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某些企业需要的技术骨干或是重要岗位的员工如司机、业务员等要“跳槽”,到效益更好的单位(如三资企业)或大机关。这些员工都是企业的精华,一旦流失,企业损失很大。于是企业坚决不放,辞职都不允许,人走了也不给档案,还以退房等手段卡住不放。想走的职工托关系走后门,或者大吵大闹纠缠领导,有时甚至闹到剑拔弩张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如何处理这种事呢?首先要搞清人才流动的意义、作用和发展趋势。人才流动是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新事物,对传统的干部“部门所有制”、“员工服务厂家终身制”是一个冲击、一场革命。
其次,对企业来讲,人才流动也是好事。传统的国家统一分配科技干部的方法实际上已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企业可以到广阔的人才市场去挑选人才。人才流动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压力,要留住人才,企业就要有凝聚力,就要重视人才,关心爱护人才,为人才成长创造一个好环境。我们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如何增加企业凝聚力上,而不是用种种行政措施不让人走。
最后,对于执意要走的员工还要搞清他走的动机。是因为和领导、同事关系不融洽,离家远,还是因为企业效益差?然后再做说服劝告工作。如果企业在用人关心人等方面确有失误,可以坦率地承认并立即改正。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把所有事考虑得那么周到,承认失误,正好表示爱才的坦诚。可以劝告其眼光放长远点,着眼于企业前途,希望他增加点责任感、使命感,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如有正当的理由,完全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某些大学生与北京一些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期未满就想走,一些人利用企业做进京跳板,一进京就想走,这些都是不允许的。国外高薪雇佣的球星都必须在合同期内履行义务,否则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