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骨文、金文、石鼓文
甲骨文
中国的书法是文字的书写艺术,要研究书法必先了解文字的起源和构造。中国文字的起源,可以推至5000年前。而在3000年前已有结构完备的甲骨文,其书写的技巧、工具的运用,都显示出某种程度的完美。夏商周是书法艺术的初期阶段,可惜考古挖掘至今仍未能发现夏代较完整性的文字。但商、周的文字已具有用笔、结体和章法等书法艺术必备的三个重要因素,书法在这时已初步形成。这一时期的书法主要体现在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帛书、竹(木)简诸方面。这一时期,文字从应用性走向艺术性,从幼稚阶段逐趋完美,从而奠定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特殊地位。
甲骨文是我国最早的可识文字,是书写或隽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卜辞,亦有少许的记事文。然而,它的发现却是近代史上的事,是在清光绪二十五年(1889)由王懿荣发现的。据统计,已发现的甲骨文有15万片以上,不重复的字约有4500多个,可识的约有1500字。这些字用尖利的工具契刻,也有用类似毛笔所写的墨书或朱书文字。笔画瘦硬方直,线条无论粗细都显得遒劲而有立体感,表现出契刻者运刀如笔的娴熟技巧。书法风格也随着时期的不同而迥异,或纤细谨密,或草率粗放。董作宾曾就甲骨文书法的时代特征作了划分:第一期(武丁),雄伟;第二期(祖庚、祖甲),谨饬;第三期(廪辛、康丁),颓靡;第四期(武乙、文丁),劲峭;第五期(帝一、帝辛),严整。以时代来分,大致前期的字大,中期的字小,较质朴,晚期的字带有一些金文的特点,有的字很小,但很严谨。
甲骨文绝大多数是刀刻的。有的刻好后填朱,也有少数甲骨以朱墨所写而未刻。说明甲骨文一般是直接刻字,也有的是先写后刻。从这里知道甲骨文的线条不仅有刀法而且还包含笔意,对于笔意是不容忽视的。因工具材料的限制,其线条瘦劲犀利,有直线也有曲线;有单刀也有双刀。往往是中间较粗两头尖,而点画起止仍有一些方圆之法;有的直画微带曲意,线条点画显得丰富而有变化。字的结构一般呈扁长方,方圆曲线、直线组合的很有意味。甲骨文均以竖行排列,由上到下,由左到右或由右到左依次排开。
甲骨文已具备“六书”(象形、会意、指事、假借、转注、形声)的汉字构造法则。甲骨文已包含着书法艺术的诸多因素,从其点画、结字、行气、章法来看,浑然一体又富于变化,体现了商代人的艺术技巧和艺术素养。
金文
商周属于奴隶社会的青铜时代。青铜器包括多种用途的器物,其中礼器、乐器比重最大,而礼器中的鼎和乐器中的钟具有代表性。金文,就是铸或刻在这些青铜器上的铭文,又称“钟鼎文”、“大篆”、“籀文”。普通的铭文都很简短,但较之诸甲骨文长而完整。平均每器为20至50字,也有少于10字或多于200字者。在甲骨文盛行的商代,青铜器有铭文的大多只二三字,长至10字或数10字的为数不多,书风受甲骨文的影响,从书法的角度看,商代金文近似甲骨文体势,至周的金文无论从文字还是书法,均与甲骨文拉开了距离。尊礼尚施,事鬼神敬而远之。”因此,甲骨文退下了历史的舞台,钟鼎文走上了历史舞台并成为金文主角。这一时期以《毛公鼎》铭文为代表,笔法精美绝伦,纵向结体,严谨遒劲,行气流贯,十分难得。此外,还有《颂鼎》铭、《虢季子白盘》铭等。
石鼓文是唐代在陕西凤翔发现的我国最早的石刻文字,世称“石刻之祖”。因为文字是刻在10个鼓形的石头上,故称“石鼓文”。内容介绍秦国国君游猎的10首四言诗,亦称“猎碣”。今中国考古界一般认为是战国时代秦国的遗物。石鼓文的字体,上乘西周金文,下启秦代小篆,从书法上看,石鼓文上乘《秦公簋》(春秋中期的青铜器,铭文盖10行,器5行,计121字。其书为石鼓、秦篆的先声,字行方正、大方。横竖折笔之处,圆中寓方,转折处竖画内收而下行时逐步向下舒展。其势风骨嶙峋又楚楚风致,确有秦朝那股强悍的霸主气势。)法则,然而更趋于方正丰厚,用笔起止均为藏锋,圆融浑劲,结体促长伸短,匀称适中。古茂雄秀,冠绝古今。石鼓文是集大篆之成,开小篆之先河,在书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是由大篆向小篆衍变而又尚未定型的过渡性字体。石鼓文被历代书家视为习篆书的重要范本,故有“书家第一法则”之称誉。石鼓文对书坛的影响以清代最盛,如著名篆书家杨沂孙、吴昌硕就是主要得力于石鼓文而形成自家风格的。流传石鼓文最著名的拓本,有明代安国藏的《先锋》、《中权》、《后劲》等北宋拓本,现在日本。
石鼓文
二、帛书、竹(木)简
竹简上的文字
在战国时期,有一种用帛作为书写材料的书体——帛书,帛是白色的丝织品,汉代总称丝织品为帛或缯,或合称缯帛,所以帛书也叫缯书。中国目前现存最早的帛画是20世纪30年代在长沙的楚墓中发现的。近些年又出土了大批的竹木简。如1951年湖南长沙五理碑,1954年长沙仰天湖古墓,1954年长沙杨家湾古墓,1957年河南信阳台古墓,1975年湖北云梦睡地秦墓,1980年四川青川郝家坪土墓,发掘了大量的战国时代的竹木简。另外还有1942年长沙楚墓出土帛书(1945年流入美国),又山西侯马盟书等。无论是写在竹木简还是丝织品上的书体,都是战国时代的手迹。这些简与帛书墨迹,不仅是珍贵的文物,尤其对于研究书法史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