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积累,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实力和社会条件日益凸显,但在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理念上,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有些还需要解除思想禁锢,大胆改革创新,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一、是农村文化建设既要加强“输血”投入,也要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文化事业投入不断增加,但客观地讲,与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部门相比,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还是明显偏少,农村文化投入所占比例就更低了。据统计,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由1978年的60.2%下降到39.3%,文化消费需求比2005年增长了18%,这表明农村已进入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期。200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是198.96亿元,而对农村文化投入仅56.13亿元。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经费不足、设施老化不配套、文化机构运转困难、公共文化资源偏少等现象依然存在,影响着群众对文化成果的享用。很多地方反映,目前农村文化阵地最困难的不是如何建起来,而是如何确保文化设施的永续利用。有的乡镇文化站建起时很漂亮,但投资不配套,没有暖气设备,没有更多农牧民所需要的图书和活动器材,结果成了“空壳文化站”。这种状况必然影响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急需各级政府加强“输血”投入,激活基层文化阵地。另一方面,农村文化建设也必须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这个“造血”功能来自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据统计,全国经济发达的地区有20%左右的村没有集体经济,贫困山区要占到60%,有的甚至占到80%-90%。只有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第二、三产业,才有能力配合各级政府的规划和财政的投入,共同做好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也才有长足发展的保障。内蒙古通辽市的科尔沁区丰田镇建新村就是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投入120万元建成了秸秆气化站,所有的村民都用上了清洁能源,推进了农村的节能减排,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建设,提高了村民整体生活质量。
二、是农村文化建设要把发展经济与发展文化“两张皮”拧成“一股绳”。小康建设是个综合的概念,既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也包括文化建设,“四位一体”,不可或缺。文化建设不仅是手段,也是目标。在文化发展与建设中,必须把文化与经济相互融合起来,才能形成新的强大的发展优势。现在许多基层干部在观念上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对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内涵缺乏深刻把握,只重视抓经济工作,狭隘地认为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只是唱一唱、跳一跳、拉一拉,不用怎么上心,导致“发展先进文化”仅仅是“写在纸上、念在嘴上、贴在墙上、印在书上”。这些年,我们基层在抓文化建设与发展中,还是有许多新鲜可学的经验。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的“红干椒文化节”,就是以文化为依托,开展文化经贸活动,把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很好地统一起来,走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之路,目前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红干椒生产基地之一。许多地方的“两张皮”问题在这里形成了“一股绳”,文化与经济紧密融合,带来了新产业,在文化品牌带动经济发展中尝到了甜头。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引导培育先进文化走向市场,打造农畜产品、旅游、生态和饮食等文化产业项目,走文化产业化之路,树立特色品牌文化,让充满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文化发扬光大。
三、是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种文化”与“送文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近年来,农村受多元、多变、多样社会思想观念的影响,现代的与传统的、先进的与落后的相互交织,同播共扬,使得部分农民思想道德滑坡,价值观念错位,金钱至上、诚信缺失,不关心政治,不关心他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淡化,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私建庙宇、滥建坟墓和黄赌毒等现象有所抬头,色情活动、非法出版物、黑网吧开始向农村牧区集镇转移。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体现了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我们必须抓住文化建设的根本,引领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通过构建核心价值体系来培育新型的农民。其中“送文化”就是多年来我们各级政府一直在努力做的工作,但实际上,这种“填鸭式”的教育引导,尽管也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需要我们对“送”什么、怎么“送”进行深入探讨,特别是在“送文化”中也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文化享有权,打破农村文化“热在县里、冷在乡里、僵在村里”的尴尬现状。为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必须建立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发挥各级文艺团体的作用,以政府买单的方式,列入财政预算,满足基层群众对文化的多种需求,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文化生活的体贴和关爱。在“送文化”的同时,还要学会“种文化”。我们感到,在农村一个文化“能人”往往可以带动全村的文体活动,关注、扶持这些文体活动骨干,具有延伸辐射带动作用,必须积极培养和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和民间艺人素质,把我们编辑出版的优秀小戏小品曲艺集,发放到基层艺术团体、文化大院、民间艺人手中,供他们学演。包头市的农村文化活动特别活跃,就是因为“种文化”与“送文化”已经形成了互动,农村人也走进城市社区、广场和饭店,向上“送”生态文化,使“送”与“种”形成了良性交流、可持续发展。
四、是农村文化建设要切实做到“官办文化”和“民办文化”的紧密结合。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利用适当的政府补助作为激活市场的推动力,为群众送去歌舞、戏剧、电影等文艺节目,政府的“角色”不可或缺。但“官办文化”要常办常新,比如我们搞送文化下乡活动,要把活动内容下发到各个旗县乃至村嘎查,供农牧民兄弟“随便挑、随便选”,尊重消费主体的自主权。实行“谁演得好,农牧民喜欢看,政府补贴就给谁”的办法,把文化的评判权和享有权交给百姓,让更多的农牧民享受到家门口适合自己口味的文化大餐。同时,面对文化经费少、队伍散、阵地缺、设施差、活动少的现实问题,还要走“官办文化”与“民办文化”相结合的路子,挖掘人文资源,打造农村牧区特色文化,发展“一地一品”、“一乡一样”、“一户一种”的地域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发展民办文化,扶持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文化户”、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等,目前在内蒙古呼包鄂三地农村牧区活跃着500多个文化大院,各具特色的“文化大院”、“独贵龙文化”、“农民讲坛”,成为群众最容易接受、也最乐于参与的文化形式,通过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融资渠道,开展“以文养文”,实现了文化事业持续发展和良性运行,提高了农民的参与度和活动的辐射面。赤峰市的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作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镇,始终保持走“官办文化”与“民办文化”相结合的路子,各类文体活动开展的红红火火,还培养出长调、好来宝、呼麦、马头琴等千余名文艺人才遍布区内外各个演出场所,真正让文化发展为了群众、文化发展依靠群众、文化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
五、是农村文化建设要努力实现“统筹发展”和“长效机制”的协调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建议组成一个系统的农村文化建设调研组,分成东部、中部、西部以及民族地区、发达地区、贫困地区等若干个调研组,针对目前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薄弱、文化产业缺少策划、活动经费短缺、文化生活贫乏、文化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进行系统调研,破除一直以来农村文化低水平重复、小范围循环、老办法运作、旧理念评价等怪圈,制定实施符合农村发展实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逐步实现农村阵地建设“多元化”,公益文化事业“订单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娱乐文化发展“市场化”,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在建设中,一定要保障文化建设的“统筹”发展和“长效”运转,把握住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树立经济与文化在整个农村建设中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同时还要针对农村文化工作难落实、阵地难坚守、人员难稳定、素质难提高的“四难”状况,尽快建立起农村文化工作的评价和激励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系统的考核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形成引导有力、激励有效、宽松和谐、活跃有序、不同主体踊跃参与文化建设与发展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广大人民充分享受文化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