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作为一种海洋珍味,与燕窝、鱼翅、鲍鱼等相列为“八珍”。自古以来一直流传至今,成为中国菜谱的“佼佼者”。其食用历史在我国相当悠久。早在三国时期,吴国沈莹的《临海水土异物志》载:“土肉,正黑,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
灸食。”可见当时还有不知海参的烹调技术,只能用火来烤——炙,不能领略海参真正的美味,所以给它取了个低贱的名称——“土肉”。到了明代,人们才发现它的营养价值,谢肇的《五杂俎》载:“海参,辽东海滨有之……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因此“海中之参”——海参的身价顿时倍增,并因此成了贡品。如《明宫史·饮食好尚》载:“先帝最喜用……又海参、鳆鱼(鲍鱼)、鲨于筋(鱼翅)、肥鸡、猪蹄筋,共烩一处,名曰‘三事’
,恒喜用焉。”可见在明代已成皇帝喜食用的佳品了。到了清代,由于海参逐菜谱之林,因此海参入馔者也益增多。袁枚的《随园食单》记及:“海参单——古八珍并无海参之说,今世俗尚之,不得不吾……”。在“海参单”后记中还有海参之法,其一是“凉拌芥末海参丝”,其二是“海参羹”,其三为“鸡腿蘑菇海参”。由此可见,在清初,社会上吃海参已相当普遍了。同时,在著名的“满汉全席”中也成为席中珍馐。继之又有“海参席”,专以海参为主料的专席。到了清代中叶,海参已被列入菜谱而记入史册。海参,不仅是名贵的海味,历来还是一种珍贵的滋补食品。用于肾虚阳痿、肠燥便秘、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等。内脏用于癫痫等病;海参肠用于胃及十二肠溃疡和小儿麻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