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乡土中国——新农村建设武义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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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提升:武义模式的理论分析(3)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与仪式》是一部论文集。其中所有论文,除了弗里德曼的文章外,都是人类学家在台湾和香港作深入的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写成的。尽管这些论文的资料来源和结论各不相同,但整部论文集共同围绕中国民间信仰体系、中国民间宗教的社会文化意义、中国民间宗教是否一个一体化体系三个问题展开。在书中,武雅士和王斯福(StephanDavidRaphaelFeuchtwan)等通过不同的调查研究,发现中国民间宗教存在一个共同的象征体系:神、祖先和鬼。武雅士在书中说:

无论我们探讨的是庙宇和住宅的建筑形态,还是人们用来指代祭拜行为的词汇、对超自然力量的献祭形式的分类和人们谈论行为的方式,我们都可以得出同样一个结论:神与祖先和鬼之间形成反差;鬼与神和祖先之间形成反差;祖先和神鬼之间形成反差……而且……这三个等级的超自然力量与人的三个等级相对称。神身穿的是命官的官袍;他们住在庙宇之中,受神将的保卫;他们处罚社会中犯了罪的人,很容易被激怒,并喜欢受贿;他们相上级写报告,保守人事档案,并与帝国的行政区划相联系。显然,神是帝国官僚的化身。鬼的祭拜在庙外或后门之外举行;他们被视为危险甚至是有害的东西;献祭给他们的是作为施舍的大量食品和服装。人们公然把他们比作土匪、乞丐和强盗。很显然,鬼是人们不喜欢的危险的陌生人的超自然代表。当然,祖先是人们自己的继承线上的高级成员;人们认为祖先给自己财产、社会地位和生命。

据此,武雅士认为,中国民间对神、祖先、鬼的崇拜的社会根源在于中国农民的社会经历。在农民的生活世界中,存在三种人:一是常来向他们收税、规范他们行为的官员;另一种是他们自己家庭或宗族成员;还有一种是村落外部的“外人”和危险的陌生人。神、祖先、鬼表达的是农民对他们的社会世界的阶级划分。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与仪式》不是武雅士的个人专着,但在他主编的这部中国民间宗教的社区文化分析的重要着作中,首创的中国民间宗教的“神、祖先和鬼”象征体系理论是贯穿其中的。或许从某种意义可以说,武雅士的这个理论是集体的成果。许多人类学学者接受或认可了他的这个理论框架,并以自己的研究充实、完善、深化之。

社区、宗族、市场、民间宗教,都是中外人类学家解读乡土中国的关键词。正是他们的研究,使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不同的内涵上对旧乡土中国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洞察。

二、城乡融合:新乡土中国的理论基石

历史的运行往往在人们不知不觉中上了一个新的平台。世纪之交前后,当中国人类学家们还在社区、宗族、市场和民间宗教的乡土中国的解读中摸、爬、滚、打之时,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新乡土中国研究悄然摆在了学者们的面前。

1.什么是新乡土中国研究的理论基石?

新乡土中国的研究应该在什么样的理论基石上展开?这正是我们进行新农村建设研究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据中国期刊网检索,虽然大家对新农村建设的背景、意义、内涵、目的、思路、对策和模式作了多方面的论述,但基本上没有明确地涉及到理论基石问题。

那么,什么是新乡土中国研究的理论基石呢?

众所周知,现代化的关键性标志是让农民富起来。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农业国,什么时候农民富了,这个朝代就强盛,就繁荣。我们稍微回顾一下汉代、唐代、明代、清代的历史,都是农民比较富裕的时候,这个朝代也就强盛、繁荣。特别是大家很熟悉的唐代,我们看唐代的戏就知道唐代真的是国家富,农民富,成就了李世民这样比较有名的帝王,贞观之治也就出现了;清代的康乾盛世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而近代以来,中国在近代化的道路上使得我们的农民越来越穷,这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才形成这样的一个状态。建国以后,中国农民又被边缘化了,基本上处于穷困状态。正如李昌平给朱总理的信中所言:“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因此,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让农民富起来,通俗地说就是要让农民不再是穷人。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当代中国农民的穷困呢?学术界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有过许多论述。依笔者之见,最根本的原因是“以农补工”、“以乡养城”政策的长期执行,造成了中国农民的“先天不良”的体制性穷困。建国后,国家不仅对粮食、棉花、油料等重要农产品实行了统购统销制度,而且陆续扩大到对烤烟、蚕茧、茶叶、生猪、羊毛、牛皮、土糖、土纸、桐油、楠竹、生漆、核桃仁、杏仁、爪子,粟子、木材,以及38种中药材、供应出口的苹果和柑橘、若干产渔区供出口和供应大城市的水产品,由国营和合作社统一收购。据统计,到20世纪80年代,国家通过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和合同定购,使农民累计做出的资金贡献高达7000多亿元。改革开放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户籍制度、粮食供给制度、住宅制度、教育制度、副食品及燃料供给制度、就业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等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构筑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壁垒,所以,农民即使流入城市也不可能落脚和生存。一直到世纪之交,虽然大宗农产品价格已经放开,但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购销市场化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致使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还很大,农民每年向国家贡献1000多亿元。

正是在城乡二元结构这种体制下,中国城乡发展出现了严重的城市偏向,主要表现是: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不公平日益严重,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承担税费偏重,在农户的绝对收入水平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农民负担税费的绝对值普遍是增加的;农民就业的机会偏少,一般来说,进城打工的农民做最苦、最脏、最重的活,却拿最低的工资,甚至连工资都领不到;农民享受教育的机会也偏少,农村教育的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一年的学费几乎等于当地农民30年的收入;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也偏少,不少地方的农民行路难、通讯难、就医难、上学难、用电难、饮水难,凡此等等,这种严重的城市偏向造成了中国城乡巨大的差距。在这种体制下,中国农民怎么富得起来?

但是,就在人们对中国的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发展上产生差别批评有加,“三农问题”深入讨论之时,党中央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在国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高瞻远瞩,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任务,这就把消除城乡分离、城乡对立的任务摆在了全国人民面前。

前已述及,现代化的关键标志是让农民富起来。而让农民富起来的根本途径就是要打破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使城乡从分离走向融合,在新农村建设中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农村穷困的面貌,改变中国农民贫困的状态。简言之,城乡融合是让中国农民富起来的根本途径,也是新乡土中国的理论基石。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城乡融合

对于“城乡融合”(Urban-ruralcomposition)的问题,有的学者曾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立场,指出要“消灭城乡差别”,达到“城乡融合”。他们所设想的共产主义就是要把消灭城乡差别作为奋斗目标之一。但是,为了正确理解经典作家的论述,我们有必要作进一步地解读。具体的情况是,恩格斯早于1847年10月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彻底废除私有制以后将会产生什么结果”问题时说:

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的规模;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彻底消灭无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

这是恩格斯对“城乡融合”最早的论述。1876年9月,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城乡融合”作了比较具体的论述,他说:

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正如它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需要一样。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毒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现在城市中日益病弱的群众的粪便不致引起疾病,而是用来作为植物的肥料。

对于“城乡融合”问题,马克思虽然没有进行过正面论述,但他曾论述过城市与乡村的相互关系问题。早在1857-1858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就说过:

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干脆看作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在赘疣),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舞台出发的,然后,它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是像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

有意义的是,马克思曾指出:

消灭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

这实际上是告诉人们,城乡融合的条件就是如此。

对于城乡融合,列宁虽然也没有正面论述过,但在论述了“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市剥削乡村(这些是发展着的资本主义都会有的旋律)是商业财富(用西斯蒙第的术语来说)优于土地财富(农业财富)的必然产物”后曾以未来学家的预见性指出:“如果城市的优势是必然的,那么,只有把居民吸引到城市去,才能削弱(正如历史所证明的,也确实在削弱)这种优势的片面性。如果城市必然使自己跃居特权地位,使乡村变成从属的、落后的、无助的、闭塞的,那么,只有农村居民流入城市,只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混合和融合起来,才能提高乡村居民,使其摆脱孤立无援的地位。因此……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生活条件接近才能创造了消灭城乡对立的条件。”

斯大林在城乡关系问题上是有创见的,他从不同意恩格斯的观点出发,认为城乡关系不是城市乡村之间对立的消灭,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城市乡村之间对立的消灭,应当引导到大城市的毁灭。不仅大城市不会毁灭,并且还要出现新的大城市,它们是文化最发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大工业的中心,而且是农产品加工和一切食品工业部门强大发展的中心。这种情况将促进全国文化的繁荣,将使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在此,笔者对斯大林所说的“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特别欣赏、赞同。因为笔者在前引《中国农民守土与离土的博弈》中曾就“乡村生活城市化”问题表明了观点,认为“讨论21世纪中国农村发展的未来走向,其目的就是要从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农民守土之艰难,离土之不易的博弈中探讨中国农民新的出路。这个出路就是把实现中国农民乡村生活城市化,就地改造农民,改造农村,改造农业。”但是,今天通过对新农村建设武义模式的研究,笔者感到“乡村生活城市化”的观点还是一个片面的,不成熟的观点。正确的回答应该是“城乡融合”。

3.外国学者论城乡融合

谁都知道,城乡关系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当然会引起西方学者的关注。

早在1898年,英国学者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Howard,1850-1928)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中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城乡融合”的概念,但却十分有趣地提出了城乡必须“成婚”的论题,他说:“城市和乡村都各有其优点和相应缺点,而城市——乡村则避免了二者的缺点……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进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霍华德的城乡成婚论实质上是用城乡融合的新社会结构取代城乡分离的旧社会结构形态。为此,引发了一度流行欧美的田园城市运动。1946年美国学者刘易斯?芒福德(LewisMnuford)在为《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的再版写序时高度评价霍华德的城乡成婚论说:“霍华德把乡村和城市的改进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来处理,大大走进了时代的前列。”

到了20世纪60年代,芒福德从城市发展的立场出发,曾深刻地指出:“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与乡,同等重要;城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如果问城市与乡村哪一个更重要的话,应当说自然环境比人工环境更重要”。这个论述十分有启发性,其明确、生动地论述了城乡关系的紧密性、平等性,而“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观点正是“城乡成婚论”的翻版,其实质仍然是“城乡融合”。正是从这个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观点出发,芒福德非常赞成另外一个美国学者享利赖特(HerryWright)“区域统一体”的观点,即通过分散权利来建造许多“新的城市中心”,形成一个更大的区域统一体,通过以现有城市为主体,就能把这种“区域统一体”的发展引向到许多平衡的社区里,不仅可能重建城乡间的平衡,还有可能使全部居民在任一地方都享受到真正的城市生活之益处,同时,可以避免特大城市的困扰,以至最终达到霍华德的“社会城市”(SocialCities)的思想,将把城市与乡村两者的要素统一到一个多孔的可渗透的区域综合体,并作为一个整体运作。对此,法国学者布代尔讲得好,他说:“城市与乡村从来就不会象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同时兼有“分离和靠拢、分割和集合”、“农村和城市”互为前提:我创造你,你创造我;你统治我,我统治你;依次类推,彼此都服从共处的永久规则”。

上述从英国学者霍华德到美国学者芒福德,从城乡成婚论到“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虽然都没有明确提出“城乡融合”的概念,但从他们的论述及其学术追求中可以看出,城乡融合是他们理论内涵的核心。而苏联学者鲁缅采夫在《城市化社会》中曾提出:“社会主义城市化是解决城乡脱离的历史性对立的合乎规律的过程,它将导致这两种人口分布形式的接近和融合”。这个提法已向城乡融合靠近了一步。

4.中国学者论城乡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