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手矣。
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王残暴无道,把老百姓推向死亡边缘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观点与抗议。
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老百姓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业,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做坏事呢?
接下来我们继续谈老百姓对死亡的认识。
民间有一句俗语说: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由此可以看出生与死对我们人类来讲是一件大事,是不能当儿戏的,所以人类是害怕死亡的。
反过来问,那么有没有人就不怕死呢?当然有!当人身临绝境的时候,当人生不如死的时候,人就不再害怕死亡了,死亡反而成了一种彻底的解脱,似乎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如果整个国家的老百姓都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只能说明一点,就是这个国家的领导太昏庸、太残暴了,社会已经到了黑暗的边缘,以至于是非黑白都被颠倒了。
如果老百姓一旦都不再害怕死亡了,那国家的制度、刑罚也就形同虚设,或者说根本就起不到任何惩处震慑的作用,因此那些铤而走险、为非作歹之徒也就越发增多和猖獗。一个国家的君王或是统治机构,如果能一心为老百姓着想,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让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快乐地生活,并且经常对人民进行道德法律制度的宣传教化,使人民畏惧死亡的同时又明了法规制度的限制,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动用死刑,这样使人民明白刑罚的威严,又知道生命的宝贵,那就不会有人再敢以身试法,而人民也自然不会冒死犯险了。
这就是所谓的杀一儆百,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惩戒的效果。真正能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那就是一种聪明和智慧的象征。如果一味地杀百儆一,那就得不偿失了,反而会越来越坏,既起不到警诫的作用,也收不到惩处的效果,闹不好最后连自己都得搭进去。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利用这种杀一儆百的方法,有时还真能收到非常好的效果,所以这种方法也是一种极高明的管理手段。
我们常说:杀鸡儆猴!那么“杀”一个人来震慑其他大众也不是不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例子还是挺多的。
有这么一个故事:
欧洲有一家以人为本的制造公司,它们因极少炒员工而名远全球。
一天,一个资深老员工为了赶在中午休息之前完成三分之二的零件,在切割台上工作了一会儿之后,就图省事地把切割刀前的防护挡板卸下放在一旁,因为没有防护档板,收取加工零件来更方便更快捷一点。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老员工的举动被无意间走进车间巡视的经理逮了个正着。
经理雷霆大发,除了目视着老员工立即将防护板装上之外,又站在那里控制不住地大声训斥了半天,并声称要作废老员工一整天的工作量。
事到此时,老员工以为结束了,没想到,第二天一上班,人力资源部门就来人通知老员工去见老板。在那间老员工受过好多次鼓励和表彰的总裁办公室里,他听到了要将他辞退的处罚通知。
总裁说:“身为老员工,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明白安全对于公司意味着什么。你今天少完成几个零件,少实现了利润,公司可以换个人换个时间把它们补回来,可你一旦发生事故失去健康乃至生命,那是公司永远都补偿不起的……”
老员工央求道:“我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看在以前我的工作成绩的分上,您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总裁断然拒绝:“如果我容忍了你这一次,你可能还会有第二次;即使你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但别人呢?别人会以为我既然能够对你开恩,也就不会对别人下手,按照这样的推理,我们公司要是每个员工都犯一次你这样的错误,还能够生存下去吗?”
离开公司那天,老员工流泪了,工作了几年时间,他有过风光,也有过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公司从没有人对他说不行。可这一次不同,老员工知道,他这次碰到的是公司灵魂的东西。
管理一个企业,需要领导者该“狠”的时候就不能优柔寡断,该“软”的时候就不能一意孤行。当公司的灵魂性东西受到威胁时,管理者必须杀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