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艺术文化史论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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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人文理念与学术规范(11)

艺术批评属于学术批评的一种类型。所谓“学术批评”,是指遵循一定学术规范,分析、评论学术研究的过程、成果及社会效益的得与失、长处与不足。亦即以学术问题为对象,展开讨论、商榷、评析、赞扬、批判等。“从本质上讲,学术批评是批评主体之间就某一理论学说、学术思想或学术方法而展开的互动的质疑或答辩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学术阐释和评价活动。它的主体是以学术批评者、学者为代表的有学问的人,学术批评对象是以学术着作、学术思想为代表,学术批评方法即体现了辩证法和形式逻辑成就在内的认识方法或准则,这三者有机结合组成了学术批评活动。”具体到艺术批评,则是指艺术批评主体针对一定的批评对象,依据一定的思想、观念、立场和价值标准所进行的一种理性的科学研究活动。作为人文科学领域的一个分支,艺术批评具有多种功能,但其基本职能则是阐释和评价艺术作品、艺术家和艺术现象,并通过对艺术作品、艺术家和艺术现象的阐释与评价,影响艺术家与欣赏者,以促进或调节艺术文化的发展。艺术批评在整个艺术文化系统中具有“实现艺术消费和艺术生产之间反馈联系的功用。批评在规定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因而校正艺术生产的思想定向和审美定向时完成这项任务。同时,批评获得对艺术消费本身——观众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趣味——反作用的可能性,因为批评家是观众在艺术评价领域里最有专业知识的代表、首领,这就确定他们相互关系的辩证法。”

如上所述,艺术批评的对象主要包括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流派和艺术现象等,然而,从艺术本体的最终形态来看,艺术作品是艺术创作的直接物质载体,其他各种现象都是同作品有关或由作品派生出来的,所以,艺术作品无疑即是艺术批评及艺术研究的核心。因而也可以说艺术批评是“在对作品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挖掘作品的深层意蕴;重建作品内部各因素,以及作品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艺术史之间的联系,并在这种联系中来分析、阐释作品的意义和价值、作品的得失、作品的艺术特征、作品所包含的艺术规律等问题。”

对艺术作品的批评一般包括三个环节:理解、释义与评价。理解亦可称之为欣赏,但作为艺术批评中的欣赏,则绝非是一般单纯的感性层面的欣赏,它应是在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结合下的科学认知。对于艺术作品批评来说,理解是最根本的条件,它是释义与评价的基础与前提。释义又称阐释或解读,既是解说、阐发作品的意义。具体包括发掘、阐发作品的潜在涵义与象征意义,以及把作品中模糊的意象赋予明白的意义。“批评家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说明隐藏在艺术家创作内部的意义。”对释义的理解存在新旧之别,即传统释义学和现代释义学。传统释义学以作者本意为释义的目标,寻求普遍有效的解释,力图建立某种规范,追求确定的唯一正确的解答。现代释义学则注重释义的历史性、可变性,认为绝对客观的、永恒的、唯一正确的解释是不存在的。艺术作品的生命,包括批评本身的生命,就存在于一代又一代的阐释之中。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即运用一定的标准对作品的价值做出判断和评估。理解、释义与评价三者之间在艺术作品的批评过程中,存在着密切的逻辑关系。

艺术批评与艺术创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艺术创作活动是艺术领域内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从发生学来说,它亦是艺术批评得以产生的前提;艺术批评是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之间的桥梁,它是经过对以艺术创作为中心的艺术作品与艺术现象的批评,总结创作经验,探索艺术规律,表达批评主体的观点,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的任务,因而两者存在着互动的关系。

艺术批评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应有独立的学科品格,应有自身的思维方式、逻辑法则甚至专业术语等,它绝不是艺术或其他学科的附庸,而是艺术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一门学科,艺术批评本身就是一项具有创造性质的学术活动;从接受角度看,它也是艺术接受的方式之一;而从创作与大众接受的关系角度看,它又起着调节和引导的作用,并是使其相互促进和发展的中介力量。所以,艺术批评具有集创造性、接受性与中介性于一体的学术性质。

(三)艺术批评的基本特征

作为一门具有社会科学性质的学科,艺术批评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和理论性,应是经过周密的思考和科学的论证的学术活动。“艺术批评并不像一本新书提要或影片说明书那样,把大家都看懂的作品的内容加以介绍和说明,而是通过批评把一般欣赏中不易觉察和理解的深刻意义和美学价值集中揭示出来。”人们在欣赏艺术的过程中,对于艺术作品、艺术家及艺术现象所作的一些感想式的议论,作为即兴状态的批评,诚然具有某种艺术批评的意味,但毕竟是朴素的、随意的,往往只是一些浮浅的表面现象,缺乏真正科学的理论价值。而作为科学的艺术批评来说,在批评的过程中它虽然不排除形象思维和直觉感受等作用,但其最终却是一种抽象思维活动,它要求批评的主体必须运用经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思维,达到对批评对象的明确的理性认识,并在理论上把握批评的对象。文杜里指出:“如果检视艺术批评所包含的主要因素,我们可以概述为:1.实际的因素,即作为批评目标的来自艺术作品本身的因素。2.理想的因素,即来自批评家美学的观点的因素。它们一般受制于批评家的哲学观念和道德要求——简言之。受制于他所依附并尽力扶持的文化。3.心理上的因素,它们取决于批评家个人的特性。”

艺术呈现为感性形象的形态,批评必须在感受形象的基础上,从偏于感性的欣赏上升到理性的判断,它是以感性欣赏为基础的一种科学活动。仅仅停留在感性的欣赏的形象认识的层面,还不能称之为艺术批评。艺术批评必须进入到科学分析和审美评价之中。由于艺术批评具有自身的主体价值和发展规律,并且其本身即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具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因而,艺术批评在学术研究中也就具有了相对独立性。

作为艺术批评来说,其价值并不单纯取决于批评的对象,而在更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批评自身,取决于批评主体的见解、判断、人格,取决于批评家的分析能力和理论素养。艺术实践证明,批评的成就并不完全取决于创作成就,它们虽然相互影响,但仍有着各自的发展规律和自身的继承关系。批评家借助批评来表达自我的信念、理想,展现批评家的心灵。不表现自我的批评,必然是僵死的、枯燥的、缺乏生气的。批评的作用如果仅限于解释作品,那将是无意义的。

有价值的艺术批评应该是学术中的“真正的批评”。所谓“真正的批评”,是指对学术研究对象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如前所述,它不以内容介绍为目的,也不仅仅以褒扬为宗旨,它不单纯是“批评家自我表现的手段,也不是某些别有用意的人的吹捧武器”,更不能成为“打人整人的棍子”,而应是以探讨问题为中心目的,是围绕着批评的对象所反映的问题。所包涵的观念或所提出的理论问题展开讨论,评判其得失,阐发其内涵,肯定或否定其价值,指出其缺陷或谬误,并提出批评者自己的见解与主张,力求对问题做出理性的科学判断,进而提出新的理论,发现新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术的进步。科学的批评显然不仅仅是赞赏,更不能是吹捧,对于瑕瑜或缺陷应科学地对待,要坦率地批评。真正的实事求是的批评是真理的使者。“批评虽然也渗透着批评者的主观意识,但其目的却不是单纯地表述个人的具体的审美感受,而是在感受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分析,揭示作品或美术现象的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这一特点决定了美术批评是一种负有社会责任的行为,一方面通过批评沟通与协调创作与欣赏的关系;另一方面,发挥美术批评的甄别真伪、祛邪扶正的作用,借以提高美术创作的质量和社会的欣赏水平。”“批评家对作品的心理分析,属于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范畴,同样反映批评家对人生、对社会生活的看法科学性的程度,反映出批评家的情感态度和思想倾向。文艺批评对作品所再现的生活,表现的情感进行分析判断,实质上也是对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批评。文艺批评作为人文学科的理论形态存在着,几乎涉及人类整个文化。因此批评要从文化的审美环境去认识、评价文艺。把批评观念建立在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基础上,自觉运用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去指导文学艺术批评实践。”只有开展了真正的批评,才能促进学术创新,才能遏制学术腐败,才能正确引导学术发展的方向,促进学术的健康发展。

(四)艺术批评的基本规范

艺术批评的基本任务乃是开展学术讨论,促进学术争鸣;总结艺术创作和艺术运动的经验;评价古今中外优秀作品;促进艺术传播与艺术交流。同时,“艺术批评的意识形态性与学术性;价值判断的倾向性与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必须在符合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统一起来,才能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接受起到积极的作用。”正确开展艺术批评是促进学术民主和艺术自由的条件与手段。在艺术批评中,发扬民主与自由精神,提倡批评与反批评,允许对于艺术作品、艺术思潮及理论问题有不同的见解和争鸣,这都是合乎辩证法的,都是有利于艺术发展的。相反,若是没有不同看法和争论,那倒是不正常的现象。有学者指出:“百家争鸣的方针要求我们:第一,要把学术问题和政治、阶级问题区分开来,学术问题应该在学术范围内解决,不能动辄把学术上争议的问题说成是政治或阶级立场问题。应摈弃用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去代替学术争鸣。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不可能有正常的学术批评,只会把促进学术发展的学术批评变成打人的棍子,文革中大批史学家如吕振羽、翦伯赞、吴晗等人的遭遇,就是这种意志的产物……第二,鼓励和奖励相异的、相斥的乃至尖锐对立的观点的提出,并从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分析这些观点的形成、发展的条件和意义。”

从艺术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在任何时代,凡是用非学术的思想、目的或权力意志去干扰、压制或左右学术批评的正常发展,则往往会给艺术批评和艺术创作带来消极有害甚至灾难性的结果,“文革”中“批黑画”运动即是其典型一例。王富仁曾指出:“政治权力一旦被引入正常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不但政治权力可以瓦解正常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同时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也会瓦解正常的政治关系:由双赢变两伤。我把这种将政治权力引入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中的现象称为政治主体性的越界行为……政治权力的越界作战造成了对中国学术事业的严重破坏。”另一方面在当代中国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种种利益的趋动及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思潮的泛滥,相当一部分艺术家和艺术批评家的荣辱观、道德观及其艺术价值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范,因而也给艺术批评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早在1928年,美国新人文主义代表人物白壁德(1865-1933)即曾指出,文艺趋于商品化,文明的价值受到漠视,文化标准的崩溃,都缘于缺乏一般的批判能力,缺乏内心生活而热衷于外在功利活动和片面迷信物质效果。针对当代中国艺术批评界存在的问题,有学者说:“在我国曾经有把艺术批评变为政治性批判的错误。如今,在新的形势下又出现新的不良倾向。主要问题是为了照顾私人关系,看到作品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也不去批评。更有甚者,从艺术市场抽取佣金的批评者,为了金钱出卖良心,面对伪劣的作品也吹吹捧捧,毫无原则地抬高伪劣作品的身价,把艺术批评变成推销伪劣作品的广告。”

较为普遍的情况则是没有独立人格的所谓艺术批评家,常常出卖着自己的良心,主动地、无偿地、肉麻地去吹捧掌握着与自己有着利益关系且水平平庸的作者和作品,而面对一些于己有着利害关系的作者的劣作,大多数批评家却保持沉默,真正的批评在艺术界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这不能不说是当代艺术批评的一个可悲的现象。从种种情况来看,非正常的批评也有可能成为破坏艺术生态的杀手。1934年鲁迅即在《骂杀与捧杀》一文中写到:

现在有些不满于文学批评的,总说近几年来的所谓批评,不外乎捧与骂。

其实所谓捧与骂者,不过是将称赞与攻击,换了两个不好看的字眼。指英雄为英雄,说娼妇是娼妇,表面上虽像捧与骂,实则说得刚刚合武,不能责备批评家的。批评家的错处,是在乱骂与乱捧,例如说英雄是娼,妇。举娼妇为英雄。

批评的失了威力,由于“乱”,甚而至于“乱”到和事实相反,这底细一被大家看出,那效果有时也就相反了。所以现在被骂杀的少,被捧杀的却多……以学者或诗人的招牌,来批评或介绍一个作者,开初是很能够蒙混旁人的,但待到旁人看清了这作者的真相的时候,却只剩了他自己的不诚恳,或学识的不够了。然而如果没有旁人来指明真相呢,这作家就从此被捧杀,不知道要多少年后才翻身。

与鲁迅所说的情况不同的是,在当代艺术界许多被“捧”的人实质上是不存在“杀”的危机,因为这些被捧的人往往着实不具备相应的艺术发展潜力,因而也就不存在“多少年后才翻身”的机遇和条件,倒是被所谓的批评家们捧过之后,便立刻会得到“翻身”的实惠。

由于当代艺术批评家整体缺乏社会责任感和理论勇气(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它包括社会体制等因素),同时也就缺少对艺术创新成果积极主动的评价,缺少对学术腐败的应有批判,这样也就造成了艺术学生产的失调(低水平重复的论着成为当代艺术学生产的主流)和学术水准的下降,并且扰乱了正常的学术标准。在这种非正常的状况下,诸多艺术家或艺术学子甚至认为那些低水平重复的论着即是“学术论着”,这些“学术论着”有时还被当作某些艺术专业院系的教材使用,这亦是艺术学界缺少批评而给读者带来的误导,是给艺术教育和艺术界带来的灾难。这种现象正如学者所说:“在是非问题上虚与委蛇,一味迁就,往往掩盖着虚伪和门户之争。放任错误,让有害的东西自由泛滥,扰乱人心,看起来宽容得很,其实是对真理的真正不宽容。”

(五)艺术批评的标准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