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是在二度空间中完成的造型艺术品,是人们按照形式美的规律创造出的。它可以模仿自然万物,从而再现自然万物;风筝的制作包含了物理、绘画、书法、民俗、工艺等诸多知识和技巧,因此它带有一种集多样艺术于一身的特点。
风筝的品种极为丰富,可以说鸟兽虫鱼、人物花卉,应有尽有。《春明采风志》记载当时的风筝有“哪吒、刘海、哼哈二将、蜈蚣、蝴蝶、蜻蜓、鲇鱼、三阳开泰、七鹊登枝”等品种。《南鹞北鸯考工志》中又载有“双燕、比翼燕、瘦燕、双鲤、彩蝶、螃蟹、双童”等品种。近几年“潍坊国际风筝会”上的品种更多得不可胜计。总之,那些千奇百怪、琳琅满目的自然万物,都可以通过风筝表现出来。在造型方面,或重神似,或重形似,或以形写神,或形神兼备,可谓风格各异,尽态极妍,足以令人赏心悦目。
说风筝的静态美,不单单在于它的式样多、造型别致,更重要的是它融绘画、书法、工艺为一体,具有扎、糊、绘、放四艺。一般认为,南派风筝纤细精致,北派风筝醒目粗犷,各有特点,各领风骚。
在扎、糊、绘、放四艺中,除风筝的整体造型外,最引人欣赏的乃是绘画技巧。《燕京岁时记》中介绍:“缚竹为骨,以纸糊之,制成仙鹤、孔雀、沙雁、飞虎之类,绘画极工。”近代画家马晋曾效法郎世宁的画风,把中西画特色融入风筝彩绘,使作品于古朴中见典雅,明快中呈含蓄。爱新觉罗·毓恒又将传统的国画技法移入风筝,使风筝具有写意特点。潍坊风筝尤重色彩,强调对比,注重高空视觉效果,并移入木版年画的工艺,别具一格。由此可见,风筝充分体现了绘画艺术之美。另外尚有争胜斗奇者,别出心裁地创造了以书法为主体造型的风筝,制作出“天下太平”、“吉祥如意”、“杏花天”等字样,又使人领略到书法艺术之美。在工艺制作方面尤为讲究,相传“京制纸鸢极尽工巧,有价值千金者”,足见其技艺精湛。
总之,风筝无论从造型、绘画、书法、工艺制作等方面,都形成一个整体感,具有静态美的特征。它不仅可以放飞,而且在放飞前可陈列,可展览,可馈赠亲朋,可供人观赏。
二、风筝的动态美
风筝凭借风力在高空起飞时,它给人一种翩翩起舞、栩栩如生的飞动之美。尤其像蝙蝠、蝴蝶、蜈蚣、鹰等式样的风筝,很难使人辨别它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这种动态美正是风筝审美价值的本质所在。
大凡空间造型艺术,人们力求塑造出一种可感的、生动传神的艺术形象来。如古代园林建筑中的大飞檐,壁画中的飞天图案等,无不表现了一种飞动之美。又如书法艺术中那流动的线条和通过点画造型表现出来的“神采”,以及国画中采用浓淡对比、虚实相生而显示出的“气韵”,均体现了一种动感,一种活力,一种生命力的象征。而这种生命力的象征正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因而,人们在评价书画艺术作品时,往往用“生动传神”、“栩栩如生”来形容。王轰之的书法曾被誉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和“云鹤游天,群鸿戏海”,足以说明书法这门点画造型艺术能够引起人和自然界的静态和动态种种形象美的联想。基于这一点,可以想见艺术家在从事空间造型艺术创作时,力求使静态艺术表现出动态美来。
然而空间造型艺术毕竟是静态的,所谓的动态美是欣赏者赋予它的,是审美主体的一种联想和想像。而风筝所呈现出的飞动之美,尽管与前者概念不同,但它的形象是可感的,是活龙活现的。它不仅给人一种富有生机、充满活力的艺术形象感,同时它又是一个个以假乱真、飘飘如仙的自然物种。正因为如此,它才引人欣赏,令人心旷神怡,乃至千百年来吸引了古今中外数以万计的游人、观者,使其获得了较高的审美价值。
每当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来临,在那“人笑人歌芳草地,乍晴乍雨杏花天”的日子里,荡秋千、放风筝便成了人们最感兴趣的娱乐活动。一时间,“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天下太平新样巧,一行飞上碧云端”,就连轻易不出三门四户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参加了这种游戏活动,把放风筝作为一大乐趣。试看,鹰风筝上天盘旋俯冲,长龙、蜈蚣摇头摆尾,蜻蜓点水,双蝶嘻戏,各有神韵,各显绝妙,实为一大奇观。此时此刻,游人可以尽情观赏,详察风筝的各种姿态,领略其飞动之美,从而获得审美愉悦。近几年“潍坊国际风筝会”的召开和在潍坊举办的“全国风筝邀请赛”场面更为壮观,盛况空前,足以令人游目骋怀。难怪宋代寇准早就写下了“碧落秋方静,腾空力尚微。清风如可托,终共白云飞”的诗句。
《续博物志》中记载:放风筝时,“引丝而上,令儿张口望视,以泄内热”。《漳州府·府志》又载:“九月登高,童子作风鸯放于野,方言谓之放公灾。”以上极言放风筝能够去病除灾。诚然,人体通过运动,某种疾病可以得到缓解,但其中精神疗法也不容忽视。如果我们从审美的角度分析,未尝不可这样理解:由于风筝的动态美而唤起人们的美感,使其心情舒畅、忘忧忘食,以至“方病不药而愈,方饥不食而饱”(陆游语)。
三、风筝的空间美
从建筑美学的观点看,“开窗户”这一命题似乎不只是为了流通空气,而更重要的是为了通过窗户望出去,从不同的角度望到窗外一组不同的景物,以充分获得空间美。正如计成在《园冶》中所说:“轩槛高爽,窗户邻虚,纳千顷之汪洋,收四时之烂漫。”记得苏州园林中一亭子上,曾有“四面荷花三面柳,半潭秋水一房山”的上下联和“荷风四面”的横批,亦可想见亭子给人带来的空间美,游人可以借助诗文领略其中之妙。
郑板桥在描绘他的庭院时写到:“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也。而风中雨中有声,日中月中有影,诗中酒中有情,闲中闷中有伴。非我爱竹石,即竹石亦爱我也。”可见庭院给予这位书画家以丰富的感受,使他获得了空间美。
建亭修院,是以小空间近距离观赏;游览,使其在有限的空间内获得美感;而观看风筝放飞,则是大空间远距离观赏,能够在无限的空间内获得美感。前者“以小观大”,后者“以大观小”。人们面对千姿百态的风筝在碧空万里、一望无际的天空中自由飞翔时,不会无动于衷。而且人们不仅仅停留在观赏风筝的飞动姿态上,同时会由此唤起许多美妙的联想,甚至思接千载、神与物游,进入审美静观阶段。兴会之际;可以“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可以凭今吊古,“念天地之悠悠”,叹沧桑之巨变;可以遥想“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的神奇传说;可以寄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的美好理想。总之,面对自然万物的大空间,如同欣赏贝多芬的交响乐曲一样,人类的一切情感,包括哀与乐、爱与恨、忧虑与希望、沉默与追求,都处在无穷的微妙变化中。大自然正像一曲无声的交响乐,使人们借助风筝充分领略无限的空间美,从而由审美静观获得审美愉悦。
空间无处不有,但并非所有空间都给人带来美的感受。苏州园林中的曲廊、亭檄,倘若不是具有“通前达后”、“门窗轩豁”的特点,不会收到“透风漏月”、“移步换景”的空间效果。同样,园林中若无隔景、借景、分景的设置,也不会给人以“曲径通幽”、“别有洞天”之感。这说明当人工艺术造型与自然景观相契合时;才会产生空间意识,显示出空间美来。风筝正是以它生动、真实的艺术造型,在自然界的高空中持续出现时,才吸引人们去观赏它,去感受它,进而产生意外之想,寄兴于无限。
由上所述,风筝具有静态美、动态美、空间美三大审美特征。它不仅是一种体育游戏活动,而且它已成为我们生活中普遍引人兴趣的美好事物,它寄托了人类的美好理想和自由愿望,又有其自身的审美价值。
[第三节杨家埠风筝的形成与发展]
山东潍坊的杨家埠风筝与民间木版年画一样,源远流长。它以造型合理、色彩艳丽、起飞高稳、富有民间乡土气息而自成一家,在中国风筝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关于杨家埠风筝,在清代曾流行着一首《十个大姐放风筝》的民歌:三月里来是清明,姐妹十人去踏青,捎带着放风筝,放风筝。大姐放的白素贞,二姐放的是许相公,西湖来调情,来调情。
三姐放的杨宗保,四姐放的是穆桂英,气死六郎公,六郎公。五姐放的张君瑞,六姐放的是崔鸯鸯,红娘真机灵,真机灵。七姐放的祝九妹,八姐放的是山伯兄,尼山读《诗经》,读《诗经》。
九姐放的牵牛郎,十姐放的是织女星,天河隔西东,隔西东。风筝越高情越浓,引来一群小后生,一阵脸儿红,脸儿红。不知不觉拽风筝,暗暗拜求月老翁,红线你传送,你传送。
从这首民歌中,不仅可以窥见那时当地群众放风筝的情况,而且可以得知杨家埠风筝很早就对人们的生活与文艺创作具有一定的影响。前几年,法国出版的《中国年画》一书中,印有清末时期杨家埠永长兴画店所刻印的内容为十个姑娘放风筝的《十美图》木版年画,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对于杨家埠风筝的起源,风筝世家老艺人杨同科讲:“不记年载”。口碑所传杨家埠风筝在明代已经流行。一般认为这种传说是可信的。潍县城内白浪河的南坝崖,清代就是杨家埠风筝的集散地,真是有口皆碑,潍县城内有些人看上这个好买卖,他们结伙拉帮,占据市场,在那里转手倒卖风筝。杨家埠人不甘心自己的风筝市场被人夺走,清乾隆时,双方聚集武士,以力相争。
在争斗时,临村齐家道有个齐武举(名齐士敬,雍正年间中武举)封宫不就,在家为农,帮助杨家埠打败了那伙人。诉诸公堂之后,杨家埠的讼师杨五烈(名杨景镐,长兴画店八世祖)又为杨家埠打赢了这场官司。从此以后,潍县城内白浪河边南坝崖的风筝大市场一直为杨家埠人所占有。民国年间这里的风筝交易还很兴旺。
据《潍县志槁》和杨家埠《杨氏宗谱》记载:从明末崇侦十二年(公元636年)到清初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潍县一带战火连绵,杨家埠“适当其冲死绝逃亡其仅存者半”(杨家埠《杨氏宗谱》)。杨家埠风筝绝对不会在此期间有所发展。然而清代初年,潍县甫坝崖上的杨家埠风筝市场已为他人所眼馋,奋起相争,说明战乱之前,已经有了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
杨家埠风筝的产生、发展,并转化为商品生产,都是在明代崇帧年间(公元1628~1644年)之前完成的。虽说迄今尚未发现有关杨家埠风筝在明代即已存在的文字记载和实物遗存,但杨家埠年画可作佐证。杨家埠年画店“同顺堂”依靠年画的生产与销售发家致富,清嘉庆、道光年间,为杨永烈之妻树贞节石牌坊一座,耗尽家资而破产。相传在这以前,“同顺堂”家的好日子过了300多年。据此可知,杨家埠年画作为商品生产之肇端,不会晚于明代中期。
杨家埠的年画店,为了取得顾客青睐,一向有依靠制作年画的技术制作其他工艺品的习惯。有些工艺品使人见之流连忘返,闻名不见不肯罢休。例如灯彩就是一例。杨家埠的画店自从开业之后,年年都要费尽心思,制作奇巧绝妙的灯彩,相互比奇、斗巧、争妍。清朝末年,绘图精美的灯彩成了普通之物,风云变幻、人物追逐的走马灯也已失去了人们的垂青。令人围观、交口称赞者,转为具有特技趣味的灯彩。例如:“二鹊争梅”、“雄鸡相斗”、“才子佳人”、“幽情对语”,以及“猴子戳蜂窝”、“农人摇辘轳”等等。这些具有皮影表演艺术特点的灯彩,全靠掌烛后形成的热气流为动力,显现各自的风采。民国初期,此风仍然很盛。闹元宵时百里之外赶赴杨家埠观灯者不计其数。杨家埠扎风筝,最初的目的与制作灯彩相同,属于显示画店艺术才能之高超,招来顾客之赞誉。
明代,杨家埠扎风筝并不用竹子,而是用当地所产的苇子和高粱秸作骨架糊绘而成,这和杨家埠最早的风筝是“八卦”、“七星”、“筛子”风筝十分相合。前两种风筝的骨架无需弯曲,长挺高粱秸即可做成。“七星”风筝是由五个圆圈连结而成,苇子薄而柔韧。杨家埠印制年画所余的纸头、颜色糊绘风筝又很方便。风筝飞到天空,五彩缤纷,相距很远就能观赏,对于炫耀年画店艺人之才华,比之灯彩事半功倍,因此他们乐意为之。由此可见杨家埠风筝的起源与木版年画的亲密关系。
“春到寒食六十日”,这时气温升高,风和日丽,阳春三月开始。寒食后的清明节,日俗为“踏青节”。山东潍坊一带,每逢清明节,家家户户煮鸡蛋分发青少年男女,作为踏青游春的食粮。读书的由老师领队,村童们由长辈带领,游冶于村郊、河旁、园林、山岑,踏青草,观风光,这时以风筝助兴,自然给人极大的乐趣。
杨家埠年画艺人,在长期的木版年画生产中,早已学会按照人们的心理要求,迎合民俗、节日活动需要,设计制作畅销对路的民间工艺品的本领。他们扎制的风筝问世后,随着清明节踏青游春活动的盛行,很快就从自我欣赏、馈送亲朋、炫耀技艺方面转化为商品生产,并把杨家埠风筝集散地设于潍县城,批发零售多数在那里成交。
因年代久远,明代杨家埠风筝制作的具体情况,如生产的规模、销售的数量、产品的品种等等尚未查清,但当地有这样一个传说:从前,有位杨家埠人卖风筝,路上遇到一只狼,在惊慌中他拿起风筝去打狼,狼却把风筝叼走了。这个传说说明了那个风筝的题材,不是人物就是狼愿扑食的动物。同时也能说明,那时制作风筝的技巧相当高明,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到了清代,杨家埠风筝和年画、扇子一样,成为杨家埠农民家庭中三项主要的副业生产之一。他们秋冬印年画,春天扎风筝,夏天糊扇子,一年四季都不得闲。为了生产、运输和销售的方便,风筝骨架全部改为竹制,产品多以硬翅人物为主。这是因为:第一,竹制骨架有利于大批量定型生产。竹子坚韧,叉易劈为细丝,用它制作风筝,可按风筝的设计规格,统一下料、划上墨记、火烤定型。一片竹片定型后,多者劈为近十条,不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形状、大小完全一致。风筝边框全是竹子,坚韧不易毁损。风筝做成之后,百只打成一捆后,稍加包裹,便能成为一个自然的包装,利于长途运输和销售。第二,杨家埠年画中,清代前期“美人条”、“童子”等已经流行于市,并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好的影响。这些祥瑞吉利的美女、娃娃图,移植为风筝十分得体,投放市场后立即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所以,硬翅人物风筝“刘海”等,对后世影响很大。直到如今,有些老年人谈起风筝,还说“放刘海”,把它作为杨家埠风筝的代称。第三,硬翅人物风筝,取意于古代艺术中的羽翼仙人。它的中轴平直,系线牵引放飞时,两翅迎风形成左右两股完全对称的气流,犹如神扶仙搀,直上青云。是金童升仙,还是玉女下凡,可以任尔遐想,满足了当时人们的心愿。这些改革,为杨家埠风筝进入大批量的商品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