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规矩,而这一套规矩,就是公平合理的企业制度。如果你不讲制度,不用制度管人,而是用人情管人,员工就很可能跟你讲条件,这样你就很难服众了。
蔡先生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老板,小颖是他的助理。小颖是山西贫困山区的苦孩子,当初聘用她时,就是考虑到她的家庭实际情况(父亲早逝,母亲下岗,还有一个弟弟要上学),加上她能吃苦耐劳,在她进入公司时,蔡先生直接给她正式员工的工资。当时公司其他的几位管理者认为蔡先生这是妇人之仁,太过于讲人情,而没有按公司的制度办事,这样不利于管理公司。可是蔡先生不以为然,两个月后,果然出了问题。
因为蔡先生提前给小颖转正,让她享受了正式员工的待遇,所以,两个月后,她的工资没有继续涨。可是小颖不满意,她说了很多理由,说她一个人干了好几个人的工作,特别辛苦。蔡先生只好对她表示理解,但是这个岗位只有这样的薪资水平,蔡先生没法给她加。否则,会引起大家的不满。考虑再三,他对小颖说:“这样吧,我把你个人出的保险费报销了,相当于每个月给你涨了200元工资,你觉得怎么样?你要想涨工资,也只能等半年以后了,毕竟你的资历太浅。”小颖答应了。
随后的一个月,小颖在工作中频繁出错。蔡先生听说她的母亲要来北京,以为她是受家庭琐事干扰,所以没太在意。当时公司的生意正转入旺季,急需人手,其他事情也特别多。在这个节骨眼上,小颖又找到蔡先生,要求涨工资。小颖似乎觉得自己不可替代,觉得自己的价值没被发现,要求公司每个月给她涨500元工资。这让蔡先生非常恼火。
后来蔡先生和财务经理、销售经理、物流经理商量,他们都觉得公司给员工的待遇应按照公司的薪资制度、奖励制度来定,而不应该任凭员工讲条件。最后,蔡先生辞掉了小颖。
蔡先生作为一家公司的老板,在员工的工资问题上不遵照公司的薪资制度来定,而是和员工讲人情。没想到,他对员工的照顾却没有换来员工的理解,员工屡次和他谈条件,要求涨工资。这真可谓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你不和员工讲制度,员工就会跟你讲条件。
其实,中国人最爱讲人情,尤其是在员工犯错的时候,老板很喜欢说“下不为例”。可是,有了下不为例,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作为企业的老板,一定要认识到:在制度合理的前提下,如果你法外开恩,就会为制度的推行埋下地雷。
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制度、秩序、规则的重要性。一般来说,有制度却不严格执行,而是制度之外开恩,会造成诸多不良的后果。比如,造成员工职责不清。很多企业都有制度,但是却不按制度执行,这就很容易造成某项工作好像谁都在负责,但实际上谁都没有真正负责。于是,两个部门对一项工作纠缠不休,相互扯皮,使原本有序的工作变成无序,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为了避免员工和你谈条件,你一定要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推行下去,让每个员工按照制度去行事,避免造成管理的无序,对员工的积极性造成消极的影响。在这一点上,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就做得很好。
在《红楼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宁国府贾蓉的媳妇秦可卿死了,宁国府内要办理丧事,每天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里里外外的事情非常杂乱、非常琐碎,因此需要一位有管理才能的人来做总管。贾蓉的父亲贾珍觉得荣国府的王熙凤可以堪当此任,就把她请来料理宁国府的丧事。
王熙凤接受了这一邀请,她来到宁国府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她让每个人都有具体的事情可做,各司其职,互不推诿,谁去执行,谁去监督,都有明确的分工。如果没有干好,怎样处理,制度上都写得清清楚楚。
接着,王熙凤又建立了考察制度和物品管理制度,她规定:什么时候点名,什么时候吃早饭,什么时候领物品,什么时候请示,都非常清楚。由于建立了人事、考勤、物资等制度,避免了办理丧事过程中无头绪、忙乱、推诿、偷懒等弊端。就这样,一两百人的工作群体,在规章制度的管理下,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
个人的智慧、水平是有限的,而且很多人对别人的能力往往又不太认同,都认为自己聪明能干,所以不太容易服从别人。因此,如果单纯的“人管人”、“人治人”,就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弊端。
“人治”带有明显的随意性、主观性,缺乏科学性,员工很难适应;“人治”有很强的专制色彩,缺乏公平性、民主性,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也容易造成管理者和员工的关系紧张;“人治”是以人为主的,很容易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员工很可能会巴结管理者,不利于“人和”;“人治”往往难过人情关,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亲疏远近的关系,一旦发生“奖亲罚疏,任人唯亲”的事情,管理者就会失去威信,团队也会失去凝聚力。
所以,人治不靠谱,建立企业制度,凡事以制度为准,才是最靠谱的。看看战场上,军纪严明,众志成城的军队,总能打败纪律涣散的乌合之众。同样的道理,企业也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了合理的制度,员工的工作效率才有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才有保障。
制度化:用铁的纪律约束每一位员工
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把这句话用在企业管理上,再合适不过了。尽管企业员工不断流动,但只要有牢靠的制度,那么无论员工怎么流动,企业依然能够稳定地发展。反之,如果企业不实行制度化,那么员工就会像一盘散沙,握不紧也抓不牢,无法产生强大的战斗力。
日本东芝公司的电子产品之所以“容光焕发”,备受世界人民的欢迎,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东芝公司对工作间的卫生有苛刻的要求:女工严禁擦粉,男工必须每天刮干净胡子,操作时,不允许说话、咳嗽、打喷嚏,防止空气振动,把尘埃扬起。
美国格利森齿轮机床厂也有十分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员工只要进入车间,不论是工作还是路过,都必须佩戴安全眼镜,穿硬底皮鞋,并把领带放入衬衫里。如果谁不遵守,谁就将受到惩罚。
然而,在不少企业中,当员工不遵守制度时,管理者不严加处理,却碍于情面而放纵员工。比如,一天,一位员工迟到了,这位员工与领导的关系很好,领导不忍心处罚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过几天,又有一个员工早退了,由于这个员工的业绩突出,领导想:如果处罚他,很可能打消他的工作积极性。于是,他“宽容”了这个员工。这两件事情多数人都知道,结果很多员工都不遵守上下班时间。
其实,制度之所以无法约束员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对员工违反制度后的处理态度,如果管理者不予重视、不加处理,就意味着默许员工的违纪行为。如果管理者毫不犹豫地按照制度处罚员工,那么制度的严肃性就得到了维护,领导者的威信也得到了维护。
但是人性化的变通是企业管理的长久之计,如果制度真的不合理,那么就要对制度进行重新审查,做出适当的修改。
宋先生是某私营企业的老板,经营着一家中型皮鞋公司。一直以来,公司都有非常严格的考勤制度——上下班都要打卡,对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公司有严格的处罚措施。然而,最近人力资源部的主管向他反映:公司中员工之间相互代为打卡的现象比较普遍,明明看到员工在上班后几分钟到公司,可检查考勤时却发现迟到员工的考勤卡已经打过了。
人力资源部主管表示,虽然知道员工在考勤卡上做了手脚,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也无可奈何。于是,宋先生要求人力资源部主管每天早一点来到公司,站在打卡机旁边监督员工打卡,希望杜绝代打卡现象。
很快,人力资源部主管发现,在她检查期间,总有员工主动和她搭讪,甚至有人想把她的注意力引开。人力资源部主管也是人,不好得罪员工,因此,这一招也难以奏效。最后,宋先生购买了一部指纹打卡机,希望从源头上刹住代打卡的歪风。
果然,自从推行了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代打卡的现象得到了很好的扼制。然而,还没等宋先生高兴几天,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员工因为迟到的问题经常抱怨不断,以至于影响了工作情绪。
这是怎么回事呢?
自从推行指纹打卡制度以后,每天迟到的员工比以往“增加”了不少,很多员工迟到的时间仅为一两分钟,有些员工为了避免这一两分钟的迟到,不惜花钱打车到公司。由于按公司规定,只要上班之前没请假,就判定为迟到。因此,员工经常因为晚了几分钟,而被罚款,他的不满情绪可想而知。因此,他会在工作期间大声地抱怨,还有不少员工附和。接下来,该员工可能一整天都消极怠工,他的不良情绪还会传染给其他员工。
表面上看起来,宋先生公司的考勤制度得到了严格贯彻执行,但是却给员工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样的结果是宋先生始料未及的,作为公司的老板,他深知员工士气低落会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率,可是该怎么办呢?
或许有人建议:迟到1分钟可以不算迟到。如果真是这样,当员工迟到2分钟时,该不该算迟到呢?这样的问题在管理中是很有代表性的,它反映了管理的制度化和人性化之间平衡的重要性,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平衡才能使管理效益达到最佳化。
针对这个案例中的问题,其实宋先生可以每个月给员工3次迟到的机会,并且规定迟到最多不得超过10分钟。这种规定,就是对意外迟到的一种宽容,是管理人性化的表现。如果迟到次数超过3次,哪怕第四次迟到1分钟,也要坚决按制度予以处罚。这样才能维护公司制度的权威性。但是人性化也要掌握好限度,否则也会让制度失去权威性。
有一家小公司规定,每个月员工的请假次数如果超过3次,就享受不到本月的全勤奖。
有一次,公司一位骨干的父亲住院了,该员工一个月请了5次假。不过,他为了保证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其他时间来加班,最后顺利地完成了本月的工作任务。
按照公司的制度,这位骨干的全勤奖要扣除。但是老板为了显示管理的人性化,对他说:“鉴于你已经完成了本月的工作任务,我就不扣你的全勤奖了。”
表面上看,这位老板的管理手段非常人性化,但是他却违背了公司的全勤奖制度,会导致全勤奖制度在员工心目中失去约束力。因为按照老板的做法,员工可能会想:只要每个月完成了工作,就不用每天都坐班。如此一来,员工就可能增加请假的可能性。
不可否认,那位骨干对工作怀有敬业之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但是他请了5次假,按规定确实无法获得全勤奖。对公司而言,既然制定了全勤奖制度,就应该坚决执行。因为制度就是公司成员间的“信用”,如果制度被随意破坏,那么老板在员工心目中的信用就丧失了。所以,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制度。
《孙子兵法》中指出,军队要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要用严格的纪律训练整顿军队;对士兵不能过于宽容、过于放纵,否则,很容易导致士兵不严格执行命令,从而导致部队陷入混乱,没办法约束。在现代企业竞争中,企业之间的残酷厮杀不亚于战场上的弱肉强食,因此,企业一定要用铁的纪律约束每一位员工。
制度是用来实施的,而不是吓唬人的摆设
如今,绝大多数企业都认识到了制度的重要性,并制定了相对详细完善的管理制度。大到关系公司生死存亡的重要决策,小到员工们的作息时间以及领取办公用品的规定,可谓十分齐全。然而不少企业的制度没能很好地贯彻下去,不幸沦为吓唬人的摆设。
作为管理者,我们不能把制度当花瓶,制度制定出来就是为了实施,如果摆在高高的神龛上,那么对企业的发展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在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上,不能过多地讲求形式,更不能把它当作“面子工程”。只有一板一眼地贯彻实施下去,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从而给企业带来货真价实的实惠。
建立一套合理的规章制度是经营和管理好企业的前提,但是有了制度不等于高枕无忧,如果有合理的制度,却没有有效执行,那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有这样一个案例:
某公司的财务室被撬开了,里面的保险柜被打开,50万现金不见了。这笔钱是公司两天后急需的购买原材料的款项,一时间,老板如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不知道怎样找回丢失的现金。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财务室的这个保险柜是国内最先进的一种保险柜,柜子上有报警系统,还有电击功能和密码装置,而且密码系统是由电脑控制的。那么,这个保险柜是怎样被打开的呢?
原来管理保险柜的出纳员是个马大哈,虽然财务室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是他总是视而不见。在他看来,保险柜确实不错,但使用起来很麻烦。由于他怕电击,所以不敢接电源;由于他怕忘记密码,所以把密码设成简单的123456;由于他怕丢钥匙,所以,索性把钥匙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结果,盗贼从他的抽屉里拿出钥匙,按照说明书,轻松地打开了保险柜,拿走了里面的50万元现金。
失窃后,公司报警了,虽然警方很快就抓获了盗贼,但是那50万元钱已经被盗贼挥霍一空。该公司一时间凑不齐购买原材料的款项,不得不被迫停产,并因无法按时交付订单而违约,不但失去了商机,还因违约而支付了违约金。
事实上,公司多次批评过出纳员马虎粗心的行为,但是出纳员完全当成耳旁风,根本没有放在心里。而公司也没有重罚出纳员,没有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如果公司之前就对出纳员的不良工作习惯进行严惩,或许他会引以为戒,就可能不会发生后来的失窃事件。
有保险柜不用,有制度不执行,这样的保险柜还有何用?这样的制度还有何用?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的规章制度再好,如果没有不折不扣的执行,制度也会沦为一纸空文,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个案例告诉老板们,对于员工不正确的工作态度和陋习,一定要早一点予以纠正。如果员工屡教不改,不妨制定严格的制度,给予员工一定的惩罚,让员工记住深刻的教训,从而有效地避免将来犯大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很多企业制定了成套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大到员工准则,小到作息规定,不可谓不完善。如果这些制度真的能贯彻执行下去,对企业绝对有很大的帮助。但遗憾的是,很多企业把制度当做花瓶和摆设,导致制度流于形式——做出来只是为了给别人看,却没有体现在执行中。
看看那些破产或倒闭的企业,它们破产或倒闭的原因在哪呢?很多人可能会说,是管理者的决策失误、领导不力。也许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在管理者没有失误、公司制度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有些企业依然会破产,这是什么原因呢?其实,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