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人与环境知识丛书:公共道德、知识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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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3)

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也是世界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共有哺乳类动物499种、鸟类1186种、爬行类动物376种、两栖类动物279种、鱼类2084种,分别占世界同类动物种类的12.5%、13.1%、6.0%、7.0%、12.1%。但现在已经有1431种动植物处于濒危或接近濒危状态,如犀牛、高鼻羚羊、新疆虎、野马、叶猴等10多种珍贵动物已经灭绝或基本绝迹;另外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东北虎、亚洲象、野骆驼、白鳍豚、朱缳、黑颈鹤、扬子鳄等20多种珍稀动物濒临灭绝。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被破坏,益虫被杀,害虫猖獗;森林被伐,灾害频繁;植被破坏,土地沙化……

濒危保护动物金丝猴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网络贸易的快速普及,野生动物制品开始被不法分子搬上“网店”,网络交易的隐蔽性、匿名性和不规范性以及托运行业的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让网络上的野生动物贸易被公认为是交易濒危野生动物的最佳途径之一。正因为这样,许多野生动物遭到人们的商业性开发,由于被认为“皮可穿、羽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便被肆意捕杀,导致灭绝,如北美野牛、旅鸽等。据统计,全球野生动物年非法贸易额达100亿美元,与贩毒、军火并称为三大罪恶。海狗因人类进补之需而血溅北极,藏羚羊因西方贵妇人戴“沙图什”披肩炫耀之需而暴尸高原。为向日韩出口熊胆粉,近万头熊被囚入死牢,割开腹部抽取胆汁;为取犀角使犀牛遭受“灭顶之灾”;为穿裘皮,虎豹都犯了“美丽错误”……为养宠物、为表演取乐、为医药实验……无数生灵都被列为“合理开发利用”的对象。对地球生态平衡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野生动物都成了人们待价而沽、肆意开发的商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野味成了饭店招徕生意的招牌,蛇、鹿肉甚至蝗虫、甲壳虫等都成了尝鲜人口中的佳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人类不敢吃的,而且什么珍稀吃什么,于是珍稀动物越来越稀少,有的几近灭绝。

从法律层面来说,保护野生动物在国家的法律条款中已有明文规定,这不仅意味着保护珍贵野生动物是刻不容缓的,更意味着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身为大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员,我们在享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的同时,也应当担负起保护自然的责任,因此每个有责任心的人都没有理由置自然界的珍贵野生动物于不顾,都没有任何理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肆无忌惮地占有、享用珍贵的野生动物制品。我们要依据法律保护野生动物,我们要共同努力,一起行动,从自身做起;拒用野生动物制品,拒食野生动物,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

法律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七)远离毒品

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也没心思上学了,甚至骗取低年级同学的钱。

这个小小年纪的“瘾君子”让我们在叹息之余,更为他对毒品的不设防而痛心。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已达到100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约占74.2%,16岁以下的超过1万人,在校学生2000多人。

吸毒会导致人意识不清、焦虑、抑郁、坐立不安、颤抖、易怒、失眠,甚至有些类似于精神病躁狂那样,很多人到了最后可能出现心脏方面的疾患,严重的会发生自杀、精神错乱、突发性死亡等。毒品的危害是极大的。

无数的案例表明,对毒品的无知和好奇,是青少年初染毒品的重要原因。青少年吸毒者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在不知道毒品危害的情况下吸毒成瘾的;更有甚者误将吸毒视为一种时尚,认为吸毒时髦,是高档消费和富有的象征。有不少青少年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中被毒贩诱骗吸毒的,毒品贩子为掩人耳目,同时为了“以贩养吸”,往往设下陷阱,把青少年一个个拉下水。这些陷阱有花言巧语、请客吃饭、递烟、诱骗服用掺有毒品的食物、饮料等。还有些青少年则是由于交友不慎,受伙伴的影响而吸毒。一些青少年由于父母离异、家庭关系紧张、学习压力大、师生关系不好、高考受挫以及待业等不顺心的事引起精神苦闷、情绪低落,试图以吸毒麻醉自己,借助吸毒逃避现实;有的人是为了给吸毒者做出戒毒的榜样而吸毒;还有的是想要证明自己非同一般而吸毒,这是因为有一种不正常的逆反心理在作怪。

为了使自己远离毒品,我们必须对毒品有正确的认识,避免由于无知而走上吸毒的道路。要想远离毒品,我们必须牢记毒品并不是指氰化物、砒霜、敌敌畏等能在短时间内直接致人死亡的剧毒品,而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牢记吸毒极易成瘾,并极难戒断;牢记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

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为了彻底防范吸毒,青少年应该做到:

保持心理防线,切记不要盲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产生尝试毒品的念头,永远同毒品保持距离。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因盲目追星、赶时髦、贪图享受去吸毒。

培养不吸烟的良好习惯,杜绝不良嗜好。预防吸毒要从不吸烟开始,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习惯。

慎重交友。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选择那些有理想、有道德、爱学习、讲文明、守纪律的人作为自己的伙伴和朋友,以免由于交友不慎而与吸烟者、吸毒者为伍。更不要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

正确面对挫折,不要为了摆脱烦恼而吸毒。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人的一生可能要经历诸多挫折和考验,在挫折和失败面前,每一个人都应成为生活的强者,以理智、健康、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把挫折当成新的征程的开始和垫脚石,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孕育成功。

永远不尝第一口。好奇心和冒险心往往成为吸毒的最大诱因。求新、好奇是人的天性,正确把握它们,能给你的创造带来动力;把握不好,则可能带来灾难。因此要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千万不要去尝试吸毒的滋味。千万不要相信“吸一口没事”,“吸一次不会上瘾”,要记住“吸了第一口,就没有最后一口”;千万不要相信“我吸了不会上瘾,我吸了能够戒掉”,要记住“吸毒有如打开地狱之门”,任何人踏进去,都如同坠入灾难的深渊。为了终生远离毒品,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不论出现什么情况,我们都要坚定地把握住自己,永远不要去尝试第一口。

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在紧张的学习、工作之余,跳舞、唱歌、听音乐、美容、美发、洗浴、保健按摩、打游戏、上网等休闲娱乐活动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保持身心健康的需要。但当前社会上一部分娱乐场所管理混乱,黄、赌、毒等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一旦走进去就有可能身不由己,陷入深渊。因此,要洁身自好,当你想去娱乐场所放松身心的时候,一定要有所选择。尤其是青少年,千万不要涉足那些不健康的场所。

法律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八)远离网吧

刘某、宋某均系北京某中学学生,二人因在海淀区“蓝极速网吧”与管理人员发生了摩擦,在刘某的提议下,二人决定对“蓝极速”实施报复。2002年6月15日晚23时许,二人纠集了张某,他们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刘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三人一起来到现场。16日凌晨2时许,宋某、张某经刘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由宋某将汽油点燃,瞬间火势蔓延,导致25人烧死,12人烧伤,其中重伤6人。该案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刘某、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张某因不满14周岁,被公安局收容教养。

网络在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其自身的开放性与难控制性也往往背离了美好的初衷,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由于目前的网络管理不够规范,网络上既有健康美好的事物,也有低级庸俗的内容。一些自控力较差的学生,难以抵制有害信息的侵蚀,沉溺于网吧之中,沉迷于网聊、网恋、网络游戏,逐渐变得不守纪律、厌学逃学,甚至夜不归宿,心灵受到了毒害,身体受到了损害,学习受到了的影响,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信息时代。互联网以其丰富的内容、开阔的眼界、快捷的方式,呈现给了我们一个美丽而精彩的崭新世界。作为当代高科技产物,网络冲击着青少年的学习,影响着青少年的生活。但是,那些遍布城乡角落的网吧,使许多学生丢魂失魄、丧失意志、无心学习、前途废弃。据调查,学生上网80%以上是打游戏,15%左右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为数极少。有13%以上的男生很喜欢上网或迷恋上网,达到了严重影响学习的地步。网吧已成为目前教育和社会、家庭的一大障碍和症结,也是一大社会焦点问题。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务院颁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其中明令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网吧的危害首先表现在摧残青少年的身体。网吧空气混浊,人口密度大,烟味、各种食物味、汗臭味,味味俱全;机器声、打闹声、脏话声,声声刺耳。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如果不知饥渴、不分昼夜地泡网吧,其对身体的危害不会亚于大麻、白粉等毒物。

其次,为了吸引未成年人日夜上网,不法网吧业主抓住未成年人好奇、追求刺激的心理特征,大量提供色情、凶杀、暴力等非法、有害信息,扭曲青少年的是非观、价值观、道德观,使他们染上不良嗜好,严重摧残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由于网迷对上网有着很强的心理依赖,轻者影响学习、身体健康,严重者致使心理变态、心态扭曲。

再者,因为上网缺钱还可能走上犯罪道路。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小的几岁,大的十七八岁,他们大多没有收入,但上网需要钱,在网吧或外面吃、住、玩也要钱,交朋友、谈恋爱更需要钱。对没有独立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来说,先是从家中索取、骗取、窃取,有的青少年为了能弄到钱进网吧,甚至结伙敲诈,偷盗抢劫。

最后,非法网吧里人员混杂,是不法分子甚至流窜犯聚集活动的场所,未成年人经常在这种场所活动,极易结交不良朋友,甚至被人利用、控制、教唆,成为犯罪分子,掉进犯罪团伙的泥坑。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是非的一大聚集地。

青少年由于缺乏自制力,长期上网极易患“网瘾综合征”,导致情绪低落、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严重的会引起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导致精神失常。青少年沉溺网络耗费大量宝贵时光,荒废学业,直接冲击学校教学秩序。青少年上网成瘾后,每天大量的时间沉溺于网络,不上网就难受,就像有毒瘾的人不吸毒就烦躁不安一样,从而厌学、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荒废学业,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