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奥秘世界知识文库)野人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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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人体自燃

典型案例:班特菜医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清晨,阳光明媚。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库迪尔斯堡城早已沸腾起来,人们忙着做早饭,准备上班。顿·古齐尼尔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来到煤气公司,开始人体自燃残骸了日常的工作。他首先看了一下城中家庭使用的煤气计数表。首先映入他脑海的是此地区人们十分熟悉和喜爱的一个人:琼·艾尔凡格·班特莱。这是一位医生,半个世纪来一直在此地行医,治好了许多病人,可算是德高望重的人,今年他已94岁了。由于年龄过高,他辞去了工作,一个人呆在家里,依靠两只拐杖在家里自己料理自己,确实够受的。“应该帮助这个好人。”顿·古齐尼尔决定到他家去看看,顺便查一下他的煤气表。

“努尔斯·明·穆斯达大街403号。对!就是这里。”古齐尼尔走到门前自言自语地说。“好!医生在家!”他庆幸地说,于是,立即上前按门铃。铃声响了好半天,但无人出来接客。古齐尼尔感到有些奇怪。于是,他推开门,走进屋内。“贝纳塔利医生!您好呀!”他大声地叫着。医生在餐厅会听到他的声音,但是连叫几遍,仍无人应声。古齐尼尔更加奇怪了。

“还是先去看看煤气表吧!”他经常来这里,门径熟悉,于是便向厨房走去。这时他开始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越向厨房走气味越浓。不是香味,而是一股好像开动中央暖气机所发出的气味。

“什么东西烧糊了?”他自言自语地来到厨房门口,只见厨房中央地上堆着一堆圆锥形黑灰,高约35厘米,估计可以装满一小吊桶。古齐尼尔用脚拨了拨黑灰,发现地面上并没有烧过的痕迹。

典型的人体自燃事件,受害人只剩下一只小腿“一切都很正常!”他说着,来到炉灶旁,看了看煤气表,记下了数字。“贝纳塔利医生也太不友好了,叫了他半天也不出来应酬一下!”他一边想着,一边走出厨房。“这老头也许病了!那么,既然来了,就应到楼上看看去,看他需要什么!”

想到这儿,他径直向楼上走去。来到卧室,推门一看,屋里满是浓烟,再看看床上,连个人影也没有。他开始有些慌了,赶忙四下瞧看,当目光转到卧室内的厕所时,他一下惊呆了。厕所的门敞着,坐式抽水马桶旁,立着两个拐杖,拐杖下面,地板上有一个黑黑的洞,洞旁边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医生已成为一堆黑炭,只有右腿还完好地保留在地上,脚上还穿着皮鞋。

古齐尼尔一见此状,头嗡地一声,赶忙回头就跑,一口气跑出房门,来到大街上,径直奔向煤气公司办公室。一进门,人们只见他气喘吁吁,面色苍白,结巴地说:“班……班特莱医生被……被火烧……烧死了。”

当煤气公司和警察局的人来到班特莱医生家时,发现厕所内的黑洞下面正是楼下的厨房,黑洞呈不规则形,长1.5米,宽约为0.5米,洞周围全被烧焦。班特莱医生身体的灰烬顺着洞落到楼下厨房内,才在地上形成了一小堆黑灰。

古齐尼尔看到的是世界上一次极为罕见的现象——人体自焚。

不久,警方赶到现场,但对其死因无法理解,最后草草结案。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烟,睡着后衣服着火引起火灾,醒后去卫生间取水灭火,在那里失去知觉,被火烧成灰烬。但是,一位火葬专家指出,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先要经过2200华氏度高温烧90分钟,再经过1800华氏度高温烧60~150分钟。即使这样,尸体火化后只是碎骨骨灰。最严重的房屋火灾,温度也不会超过1500华氏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灾而烧成灰烬。况且,能将他烧成灰烬的大火,不要说整个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拖拉机的铝制框架也会熔化的。

科学家认为,班特莱医生死于人体自燃(SHC)。人体自燃指的是人体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内部自发燃烧,化为灰烬,而在灰烬周围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样的现象。

历史上第一个人体自燃事件记载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医学资料上,有个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指骨。但草垫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部保持原样。1744年,英格兰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岁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儿发现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烧光的木头,在附近的衣物却完好无缺。类似的历史记载有200多起。

19世纪德国化学家利比克设想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于体内酒精含量多引起的。他做过一个试验,想找出充满酒精的新鲜肉类到了多少浓度能发生自燃,却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医卡斯波在其《实用法医手册》中,对人体自燃给予了否定。他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提供的。”

尽管卡斯波否定了人体自燃,许多科学家仍致力于研究和调查这一现象。一位叫查尔斯·福特的人,曾详尽地收集了1961年以来发生的几起人体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国费城,一位68岁的寡妇安娜·马丁在一间没有火源的房里化为灰烬,只剩下鞋和一小部分躯干。法医说达到这种程度,温度至少要高达1700~2000华氏度。然而炉子是熄灭的,全部物品,包括离死者二英尺的报纸都没有变化。

福特记录最详尽的一起人体自燃事件发生在1951年1月7日的佛罗里达的圣彼得斯堡。傍晚,67岁的王骊夫人舒适地坐在软椅上,他的儿子离去时看见母亲还很好,可是不到12小时,他儿子来到母亲房间,却见到极可怕的景象,闷热的屋子里,母亲和椅子都没有了,地面上有几块烧得腐蚀变形的发卡,表明那儿曾是一堆头发,剩下的是几小块焙干的椎骨,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臂。离尸体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以外的一块亚麻布却无燃烧的痕迹。

享有“骨骼鉴定专家”声誉的克洛格曼医生调查了王骊夫人的死因,结果是:

(1)整个室内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学物品,而只有经过3000华氏度高温,她的骨头才会成为那种样子。

(2)没有发生火灾,整个室内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灾最高温度一般为1500华氏度,而实际存在过的温度比这高一倍,在那种情况下,整个公寓都应烧尽。

(3)夫人体重77公斤,烧成灰后,整个楼内竟没有任何气味。

(4)收缩的头骨,法医专家了解,能将死者脂肪组织烧尽脱水的高温应同时把头盖骨软组织全燃毁,而玛丽夫人却不如此。

克洛格曼对上述四点都无法解释。

300多年来,科学家对这个问题不断探索,从200多个案例中,科学家发现:男女比例大约一致,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都有。饮酒程度和身体胖瘦都有。有的案例发生在走路、开车、划船、跳舞过程中。

有的人认为人体自燃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把这种脂肪比喻为燃起的烛油,衣服如同烛蕊。有些人认为人体内有种天然的“电流体”,它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燃烧以至于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质结构的“体内分解”。还有人体为体内磷积累过多,产生了“发光的火焰”。

新近一种解释是从物理学角度讲的,有人认为体内可能存在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烧。

不论怎样,人体自焚现象仍是令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感到奇怪的奥秘,班特莱医生自焚的情况就是一例。法医琼·迪克教授看了班特莱医生自焚现场后十分困惑,以致对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本无法解答。

另外一些人则试图以纯理论来解释。如班特莱医生人老体弱,但却长年抽烟斗,估计当时他是坐在屋内抽烟,烟火掉在他穿着的外衣上,但他未发觉。当他来到厕所后,外衣才烧着了,于是他将外衣脱下,扔到澡盆里……这种论断主要依据班特莱医生的外衣上有许多被烟灰烧成的洞。但是,这种论断却无法解释为什么班特莱医生烧成灰烬而他的外衣却未烧成灰烬,而且烟灰也绝不会有这么大的能力烧起一场火。

其次,烧着了的衣服也绝不会产生出那样巨大的能量将一个活人烧成灰烬。而且着火的地点是一间厕所,房子很小,要想焚烧掉一个人,这间房内空气中的氧气是不够的,那么,哪儿来的这样大量的氧气呢?

此外,当煤气公司的职员顿·古齐尼尔走进班特莱医生的家时,为什么又没有闻到烧焦了的人肉气味呢?假如说是失火,火首先从寝室烧起,那么寝室内为什么没有任何火的痕迹呢?此外,距班特莱医生自焚的地方仅有几厘米处就是洗澡池。人们发现,洗澡池外面黑色的油漆仍在,未有一处脱落。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身体被烧得只剩下一条腿,而腿仍完好无损地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脚上的皮鞋也未有任何火烤的痕迹?

迪克教授说:“我们发现的只是身体的一部分——一条小腿。此外在楼下厨房内的地上有一堆灰烬,灰中发现了这条小腿上部的膝盖骨。”

迪克教授是个法医,他分析说:“我曾见过一次车祸。几辆汽车相撞,产生大火,车内共有三人。由于火势很大,以致任何人都难于接近汽车救人。大火后,车内的三人被火烧焦,从身体的很多部分仍能辨出一些轮廓,即胸腔、四肢和牙齿。但人体自焚现象却截然不同,身体的90%以上全变为灰烬,确为罕见,令人迷惑不解。”

国外人体自燃现象种种

在美国某镇的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到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末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扰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体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手。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另有一位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人体自燃现场残骸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的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谄妄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送到他那里时,右手好像给人用棍棒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袖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膀之间的手帕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烧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另有一例,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十几厘米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怀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3厘米,长10厘米,干爽,呈青黑色,在左腿下方斜向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是底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在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个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一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发现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荒谬绝伦。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时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把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案件是他历来侦查过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来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疾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10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间即烧及头发。克里德福和其他客人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

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

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几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门窗的车厢里。

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上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1人,而有6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

拉歌斯市一户7口之家,有6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体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褥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

这场烧死6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被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比利时布鲁塞尔有一对名叫雷斯和蒙娜米的男女,在林荫道上接吻时,突然背上起火,火一起窜到4.6米高,在30秒钟里他们都化为灰烬。

1985年伦敦。那天晚上,19岁的波利·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发热。他低头而视,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喷出火来。火瞬时在他上半身燃烧起来,难以忍受的高温及疼痛同时向他袭来,列斯里双手蒙脸,保护着他的眼睛,但是火势凶猛,他的胸、背、腕都像被烙铁烫着那么疼痛,大脑有煮沸的感觉。他想奔跑,但是没跨出几步就重重地摔倒了。当死神向他步步紧逼时,突然身上的火焰一下子熄灭了。好在列斯里年轻力壮,在医生的精心治疗下,几个星期后痊愈出院。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学与医生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不容争辨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抱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种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951年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酒精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起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

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

国内公开报道的人体自燃现象

我国曾发生过这样一件有关人体自燃的案例,也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兴趣。

在1990年4月15日早晨,湖南省某村村民唐某的4岁男孩裤裆处突然冒火燃烧,大人们急忙脱下了3条裤子察看:穿在里面接触皮肤的第一条布裤和第二条晴纶裤都烧有3厘米左右的洞,第三条巴拿马料子外裤也被烧焦,同时在双脚处发现两个11.5厘米的烧洞。再查看小孩的身体,双脚小腿处有烧伤的浅黄色点,当母亲为小孩刚穿上一条内裤时,在相同的部位,再次出现裤子燃烧的情况。

大人们为了孩子的安全起见,就把小孩全身脱光,包床小棉被送到中心医院治疗。医师诊断为过敏性静电反应,并安慰说不要紧,吃点药就没事了。不料,小孩回家后,躺在床上不到3分钟,又惊叫起来。家人掀开小被一看,只见右大腿处有一个1厘米大的火球,带蓝火苗落到床单上,随即烧穿床单。在场的人迅速扑灭火球。小孩的大腿上烧出一个2分硬币大的泡来,全身还发出类似打火机打出的火星,小孩自己用手去抓,十指均被烧成浅黄色的烧伤点泡。

大人们又把小孩送到医院。经医疗仪器对小孩作了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一切正常,无任何异常情况。医生介绍说,这种人体自燃在我们建国以来还是首例。

“神秘射线”是自燃的罪魁祸首吗

德国一名女性为了使自己的皮肤变成棕色而去海滩晒太阳。没想到,她第一次晒太阳就出了怪事,身体被晒着火了。

28岁的杰达和好友凯瑟林来自德国法兰克福,她们从事秘书工作。1990年夏季的假日中,为了消遣,她们决定到多米尼加去旅游。第二天,两个人神采奕奕地乘飞机赶到了多米尼加的海边游览。当时天气很热,她俩在海滩上晒太阳,一个小时后,凯瑟琳便觉得热得不行了,便独自一人到不远的树荫下休息,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3个小时后,她醒来一看,杰达仍在阳光下曝晒。凯瑟琳跑过去劝杰达到阴凉处躲一躲。这时的杰达在灼热的阳光下已被晒出了水泡,但她没有听从好友的劝阻。

就在这时,凯瑟琳突然闻到一股烤焦的臭味,再看杰达,有一股烟从她口里冒了出来,凯瑟琳急忙去拉她的手,感到她的皮肤已到了烫手的地步。杰达开始呻吟起来,接着浑身都燃烧起来。

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一瞬间,凯瑟琳被吓得大声惊叫起来。呼救声惊动了救生员,当他们赶来用水泼在杰达身上时,一切都为时太晚了,她已变成了一堆冒着青烟的灰渣。

验尸官在检验尸骨后说,这是一宗少见的自发起火现象。对这一现象,人们的了解仍不完全,就如人体自燃的现象一样。但有些专家认为这起事件与太阳强烈辐射有关,并提醒喜欢阳光浴的人不要过分晒太阳,并且在晒太阳之前要做一些必要的预防准备工作,以防不测。

历史上,国外有过多起人体自燃的记载。但最令人吃惊的一例是棺内起火,尸体自燃。

此事发生在1973年12月7日,美国威斯康星州一个年约50岁的妇女因煤气中毒而身亡。两天后,当人们在教堂为死者举行悼念仪式时,突然棺内尸体起火,并且越烧越旺,还发出啪啪的响声。当人们将火扑灭时,棺内的尸体化为灰烬,而周围的一切可燃物却完好无损。事后,经法医调查,证实棺材是金属的,没有可燃物燃烧过的痕迹,因此,尸体起火的原因是自燃。有人认为,这种尸体自燃现象很可能是人体放电的结果,据此有人提出,人体本身就是一个充满能量的带电体。至于如何由此放出静电而引起自燃就不知其所以然了。

1983年12月的一天,在一片困惑气氛中,意大利一家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一件奇特的纵火案。

被告人卡罗拉,是英国苏格兰姑娘,她肩披金黄色长发,雪肤花貌,一对清澈湛蓝的眸子,穿着十分动人,她曾在意大利两个富翁家担任家庭保姆和家庭教师,但两家雇主都指控她犯有故意纵火杀人罪。

卡罗拉原籍是英国苏格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邂逅一位潇洒英俊、风度翩翩的意大利青年,两人一见钟情,如胶似漆。可好景不长,正当他们准备结婚时,那个青年接到通知,回意大利服兵役。

热恋中的卡罗拉,不甘寂寞,毅然背井离乡,随郎君来到意大利。为了生存下来,她找了临时工作,到一个富翁家当保姆。但刚刚工作没几天,这个倒霉的富翁家便发生了一次大火,烧得他家一无所剩。火灾后,那富翁只好在附近租了所房子,暂时存身。不料在4天之内新居又连续发生了3次大火。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新居已被严重破坏,无法使用。于是,那个倒霉的富翁只好把家迁往罗马,临行前把可疑的卡罗拉辞退了。

没过几天,年轻貌美的卡罗拉又被另一个富翁看中,做了他的家庭教师。可是奇怪的事又开始发生了,卡罗拉来到他家不到24小时,这天晚上,富翁小女儿的床下突然冒出了大火,几乎把孩子烧死。这个富翁怀疑是卡罗拉干的,于是,他联合前一个富翁指控卡罗拉犯有故意纵火杀人罪。

一部人体自燃的记录影像中的画面在法庭上,两家的女佣人都出庭作证说卡罗拉身上有股特殊的力量,当她不允许他人靠近她时,人们就会感到有股看不见的力量向后推。有个女佣人还说,她亲眼看见卡罗拉走进厨房时,厨房的墙壁上突然出现了五颜六色的身影。

有一位应法庭邀请而来的火灾分析专家大声指出:他调查了这前后发生的5场火灾,发现火灾现场与一般火灾不同,一般火灾之中,火苗是从下往上卷的,而上述5场火灾中,火苗是从上往下卷的。这说明有一种无法解释的力量在发生作用,可以称这为“魔火”,这证明卡罗拉身上确有一种魔力。

对这一动人的事例,1983年12月30日黎巴嫩的《时事周刊》曾详细报道过。

类似的事,在蒙古也发生过。蒙古一名叫温杜尔玛·巴特蒙赫的妇女身上能放射一种神秘射线,1990年4月8日到5月2日,她身上放射出的这种射线在乌兰巴托已造成65起火灾。只要她在场,即使衣服和纸类可燃性东西存放在衣柜里也能够自燃,而且很奇怪的是,燃烧后的东西连灰都不留一点。

每当她经过的地方着火时,消防队员根本查不出东西自燃的原因。因此,他们只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她身上能放射出一种神秘可燃烧的射线。

我国新疆和硕县有一姓马的人家,也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只要马某的妻子在屋,每隔三五天,都会发生一起火警,不是床围子起火,就是门角处、窗户上的塑料布莫明其妙地着起火来。是谁干的呢?马家以为有人故意纵火便处处注意,事事小心,可火情仍时有发生。

有一次,马某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带着一大包衣服来串门,他们把衣服放进一个柜厨里。过了不大一会儿,柜厨就冒出缕缕青烟,待把衣服抢出来一看,已大半被烧毁。

马某的母亲认为是儿媳的屋子不吉利,怕儿媳担惊受怕,于是给小俩口另换了一间住房,可火情仍不间断,一连换了3次房,那火就像着了魔似的,与马某的妻结下了不解之缘,仍不时在她身边来上一把火!马家人,只要一提火,如谈虎色变,连连摇头叹息。

不用说这一件纵火无头案与意大利那纵火疑案一样,至今没有被侦破。是意念起火?还是人体磁力引发起火?或是特异功能起火?至今无人能加以证实。

人体自焚的情况虽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些共性。一位研究人体自焚现象的学者说:“它们的共性是,自焚一般会冒烟、着火、燃烧速度很快,但焚烧面积却不大。这种火则是由一种水无法扑灭的使人困惑的燃料引起的。而这种燃料燃烧的方式也十分特别,人体有的局部烧了,有的局部未烧,即部分肢体烧成了灰烬,而部分肢体仍然存在。更令人奇怪的是,有的身体被焚烧了,而外面的衣服却完好无损,以致产生衣服罩着一堆人体黑灰的现象。”

倘若人体自焚现象同巨大的天灾相比,那么它仅仅是人类中某个人的灾难。目前这种自焚现象是否也出现在动物身上仍不清楚。迄今为止,人体自焚现象尚未在医学角度上得到认真的研究。因为这种现象有许多矛盾,以致在理论上被认为是很难发生的。

因为至今科学尚无法断定,人体组织是怎样产生出这样巨大的热力焚烧掉整个肢体的。倘若我们设想,这种热力是由于某一种原因而产生的,那么,这种热力的影响就决不会仅停留在人体的范围内,而会向临近人体的其他东西蔓延、燃烧。但事实上,这种热力的影响并未蔓延。在讨论人体自焚过程中,个别几次使用了“燃烧的不规则的承受力”现象这一名词。暗指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反复发生的。1961年伦敦法医加芬·苏尔斯顿教授曾撰写一文,登载于官方医学报上,他说:“有一些可接受的现象,即人体无外界燃料而自动起火燃烧,在此情况下,身体周围的其他东西明显未遭到任何损失。”