一幅傲然气格,威风凛凛,冷静沉着,大显王皇气派,威力四射。
他就是八年前带令戈巴族人推翻达斯族统治的新族王霸天,不愧是一代枭雄,如令登上族王宝座,引领子民,一代风骚。
霸天正在和几个戈巴族中元老级的大臣高谈国政,数大臣各抒己见,议论纷纷。恰在这时候,一个面罩轻纱,手持白羽扇的美丽妇人如风一般落到驾风殿口,急挪蓬步直掠族王霸天的坐台之上。当今世上,族王的坐台乃是族王的领地,除了族王霸天,只有少数几人可以登上族王坐台,而她正是那可以登上族王坐台的少数几人之一。
她就是族王霸天的使者,她时常代替族王发布旨令,她同样拥有极大的权利。知道她真正身份的人很少,元老老臣只知她武力高深莫测,身负魔力。她就是昨日于野兽之森召见阳光进宫的使者风情。
只见她慌慌地奔到族王身前,附身对霸天低语一通,随后扫了众元老一眼,毫不在乎地摇了摇手中的白羽扇,先是咯咯咯地一笑,后道:“今日议题就此为止,烦劳各位元老,各位请回吧!”
她在下驱逐令。在霸天面前,她的口令就是霸天的口令。各位元老在瞬间纷纷退去,在好战的民族,命令就是一切。
各元老的身影刚刚消失殿口,阳光便迈着沉重的步子踏进殿来,直赴到坐台下,才急急地跪下去,拱手抵头道:“拜见师皇,昨夜阳光抗旨不遵,请师皇降罪!”阳光语气深沉,充满惭愧之意。
师皇?
阳光是霸天的弟子,六年前便是。
阳光曾是个美特亚大陆火族差点没饿死街头的孤儿,数年前霸天收留了他,不但传授他惊世骇天的武艺,还收他为弟子,待他更如亲子。
风情站在台角盯着阳光。虽然仍在不住地摇着她手中的白羽扇,而显得犹为紧张,目光顿闪,在族王霸天和阳光的身上挪来挪去。她大概是为阳光紧张,因为她似乎比阳光更了解霸天,霸天一代枭雄,说一不二,言出必践,在他面前无人抗旨不遵,其脾气更是暴戾、喜怒无常,捉摸不定,说杀人时从不皱眉,不论是任何人,特别是对抗他的人,杀无赦!
记得八年前,刚刚推翻斯达族的统治时,其子大力因为霸权而违抗了旨意,他当即命人围捕其子,召告天下,实施了族内最为残酷的火刑,在这片国土上,没有人再敢违抗他的命令。阳光昨夜没有进宫,就是抗旨不遵。
抗旨不遵的人只有死路一条,阳光会不会和其子大力一样将被处死?大概阳光早已不惧生死!
此刻,霸天的脸孔很冷,目光更冷,自从阳光踏进驾风殿的那一刻起,他的目光就像是两把刀,落剜在阳光的身上。然而自霸天冰冷的脸上掠过一缕异样表情之后,他的目光突然柔和,整个人亦跟着站起,哈哈哈一阵朗笑,一脸春风,声如洪钟道:“孩儿真是孝敬,还把此事放在心上,本王知你近来心情不佳,还准备亲自赶去巴巴岛看望你,既然来了,就赶快起来吧!”
说话间霸天已飘然下台,扶阳光起来。霸天是个极具沉附之人,亦是一个能在顷刻间转换一切的人,霸者,的确有不平凡的地方。
阳光内心涌起一股深深地感激,似乎没想到师皇不但没有降罪,还如此深情厚待,愧意更深,目中一片激色,久久不能语。但风情却在这时候止住了手中的白羽扇,目中闪过一丝忧虑,恐怕只有她才会去想霸天话中的意思。
霸天又重回台上,凝视着台下的阳光,突又以王者的命令口吻高声道:“阳光听令,本王年事以高,不便行动,为拓展我族宏图伟业,朕命令你带领本国最精良的杀手团和最丰厚的贡礼,向海岸的另一个国家进发,以使臣的身份,发展两国的友谊并提供将来军事合作的契机……”
王命如山,没有开场白霸天便发出命令。
阳光为之一振,但几乎想都未想便拱手接令。
命令就是一切,根本不容得他人去想和选择,霸天从不给人选择的机会。
阳光将不再是一个杀手,而是一个使者的身份。但是,最精良的杀手团和最丰厚的贡礼是绝对矛盾的。贡品是用来向某国进贡,传递进贡国的诚意,而杀手团不是使者团,他们不具备使者的谈判技巧,他们只会杀人!震憾中,阳光已明白师皇的意思。
霸天见阳光毫不迟疑便拱手接旨,嘴角掠过一缕谁都看不懂的尖锐狞笑,他就喜欢阳光这种做任何事从不迟疑,从不说不的态度和性格。愚忠似乎是阳光身体里最突出的本性,他对师皇霸天从无二心,他可以代替霸天去死,也正因为如此,霸天才将他绝世武艺传授给他,并将他培养成绝对优秀的杀手。
杀手的生命就是杀人,阳光自己都不知道替霸天杀了多少人,尽管他非常憎恨杀人,然而每一次接到霸天的指令后,他会立刻去杀人,且绝不手软。
霸天老谋深算,他甚至比阳光自己更了解他的个性,他给他杀人的“机会”,那是他相信阳光,从不怀疑阳光将来有一天对他不忠不诚。信任,往往比杀人更难!
为了拓展霸业,争得土地和大陆版块,霸天已经暗地里将战线拉到彼岸大陆。要独霸美特亚大陆,他必须在彼岸上打开一个突破口。要战争,就必须要死人。现在,霸天就想着一个人死,死得越快越好。所以他就找阳光,他相信只有阳光才能胜利地杀死那个人。
阳光是霸天眼中所见的最好杀手,他一直都以拥有阳光这个杀手而骄傲。
面对着眼前这个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义子,霸天又道:“光啊,女神给我们忠告,我的天下不是哈夫多多岛,而是美特亚大陆,要得大陆,必须先得里河族部。师皇希望你能接近里河族王,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好吗?”霸天言语轻松,问得更轻松。
听起来轻松的东西常常却恰恰最为沉重。当阳光听到“里河族王”四个字时,他的心骤然比磐石更沉重,形同突然被一个恶人推进无底的深渊。接近里河族王,目的就是要刺杀他,阳光知道霸天的意思。
阳光替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杀人,他亦从未让阳光做其他的事情,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至少在阳光做杀手以来还从未有过失手之前是这样。
“是!”阳光回应,在族王霸天面前,阳光好像只会说这个字。其实他不是不知道他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高级的杀人工具,可是,每一次他都不反悔说这个字。今天也不反悔,不过回应时的嗓子却不自然地发出颤音。他的确在颤抖,他不敢想象他将会对一个曾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人痛下杀手。但是,他又不能不答应,因为他的命就是霸天捡回来的。
那一年,他才八岁。他是火族的流浪儿,父母早亡,自从六岁那一年他就开始流浪在火云城。见到霸天的时候他已经饿了三天,冻了三天,三天里他没有进一粒米,饥饿严重地威胁着他只有八岁的生命。可怕的饥饿,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无异的在慢慢地等待死神来临。风雪交加的夜里,阳光终于不能阻挡饿意的侵袭而倒在雪窝里,就在倒下去的那一刻他还在想,他要死了,他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去另一个不喝不食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爹娘,起码不会寂寞。
死亡,对一个整天都严重受到饥饿威胁的流浪儿来说,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但阳光还是没有死,因为有人推醒了早已饿得虚之无力、精疲力尽的他,还给了他能量让其站起来,并递过去半碗热乎乎的狗肉汤。至今阳光仍记得,当时他的泪立刻掉了下来,他始终都想不通自出生只哭过几回的他,那次竟然流了很多泪,泪若泉涌,全落进热气腾腾的狗肉汤里,他是流着热泪一口气喝了那碗狗肉汤。然后扑通一声朝着那个人跪下去。狗肉汤延续了他的生命,他活了下来,亦跟定那个救他不死的人。那个人就是现在的族王霸天。当年他受达斯族王朝的通缉而不得辗转美特亚大陆,那时候,他亦在流浪。
霸天后来发现阳光天资聪慧,六根不凡,拥有超强的记忆能力和感应能力,便传了绝世武学于阳光,并将他培养成高级杀手。而忠诚的阳光就在他喝完那半碗狗肉汤向他跪下去的那一瞬间便作出决定,在以后的生命里,他可以为霸天做任何事,包括牺牲他自己的生命!
也许,从那一刻起,他的生命就等于半碗狗肉汤。
所以一直以来,阳光从不在乎替霸天杀任何人,他也知杀人的罪恶,但他每每想起那半碗度命的狗肉汤,他可以向任何人伸出血手,还从不手软,心之刃落下去时,立即会溅出一阵血雾。看到血雾飘起的那一刹那,他总有一股从血管深处升起的那种报恩的快感。
听到阳光唯命是从的声音,霸天大笑着叫一声:“好!”满面红光灿烂,并继续道:“我霸天生于此间,而今得族王宝座,功劳有你一半,只要此次事成,本王决定在哈夫多多岛上为你建造一座阳光花园,供你享受,哈哈哈哈……”阳光明知道师皇霸天只是为了激起他的杀人欲望而作一承诺,在某种严格意义上也称谓的交换条件,他还是拱手称声:“谢谢师皇!”
霸天笑声溢然地摆了摆手,随后起身离座,道:“本王还有他事,等你捷报!”言毕瞅了一眼风情,给她一个示意,当即从殿后角离去。
空荡荡的大殿里只剩下风情和阳光两个人,谁亦没先开口说话,阳光讨厌和她说话,讨厌之极。沉寂笼罩着整个大殿,静寂无声。阳光转身欲走,就在这会儿,风情不紧不慢地吐出两个字:“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