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水等于浇油”,严格说,应当是浇小水等于浇油。
水火不容。水是灭火的主要物质之一。不论是森林大火,还是茅屋起火,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水。水也确实在灭火中显示了神力,一盆盆水泼出,茅屋之火立马减弱;一车车水喷出,森林大火得到控制。特别是倾盆大雨,任什么样的大火也不在话下。三国时火烧葫芦谷,救司马懿父子于大火之中的便是天上之水。前几年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发挥了重大作用的也是天上之水。
水真是神奇的物质。
但水也有不神的时候。
水之灭火,在于量足。如此才能降低温度,阻断氧气,使火熄灭。倘“杯水车薪”,不但灭不了火,反而会起助燃的作用。更多的科学道理未去探究,大约是水在高温下被分解出了氧,以致助燃吧。生活中我们常见这种现象,微湿的木柴燃烧时噼啪作响,火势更旺;烧锅炉的煤要喷上一定的水再投入炉膛;房屋起火后倒上一点水火苗反而蹿得更高。从这个意义上说,浇水实实在在等于浇油。
拿自然现象比附社会现象,有时准确得令人瞠目结舌。我们今天的社会无疑有很多失火处,诸如腐败现象、社会治安混乱等等。我们面对此四处乱窜、愈燃愈烈的大火,先是大惊,然后是见多不怪,习以为常。灭火的措施呢,有时是大水猛浇,但有时也是“杯水车薪”,或想起来了浇上一盆,或需给别人看时浇上一盆。一贯的政策也是有的,却如森林大火和煤矿地下大火上面连绵不断地浇着牛毛细雨。于是便有了不正之风的膨胀和漫延,有了社会治安的严重混乱,有了精神的疲软、经济的滑坡和一系列不可思议的现象。惩治的不力,使邪恶势力无所畏惧,且平添几分冒小险的乐趣,其破坏性施放无遗。
也许我们真的该对社会之火有番清醒的认识了,并且下决心真正灭火。时代的发展,已不容许再做小水灭火的游戏,必须调整战略,加大“水”量,集中灭“火”,以匡时弊,以镇邪恶,以稳定情绪,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葫芦谷司马懿父子巧遇大雨以解困厄,那是大自然的恩赐。我们今天已可以“人工降雨”,何不使之滂沱而下,浇灭一处处明火暗火大火中火小火?!此类问题,应向谁提?
(载1992年3月13日《宁夏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