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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八千年前的骨笛

1987年在《中国文物报》上发表了《八千年前七孔骨笛和甲骨契刻符号在河南舞阳出土》的报导,引起学术界、特别是音乐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1989年1期《文物》上发表了黄翔鹏教授的《舞阳贾湖骨笛测音研究》,使人们对这一发现产生了浓厚兴趣。但也提出了,许多问题,诸如八千年前的古代先民怎么能创造如此高的成就?这些骨笛或它们的年代可靠吗……等等。贾湖遗址局部(由东向西)贾湖遗址西部发掘现场(由东向西)

提出这些问题也并不奇怪,因为比它晚两千年的西安半坡遗址中出土的陶埙,只能吹出一个二度音程;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陶埙,能吹出一个小三度音程,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骨笛比它们要先进得多呀!

舞阳出土的骨笛并非一支、两支,在舞阳发掘的14座史前墓葬中均有出土,在文化层中也有发现,总数超过20支。其中有的墓中随葬2支骨笛,还有陶器等其它随葬品,它们的年代没有问题。同时,这些骨笛有的保存很差,个别墓中的骨笛有残损,多数则保存完好。已知骨笛有五孔、六孔、七孔和八孔之分,经测试,分别能吹出四声、五声、六声、七声音阶。根据同出的其它随葬品,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阶段的遗存:

1.早期,距今约7000——6600B。C;

2.中期,距今约6600——6200B。C;

3.晚期,距今约6200——5800B。C;

音乐史工作者对它们的出土尤感兴趣,因为对这批骨笛的研究,有可能解开远古时期音乐发展的一些奥秘。据研究。对这三个阶段的墓中出土的骨笛进行比较,从中确实可以看出骨笛在这一期间不断进步的过程。这是十分宝贵的。

早期墓葬中发现的两支骨笛,一为五孔、一为六孔。经测音可知,当时能发出自然的四声音序。但这两支笛的简音与主音的位置不同,可以奏出情调差异很大的乐曲,反映了贾湖居民对音乐的追求所出现的变化。中期出土的骨笛都开七孔,不仅可以吹出五声、六声音阶,还可吹出七声音阶。晚期骨笛则除了七孔外,还有八孔,因而除能吹奏七声音阶外,还出现了变化音。

他们从骨笛的自然音序中还看到了如下变化:从贾湖出土的两支骨笛可以推测,9000年前已掌握了四声音阶。但经过一些时间,又掌握了五声音阶。到中期时,如果用叉口的方法加以控制,可以吹奏出完整的七声音阶。在演奏时。已经具备吹奏完整七声音阶的能力。到了晚期,似向更高的层次过渡。因为它可以吹奏出不同调高的七声音阶,可以根据吹奏者的需要进行转调——骨笛本身己具备了转调的条件。

音乐家们还用上述骨笛作了吹奏实验。用这些骨笛,可以吹奏《一人一马一杆枪》《五姊妹梳头》《说家乡》《孙中山先生之歌》等流传在河南舞阳附近的民歌;还可吹奏《金鸡岭》中姜子牙唱的《孔仙兵阻金鸡岭》这个唱段。

舞阳骨笛是用鹤的尺骨制作的。由于每只鹤的尺骨的长短、粗细、骨壁的厚度均不相同,给骨笛的制作带来很大困难。特别是鹤尺骨的内径为异形管,如果没有长期的制作经验,要在上面钻出附合人们要求的理想的音高,那是不可想象的。可以看出,舞阳人在制作骨笛时,先要选材,再加工成坯,然后再开出想要得到的音高的孔。

从出土的骨笛上可以看到,早期的骨笛上没有计算的痕迹,可知是凭借制作者的经验而制成的,说明当时已经掌握了骨笛制作的一定规律,正处于五度律的高度使用期;中期的骨笛上大多有计算刻孔位置的痕迹,表明它们是在五度律基础上向七度律和平均律过渡中的产物。在早期骨笛的音程关系中,已经具备了纯律和十二平均律的因素,中晚期骨笛正是这种因素的扩大与实践。到晚期已形成多种七声音阶。从它们的制作情况看,当时对骨笛开孔时,是因骨管不同而决定开孔的位置,说明舞阳人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制笛经验。

对舞阳贾湖出土的骨笛的研究说明我国在8000年前已能用鹤的尺骨制成实用的吹奏乐器——骨笛,并能吹奏出完备的五声音阶、六声音阶和七声音阶,其准确度令人惊叹。在舞阳贾湖遗址经历的千年间,骨笛由四声、五声、六声至七声多种类型,由简而繁,正说明音乐发展的循序渐进,这是音乐发展的基本规律。但中国是最早认识这个规律的国家。

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骨笛,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年代最早、出土数量最多、保存最为完整、而且现在还能演奏的乐器。这是本世纪音乐考古最重大的发现之一。这一发现对我国音乐史、乐器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我们对史前文明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