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安定团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决条件。政局不稳,社会动荡,人心涣散,现代化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在漫长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党与各民主党派结成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赢得了各民主党派的衷心拥护和密切合作与支持;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善于严格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时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的人民团结起来;党高瞻远瞩,善于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执政条件下,积累了丰富的治党治国经验,紧紧把握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现在,有极少数人借口党曾犯过错误而怀疑和否定党的领导。这是完全错误的。过去,党在工作指导上确实有过失误,包括像“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局性的错误。但是必须看到,任何政党和个人,在他们的活动中,有这样那样的失误或错误是难免的。中国共产党从事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崭新的事业。列宁说过:“在这样崭新、艰难和伟大的事业中,缺点、错误和失误是不可避免的。谁害怕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困难,谁被这些困难吓倒,谁见了这些困难就悲观失望或者张皇失措起来,谁就不是社会主义者。”(《列宁选集》第4卷第130页)我们党勇于正视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能够正确总结经验教训,并且在实践中依靠党和群众的力量,认真纠正自己的错误,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着标志之一,也是党有力量的表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为纠正“左”的、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作了极大的努力,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引上了正确轨道,党和人民正满怀信心地向着新的目标前进。那种因为党曾犯过错误而对党失去信心,甚至怀疑党的领导能力,否认党的领导作用的认识,显然是不对的。
三、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有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第一,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从根本上抵御和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颠覆和和平演变的图谋,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执政党的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效地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和党的凝聚力;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逐步使人民富裕、国家富强起来;才能从根本上创造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物质条件,最终实现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因此,党的各级领导要研究经济,熟悉经济,学会经济建设的本领;要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人民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经济建设上来;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开拓,带领群众积极探索和创造适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建设的路子。党的自身建设要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等都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行,不能脱离这个中心,游离于这个中心之外。要坚持用符合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教育党员干部,以提高他们领导和参与经济建设的素质和能力。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对于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问题和国际国内某些突发事件,既要有清醒的认识,正确处理,又不能因此动摇和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第二,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主观主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实施,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为了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对决策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法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党必须坚持健全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切要求有健全的法制。为了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宪法和法律面前,党没有任何特权。党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第四,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推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和民族的振兴,一刻也离不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和包括青年、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团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进行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党要支持这些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它们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它们带动亿万职工、青年、妇女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中去。
第五,党必须广泛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它们作为中国共产党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和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六,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完成党的建设面临的各项任务。应当明确,我们强调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强调党的建设必须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这决不是说党的建设就不重要了。相反,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失去或丢掉这个优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失去最根本的保证。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原则,按照党的建设的总目标,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结合经济建设,努力把党建设好。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和选拔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使党更好地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总之,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当之无愧的。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觉地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对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号召,要积极响应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党组织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应当从关心和爱护党的立场出发,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于反对和危害党的领导的言行,要勇于进行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