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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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6)

我记得孟昀喜欢抽烟。裤兜里总随身带着打火机。办公桌、车座、床,随处散落着一包包开口的烟。他一般抽“三五”,据说劲大,也不贵。很多场合,需要决断或克制烦躁,他都会点上一支,美美地吸上一口。第一口,他吸得时间长,力度大,像是要一口过足瘾。看着他在烟雾中满足的脸,你会相信尼古丁的力量。

烟其实并没有太大害处,这世间有太多东西比尼古丁厉害。比如说,梦想。梦想,我把它定义为一种金光灿灿但永远达不到的东西。在少年时代,它就开始诱惑我们,但随着生活的铺开,有的人屈从于现实,知道实现不了索性自觉摒弃。有的人却义无反顾,如飞蛾扑火一样追过去,直到烧死拉倒。

但,苟活于世,把一身皮囊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嫩嫩又有多少意思。在孟昀死后很久很久,我似乎才慢慢体会出意义。

人生无常,免不了一死,并且你都抓不住死的所在与方式,如果我们最后的归宿终将化为虚无,那么我们寄客一样的浮世有什么需要紧紧抓住?浮华的身外之物都是浮云。

但我们必须要抓住一种力量来抵挡并且超越那种钻心而来附之不去的恐惧?

那种力量,就是生命的意义。

我一遍遍地想,孟昀终究是幸福的。他的生命一直在按着自己设定的轨道行进,他成功他失败,这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他从不曾灭了心中的灯。而我们,太多没有灯而迷路的人,该不该坐下来,努力地想一想,那灯是否亮过,又为何熄灭,究竟还能不能亮?

那是四月,暴雨之后,阳光重新鲜亮,树叶经过洗濯,黄嫩如透明一般。知了开始嘶叫,市井的热闹又甚嚣尘上。

孟昀在当地火化。一个鲜活的人,最后只剩了薄薄一把骨灰。但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命运,谁也无法幸免。

荆沙把他洒在海中。海是博大的,包容的,平静而又激荡,没有谁会比荆沙更明白他。他们不是尘世的人,不能拥有凡俗的幸福。尘世的幸福有苟且偷安的味道,甚至带着腋下汗味与隔夜饭菜的馊气。

我对荆沙说:有一张脸,我们无论睡多少觉都不会再见到。但是,只要你的记忆够长久,总有一天会相遇。告别,是为了相见;就像,相遇是为了告别一样。

孟昀没有留下遗嘱,也无直系亲属继承家业,慕贤基金作为华诚最大的债权人接管了企业。

按着荆沙和基金的协议,她才是幕后老板,但她无意经商,将公司全部授权给端木。她只有两个要求,公司维持华诚的名字和LOGO,SG继续做下去。

端木曾经非常想要华诚,但从不会想到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获得。在孟昀的死亡面前,喜悦似乎太过浅薄,未来任重道远,他要努力走下去。

【荆沙】

我来了。为我们早就约好的相会。

为了不在细节上有任何疏漏,我提前一月就精心准备。一年前见他时穿的那条印花长裙,我早就洗出熨好,住的房间也早早定下。

我置办出一个小行李箱,里头有捎给他的坎肩。

5月末的江南,春意阑珊。繁花已开至没落。每一颗树上都是深碧与浅绿相间的叶子,他们吸纳着阳光,发出熠熠的光亮,间或守候花朵的残骸。

有些花的凋落是美的,像樱花,海棠,她们随风而逝,如雪一般,洁净风流。有些花只会蓬头垢面的呆在枝头,等着被厌弃。

我也知道,有些事情需要当机立断,那么,当你离开的时候,连背影都是潇洒的。但是现在,我只愿做那些木木呆在枝头的花。至少,有落脚的地方。

孟昀过世后,唐敏曾给我打过电话。她叹惋着说:想当初,我们三个若一起来了加拿大……

世事无常,谁能预料?

孟昀让我等一年,我们都以为未来可期,但是未来从不在自己手里。哪怕短短一年?

我们能够把握地永远只有当下。

我知道我还可以坚韧地活下去,挺直脊梁,翘起下巴,同以前毫无二致,但我的心呢?就算有无数个春天的轮回,她再不会开花。

那个夜里,我洗过澡,在镜子前看自己的处子之身。它是健康的、丰盈的、洁净的,但那是没开花的躯体。我想起了被浸过盐水的姜花,人们管那叫盲花。我岂不是这样一枝盲花啊?

我大恸。才知唐敏的提议并不恶毒,我还是把尊严摆在了首位。

火车站附近,有小孩在卖雏菊,一大蓬,只要5块钱。安徒生童话里讲,雏菊有金色的心脏和银色的花瓣,那是种谦逊又美好的花。我很想买下,又顾虑着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带着累赘。花童像看出了我心里的摇摆,捧着花走过来说:阿姨,买一束吧,多好看啊。我买了下来,抱着满满一大束花进了车里。

我坐在最后一排,一路上,都在嗅闻着花,很淡很淡的花香幽曲缭绕地钻进鼻尖,再蜿蜒到心上,我的嘴角便有了笑影。

又去看马路边疾驰而过的花树,她们差不多都凋零了,但大概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她们晚上去参加舞会了。即便枯萎也没关系,明年,她们还会开花,并且更美丽。《小意达的花儿》里就是这样写的。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它的美是天国的美,不在尘世。在我们的信仰里,我们的心里啊。

我知道我又想落泪,就把雏菊往脸上塞,花瓣触及了肌肤,有温柔的抚慰。只要心里有爱,我不孤独。

房间还是那一间,卫生间连着天井,里头仍是那棵大树。它甩着苍翠的叶子,迎候着黄昏的夕照。

我提前到了。我相信我如此爱着的您必然也会信守承诺,在那一刻出来与我相会。我不着急,为这一日,我已经等了很久很久。

那些等待的日子,我都会沿着太湖长长地散步,芦苇还是青色的,一根根随风摇曳着,水浩瀚博大,拍击过来,在岸边跳出白亮的浪头。

在夜间的时候,湖面沉静下来,月光铺出碎银的路来,可以顺着那路,望到很远处。转身,是山腰里的灯光,像眨着的星星,而真正的星星在头顶很远处,散着米粒的光芒。

我走啊走。在浅滩处,用细枝写下他的名字,然后拍下来,发送给他。

“孟昀、孟昀……”我还不晓得以后该怎么称呼他呢?已经没有称呼的必要了吗。

不,我还是可以称呼他的。那么叫他什么好呢?孟,我想我会这么叫他,一个字,干净爽利。

孟,如果明天等不到你,我不会灰心,还会再等下去,只是不一定在太湖边。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会衔着承诺到来。

那夜,回旅舍的路上,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淡淡的,沁人心脾。我循着香气找,终于在一处廊边看到了,是茉莉,有小小的葳蕤的白花,羞答答地躲在叶子深处。

我使劲地嗅了嗅,便有旧日影像浮现脑海:

有农妇在酒店门口卖香花,一簇簇放在竹制的簸箕里。孟昀买了几簇,簪在我的鬓边。那是他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此后很多天,我的嘴角都是盈盈流转的香气。

香气拉动了回忆的闸门,往事一幕幕奔涌出来:他扶着我的背跟我跳舞,他说他喜欢听邓丽君。我们在午夜的街头吃山楂罐头,吃到心内冰冰凉,但爱的小苗却在蓬勃地萌芽。我给他念安徒生童话,他说安徒生是个诗人。我们在画廊里相遇,他握住我的手,轻轻说,等我。没有驾龄的我,载着熟睡的他在马路狂奔,那条路永远没有尽头就好……

可是现在,有什么改变呢?

我还在自己的路途上狂奔,他还在睡觉,只是我无法握住他的手,无法给他一点暖意。但他也许并不寒冷。他遥遥地看着我,就像觉曾经遥遥地看着我一样。

沙沙。

丫头。

他们是我生命中的两颗流星,跨过我最好的日子,陨落,但曾经那么璀璨……

相聚离散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也许,只有这夭折的感情,才会永远丰盛,永不言败吧。

5月26日黄昏。天井里的光线已经渐渐消失,古树沉浸在黑暗中,但植物的清芬还是很好闻地从窗子里飘进来。我躺在浴缸里,看着树,听着音乐。心情愉悦。就像我真的可以守候到那个人。

洗好澡后,我把那件印花雪纺长裙找出来,还有那双夹趾凉拖,孟昀曾觉得我那么穿很好看,走动的时候,一路随意一路优雅。

我又去卫生间吹头发,把包头的毛巾甩下,头发轰然垂落的时候,门铃响了。

我的心轰轰跳了起来。来不及把头发吹干,也来不及换上裙子,我奔了过去。

没错。铃声还在继续。没错,约定不是谎言。孟昀不会骗我。我在门后极力调整着心跳,把颤抖的嘴唇扯出一个略翘的弧度。

然后,猛地拉门——

有人站在门口,大捧的红色玫瑰花遮住了他的脸。但我首先注意到了花丛中插着的信封,那上面有我熟悉的字体:荆沙丫头亲启。

这是一份来自一年前的信,去年他离开酒店前在一家花坊预订了一年后的玫瑰。

他在信上说:丫头,知道你会等我的。我如此高兴又如此忐忑。他们说玫瑰象征爱情,我想我也不能免俗。跟你说一声:我爱你!

我的眼泪潸然而下。总有些东西,是无论斗转星移、物失人亡,可以等到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