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夏、商、周三王朝在政治上的承接性,所以商民族灭夏王朝时,就吸收和继承了夏文化,创造了以青铜文化为代表的商文化而周民族“克商”时,又吸收和继承了商文化,创造了以礼乐制度和金文为代表的周文化。这种文化上的一脉相承,使得夏、商、周三族的文化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就为民族的溶合提供了最基本的共同点,打下了最早的基础。拿反映共同语言的语言和文字来说,从夏民族的“雅言”发展到商民族的甲骨文,又发展到周民族的金文,正是一族袭一族,一代比一代更进步。这种文化上的继承性,使得周民族后来居上,以其文化上的包容性和先进性,以及作为统治民族的有利政治地位,而成为新形成的华夏民族的核心;商民族以其悠久的历史和众多的人口,而成为华夏民族的重要成分;夏民族则以其在中华大地上最早形成为民族的老资格,而成为华夏民族的直接始祖。这样,周文化对商文化以及夏文化的继承性,就成为春秋时期波澜壮阔的民族大溶合的文化内涵,
第四。是民族间的杂居和通婚。
西周初年的大分封以及对商民族实行的分化政策,如鲁公得殷民六族,康叔得殷民七族;唐叔封于夏墟,商民族的宋国,夏民族的杞国和陈国位于周民族的齐、鲁两国和成周之间等史实,不仅把周民族能市于中原大地,而且使商民族和夏民族也散布于中原大地;不仅使夏、商、周三族杂居起来,而且也使夏、商、周三族与夷、蛮、戎、狄诸人们共同体也杂居起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人口的增殖,到了春秋时期各族间的杂居越来越厉害了。如仓葛在劝告晋文公不要残杀阳人时说:“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则皆王之父兄甥舅也。”指出本是商民族邑地的阳等地已是周民族与夏、商两族的杂居之地了。又如邑落原与温一样,本为商民族人的聚居之地。但在周民族人原伯贯任大夫时已变成夏、商、周三族人杂居的地方了。在这些邑地不仅有奴隶身份的夏、商民族的人,也有自由民身份的周民族的人,在城墙筑起后,连周民族的奴隶主贵族也去居住了。于是新任的原大夫赵衰在原做官,其食邑却在温。再如卫庄公逃难到戎州已氏家,想送璧一块以求得活命,而已氏牢记其曾要将其妻的头发剪去做假发的仇,杀其身又夺其壁的故事,说明戎、狄已从山区移居下来,有的甚至住到卫国的城脚下了。还如无终是山戎的一支,初在山西太原附近,后迁到今河北玉田县,派人与晋请和。正是由于这种越来越厉害的杂居,所以魏绛对晋侯说,晋与戎和,才能得“土可贾”、“穑人成功”、“四邻振动”等好处。
这样,由于一代比一代更厉害的杂居,使得各民族间的隔阂逐渐消除了,各民族间的壁垒逐渐粉碎了,各民族间的界限逐渐打破了。所以,杂居是各民族溶合的条件和环境。如同磨粉一样,只有把不同品种的粮食原料混合在一起,才能磨出混合面来。各民族也只有在居的条件下,在杂居的环境中,才能溶合成一个新民族。
杂居使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语言、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发生更广泛、更深入的交往和影响集中表现在通婚联姻上。我们还是拿前已提及的晋国为例,晋献公除娶贾女,
齐姜之外,还娶3姓戎女4人,即大戎狐姬、小戎子、骊戎骊姬及其娣,生了四子,即重耳、夷吾、奚齐、卓子。这些戎出诸子,在政治上都有资格继承王位,其中奚齐还被指定为献公的继承人。而当重耳流亡之时,其母舅白狄狐偃是力助重耳归国即位的决策人之一;当重耳即位为文公之后,狐偃又成了文公革新内政,取威定霸的谋主之一。还有赵衰与赤狄女叔隗所生之赵盾成长于“狄人”晋文公重用其“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以为常法。”可见通婚联姻确实是包含着各民族间政治、经济、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交流和溶合的一种特殊形式。
第五,是战争。
战争是历史的产物,它与历史上发生的其它事物一样,具有两重性:既有残酷的、灾难的一面,也有革命、进步的一面。正如列宁所说:“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象一切战争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痛苦,但是它们仍然是进步的战争,也就是说,它们促进了人类的发展,加速地破坏极端有害的和反动的制度。”春秋时期的战争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兼并战争,即各诸侯国之间为争霸而发生的战争;一种是民族间的战争,即各民族之间为征服而发生的战争。
众所周知的齐桓公创立霸业,晋楚逐鹿中原;吴越争霸是春秋争霸兼并战争的主线。首先建立霸业的周民族的齐国,在春秋初年就灭了周民族的国和古国纪。齐桓公即位后,又连续灭了夏民族的遂国和古国谭等小国,并于周惠王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与周民族的鲁、郑、卫、许曹五国,商民族的宋国和古国陈组成的联军攻打周民族的蔡园,讨伐被周民族称为“荆蛮”的楚民族的楚国。又如郑桓公的儿子武公灭了郐和东虢两个小国;武公子庄公在中原留称盛一时,他联合周民族的齐、鲁两国,攻打商民族的宋国和周民族的卫国,制服了周民族的蔡国和古国陈。在这种战争中,我们所看到的只是诸侯国之间的分野,哪里还有什么夏、商、周、楚、越诸民族问的界限呢?可见夏、商、周、楚、越诸民族之间的界限正在消失。而由于夏、商、周、楚、越诸民族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一致,在春秋时期都处于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的阶段,所以争霸兼并的结果,民族间界限的消失,不是文明较低的民族被文明较高的民族所同化,而是互相交汇,互相渗透,互相溶合,取长补短,逐步溶合为非夏、非商、非周、非楚、非越的新民族.
夷、蛮、戎、狄诸人们共同体的情况虽然各有不同,但在与夏、商、周、楚、越诸族杂居的环境条件下,在征服与被征服的战争过程中,或全部或部分地被卷进了民族大溶合的洪流之中,齐国前后征服的小国,可考者有阳、莱、牟、任、薛、州等,它们大都在今山东境内,多是被称为“东夷”的小国,《韩非子·有度第六》即说:“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特别是周灵王五年(公元前567年)齐灭东莱这个东夷大国,使得齐把山东北部的大部分地区统一了起来。至此,历史悠久的东夷集闭基本上消溶在春秋民族大溶合的洪流之中。申、缯和犬戎等戎人攻灭西周后,占据了西周的大部分地区,“自陇山以东,及伊、洛,往往有戎”。在“戎逼谙夏”的形势下,于是、邽、冀之戎,义渠之戎,大荔之戎,骊戎,扬拒、泉皋之戎,蛮氏之戎等“当春秋时,间在中国”,戎人与鲁、晋以及楚等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春秋的整个时期,不是戎攻各诸侯国,就是各诸侯国灭戎。直到周定王八年(公元前461年)秦灭大荔,赵灭北戎,韩、魏灭伊、洛、阴戎后,“自是中国无戎寇,唯亲义渠种焉”。可见长期活跃在中原西北地区的戎人的大部分,这时也消溶在春秋民族大溶合的洪流之中了。狄人的情况也是如此,当西北戎人出秦之东而入伊、洛之时,北方的狄人也走晋之北而下太行了。公元前662年,狄伐周民族的邢国:公元前660年,狄灭周民族的卫国。此后,狄与周民族的郑、晋、齐、鲁等国以及商民族的宋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与此同时,狄人又兼并了长狄、代戎。至此,狄人自陕西西北出晋北,折向东南山西、河北太行一带,继入河南,据山东腹地,绵亘数千里。经过长期的战争,晋国终于公元前594年灭赤狄潞氏,俘潞子婴儿。又于公元前593年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再于公元前588年伐咎如,“讨赤狄之余焉”。狄人所建立的国家就这样被晋灭亡了,而长驱直入中原地区的狄人也就基本上消溶到春秋民族大溶合的洪流之中了。
因此,春秋时期,在中原地区这个大磨房里,在各民族杂居的环境条件下,各诸侯国之间以及各民族之间的战争虽然有残酷和灾难的一面,但又有推动民族溶合,促进民族进步的一面。在这种意义上说来,春秋时期的战争好象是中原地区这个民族溶合大磨房的动力,在大分化,大混战中,几乎把一切民族界限和壁垒碾得粉碎。在民族大溶合的过程中,从夏以来就存在于中原地区的氏族、部落残余基本上被一扫而光;在民族大溶合潮流涌起之中,一个新的民族,既非夏、非商、非周、非楚、非越,又非夷、非蛮、非戎、非狄的华夏民族终于在中华大地上呱呱坠地了。
(第三节华夏民族从初型到定型的发育过程)
在春秋时期民族大溶合的潮流涌起之中呱呱坠地的华夏民族,经历了一个从初型到定型的发育过程。
一、华夏民族的横空出世
春秋对期在中华大地上横空出世的新民族,先秦的历史文献中多称为“夏”或“诸夏”。《尚书·虞书·舜典》有“蛮夷猾夏”的说法,《左传》闵公元年又有“诸夏亲昵”的记载。有的又称之为“华”或“诸华”。《左传》襄公14年中有“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的说法,又有“诸华必叛”的记裁。可见,古人时而以“夏”和“蛮夷”对称,时而又以“华”与“夷”对称,所以孔子干脆视“夏”与“华”为同义词,他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最早把“华”、“夏”连用的也是《左传》,即《左传》襄公26年云:“楚失华夏”,这是关于“华夏”一词的最早记载。虽然春秋之时文献中仍多以“夏”或“诸夏”,“华”或“诸华”称呼在民族大溶合的潮流中横空出世的新民族,但随着历史的推移,“华夏”一词灌成为这个新民族的族称。
华夏民族横空出世之时,其民族的自我意识也开始产生。它的表现就是春秋时期民族关系朝着民族大溶合的大趋势发展的同时,民族关系的另一个趋势也得到了发展,这就是随着华夏民族的形成,其与周边的“夷、蛮、戎、狄”的民族界限更加明显。首先是地域界限自此明确固定下来,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的观念,正是这个时期形成的。春秋初期被称为“诸夏”的国家,主要包括姬姓的鲁、蔡、曹、卫、晋、郑、燕,姜姓的齐、许、申、吕,子姓的宋,姒姓的陈等国。至于与“诸夏”对称的所谓“夷、蛮、戎、狄”,则基本上不再指中原地区内的夷、蛮、戎、狄,而专指中原地区以外的“夷、蛮、戎、狄”了。其次,
不同的民族语言也明显表现出来,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往都需“重译而至”,经过翻译方能了解。其三,在风俗习惯方面的区别也更为突出。例如服饰,华夏民族是头着冠,发着笄,而戎狄是“被发”,百越是“断发”或“发”,西南诸少数民族则是“盘发”或“编发”或“辫发”。华夏民族的衣服为右衽、夷、蛮、戎、狄则多为左衽。华夏民族行土葬,夷、蛮、戎、狄则或行火葬、或行岩莽,或行悬棺葬等。因此,所谓“尊王攘夷”口号的提出,从华夏民族形成的意义上来说,正是民族自我意识开始产生的集中反映。
二、华夏民族的支系问题
春秋时期民族大溶合的结果,是华夏民族的横空出世。但是,由于华夏民族是由夏、商、周、楚、越诸族,以及部分夷、蛮、戎、狄诸人们共同体溶合而形成的,而夏、商、周、楚、越诸族或源于炎黄集团,或源于东夷集团,或源于苗蛮集团,或源于百越集团,或源于戎、狄,因此,就造成不同地区的华夏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诸侯国的林立,春秋争霸的结果,使得华夏民族分成为许多支系,而成为一个分散的、不统一的民族共同体。民族的不统一,反映到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语言、文化以及地域上,是“田踌异晦,车涂异轨,律令异法,农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支系问题的存在,正好说明横空出世的华夏民族,只不过是一个呱呱坠地的民族初型。一个民族共同体从初型到定型还有一个相当的发育过程。
一个初型民族发育成定型民族,一般有三条道路:一条道路是各分支继续发展下去,一个民族也分化为几个民族,或出现一个民族建立多个国家的局面。或如西方蛮族进入西欧,建立了多个国家后,在不同的条件下,逐步形成为同一拉丁语系的几个不同民族;或如阿拉伯民族分散建立几个各自独立的国家。另一条道路则是沿着溶合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建立一个统一国家的局面。第三条道路是在民族溶合,支系统一的基础上,以一个民族为主体,建立一个包括若干少数民族在内的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历史证明,华夏民族走的是第三条道路。下面我们先讨论华夏民族的支系问题。
战国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又是中国从分散的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到统一的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的一个过渡时期。经过春秋时期的诸侯混战,到战国初期的形势是,在北起辽东,南抵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形成了楚在南,赵在北,照在东北,秦在西,齐在东,韩、魏两国夹在中间的七大国,史称“战国七雄”。七国四周,还有宋、鲁、卫、中山、越、巴、蜀等十几个不同民族的中、小国。在七雄鼎立的形势下,华夏民族按地域分成了齐、燕、赵、楚、秦5大支系。
上一节中,笔者已述及齐在山东先后征服了阳、莱、牟、任、薛、州等被称为“东夷”的小国以及东夷中最大的一支“东莱,”此即《韩非子·有度第六》所说:“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从而成为华夏民族在东方的一个主要支系。
燕在东北方与戎人杂居,春秋之时还是个弱国,常被山戎所攻掠。但到战国时巳成为雄跨东北方的强国。燕将秦开,曾作人质于东胡族,回国后率军打败东胡,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大大扩展了燕国的领土。燕对辽河流域的开拓,不仅奠定了古代中国东北方的疆域,也使辽河流域各民族逐步溶仑进了华夏民族,从而成为华夏民族在东北方的一个主要文系。
再看北边的赵国。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赵国遂成为战国后期在北方仅次于秦国的强国。早在战国初年,赵国就与戎人的代国关系密切。公元前473年,赵襄子则以宴请为名,密令宰人刺杀了代王,兼并了代国,确立了其在北方的地位。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史实,正是华夏民族也溶合进了戎、狄等人的一个例证。开始,当赵武灵王穿胡服,即废去传统的上衣下棠,将下裳改为着裤,把大袖子的长袍改为小袖子的短褂,腰里系上一根附有若干小环的腰带,脚上穿了一双有统的皮靴,头戴绍皮冠上朝时,群臣都被吓了一跳,认为穿胡服,会把中原文化丢掉,而大加反对。但是为了富国强兵,赵武灵王坚持变服,他说:“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去就之变,智者不能一;远近之服,贤圣不能同”,所以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制浴”。由此之后,赵武灵王改革的服装形式遂成为华夏民族服装形式的一部分,赵也就成为华夏民族在北方的一个主要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