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地久天长
44873800000002

第2章

很早以前靳征就说过这样的话,他说未来他会娶一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姑娘,冰清玉洁,笑靥如花,于是他此生最神圣的使命就是爱她、给她幸福和欢乐并且沉醉于世俗生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公园的大树底下打扑克,那时我们都年少,书包就扔在不远处的草地上,风吹过来,树叶子沙沙响,靳征清澈而坚定的目光看向很远的地方,脸上带着我们都看不懂的笑容,似乎他的姑娘就站在目光的尽头,裙角飞扬。

尽管我们为他那肉麻的表达感到脸红,情绪却受到感染,不约而同沉浸到对未来生活的幻想,各自用诗歌一样的言语表达了对爱情的企望。我发誓,那是我这一辈子最应该感到羞愧的一天,为搜肠刮肚而说出那样动听的文艺腔调的言语。然而当时我们深陷其中,对此浑然不觉。

陈喆说他相信书上关于一个人生下来就有另外一个跟他相对的爱人在世界某处等他的说法,生活里经过的每一天都是两个人向彼此迈出的一步,直到相遇。他是一个天生就充满浪漫气息的在音乐上有着非凡天分的大男孩,那时他的长满青春痘的女同桌正疯狂迷恋着他,陈喆就在半推半就之下对青春痘女生献上了初恋。

丁慧敏仰起的脸对着蓝天白云想了半天,最终毫无新意地套用了电影对白,她说‘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铠甲、踏着五彩祥云来娶我’。现在想来,这想法傻的冒泡,然而谁没有做过那样的梦?梦想原本是攥在手心的最珍贵和斑斓的水晶,在时光侵蚀下变得丑陋廉价,直到有一天摊开掌心发现空空如也,只剩一滴睫毛抖落下的泪滴,究竟为了祭奠什么?青春或是美梦?

说真的,我已经不记得那一天自己说过的话,人们对于深藏心底那些让自己感到脸红的往事总会选择刻意忘记,我真的忘了。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好的去处,就在我们医院太平间对面楼顶,夜班开始之前我常去那坐一会儿,安静极了,我就坐在那想我内心许多的困惑,反思我已经渡过的那些生活,青春理想和爱情,以及永远忙不完的工作和一团乱麻般的人际关系,爱情的时候居多,因为缺什么就会想什么。

我的上一次谈恋爱是什么时候的事?我的上一个男朋友是王小二还是刘小三?我们是为什么在一起又为什么分开?谁先说的分手?后来我又找过他嘛?他找过我嘛?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我们在什么地方分手?我哭了?分别的时候说了彼此祝福的话?怎么说的?如果一早就知道那会是无疾而终的爱恋我们还会在一起么?我们许下过诺言?他是怎么说的?我又是怎么说的?男人和女人到底为什么走到一起?就为了彼此温暖、短暂的欢愉?为不寂寞?一定还有别的理由,大概是太年轻。还以为靠得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就永远也不会分离、还以为拥抱、亲吻、手拉手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就可以拯救彼此、还以为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是彼此间永远不改变的循环、还以为从此以后人世间再也找不到更懂得疼惜彼此的爱人、还以为两个人分手以后一辈子也不能忘怀彼此……等等等等,那孙子长什么样来着?我早已经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