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指出,这一条例的颁布是为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国家鼓励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优秀节目,鼓励到农村、工矿企业演出和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演出;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什么要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根据《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说明,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是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和繁荣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重要举措,是创作具有强烈艺术魅力和鲜明时代精神、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的有效方式,也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必要保证。
何谓《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繁荣文艺创作为中心,努力提高艺术产品质量,创作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具有强烈艺术魅力和鲜明时代特征、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
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鼓励创作反映现实生活和表现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发动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家,坚持不懈地创作一批优秀舞台艺术新剧目;同时,挑选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具有较大影响、基础较好、尚有潜力的舞台艺术作品,进一步修改、加工、提高,力争五年内打磨出一批优秀的精品剧目。
我国将如何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要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纲要》说,要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文化科技人才创办创新型文化企业。《纲要》提出:要改善对创新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扶持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加强对各类中小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基金在扶持中小型文化创新企业中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结成创新型组织。《纲要》指出:要鼓励经济发达、创意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在内容创新和传统企业改造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文化创意成果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纲要》强调:要发展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文化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类社团开展文化技术展示、推介,提供文化技术中介服务;积极利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文化技术产权交易活动。
何谓文化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文化系统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实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文化部于2006年9月4日印发了《文化部关于在全国文化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了文化系统“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安排。
贯彻落实文化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创新工作思维,拓展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载体和活动方式,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文化领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管理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现代网络平台是开展普法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由文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指导、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运营的文化政策图书馆网站是收集、刊布文化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文化法制研究,普及文化法律知识的专门网站,经过一个阶段的建设,已经建成网上比较完备的文化政策法律法规库,并拥有一支专业工作队伍和技术支持队伍。经文化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同意,拟将文化政策图书馆网站作为文化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网络平台给予支持。
文化政策图书馆网站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等文化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演出、音响、娱乐、美术、图书、报刊、影视、动漫、文物等行业的机构和从业人员,相关高等院校、艺术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文化政策法规的社会公众。其主要功能:一是全面收集及时刊登文化方面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是开设专门栏目报道各地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普法工作动态,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推广典型。三是开展网上普法活动,包括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解析典型案例以及文化法规答疑等。四是开展文化法制建设的理论研讨。
我国将采取什么措施建成以城市为主体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在2010年前,基本完成以城市为主体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纲要》指出:要健全文化市场规则,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把好资质、资金、产品等准入关;创新监管方式,建设全国文化市场监控平台和国家出版物信用管理查验系统,构建统一高效、覆盖全国的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盗窃、走私文物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整合现有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文化执法人员培训。《纲要》提出:要完善文化领域预报、引导、奖惩、调节、责任、监督、保障、应对机制;健全有利于理论创新的课题规划、成果评介和应用机制;全面开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发挥文化统计工作在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中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完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办法,努力提高评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十一五”时期我国如何为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文化低保”
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国家发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开办添加手语的节目或栏目;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纲要》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
我国“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重点有哪些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六大重点:一、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二、抓好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三、抓好文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塑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十一五”时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增加。四、抓好文化创新能力建设,以内容创新为核心,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加速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高我国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创新成果。五、抓好文化“走出去”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拓展文化发展空间,初步改变我国文化产品贸易逆差较大的被动局面,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六、抓好人才培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文化工作者队伍,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应采取什么措施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我国将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平台,并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开发应用中的主体作用。
《纲要》指出,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要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的大型现代流通组织。加强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文化流通企业的建设。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著名品牌、辐射力强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导力量。鼓励资产质量好、经营规范、成长性强的文化流通企业上市。
《纲要》指出,建设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要加快文化产品流通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支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的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鼓励跨越区域、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现代文化产品物流企业发展。列入规划的文化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纳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并享受与之相关的优惠政策。
《纲要》鼓励出版物发行、票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发行放映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直营连锁网络,或通过品牌、商号、配送、管理技术等联结方式发展特许经营网络,形成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文化产品连锁企业,使连锁业成为文化产品流通业的主要发展方向。鼓励文化产品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国连锁经营。继续推进电影院线制改革,建设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城乡数字电影院线。
我国将以哪些举措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我国将以六项举措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公开服务时间、内容和程序,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二是完善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可向社会免费开放;三是实行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四是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五是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六是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我国应如何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的分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农业大省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办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市(地)党报和市(地)县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纲要》说,要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广播剧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对重要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购买适合农村观众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供给基层艺术院团使用、改编并为农民演出。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工作,开发出版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音像制品和图书等各类出版物。实施“送书下乡工程”,重点面向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室配送图书。县(市)图书馆逐步实行分馆制,丰富藏书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的图书配送体系,充分发挥县图书馆对乡镇、村图书室的辐射作用,促进县、乡图书文献共享。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市场运作发展”的要求,支持农民群众开办“农家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