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这一政策的优越与否,都将通过厂商的行为去具体体现。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确实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他们毕竟还不富裕,买一件几百乃至几千的家用电器,对他们来讲还是一种奢侈消费,是一桩家庭大事。一件质量保证、价格优惠、性能优越的家用电器,它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可以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但是,一件劣质的家用电器,它可能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无比的烦恼和痛苦,甚至使他们怀疑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优越性。
针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花样百出的闹剧,引起了社会人士的怀疑。家电下乡活动到底在帮谁在害谁?
政府出台这项政策,同时拿出财政补贴104亿元,目的是希望将拉动9200亿元农村消费市场,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不可否认,“家电下乡”是应对经济危机、扩大内需的一个好政策,但当下它就遇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最近,在“家电下乡”官方网站上出现了这样的奇怪现象:一方面有农民消费者投诉某些“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过高,同时也有“家电下乡”经销商投诉“进价太低,赚不到钱”。这么好的一项惠农政策,为什么会出现两头不落好的奇怪现象?
政府应该反思这项好政策的哪些环节出了问题。首先政府应该反思的就是不要把家电下乡政策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应付事件。另一方面政府要对这一政策的实施进行严格的监控。否则这项政策终将又一次损害农民兄弟的利益,也必将给政府在农民心中的信誉带来难以消除的不信任。
6.发放消费券不是万能药
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中国出口贸易受到沉重打击,出口贸易急剧下滑,中国产能出现了“突然”的过剩,那些原本为了出口的产品不得不积压下来。为了很好处理这些“过剩产能”,惟一的出路就是转向国内市场。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的另一个重大启示就是中国的经济结构必须做出调整,改变以前的以基础投资和出口贸易为主要支柱的经济结构。要想长期稳定地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就必须扩大内需,以国内消费拉动经济。正是这个背景下,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就依葫芦画瓢学着香港和台湾的做法向民众发放消费券,以软强制措施引导民众加大消费。这一方面可以消耗中国的“产能过剩”,另一方面试验性地培育国内消费市场和消费习惯,为未来的国内扩大内需开拓国内消费市场做好预演。
2009年2月,作为国家商业流通领域主管政府部门的商务部首先肯定了消费券的可行性。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明确表示:“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特殊的办法,我认为是一项比较可行的选择。我们一些城市,比如成都、杭州发放了一些消费券,据我了解已经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对拉动消费起到了推进作用。”商务部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决策层的态度。姜增伟的这番话,至少可以向人们传递出三大积极信号:一是肯定了地方政府的试点行为;二是肯定了发放消费券对拉动消费的推动作用;三是表明决策层在这一问题上已逐渐形成共识。
一时间,经济学家们针对政府发放消费券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支持方认为,发放消费券有益于扩大内需,盘活中国制造业面临的产能过剩的危机。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重要选择。建议全民发放消费券,有效拉动当前和近期内需。
支持方给出的理由是需有效提振当前消费信心。自从2008年11月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启动以来,由于投资计划更多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再到拉动经济,至少需要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由此就会错过当前的时机,难以在半年、一年的较短时间拉动内需,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当前和今后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老百姓的观望心态难以缓解,企业生产过剩、民众消费低迷可能对市场信心、未来经济发展预期产生消极影响。政府需要继续出台一批重大经济刺激计划,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我国经济继续下行而步入通货紧缩。只有解决好当前和今后半年到一年内的消费低迷问题,扩大国内消费,才能令4万亿投资具有可持续性,使其发挥最大的乘数效应。
向全民发放消费券,有效拉动当前和近期内需,从而立竿见影地直接刺激和带动国内消费市场。通过发放消费券,将有效提振民众当前消费信心,并使其成为弥补半年乃至一年内消费信心不足的主要措施,有利于我国经济稳定与发展。
发放消费券能够快速将消费愿望转为购买行为。
全球经济衰退,中国出口锐减,造成我国国内生产能力总体过剩,尤其是轻工产品、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等。其实我国人口众多,消费需求潜力巨大,只是由于消费信心不足、购买力不足,大家购买愿望不强,从而出现了一边企业产能过剩、大量工厂停产,而另一边老百姓大量想买而没有钱买的现实状况,从而导致大批企业设备闲置、亏损严重,被迫关门停产,尤其是春节后出现全国2000多万农民工、几百万大学毕业生无法就业的严峻形势。通过发放消费券,可让想消费的人有钱消费,快速将消费愿望转化为购买行为,加速消费信心的恢复和消费能力的提升,立竿见影地拉动内需,从而使我国经济重回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支持方不仅从国家宏观经济层面上给出了理由,同时指出发放消费券也是政府惠民善政的有力举措。发放消费券,实质上是政府从税收中拿出一部分返还给部分或全体居民,限时限刻强制居民消费,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每人100元的消费券虽然不太多,但是一种进步,能帮助低保等人群解决实际困难,可以说是一项很实际的民生措施。
发对发放消费券的一方认为,发放消费券可能破坏国家货币政策。
如果所发放的消费券不是用地方财政相同数目的资金进行冲抵,就会对现行的货币政策造成冲击。消费券的发放很可能会破坏国家货币政策的应有作用,并对现有税收政策造成冲击,甚至会对宏观经济造成不好的影响。
滥发消费券有违法嫌疑。如果说个别地方基于自身的特殊情况,用发消费券的方式来拉动经济无可厚非,若把这变成一种刺激经济的重要方法,在全国推行开来,可能弊大于利。事实上,并非不存在比发消费券更好的既治标又治本的方法。政府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可能持续发放,对扩大内需根本起不了作用。发放消费券并不能实现可持续提振消费。一些地方的消费券过滥,已演变成变相货币,因此这类消费券存在违法倾向,消费券也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实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吃救济是一种可耻的行为,社会也会因此丧失基本尊严。扩大内需的根本途径还是要通过增加就业机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公平来增加人们的消费能力。
再说如果一些人不同意使用消费券,主要是考虑到消费券购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比如说使用时被告知必须到指定商场去购买物品,这就具有强制性的意味,这中间可能存在着不规范的地方。
消费券选择和发放的过程将制造新的腐败机会。从各个城市的实践来看,有的消费券属于购物券,限在指定商场消费;有的消费券属于购买服务,如南京计划派发的2000万元乡村旅游消费券。那么,指定哪些商场和旅游点纳入消费券消费定点单位,其中寻租空间可观。对此我们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消费券即使有效,毕竟是短期的刺激效用,是经济政策中的“兴奋剂”,不可长期反复使用。持续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根本着眼点还是如何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人们有钱花、有钱敢花。这是很多中间派人士的观点。也许这种观点能够对发放消费券的利弊之间找到平衡。
发放消费券即使有提振消费效果,其效果也仅仅是一次性的。这种效果不可高估。盲目追捧消费券这种无偿获得的福利,将损害国民自我奋斗的精神。
近十余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高度依赖外需拉动,这种增长模式虽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席券全球的经济危机所导致的外需萎缩已经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这一模式难乎为继。只有依靠内需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才内在地要求提高本国国民收入,以便为生产创造更多的有效需求,才符合我们经济发展的本来目标。以发放消费券来提振消费需求并非当务之急。目前政府主要的工作就是加大投资、实施减税等其他反危机措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预期目的。
7.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国的中小企业就像中国的农民工一样,处在政策的边缘,在金融银行业的视野之外,也无法真正走进政府官员们的注意力范围。然而中国的中小企业像野草一样疯狂地生长着,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下创造了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近六成,吸纳了中国80%的劳动力就业。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市场的疲软,造成了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倒闭,失业人数大增。正是政府考虑如何安排庞大的失业人口的时候,政府终于认识到了中国中小企业的存在的意义,开始走进了中央政府的视线里,引起中国政府的重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是多么可悲的理由。但可喜的是中小企业将会有一个宽松的公平的发展空间。
在2009年的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参加浙江省的讨论时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是提供就业岗位的主渠道。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离不开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国家出台的一揽子保增长的措施能不能见到实效,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关键看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带动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多少。要进一步提高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认识,消除观念上的偏见和歧视。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能繁荣经济、解决就业的都要大力支持。要进一步破除各种体制障碍,切实扩大市场准入,特别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使非公有制经济真正享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民营企业要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勇于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温家宝的这段论述对于占中国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来说将会在融资和政策层面得到一个公平的宽松的平台和环境。这是中小企业家们梦寐以求的喜事。
而这之前,中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特别是在信贷融资渠道面临的艰难是很难想像的。
在货币紧缩环境中,为保持最佳盈利水平,银行必然转变信贷偏好。由于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大型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资金风险较低,而且往往派生大量的中间业务,因而它们往往会成为各商业银行优先放款的目标。相反,中小企业由于项目较小、企业发展前景充满不确定性等原因,在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银行信贷“保大放小”的做法成为必然,中小企业资金链面临严峻考验。
货币信贷总量的下降将导致企业资金缺口难以弥补,中小企业本来分享的信贷份额就较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贷款将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较大的边际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更加沉重。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30%~40%,个别的接近高达80%,同时不少银行还要求企业存单质押,使国有银行综合融资率达到了11.65%,股份制银行综合融资率达到了15.4%,如果是担保贷款,加上担保机构平均2~3个百分点的担保费率,中小企业承担的融资成本更高。
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不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需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吸收资金以充实自己的力量,而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股权交易则成为其必然选择。
第二,缺乏有效的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的情况很复杂,不是一刀切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中小企业既需要有针对现金流的贷款,也需要有一些针对人的贷款,我们的金融机构必须有一些新的工具,才能满足它们的需要。
第三,缺乏必要的金融中介机构。许多中小企业并没有足够的自有资本进行抵押贷款,担保性放款是解决这些企业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这种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不多,即便有的地区建立了这种机构,也因担保资金来源等方面的问题而难以正常运作。
第四,是有些金融部门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自国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集中调控力度,贷款重点投向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大型企业,对基层行处分配的贷款规模较小,尤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县级支行,基本上没有贷款权限。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活动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来看,自身素质较差,符合贷款条件少,使它们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赖。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结构严重雷同,低档产品多,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前景,使金融部门不敢提供资金支持。有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也加剧了银行的恐贷心理。加大政策性投入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困难,首先要从体制入手,分析制定和改变相应的支持中小企业灵活融资的政策。
在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给国有大中型企业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而贷款片面地向少数大型企业集团倾斜,加上过分严格地控制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活动,是导致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缺少融资渠道的根本所在。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多数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盲目追求短期利益,而不注重资本积累,其简陋的条件和太低的信誉,令银行和机构投资者望而却步。
另外,就是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但大多是针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而更多非高科技企业依然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中小高科技企业在得到政府支持的同时,也得到了国内外风险投资的青睐,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小高科技企业面临的融资难将得到有效缓解,而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将难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